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哲和以戰有著幾乎完全相同的容貌,即使媽咪傅太也常常弄錯他們,卻又有著全然不同的個性。哥哥以戰進取、伶俐、活潑、開朗,有十足的衝勁和野心,弟弟以哲卻斯文沉默,略嫌拘謹,比較守本分。唯一相同嗜好是運動,兄弟倆都是運動場上健將,無論網球、游泳、風帆、滑水都玩得十分出色。
他們不是那種精工細雕的玉面美男,是健碩、英傳、俊朗的大男孩。
其實,大男孩也不小了,都已三十,但在他們親愛的媽咪傅太面前,卻永遠是孩子!永遠令她煩心。
以哲經過以戰的辦公室,以戰叫他進去。
「來來,阿康,他們怎樣?」哥哥叫弟弟的小名。「有沒有說我閒話。」
「沒有,」以哲淡淡的。「幾位阿叔雖然不贊成你過分進取的作風,但每年拿到紅利時都是高興得不得了,怎麼背後講你。」
「每次開董事會像打仗,」以戰自得的笑。「好在我夠強,撐得住,換成你就給他們壓扁了。」
以哲不作聲,不認同也不反對,他含蓄。
「媽咪剛才問你回不回家晚餐?」
「不了,」以戰看表。「約了明柔,訂造的那套結婚首飾已起好版,要去看。」
以哲點點頭,走出去。
「傅氏」公司是他們家族事業,雖說另有幾個小股東,都是以戰以哲父親的死黨好友,自己發達後帶攜他們的。那些父執輩董事其實對他們兄弟極好,嚕嗦一點也是為他們好,一切公司行政大權自一年前已全掌握在兄弟手中。他們做電子業,也做地產,還代理幾種白蘭地,是那種長期低調卻又殷實富有的家庭。
父親傅士善——一輩子好好先生,重情重義,也許太多情,終為情所誤。幾年前與一個比兒子還年輕的女孩談戀愛,居然沉迷下去,寧愛美人不愛江山,把大部分事業交給兒子,帶著美人長居歐洲不肯月回來。傅太要生要死鬧得天翻地覆也不得要領,終於哀莫大於心死,帶著兩個寶貝兒子,穩守著大片江山。
她是老式傳統婦人,即使一萬多尺的家裡用著五個工人,她的打扮依然與普通婦人無異。唯一讓人驚異的是她無心無意之中常戴著些目前市場上已找不到的那種極品翡翠鐲或吊墜、胸花之類。她善良但多話。「阿康阿康,為甚麼不捉阿強回來?」傅太跟在以哲背後不停的唸唸有詞。「你知道我替你們燉了好湯,你們你們——」
「媽咪,我喝多些不就行了,」以哲很愛惜母親,輕擁她一下。「先讓我換衣服。」
「阿強說過去哪兒嗎?」她口中的「阿強」是以戰的小名。小時候父親傅士善說.兩個兒子一個叫傅強(富強),一個叫傅康(康健),這就美滿。
的確美滿,兩個兒子富強康健的漸漸長大,家勢也一天比一天好,唯一的遺憾是他還想要一對雙胞胎女兒,名字都改好了,叫傅美(美麗),傅柔(溫柔),偏偏傅太從此肚皮再無動靜,只好晚年求諸於二奶。
「以戰就要結婚咯,他約了明柔看首飾。」
「現在市面上哪兒買得好的首飾?好的早被人收藏起來,」傅太十分自得。「我挑幾件送給阿柔就行了。」
「你的翡翠價值連城,留來自己用吧,」以哲換好衣服出來。「年輕人不戴玉,老氣。」
「你就是不懂,還有甚麼比翡翠更美麗的首飾?我那只翠玉鐲子啊,放在水碗裡整碗水都變綠的呀。」
「媽咪最適合戴最美麗高貴的翡翠,只有你才配得上那富貴氣息。」
「甚麼時候你學來阿強的口甜舌滑?喂喂,你到底是阿強還是阿康?」她又開始分不清兩個兒子誰是兄誰是弟了。
這位富有的傅太不逛街,不愛跟三姑六婆串門子,做得最勤的是唸經茹素禮佛,她是極之虔誠的佛教徒,大嶼山大佛的蓮座有一塊就是她捐的錢。
她又受拜名山大寺,只要兄弟倆有假期,就得陪她到處旅行。以戰主持公司,又忙著拍拖,這陪伴的工作就屬以哲。
以哲很靜,很有耐心,一次又一次陪母親朝拜也樂此不疲,母子倆感情極近,她深心裡明白,她是疼以哲多些。
以戰不必疼的,他強,他反過來可以疼人、保護人,自父親赴歐後,他儼然家中支柱,大家長一名。
夜漸深,仍在看書的以哲預備熄燈休息,聽見大廳那邊傳來門聲,傳來腳步聲,以戰回來了。
「阿康,明天早起,先來兩場網球再上班。」以戰在門邊說。
以哲愉快點頭。
不知道是不是雙胞胎的關係,他倆感情極好極親密,有時他們感覺根本是一個人似的。
在公司裡,總經理的以戰管行政、策略;弟弟以哲管財務。他們當年在美國讀書時就各有專長,是父親一早訂下的計畫。可以說他們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被培養,十四歲的時候已陪著父親開董事會了。
所以他們在大學畢業後立刻投人家族事業,父親說真正的經驗比學校的理論更有用。這些年來,他們已證明這道理。
「喂,你那朵小百合呢?」以戰走開了又退回來追問。
「甚麼你的我的。」以哲不以為然。「小百合還在枝頭高展,是她家最珍貴的寶貝。」
「還未表明態度麼?」以戰詫異。「現在甚麼時代?速戰速決。」
「不能接受速食文化。」以哲淡淡的。「甚麼都要怏,看對眼你OK我OK就成一對,這算甚麼呢?別說浪漫情懷,就連一點情趣都沒有。我不要那些。」
「那麼——請慢慢經營吧。」以戰大步回臥室。「周公在召我了。」
