高考結束,每個考生都像是脫了一層皮。沒有時間停歇,填報志願的工作又如火如荼地展開了。這對每個考生來說可能比考試更關鍵,因為它直接影響到他們未來的事業、前途和幾乎大半的人生。
偏偏在這個時候大聖又病倒了,它已經連續兩天沒怎麼吃東西。抱去看獸醫,獸醫說大聖的年齡太大了,言下之意——它的時間到了。
馬赫赫坐在地板上,手指溫柔地梳理著大聖的皮毛。它以前很喜歡她用手這樣撫它,每次都會露出很舒服的表情,現在不會了,以後……就更不會了。
梅宜鑒將填好的志願表放在一邊,蹲下來看看大聖的情形。它今年十三歲,在狗的年齡中的確不算小了。
「大聖的情況怎麼樣?」
「沒有任何起色,我們只能等待奇跡的發生。」這奇跡也不過是拖延時間罷了。
為了和宜鑒保持良好關係,赫赫小的時候經常帶食物來討好大聖。後來搬家做了他們的鄰居,因為宜鑒忙於功課,帶大聖散步的任務大多都是赫赫在做。可以說,大聖跟她比跟宜鑒都親,所以她最捨不得它死。
不想看她這麼傷心,宜鑒好心安慰著她:「別再傷心了,每個生物的壽命都有限,咱們誰都無能為力。」
明知道他的話符合生物發展的基本規矩,可她還是因為他的異常冷靜而發怒。「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也會說這是上天的意思,人力無法違抗,然後開開心心地去讀你的一流大學,做你的社會精英?」
她到底怎麼了?這幾天她一直在跟他鬧彆扭,好像他說什麼都不對,他到底什麼地方得罪她了?
「赫赫,你有什麼話就直接對我說吧!」這樣拐彎抹角找麻煩,他受不了。
是他要她說的,怪不得她。「你的第一志願是不是報了上海的H大?」
「是啊!這有什麼不對嗎?」他所報的H大有一流的法學院,可以承載他的理想,助他在未來成為最好的檢察官。
「你想當檢察官,本市也有全國重點大學啊!」他明明知道她的第一志願報考了本市的A大,為什麼他還要去那麼遠的地方讀大學?他好殘忍,好冷酷。對陪了他十三年的大聖都可以這麼冷漠,更別說是她了。
「我沒考慮過那麼多,我只是想選一所最好的大學。而且上海離咱們也不遠啊!坐飛機一個小時,坐火車也才四個小時。」
男子漢以事業為重,爸爸從小就是這麼告訴他的。媽媽不是也一直支持著爸爸的工作,無論爸爸多忙都無所怨言嗎?「赫赫,你該為我想想。我還年輕,需要建立起自己的事業,不可能永遠不離開你。」
他所說的「離開」是指地域上的,並非指心。可聽在赫赫耳中,卻變了一個味道。「離開!你大可以離開!我沒有阻止你離開,更不敢壞了你的前程。我算什麼?不過是任性了一些,纏了你十五年罷了,現在你終於可以借上大學的機會遠遠地將我『逐』出你的世界。只要你願意,完全可以爭取國外的獎學金,躲到一個鳥不生蛋的地方,讓我一輩子都沒機會找到你。」
她到底在說什麼?怎麼越說越遠?宜鑒全當她是因為大聖將要去世而心情不好,沒留意到心裡去。「赫赫,就算我去上H大。咱們也可以打電話,我放假都會回來的。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可怕,好像生離死別似的。」
生離死別?赫赫被他的話語嚇到了,她猛地推開宜鑒俯身去看大聖。不知道什麼時候它已經完全失去了呼吸,趴在那裡像這十三年的每晚一樣,睡著了。
「大聖!大聖,你醒醒,你不要走啊!大聖,如果連你都不陪我,這世上真的沒有誰會陪著我了……」
她嗚嗚地哭著,像一個孩子。因為從兩個月以前對大聖的情況就有所準備,宜鑒並沒有失控。「它生病一定也很痛苦,現在去世,對它來說或許還是一種解脫。」
「就像你終於可以離開我一樣?一樣的解脫,是不是?」她掛著淚眼冷冰冰地瞅著他,那冰冷來源於對他的心寒。
不明白她為什麼如此胡攪蠻纏,再加上大聖的去世,宜鑒漸漸失去了耐心。「隨便你怎麼想!」
他抽身想要離開,赫赫卻先一步攔住了他。「不准走!我不准你去外地讀大學,你留下來好不好?這裡的大學也有一流的法學院,你也可以成為成功的檢察官啊!」
「赫赫,你這是怎麼了?我只是去外地讀大學,又不是一輩子不回來了。你不能因為你的喜好,就非要我按照你的意願改變我的人生,這對我不公平。」
「人生本來就沒有公平,我愛了你這麼多年,你又公平地給過我愛嗎?」她將他逼到了絕境。就是這一天,她要答案。她給夠了他時間,也給夠了他機會,她不想再等下去。
不明白她這樣害怕他去外地讀大學的原因,宜鑒只當是她隨心所欲的任性。「赫赫,你答應過給我時間。等我讀完大學回來,等我的事業有了起色,我會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相信我,好嗎?」
她還能相信他嗎?她還有機會相信他嗎?如果要她相信他,他為什麼不告訴她,林瓊也和他報了同一所大學,同一個系,甚至是同一個專業?
