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自己上學時的第一個同桌叫高毅,那是個圓圓臉、皮膚很白的小男生。上一年級的時候我才五歲半,大概因為太小了,所以總是愛胡鬧,對自己做過的事也沒什麼印象。高毅的個性很好,總是讓著霸道的我。別人欺負我,或是挨老師罵,他都會幫我。
四年級的時候我轉學走了,之後再見他是在少年宮。他學鋼琴,我學二胡,他媽媽正巧是我媽媽的同事,所以我們兩個又湊到了一起。再後來似乎就沒再見面,現在的他好像在外地上學。偶爾從媽媽口中聽到他的消息,倒是很想祝他一帆風順,可惜沒機會。
真正讓我有記憶的是四年級轉學後遇到的同桌,他有個很特別的名字:汪嘉慶。和高毅正巧相反,他總是和我爭,一點也沒有紳士風度。所以……所以我就揍他,每次都揍到他哭為止。現在想想,小時候的我真的很「野」。他打輸了跑去向老師告狀,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打男生多少是有點優勢的,我打輸了,老師會罵他;他打輸了,老師會當做沒看見。
直到現在他媽媽見到我媽媽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你女兒當年真厲害,每次都把我兒子打哭。」
打歸打,鬧歸鬧,我們的關係倒不錯。那種單純的感情不是後來的同學所能取代的,那種回憶也是今生難以或缺的一種財富。
他們是我最初接觸到的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男人,正因為如此,我才更希望他們幸福,比小說中的梅宜鑒更幸福。
各位,「沒意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