經過以戰的一陣閒聊,以哲熄燈上床後,沒能立刻睡著。他想看「小百合」的事。
「小百合」是個女孩子,不真叫「小百合」,而是以戰開玩笑改的花名。她是「傅氏」公司樓上另一間公司的職員,或說高級職員,看她每天穿著打扮雖素淨斯文,卻都是歐洲名牌貨,普通職員穿不起。她年輕,從二十到二十六之間,不能確定歲數。她秀氣大方有教養,臉上有極淡的化妝,有笑意——卻不是真在笑。從容得很有氣派——這點是年輕女孩很難做到的。矜持卻不過分,親切但有所保留,就像幽谷中一朵小百合——這是以戰說的。
她叫沈可欣。
以哲和她只是點頭之交,互相知道名字的那種。有時在停車場取車碰到,也會寒暄兩句,僅止於此。巧合的是兩人開同一款汽車Lexus四百,他是銀灰,她是珍珠色,頗為英雄所見,以哲一直欣賞她那型的女孩,看她淡而含蓄的笑容也知道她對他有好感,只是現代男子——尤其條件好的那種都善於保護自己,就算有好感也不急於表態,互相在比著耐性。
以哲對她是頗有心的,他甚至想過當有機會時怎樣向她提第一次約會。這話放在心頭,他還在等時機。
他是那種挑剔的男人,但認清目標後就會鍥而不捨!專心一志的,也是寧缺勿濫的信徒。在他週遭的女孩子不少,父母叔伯的女兒啦,大學同學啦,甚至公司有些女孩子也暗暗喜歡他,他卻從不假以辭色,決不敷衍,不想惹起誤會誤己誤人。
小百合沈可欣,應該是她了。
一夜睡得平穩!早晨與以戰打網球連贏三場,氣勢如虹。梳洗更衣吃早餐回公司,更是神采飛揚,神清氣朗。
在停車場遇到沈可欣,他愉快的招呼。
「早。」
「早。」她淡淡的笑。素淡的臉帶給人無限喜悅。
「他們說你喜歡早晨打網球。」這第一句話居然是她先開口說的。
「是。你也是?」以哲說。
「游早泳。」沈可欣淡淡的。「下午才打網球。」
「啊——甚麼時候一起打一場?」這麼容易就說了約會的事。
這叫緣,是不是?緣來沒法擋。
「好。你定時間。」她好大方。
「星期六下午?」很自然就說出來,好像就是應該如此。「馬會。」
她點頭,目送他走出電梯。
以哲回到辦公室,忍不住笑起來。簡直水到渠成,有如神助。
整天做事都精神爽利!事半功倍,從來安靜沉默的他都忍不住想吹口哨。
晚餐桌上多了以戰帶回來的丁明柔,他的未婚妻。
丁明柔在投資銀行工作,是精明能幹,靈活外向的叻女。從美國讀MBA回來,英文程度極好,社交手段一流,家庭背景也不俗,在社交圈小有名氣,是標準的九十年代新女性。
她和以戰在美國就認識,拍拖卻是回港重遇之後。尤其當以戰接管父親事業,獨當一面之後,就毫不猶豫地答應婚事,一心一意做傅家的媳婦了。
「媽咪,下午我在『置地廣場』二樓看見一套新裝很漂亮,已叫店裡留下,明天我陪你去試穿,一定很襯你。」自訂婚後,她已自動自覺改叫傅太做媽咪。
「我從不習慣穿太新潮的時裝。」傅太搖頭。「你買給自己吧。」
「是你的尺碼,是你喜歡的樣子。」明柔堅持。「讓我陪你去。」
「我——」
「就順明柔一次,她一片孝心。」以戰說。
明柔不是大美人,打扮起來卻也很不錯,是所謂很「出位」的女人,一大堆人中能一眼看到她的那種。她最聰明之處是她選中了以戰,而不是讓他來選她。
她極主動,凡事如此。
以戰看來對明柔相當滿意,這個年代娶妻不再求淑女,是「叻」女,能在事業上助丈夫一臂之力的更吃香。真正的富豪大企業家的第二代,都奉行這條律,美女們只能做女朋友。
以哲對這位准阿嫂沒有任何意見,這是以戰的事,以戰喜歡就行。他自己就寧取沈可欣那種女孩子,他怕太光芒耀眼的女人。
「星期六出海好不好?」明柔把視線轉向以哲。「以戰和我預備去玩風帆。」
「星期六不行,約了人。」以哲搖頭。「不是小百合吧?」以戰打趣。「若是她,可以放你一馬,否則你得跟我們走。」
以哲似笑非笑的望著比他大一分鐘的哥哥。
「真是她?你開始行動了?」以戰叫。
「不是開始行動。」以哲淡淡的。「說起運動,很自然就互相約了。」
「帶她回家打球。」傅大喜心翻倒。「讓我看看這小百合有多出色。」
「哪能第一次就約回家?」以哲不慌不忙。「我們約在馬會。」
「馬會的網球場難道比我們家的好?」
「以後有機會。」以哲含蓄但堅定。「開始有約會,你們別嚇倒人。」
「行行行,我們會有耐性。」明柔搶著講。在很多事上,她習慣講最後一句話,凡事由她來定論。
星期六,以哲吃完中飯就到馬會等候,約了今天卻沒講時間,他寧願等。
兩點鐘他到,坐在訂好的場邊等,兩點半,一身網球裝的沈可欣來到。
修長苗條的她穿一身雪白,清新可人。
兩人開始打球,雙方球技都很好,可以說旗鼓相當,是最好的對手。難得遇到好的球伴,兩人都很開心。
在馬會洗澡更衣後,他們決定就在馬會用餐。根本不是約會,是河裡的兩尾小魚,自然相吸相伴的游在一起,彷彿就是應該如此的。
「除了運動,你還喜歡甚麼?」兩人交談起來自然融洽,完全不須客氣作狀。
「我?沒有特別喜歡的,除運動外,我喜歡留在家裡,東摸西摸,或甚麼都不做。」
沈可欣淡淡的笑。那神情與他有七分相似。「一定要說的話,我喜歡吃,吃所有美味的東西。」
立刻深得他心.他喜歡一切真實的東西。