她的目光中充滿了不確定,是不確定他,還是不確定自己的感情?
老實說,宜鑒之所以會選擇去外地讀大學,有一部分也是因為她。
他們在一起十五年的時間,從來沒有分開過。她對他的感情像一種孩子的堅持,充滿了盲目與茫然。他希望通過自己的離開,給她一片自由呼吸的天空,或許她會發現自己的感情只是一種玩鬧的情緒。又或許,他會明白,心中那份無法割捨的青梅竹馬之情終將會變成縷縷情思纏繞他們的此生。
不想傷害她,所以想找到最肯定的答案。即使是要離開她四年,也比未來傷害她一生要划算。
他的苦心她不懂,因為他總是什麼也不說。
她的擔心他不懂,因為她總是什麼也不說。
手指依舊為大聖梳理著皮毛,赫赫的眼睛自始至終沒有離開過它。「要怎樣你才答應留在這裡讀大學?」
「要怎樣你才不再這麼任性?」
「吻我,像我第一次吻你時那樣。」孩子的世界沒有欺騙,透著一股最執著的認真。
他拉她入懷,一吻印上。同時印上的還有男人的霸氣、溫柔、自私與專制,那不同於她蜻蜓點水似的吻,那是一種標誌,標誌著他對她的專屬。
鬆開手,她的雙臂空空,什麼也沒抓住。
他轉身取來桌上的志願表,「我去學校送志願,幫我通知爸媽——大聖死了。」
但他不知道,她的愛,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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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歲,他們回到現在,青梅竹馬這四個字變得蒼白——
「我的『青梅竹馬』的故事說完了,其實一切就是這麼平常,充滿了孩子的幼稚與可笑。我要的只是上山時的心情,至於山上那讓人感到遺憾的風景和站在山頂俯視山下的意猶未盡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回憶,我正在遺忘的回憶。」
身為DJ的赫赫說完了自己的故事,熱線上立刻傳來了幾個電話,「赫赫,你的故事只停留在十八歲,中間還有四年空檔。你是怎麼跟凌雨一起當上電台DJ的?你們又怎麼會配合得如此默契?你們在未來會不會成為生活中的一對啊?還有!還有!故事裡那個和赫赫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男生後來怎麼樣了?難道他真的再也沒有回來?」
看到正陷入回憶中的赫赫,凌雨巧妙地接下了問題:「這位聽眾一口氣問了這麼多問題,咱們先讓赫赫喘口氣,其中你問我和赫赫怎麼能一起當上電台DJ,這可得算在我的功勞簿上,讓我來說給你聽聽吧!」
高三畢業的那年暑假,赫赫一直悶悶不樂,她不想留在家裡,怕會見到正忙著收拾行李準備去外地讀大學的梅宜鑒,所以就一個人在外面瞎溜躂,正巧在街上碰到了也在獨自亂竄的凌雨。
「赫赫?你考上了哪所大學?」
「就是本地的A大。」
赫赫說出了大學的名字,凌雨樂得一蹦三丈高。
「哈哈!咱們以後要成為同學了。」
「真的?」難得在大學裡會遇到熟悉的人,又同在一座城市,赫赫也挺高興,「你的理想不是當一名出色的DJ嗎?我還以為你會報考廣播學院呢!」
「我現在也能當DJ啊!」凌雨興致高昂地跟她談起自己的打算,「你知道嗎?經濟廣播電台最近正在招考播音員,你也可以去試試,咱們倆可以做搭檔共同出場。你的普通話、語音條件都非常好,只要準備一個播音類節目作為參賽作品就可以啦。」
赫赫正想找點事佔據自己的大腦,不讓自己有多餘的心思去想宜鑒,便答應了下來。兩個人開始了忙碌的籌備工作。她忙到連宜鑒離開都沒有去送他,她忙到不給自己喘息的機會,她是在逼自己放手。
這一切沒有人比凌雨看得更清楚,他不說,是給她時間自己去消化,沒想到四年過來了,她依然結石在胸,還得了消化不良症。
凌雨藉著直播間裡的燈光凝視著赫赫的側臉,她沉靜時的表情很迷人,那是梅宜鑒帶給她的憂鬱與成熟。