「我喜歡思想,甚麼都大想一通,想比行動多,所以我不是積極的人,以戰比較有衝勁。」「以戰就是你的雙胞胎哥哥?」她望看他。
「你也知道他?」
「恐怕整幢辦公大廈裡的人都知道,」她笑。「我們公司裡的同事曾經打賭,說先遇上的是你或是你哥哥。」
「這也能賭?」
「他們打賭午餐。先簽名,賭你或他,然後派兩名同事去你們公司問,證實後回來揭謎底。」她說得有趣。「我也曾參加。」
「你輸或贏?」
「贏。賭兩次贏兩次。」
「為甚麼會贏?」他感興趣。
「很難講,感受,」她淡淨的臉上飛上一朵紅雲。「兩次都猜先到的是你,你和他太相似,衣服容貌都無法分,只有靠感覺。」
「你感覺到是我?」他眼睛發亮。
「兩次都正好與你同一部電梯,也許比較接近,我感覺到是你。」
他想一想,滿意的笑起來。
她能感受到他是他。
「你知道,有時媽咪都分不清我們。」
「你們是比較難分辨的雙胞胎,其他的總有那麼一點點不」樣。」她好奇的。「除了你知道自己是誰外,只看外貌,能分嘛?」
「沒試過,因為很清楚的知道我是我,不須要分的。」
「有沒有合起來作弄過人?」
「中學時候捉弄老師、同學,有時也跟媽咪開玩笑。」
「傅以戰的女朋友誤會過嗎?」
「不,沒有,」他神色變得嚴肅。「這是不能開玩笑的,我們不會試。」
非常愉快的各自分手回家。
「你住哪兒?」他問。「淺水灣。」她說。
他呆怔一下,怎麼這樣巧?他住深水灣,竟然是近鄰。
以戰和明柔的婚禮密鑼緊鼓起來,雙方家人,「傅氏」公司的一些職員都動員起來,為婚事而忙碌。
以戰陪明柔到意大利為婚紗作最後試身,這套婚紗請華倫天奴為她設計,試身後會在婚禮前空運到香港。
以戰並沒有這麼多花樣,他很依順明柔,她想怎樣,他絕對同意,何況去找名師設計婚紗在香港早已流行,不算甚麼。婚姻一生人應該只有一次,要做得最好、最完美。
明柔喜歡,他無條件的付出,傅家絕對付得起這些錢。
他還想過,以後以哲結婚,也得做得這麼豪華堂皇。
明柔和明柔的家人,都認為她找到了這輩子可能遇上的最好丈夫。
明柔的父親是一間外商銀行的副總經理,職位雖高,卻也是「打工仔」,家境再不錯也只是中上,與真正的富豪還有一大段距離,能嫁到傅家這樣的家族,他們已極之滿意,雖沒說出來,對傳太是非常的巴結恭維的。
傅家一家人都平易親切,根本沒有階級觀念,與親家相處如一家人,人家的刻意討好他們認為是真心熱誠,所以皆大歡喜。
從意大利回來,明柔就開始請假,全心全意做個最美的新娘。
婚禮還有三星期,她要利用這二十一天時間全力來打扮自己,做更多運動,令身材可以更fit。
「甚麼時候那套紅寶石首飾可以取貨?」丁太問。
「隨時可以。我不想這麼早拿回來,放在家裹不安全。」明柔仰起頭笑。「兩百多萬的東西,我不放心。」
「找個時間帶我去看看。」丁太要求。「我沒見過這麼貴的東西。」
「千萬別在傅家人面前講這種話,被人笑我們小家氣。」明柔警告。「曉得,曉得,想見見世面而已。」
「要你訂做的旗袍做好沒有?旗袍沒有名師名牌,料子手工上好就行,」明柔心思細密。「那些八卦親戚三姑六婆想比較也無從。」
「我沒有好首飾。」
「忍痛替你訂了一套南洋珠,很得體大方!順便試戴。」
「那要多少錢?」丁太又意外又高興。
「二十萬,」明柔笑了。「咬牙替你買的,兩家人總不能差得太遠。」
「二十萬?我情願要枚三卡鑽石。」
「隨你,你可以換,沒給訂錢。」明柔說.「反正這筆錢是前陣子股票賺的。」
「明柔,你的婚紗首飾是否真是以戰答應送的?」
「擔心甚麼?人都嫁去他家的,他對我十分大方,甚麼都肯送。」
「決定婚後跟傅太住?」
「他們祖屋很大,而且多接近傅太絕對有利,她手上的翡翠鑽石甚麼的,都是古董精品,她總要傳給我些。」
「你的精明能幹就像你爸。」丁大笑得開懷。「你為甚麼不向以戰要一層樓?」
「結婚以後不怕他不給,」明柔拍拍母親。「老實說,地方我已經選好。」
母女倆心領神會的笑!前途一片大好。
晚餐桌上,又只有以哲陪著傅大。
「阿康,那朵小百合怎樣了?」她問。
「安然無恙。」
「心急想見到她,你明白我的心啦。」
「無能為力,我們只打過一次網球。」
「沒有再接再厲再約?」
「要約得自然才行,我不想太著痕跡。」
「香港好女孩不多,要眼明手快。」「你比我還急。」
「怕別人捷足先登。讓我看看,好在旁邊助你一臂之力。」
「媽咪,對我這樣沒信心?」
「你太慢吞吞,不像阿強急進。」傅太十分瞭解兒子。「大家都說目前是個『搶』的時代,不搶就只好認輸。」
「她不會。她不是那種女孩,我已感覺到我跟她各方面都很像、很夾,如無意外,應該跑不掉了。」
「看你,一次約會就信心爆棚。最不喜歡聽人說『如無意外』,有甚麼意外呢?當然沒有,大吉利市。」
「真迷信。」以哲投降。「好,我試試約她。」
很巧,不,該說很有緣,第二天他們就在電梯中相遇,午餐時間。
「出去午餐?」她問。她常常主動講話,卻一點也不過分,很自然。
「不——我在公司吃,有沒興趣一起?」
「買飯盒回公司吃?」她笑。「從未這麼做過,不過偶一為之也無所謂。」
「那麼現在?」他第一次這麼果敢,是傅太的話影響了他?
「現在?!」她指指正下樓的電梯,俏皮的說。
「本來——」他沒說下去。本來他打算回家陪母親午餐的,現在改變主意。「我們重新上樓,如何?」
「沒有飯盒哦。」
他只微笑著帶她回到「傅氏」。
「傅氏」自從他們兄弟接管後,兩萬多尺的公司已重新裝修,以前比較古老傳統的一切都被充滿朝氣的新設計代替,看起來是個新的、年輕的公司,就如他們兄弟。
「你們公司很漂亮。」她禮貌的贊。
他帶她到一間兩百尺左右的房裡,有巨大的玻璃窗,裝飾得像家中飯廳。
「這是以戰和我的飯堂。」他說。她頗為意外,很少人在公司設私人飯堂。
「媽咪堅持的意見,她一定要我們吃得像家裡一樣,派了個廚子來!」他解釋。「所以我們沒有應酬絕不外出午餐。」
有人進來服侍他們,是位五十多六十的女傭,想來也是傅太從家裡派來的。
午餐十分精緻美味,有極好的老火湯。
「這樣子在中環上班是享受。」她說。
「家裡只有我們兄弟倆,爸爸又不在,媽咪極愛我們。」
「有這樣的媽咪是一幅氣。」小百合說。
「你一定也是這樣。」以哲說。
「不——媽咪在我十歲那年生弟弟時難產過世。現在的是繼母。」她淡淡的。
「啊——抱歉。」他意外。
「繼母對我不是不好,卻總不是自己媽咪,」她笑一笑。「也許我這麼說很沒有良心,事實上,繼母沒有孩子,她也珍惜我與弟弟。」
「弟弟呢?」他微微扯開話題。
「在美國讀寄宿中學,」她平靜的。「他與繼母感情比較好,是繼母帶大他的。」
「是不是——我不應提出這話題?」
「從不逃避這些事,是事實。」
「你在公司裡做甚麼職位?」
「我在美國學財務,回來自然做這方面的事,」她答。「我知道你也是。」
「你知道我很多事?」他驚喜。
「我們是行家。」
「公司同事總講起你們!我有耳朵,無法避免就聽見了。」
「香港太小。」
「這楝辦公大廈更小。」
「可是我並沒有聽人說你,你和你的同事並不接近,你很獨來獨往。」以哲說。
「我」她本想講甚麼,停住了。「我的個性比較獨立。」
他們很愉快的談到將近兩點鐘。
「我得回去上班!謝謝你的午餐。」
「如果喜歡可以常常來。」
「我不貪心。」她含蓄的笑。
「那麼讓我常常邀請,」他突然福至心靈。「週末可有空?」
她轉頭看他一眼,歪著頭。
「其實不是週末我也常常有空。」她說得十分坦率。
「今夜——來我家晚餐?」他喜悅的。
看來她本想拒絕,面對他掩不住由心底發出喜悅的臉,拒絕的話說不出口。
有緣訂三生這回事,相信我。
「你不曾給我充足的時間預備。」她說:「如果就這麼去,會失禮嗎?」
「你能來已經足夠。」以哲送小百合到電梯。「下班時一起走。」
她點頭。纖瘦高挑的身影消失電梯門後。
以哲愉快的回辦公堂,立刻給母親電話。
「晚上會帶人回來晚餐。」他說。
「小百合?」傅太驚喜。
「別這麼叫人家,她叫沈可欣。」
「可欣,可欣,好名字。」傅太唸唸有詞。「她喜歡吃甚麼呢?」
「你自己問她。」
「讓我用整個下午想菜單。」傅太說:「包你們滿意。」
「媽咪,只是便餐,別嚇著人。」以哲說。
「我有分寸。」
整個下午的工作都十分順利,真是精神爽利。她和他開始有一點開始拍拖的味道。
「阿康,一個人偷笑,有甚麼喜事。」以戰走進他辦公室。
「下個月你結婚咯。」
「結婚前還得飛一次紐約,那兒有單合約要簽,忙得分身乏術。」
「我能替你去紐約。」以哲願意代勞。「但結婚的事則幫不上忙。」
「太好。我跟對方商量」下。」以戰大喜。「結婚時就算你替我當新郎怕也沒人分得出。」
「丁明柔絕對分得出。」以哲說。「她應該對你有不同的感覺。」
「當然。那當然。」以戰走出去。「阿康,晚上又勞你陪媽咪。」
「又是人約黃昏後?」
「明柔看中了一張意大利新運到的大床,她說床最重要,一定要我看。」
「不需要理由,你去就是。」
停車場上,以哲看見已到達的可欣,她換了套純白的套裝!簡單大方。
「回過家?」
「公司裡我總多備一套衣服,有時候要代爸爸應酬。」她淡淡的說。
「爸爸?!」他頗意外。「你們在同一間公司工作。」
她點點頭,不置可否。
以哲沒再追問,兩人一前一後開兩部汽車回到他深水灣的家。對他家獨立的花園洋房,沈可欣看來一點也不意外,大大方方隨他進去。
傅太親自在大廳迎接。
「媽咪,她是沈可欣。」以哲簡單介紹。
傅太的眼睛跟著可欣轉,滿足又喜悅。
在博太面前,可欣自然流露的大家閨秀風範深得她心。可欣是自自然然的完全不造作,不拘謹,也不刻意的客氣禮貌,就像去很熟朋友的家一樣,令人好舒服。
十點鐘前,她就告辭。像來時一樣,以哲親自開車送她,兩輛相同型號不同顏色的汽車一前一後轉上淺水灣。
她家就住在淺水灣道上最出名的那幢大廈。
「我自己上樓!明天見。」她對他說「還有,謝謝你今天請我的兩餐。」