他眉頭微展,隨即將氣氛吊起來。「我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原本是『音樂鏈接』四週年特別節目,現在倒像是赫赫的感情回顧史,我有點嫉妒哦!為了緩解我的心情,以防我在直播間裡就把赫赫掐死,剩下的幾個問題咱們待會兒再回答,先接進一通電話,有位觀念已經在線上等了很久。」
他使眼色給赫赫,示意她接下這邊的活兒。「喂?這位朋友您好,對我們『音樂鏈接』您有什麼意見、要求或是想法嗎?」
「我能夠解答剛才那位聽眾問的問題,我知道那個和赫赫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男生後來怎麼樣了。」
那聲音……那聲音是如此熟悉,即使事隔四年也讓她難以忘記。一瞬間,赫赫屏住呼吸,蒼白的面色沉醉在燈光下。
是他!他怎麼知道她做了「音樂鏈接」的DJ?他怎麼會在收聽這檔節目?他怎麼會打電話進來?
趁著她發呆的瞬間,凌雨搶先救下這路電話。「這位朋友也知道我們赫赫的故事啊?那說出來聽聽好不好?我很好奇噯!」他不理會赫赫拚命使眼色讓他斷了這路熱線,還將事先選好的背景音樂穿插其中,甚至將這路熱線的音量推到了最高點。
似乎凌雨早就知道今晚這個人會在這個時間打進這個電話,赫赫剎那間明白了為什麼凌雨極力鼓動她在今晚將埋藏在心裡的話說出來。一切都是他計劃好的,他根本是有預謀地給她下套,而她居然掉了進去。
這輩子只有她給人下套,還沒被人套過。赫赫沒好氣地踩了他一腳,疼得凌雨想叫卻又怕嚇了聽眾,只好死命地忍著,臉都成了豬肝色。
而電話那頭的聲音卻隨著舒緩的背景音樂冉冉流淌著——
「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梅宜鑒第一個想告訴的人就是赫赫,當他激動得推開她家的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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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宜鑒你找赫赫啊?」
馬平回首看了看赫赫的房間,有點抱歉地沖梅宜鑒搖了搖頭。「她大概和凌雨兩個人去試音了,也可能去寫文案了。我不太清楚,反正這些天她不是幹這個,就是幹那個,忙得不得了。」
「她這些天都和凌雨在一起?」宜鑒的聲音疙疙瘩瘩的,像是被什麼東西咬掉了最外層的保護皮,「他們……他們在做什麼?」
宜鑒這孩子今天怎麼了?怎麼好好的,臉色這麼蒼白?「他們報考了電台什麼J,兩個人說是要搭檔做主持人。還說他們倆這麼相配,要是上了節目一定完美。我也不知道他們具體在做些什麼,不過赫赫前兩天心情不大好,這幾天倒是成日裡眉開眼笑的,我也就放心了。」
和凌雨在一起,她會眉開眼笑,會心情很好,所以她就連見他的時間都沒有?宜鑒轉過身就往樓下走,有一股衝動,他想將赫赫抓回身邊。他們才是青梅竹馬的一對,他凌雨憑什麼取代他的位置?
電梯在空中勻速下行,電梯門打開的那一瞬間,宜鑒看到了送赫赫回來的凌雨,他們倆有說有笑地在樓前打鬧著,如果這世上真有兩小無猜描繪出的愛情,沒有人會說他們不是。
再反觀他自己,小時候被赫赫打,他就只會哭著喊媽媽;赫赫在幼兒園裡探險,他只敢跟在她的身後,從來不會陪她一起玩;即便他學會了空手道,也從來沒有機會去保護赫赫,他的原則是安分守己、絕不惹事;赫赫的愛好,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要做個乖孩子,考出好成績,進一流的大學,以後當個成功的檢察官。
他的人生蒼白得像一張紙,而赫赫就是這頁紙中惟一絢爛的色彩。從小到大,有赫赫的地方就有歡笑,她是全班同學的焦點,讓別人感到快樂。她的成績的確不夠好,可是沒有人嫌她是笨蛋。而他,除了成績好,還有什麼優點?