「有禮尚往來?」他望著她笑。
「明天中午不空,要開會,後天如何?」
「中午?晚上?」打蛇隨棍上。
「隨你。」大方直率。
以哲回到家裡!傅太坐在大廳等著。
「還不睡?我已替你完成心願。」以哲打趣。「想見的人已見著。」
「我很喜歡她。」傅太顯得興奮。「我一見到她已感覺她就該是我們家的人。」
「這話說得太早。」
「不不不,真話。」傅太急起來。「我真有這感覺,她比明柔更像。」
「別被阿嫂聽到。」
「真話嘛。」傅太不以為然。「明柔好是好,我總覺得她的眼睛很厲害,好像——好像不是嫁進傅家,是把阿強帶走。」
「錯覺。她肯住在這兒,表示她嫁給阿強,不是阿強跟她。」
「你不知道——不跟你講了,反正我是有這種感覺,解釋不來。」
「不必解釋,去睡吧。」以哲推母親上樓。「過幾天我可能替阿強去紐約。」
「又出遠門?」傅太轉頭看他。「可以派手下去,為甚麼要親自出馬?頂多少賺些。」
「不是多賺少賺的問題,有些事非本人解決不可,這裡面也包括誠意。」以哲說。
「最討厭你們坐飛機,完全沒有安全感。」傅太咕嚕著。
「飛機其實比汽車還安全。」
「只怕萬一。」傅太還是搖頭。
「放心哦,媽咪。」以哲親熱的擁住傅太的肩。「我們兄弟命大福大,不會有事。」傅大盯著出色的兒子半晌。
「你到底是阿康還是阿強?怎麼學會了阿強的甜嘴?」她說。
「我是傅以哲,阿康,如假包換。」以哲少有的頑皮。今夜心情大好。
「記住。快馬加鞭把可欣追回來。」傅太笑。「如果你們兩兄弟同一天結婚就太好了。」
「要不要娶一對雙生女?」他打趣說。
以哲替以戰去紐約的事決定下來,秘書替他訂機票、訂酒店,一切就緒。他也在可欣回請他午餐時把這消息告訴可欣。
「下星期天走,五號回來。」他說。
「減掉飛機需要的時間,你大概真正只有一天時間在紐約。」她說。
「夠了。只簽一份合約。」
「常常替傅以戰出門?」
「唯一一次,因為婚禮前他會比較忙,這次我義不容辭。」
「哦——他結婚了?」
「請你陪我參加婚禮,好嗎?」他問得唐突,自己也後悔。
「好。」她只想了幾秒鐘。
那份悔意立刻變成喜悅,她的明朗大方不造作十分令人開懷。
「前幾秒鐘真後悔這邀請,現在卻慶幸我這麼勇敢。」
「跟你在一起很舒服,我不做勉強自己的事,我只做令自己舒服的事。」
「那麼,這個週末再打網球?」他說:「在我家網球場。」
「OK。我喜歡運動約會,如果約我去ball又或者別的事,我會考慮。」
「我聰明,走對了路。」以哲說。
「要不要頒個獎給你?」沈可欣巧笑嫣然。
兩人相處水乳交融。
星期六的下午,當傅太再次看到可欣時,真是笑得見牙不見眼,打心眼兒裡笑出來。
「我看你們打網球。」從不愛運動的傅太忙令工人在場邊張起大太陽傘。
「外面很熱哦。」以哲提醒。
「不要緊,一次半次沒關係。」傅太堅持。
工人又送來各式冷飲。
可欣並不覺得特別榮寵,她總是淡淡的,很自然的做每件事。
打完一場,以戰帶若明柔回來。
穿得非常時髦的明柔見到傅太立刻擁抱。
「媽咪,我替你買了你最喜歡的『金枕頭』回來,一會兒就送出來。」她誇張的。
她已看見可欣,立刻,她的心有了警惕,可欣會是對手?她的競爭對像?
「啊——」以戰也意外。「小百合。」
「誰是小百合?!」明柔立刻問。
「咱叫她小百合,她是沈可欣。」傅太插口。「她是阿康女朋友。」
「阿康真有本事。」以戰欣賞的笑著。「他終於開始行動。」
「我不明白你在說甚麼。」明柔不悅。
「沈可欣是阿康心中的一朵小百合,他現在已開始了把她移植到傅家園裡的行動。」以戰半開玩笑。
「做甚麼的?」明柔低聲問。
「我們公司樓上工作的女孩子。」以戰隨口說:「很不錯,是不是?」明柔不署可否,眼中光芒變得深沉。
中途,以哲和可欣休息,到場邊喝水。
「哈羅。」以戰主動伸出友誼的手。「我是傅以戰,比以哲大一分鐘。她是我未婚妻丁明柔。」
「嗨。」可欣大方招呼。
「要不要一起打?」以哲看以戰又看明柔。「好——」以戰才答應,就立刻被明柔打斷。
「不了。晚上我們還有事。」她用一種權威的語氣說:「我們回來探媽咪的。」
「又不陪我晚餐?」傅太心直口快。
「我們——」以戰看明柔一眼,明明沒事怎麼又出去?他頗尷尬。
「好,我們陪媽咪。」明柔立刻改變態度,扶起傅太要她進屋。「球場太熱,我們進去。」
傅太輕輕推開明柔的手,重新坐下。
「我想再看一陣!你們先進去。」她說。
明柔眼中光芒一閃,笑著坐下。
「我們在這兒陪你也一樣。」她的笑容燦爛,但語氣總覺欠缺了甚麼。
以哲和可欣又回到球場打第二局。
傅大心滿意足的看著可欣的背影微笑,她沒有機心,喜不喜歡都直接表現在臉上。看在明柔眼裡,一千一萬個不高興,她這個將進傅家門的大少奶不及一個新認識的打工女孩?
「可欣做甚麼工作?」她望著以戰。
「沒問過,可能職位不低,從她的衣著上可以看出來。」
「許多中環打工女仔把全部薪水投資在時裝上,有的是男人買給她們的,衣服怎能作準?」明柔不以為然。
「等會兒你可以問她。」以戰也望著球場,他慶幸以哲找到好對象,他們在一起看起來賞心悅目,十分登對。
明柔更是不悅,以戰對弟弟的女朋友彷彿比對自己更有興趣。礙於傅太在場,她不能發作更不能有所表示。那張臉上失去笑容。
以哲與可欣連打兩場才再停下來,兩個人一邊抹汗一邊愉快的走過來,陽光照在他們臉上,那種運動後的健康神采十分動人,無窮的生命活力都在跳躍。
「還打嗎?」傅太的視線一直在可欣身上。
「夠了。」以哲體貼的看可欣。「我們進去洗澡,然後下來陪你們。」「明柔帶了『金枕頭』,快些下來吃。」傅太說。
跟著以哲可欣,她也進屋子。
「媽咪對沈可欣如見蜜糖。」明柔說。
「當初我帶你回家不也是這樣?」以戰笑。「新鮮嘛!可欣還很陌生。」
明柔不再作聲,她不能表示得太露痕跡。
吃晚飯時明柔果然留下來,沒再提外出有事。她精明,不想留太多機會給可欣,一開始她就有這種感覺,可欣會是她的對手。
「可欣,你做甚麼的?」她問。
「財務。」可欣淡淡的。她一向低調。
「在美國唸書?哪間學校?」明柔再問。
「史丹福。」可欣輕描淡寫。明明史丹福的「財務」在美國學校名次中列前茅,她不張揚。
「啊——很好,」明柔吸口氣。她也是美國回來,自然知道哪些是名校哪些不。「大學畢業?」
「MBA。」每個字從可欣口中吐出來都自自然然,平平淡淡。
「我們是同行。」明柔誇張的提高聲音。「以後會有很多機會合作。」
可欣淡淡的笑,不實可否。
以戰、以哲及博大都已習慣明柔的態度,任何場合她要做中心,做主角。可欣第一次見她,也感覺到她逼人的氣焰。
聰明的她會不介意,關她甚麼事呢?
「以後多些來玩,」臨走時博大一再叮嚀。「你來會帶給我們快樂。」可欣微笑離開。
這次是以哲管接送,反正兩家距離很近。「丁明柔是這樣子,但人相當好。」以哲像在解釋甚麼。
可欣含蓄的望他一眼,不語。
「今天她像個刺渭,相信只是保護自己!」以哲再說.「別介意。」「該介意嗎?」
「她將是阿嫂!」他坦誠的望著她。「而我們,我和你,我希望有將來。」
她歪著頭半晌,像是意外,又像原在意料之中,那神色好俏,好可愛。「很好。」她終於說。
「只是很好?」
「至少——合我心意,」她說:「你是我第一個給機會的男人。」
「我太幸運,」他完全相信,她該是這樣的人。「謝謝。」
「不必謝,只希望我們能共同把這條路走好,我願意試。」
以哲輕輕在可欣臉頰印上一吻。
「我們是不是可以開始?」他問。
「已經開始了,不是嗎?」她反問。
他抓住她的手,重重的握一下,讓她下車而去。那一握,已是一個允諾,一個誓盟。
接下來的每天中午,以哲都接可欣下樓午餐,他令廚子每天做出不同的清淡可口小菜來招待她。
每天必然有一束盛放的百合迎接她。
「怎麼知道我喜歡百合?」她問。
「並不知道,只覺得百合像你。」
「有這樣的事?」她仰起頭笑。「大學時曾有個男同學說我像白玫瑰,因為我刺得他痛。」
「我自己覺得不像花,我很素淡,也很有內在的韌力,我像草,勁草。疾風中的勁草。」
「好。經得起考驗。」
「沒考驗過,沒機會。」
「小時候你住哪裡?」
「一直在淺水灣。爸爸的兄弟姐妹都住淺水灣,阿爺住石澳。」她說:「大概方便我們每月去阿爺家聚會。」
「阿爺還在,真有福氣。」
「阿爺已八十五歲,但看起來不老。」說起長輩,她像個孩子。「他每天也游泳呢!」
「很想見見這麼健壯的老人家。」
「他還練氣功,和邵爵士同一個師父。」
「聽起來好像修道練仙。」他也忍不住笑。「更是好奇。」
「明天,明天下班我帶你去。」她大方的。「我會先打電話給他,他會喜歡你去。」
「阿嬤在?」
「過世了三年。」她搖頭。「阿爺阿嬤感情很好,阿嫻心臟病去世的。」
「抱歉。」
她微微聳肩,不以為意。
「你有阿爺阿嬤嗎?」
「沒有。他們過世得早。」他坦然。「我近親長輩只有媽咪在身邊。」
「他們說前兩年還見到令尊。」可欣說。
「他不愛江山愛美人。」以哲笑起來。「他很多情,愛上一個二十幾歲女孩子,而且是真感情,要生要死的。他帶那女孩現住歐洲。」
「你多情嗎?」她俏皮的問。
「不。從小到大沒動過情,直至看到你。」
「看到我?!多久?」
「怏兩年了。」他真誠微笑。「我記得第一次看到你時,你穿一套淺灰套裝,帶」副沒有鑲鑽石的珠耳環,在停車場。」
「我也記得,你那天穿一套深藍西裝,對不對?」原來她也早注意他了。
「怎麼知道一定是我而不是以戰?」
「他們說是你。」她說:「不知道為甚麼,從那天開始我就沒把你們兄弟弄錯過。」