他這才明白,他如此渴望優秀,只是想以一個成熟、成功的男人形象站在她的面前。真正害怕配不上對方的人……其實,是他。
眼看著赫赫就要進電梯,他直覺關上電梯門按下回十二樓的按扭。不想見到她,因為害怕看到她眼中那不再炙熱的目光,害怕她想玩親親的對象已不再是他。
他們就這樣,一個忙碌,一個逃避。高三那個短暫的暑假就這樣轉眼即逝。這一天,是宜鑒離開家去上大學的日子。
爸爸要為病人動手術,一切都是媽媽幫他打理的。赫赫的媽媽照樣忙於工作,但她派了車送宜鑒去機場。馬叔叔倒是忙裡忙外,他說自己享受不到送女兒上大學的樂趣,只好將這份熱情用在他身上。
眼看時間差不多了,宜鑒站在樓下不時地望向電梯口。「赫赫她……她……」
「她昨天晚上打了一夜的電動,剛睡下不久,恐怕不能來送你了。」馬平打著含糊,眼神不自在地望著十二樓陽台的位置。他知道女兒根本沒睡,她就站在窗簾後面目送宜鑒離開。
昨晚他跟女兒談了很久。不知道他這個父親做的是不是很失敗,自家女兒喜歡人家兒子十五年,他卻是第一次正視這個問題。他總是以為那不過是赫赫孩子氣的遊戲,等到她真的長大了,看到外面的世界,學會什麼是愛,就會忘了孩提時的玩笑,找到真正所愛的人,共度此生。
原來一切都是他的自以為是,女兒雖小,卻比他這個老父懂得愛,知道該如何去愛,也更能殘酷地割捨愛。這就是現代社會的孩子,愛就愛得徹徹底底,忘就忘得乾乾淨淨,毫不留情。
私心地說,他希望宜鑒成為自己的女婿。宜鑒是他從小看到大的,他也相信他不會虧待了他女兒,他倒是擔心自家女兒欺負人家。更重要的是,他此生與嵐馨沒能相愛的遺憾他希望小輩幫他彌補——他是自私的。對愛,每個人都是自私的。
「時間快到了,飛機可不會等人,咱們走吧!」馬平丟給嵐馨一個安慰的眼神,這就催宜鑒上車。
「這就來。」宜鑒上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搖下車窗,他期盼著在最後一刻,赫赫能像小說裡的女主角一樣從安全梯衝下來,為他送別。
可這不是小說,赫赫也不是那種拖泥帶水、欲說還休的窈窕淑女。她知道該把握什麼,也明白該放棄什麼。決定了不來送她,她只是站在窗台邊看了一眼,就繼續坐在電腦前玩她的CS。
她一個人做土匪,被一群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警察打得慘兮兮的。沒關係,她在烈火中重生,躲在遊戲裡的電梯上方,進來一對炸一雙,拿著手雷炸他個滿天飛。然後對著電腦大叫——
「靠!跟我玩?你敢跟我玩?我炸死你,炸死你……呵呵……呵呵呵呵……」
笑著笑著,她稍沒留神被對方的警察一槍斃命——CameOver!她淚流滿面,她是輸不起的小孩子,所以,她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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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宜鑒到了機場,經過一系列煩瑣的登機手續,最後兩個男人坐在候機室等待著最終的離別。
馬平忍了又忍的話終於以最直接的方式吐了出來:「宜鑒,你愛赫赫嗎?」
「什麼?」他左顧右盼,沒有聽清馬平的問話。
「你愛赫赫嗎?不是親情,不是友情,不是多年來培養成的習慣。你肯定自己是在用男人愛女人的心在等待她的出現嗎?」
梅宜鑒一愣,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赫赫問他,媽媽問他,馬叔叔問他,他自己也在問自己。他和赫赫在一起十五年的時間,是親情、友情、或是愛情,孰多孰少,連他自己都分不清,這叫他如何回答?
最讓他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一份感情非得確認出屬性?愛,不可以是混合體嗎?
他的沉默讓馬平多少有些失望,卻沒有讓他絕望。如果宜鑒真的能成為他的女婿那倒是美事一件,畢竟兩個孩子都還太小,給他們一點時間,或許事情會變得簡單。
「差不多該登機了。」
馬平檢查著宜鑒的證件,最後說了一句話:「在你還沒有理清對赫赫到底是何種感情的時候,記得!你一定要自重自愛、守身如玉,有賊心不可有賊膽,萬不可失去純真,弄個晚節不保。」
宜鑒呆呆地看著馬平,他知道對馬叔叔的這段話他該保持「沒意見」狀態,但是,他該說些什麼呢?
請領導放心,我會接受上級對我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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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大學,梅宜鑒果然經歷了各種各樣的考驗。
活了十八年,他從來不知道原來自己這麼受歡迎。以前有赫赫幫他擋著——她只要以青梅竹馬的身份往他身邊一站,根本沒有女生敢多看他兩眼,赫赫的霸道那可是有目共睹的。如今少了馬赫赫牌防盜門,什麼樣的小偷都妄想來偷走他的心。
尤其是在他加入了空手道社團後,在入學表演上露了那麼兩手,頃刻間他坐上了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的第一把交椅。她們都不知道,他今天所有出色的地方都是被赫赫逼出來的。要是沒有她這一路上的「鞭策」,他一定是個膽小、怕事,只會讀書的書獃子。
她對他最後的「鞭策」就是考驗他的忠實程度,這可是一道難關。宜鑒要不斷地逃避狂蜂浪蝶的追逐,還要時不時地拒絕變相的情書、見面、約會……總之,短短一個月的時間,他更加期待赫赫能站在他的身邊,像從前一樣幫他抵擋這一切。
他是沒用的小男生,一輩子都要她揚著拳頭跟在他的身邊。
好在很快就到了十月的七天長假,宜鑒忙不迭地回家,他思念家中的一切,尤其是「親」梅「逐」馬的她。
下了飛機,他坐著出租車直接開去她所在的A大,遠遠地,他看見校門口聚集了許多人。出於直覺,他感到赫赫就在這周圍,或許這圈子的中間就是她。走下出租車,他隔著人群向裡望去——「音樂鏈接」超級DJ赫赫、凌雨採訪簽名會。
只見赫赫正坐在人群的中央,她的身旁坐著的男生是……是凌雨,他們兩人時而幫人簽名,時而回答校園記者提出的問題,時而跟別人聊一些有關音樂的話題。
十月的江南陽光普照、萬里無雲。赫赫的臉對紫外線的反應很強烈,曬上半小時皮膚就會變紅,一夜過來還會長出點點太陽斑,甚至脫皮。
這一切,與她在一起十五年的宜鑒最是清楚。以前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每每遇到太陽猛烈,赫赫總是喜歡拿他作掩護,他得幫她遮去半朵陽光,她自己則躲在他的背後,拿額頭抵著他的背,耷拉的腦袋熱乎乎地靠著他。
今天,所有的一切都變了。當赫赫開始受不了陽光,隨手拿起紙想遮一遮的時候,凌雨早有準備地撐起了遮陽傘。在整個採訪過程中,他的手始終握著傘,所有的陰涼都給了赫赫。有聽眾想找他簽名的時候,赫赫會很自然地幫他捧著簽名本,好讓他一隻手也能簽名。
他們之間的默契是無聲的,是宜鑒守在赫赫身邊十五年都沒能達到的程度。面對此情此景,他完全沒有勇氣走上前跟赫赫打招呼。站在原地,他如磐石,寸步難移。
宜鑒親眼見證著赫赫和凌雨間的親密到底達到何種程度:每每遇到採訪中的難題,他們兩人會先相互交換一下眼神,然後由其中一個人代為回答,完全沒有冷場或是尷尬的出現。
你為什麼要回來?你有什麼資格回來見赫赫?你還有回來的必要嗎?
宜鑒幾乎是奪路而逃,他重新坐上出租車,高聲要求司機回機場。在車啟動的前一刻,他最後看了一眼正拿出面紙遞給凌雨的赫赫,十五年來所有的情感都在這一眼中煙消雲散。
她找到了最適合她的愛,不是青梅竹馬,不是兩小無猜,卻能夠帶給她最大的快樂。除了祝福,他還能給她什麼?
「赫赫!」凌雨趁著記者準備下一個問題的時候,拉了拉赫赫的衣角。
她正準備給一位熱心聽眾簽名,「怎麼了?」
「我剛才在人群中好像見到梅宜鑒了。」
她手中的筆一頓,停住了。再寫,字卻不夠圓熟。「怎麼可能?就算他回來,也應該先回家,以他的個性不可能帶著行李來這裡找我的。別瞎想!」
她猛地搖了搖頭,甩開她以為的不切實際的幻想。心中的湖水好不容易平靜,她再也禁不起絲毫的漣漪。對「沒意見」,她早就放棄了。
「親」梅「逐」馬永遠變不成青梅竹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