「感覺。」他作狀的點點頭。
「上週末近距離看你們兄弟,真的,如無感覺很難分得出,你們太像了。」
「我想有緣人必分得出,丁明柔也沒把我們弄錯過。」
「沒弄錯不表示不會弄錯,看到她出現一定是以戰迎上去,你一定不會有動作,那是沒機會弄錯。」
「有道理。或許有一天去試試。」
「很好玩嗎?試?」她問。
他攤開雙手,猶豫半晌。
「像是沒有意義。明天下班一起走。」
「我們每天走同一條路上下班,卻一直開兩部汽車,很特別。」
「從明天起我開車接送你,可以有多些機會互相瞭解。」他提議。
「若不嫌煩,我不反對。」
「一言為定。」他十分高興。
第二天,在沈家祖屋——石澳大屋見到可欣的爺爺沈大成。他是位和藹開朗又健康的老人,對人親切得不得了。
「你就是傳以哲啊!」他招手要他坐在身邊。「讓我看看你有甚麼三頭六臂。」
以哲看可欣一眼,她只是笑。
「我們欣欣是天上月亮,我以為地上沒有一個男人摘得到。以哲你好本事。」沈大成說。
以哲也笑,不知道怎麼回答。
「好了好了!這下我心定了。」沈大成拍拍以哲。「她肯帶你來見我,你必是真命天子,你們認識多久?」
「快兩年。」他隨口說。
她也自然的點著頭。他們根本忘了,真正說話,真正接近只不過兩三星期的事。
在他們心裡都覺得他們已認識好久好久。
「這麼久?到現在才來見我?」沈大成作狀生氣。「罰你們每週探我一次。」
「沒有問題。」以哲真心說:「阿爺喜歡,我隨時都可以來。」
「嘩,你這孩子,你這孩子。」老人家呵呵大笑,開心得不得了。「我們一見投緣,讓我把氣功傳給你,你是我唯一徒弟。」
「謝謝師父。」以哲也乖巧。
「甚麼時候開始?」
「現在。當然現在,還等甚麼?」老人家脾氣像風、像火。「每星期來三次,我是指開始時,以後每星期一次,自己練就行。」
於是一老一少兩人就在大廳練起來。
先念口訣,那是關於靜功的。
「第一式是靜功。」沈大成效一姿式。「提肚吸氣,舌頂上顎,閉嘴,然後氣運丹田,緩緩經過全身經脈,意到氣到,慢慢的你會感覺一股暖暖的氣流過全身四肢百骸,經一個周天回到丹田。」
以哲尷尬的搖搖頭,完全不懂。
「不急不急,慢慢來。」老人家拖著他的手,讓以哲摸到他身上。「這兒是丹田,嗯,對了,我們先收氣,讓氣沉到這兒,凝定不動——是是,就是這樣,再來」次。」
兩個人重複又重複,弄得以哲滿頭汗。
「看,我一點汗也沒有。氣功要練得人氣定神閒,流汗就不對。練得好的人可自己打通任督二脈,就功力大進了。」沈大成說。
「任督二脈?武俠小說上的。」
「每個人都有,看你練不練而已。」
這夜,兩個年輕人陪看老人家吃了氣氛好得不得了的晚餐。大成極喜歡以哲,他喜歡以哲的真誠坦白。
「你知道我為甚麼喜歡你?」他告訴以哲。「所有人看到我都會畢恭畢敬,都會小心翼翼,都會拍馬屁,你甚麼都沒有做。」
他呵呵的笑著,十分滿意。
「欣欣交給你我很放心。」臨走時他說。
在車上,可欣與以哲都沉默著,在享受那麼絕對的默契。
「算不算見家長過關?」他問。
「我有絕對的自主權。」
「爺爺很可親。」
「從來沒見過他那麼興奮。」她平靜的笑。「氣功是他的寶貝,從不肯教人,你真是第一個。」
「緣。」
「你不覺得是愛屋及烏?」她笑道。
「隨便怎麼說,是我榮寵。」他由衷的。「爺爺的家佈置得很有格調。」
「是嬤嬤的佈置,一直沒改過。」可欣說。
「他一個人住那麼大幢房子?」
「有他,有男女傭各一,廚子、司機、花王,不算少了。」她帶著絲頑皮。「週末週日更是人滿為患。」
「我們到他那年紀時,也希望如此。」他憧憬著。
她嫣然一笑,不置可否。
「去紐約之前,可否天天見到你?」他問。
目不轉睛的凝望她。
「如果你希望,可以。」
「運氣竟然如此之好,你整個人,個性、態度、模樣全是我夢寐以求。」
「我的思想,請加倍努力,希望更多瞭解。」
「我會。」他重重握一握她手。「一定會。」
「星期六,願意來我家嗎?」她問。輕描淡寫,理所當然的。「我願意。」他舉起右手。
「說過這三個字就不能後悔。」
「絕幣會。」他說。肯定的。「你我之間彷彿認識多年,水乳交融般。」
佳偶天成。
「其實爹地見過你多次。」可欣說。
「哪一位?我真的沒認出來。」以哲歉然。「看見你後,兩年來的焦點都在你身上,不論在哪裡。旁邊還有甚麼人,真的不知道。」
「爹地與我不同時間回公司,他略晚,十點左右。」
「他的職位必然很高。」
她又笑,不置可否。
從開始講話,相約開始,他們都覺得日子過得滿意極了,又充實又快樂,就連晚上睡覺也比過去的歲月好。他們互相都想過,是不是命中注定的?這麼合得來,這麼夾,這麼滿意,他們幾乎在一開始就愛上對方,這不是緣定三生是甚麼?
緣定三生,簡直像童話故事。
星期六,可欣與父母的家裡,那是高在二十六樓的公寓,兩個單位打通,比兩層樓房看來更大更氣派,有五千多尺。
沒有金光閃閃,但極有格調,一切擺設裝飾看來都是精心設計,出自名家手筆。
和傅家一樣,他們用的是中國工人,已經很少見的白衣黑褲那種。
沈家堯夫婦親切的迎著他。
「是。我們見過。」以哲對家堯立刻說「我以為你是樓上公司的老闆。」
家堯也笑,用欣賞的眼光望著以哲。
「你是細抒。」他說.「我看得出來,你是弟弟,傅以哲。」
他們父母對以哲都有感覺,真難得。
「我是。」以哲自然的回應。「世伯跟爺爺長得很像。」
「叫世伯不是把我叫老了嗎?」家堯笑。「你見過阿爸?」
「前天。」可欣搶著說.「爺爺傳他氣功。」
一啊——」沈氏夫婦都意外。「傳他氣功?」
「不是吹牛。」可欣在父母面前頑皮得多。「甚麼氣運丹田,意到氣到,我學不會。」
「阿爸說過他那派氣功不宜女子,剛猛得很。」家堯說。
沈太在旁邊沉默微笑,一副外母見女婿狀。
「爹地歧視女性。」可欣叫。
「你大女人主義。」家堯說.「美國留學把你教壞了,看,媽咪多好,多可愛。」
以哲這才真正把視線轉到沈太,可欣的繼母臉上。
她是個溫文的四十左右婦人,沒有想像中的「繼母」的氣焰,模樣也清秀怡人,還有絲大家閻秀的味道,第一眼就給以哲好印象,她不是難相處的人。
丈夫在女兒和外人面前讚她,她也只是欣慰的笑看,還是不多話,不搶著表現自己。難怪可欣對她也沒有惡評,原是個懂分寸、恰如其分的女人。
可欣也看沈太,搖頭笑。
「媽咪對你千依百順,我可做不到。」她對父親說話,卻彷彿講給別人聽。「該講的我一定要講,但我不大女人。」
「你不是,你當然不是。」家堯也知分寸,開玩笑適可而止。「你漸漸會發覺,以哲!我們的女兒優點比缺點多得多。」
「早已知道。」以哲不經思索。「我很會看人,因為我是用『心』來看。」
「說得好,說得好。」家堯開心大笑。「難怪阿爸會喜歡你,你真不錯。」
以哲和可欣互相交換一眼,愉怏的。
「你哥哥大仔和你不同,雖然你們都有運動家的氣質,但是他——」家堯考慮著用詞。「他的眼神靈活很多,人也外向,活躍些。」
「你把我們看得很清楚。」「也幸虧有這一點不同,否則怎麼分你們呢?實在太相像了。」
「可欣分得出.她說是感覺。」以哲說。
家堯的笑聲更歡暢。
「全世界大概只有她一個人有這感覺。」他說。「我們的女兒是獨特的,我很驕傲。」
「爹地,老王賣瓜,你又喝酒?」可欣不依。
「是酒,是酒,酒不醉人,我是看到以哲整個人才high起來。一
以哲很喜歡沈氏夫婦,他們配得真好,一個愛講一個沉默,一個豪邁一個溫順,看來做太太的還相當崇拜丈夫,難怪相處如魚得水。
以哲希望以後他和可欣也如此。
他已經很自然的把可欣算在他的生命中。
現代男女都愛講一句「如無意外,我們會結婚」之類的話,這根本對自己、對雙方沒有信心。以哲和可欣——他們之間的那種肯定,令人感動。
第二天,週日,以哲又把可欣帶到母親傅太面前,傅太又是打心眼裡笑出來。
「媽咪,我們陪你打麻將,好不好?」明柔一心討好,傅太喜歡自己人打牌消磨時間。
「問可欣,」傅太竟這麼說.「你想玩甚麼?我們陪你。」
「對不起,我不會打牌,」可欣歉然。「安娣想玩其他的都行。」
明柔乾笑一聲,這沈可欣可是針對她?
「香港人有不會打牌的嗎?」她問。
「我很老土,」可欣自嘲。「因為沒有耐性,沒辦法令自己坐那麼久。」
「可欣原來這麼純情?」明柔還是笑。
「是老土。」可欣再嘲弄自己一次。明柔也就不再介意了,可欣顯然不敢與她對抗,可欣是聰明人。這一天,傅太是從頭開心到尾,兩個佳兒、媳婦和准媳婦——她是把可欣算上的啦——都陪著她,大家都以她為中心,做為長輩怎能不樂?
以哲送可欣後回來,她還等在那兒。
「還玩得不夠?還不睡?」以哲擁著她肩。
「乾脆向可欣求婚。」她說。這事在她心中盤算已久——從見到可欣的第一分鐘起。再不說出會悶死。
「等阿強婚禮之後。」
「兩者之間沒有衝突。」
「一件一件事來,不是喜上加喜?」他乖巧。
「我看可欣對你可好得很,」傅太太喜滋滋的。「我喜歡她溫純斯文,不大驚小怪。」
「她家佈置可比我們強多了。」
「他父親做甚麼的?」道是父母必問之事。
「在我們公司樓上公司做事囉。」以咨漫不經心。人家家裹做甚陵事根本一點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可欣本人。
「父母同一問公司?」
「是。不出奇啊!方便照顧。」
「結婚後她可以來我們公司幫忙,」傅太計畫著。「史丹福的MBA很搶手哦。」
「你也知道史丹福的MBA搶手?」以哲笑。
「嫣咪英文雖不好,這些倒是懂的,」傅太拍拍胸口。「明柔看來也對她服氣。」
「我擔保,紐約回來,阿強的婚禮後,我會始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不是答覆,我要答案。」
「嫣咪的中文比我好。」以哲也頑皮。
「問你,結婚後跟不跟我同住?」
「老天——太遠的事,我的調筋跟不上你快,」以哲忍不住笑。「是阿強結婚,不是我。」
「阿強」傅太想說什麼,忍住了。不想在兒子面前表現自己的偏心。「我希望早看到你結婚。」
「阿強的婚禮,通知阿爸了嗎?」
「阿強自己打電話通知,他不敢回來。」傅太臉上的怒意已不濃。對丈夫的金屋藏嬌她不恨,只是怒。
「不敢?阿爸不是這種人,他瀟灑得很,絕對不在意人們的眼光和言語。」
「你倒懂他。」她瞪兒子一眼。「他那個小美人有了身孕,不宜遠行。」
「啊我們將有小弟妹?」以哲又驚又喜。「比我們小三十年?」
「小弟妹,」傅大不悅:「不許你這麼叫。」
「媽咪,媽咪,你一向恢宏大量,連那個小美人都不怪了,哪能還怪小嬰兒呢?」
「不許賣口乖。記住,你答應過我,阿強婚禮後要給我答案——結果。」
「包如你願。」
他擁著母親上樓,送她回寢室才梳洗上床,睡夢中也覺滿足。
星期三,以哲接可欣下樓吃午餐。
「總不見傅以戰。」她說。
「他把應酬全排在中午,晚上的時間全留給丁明柔。」
「你不必應酬?」
「他主外,我主內。」
「分得好,合你們個性。」可欣穿一套淺粉紅的仙奴套裝,莊重中有活潑。
「你知道媽咪逼我甚麼?」以哲忽然說。
「逼甚麼?想我們先訂婚?」她猜得這麼準,這麼自然,這麼直截了當。
「你一定會讀我的腦電波。」他捉住她手。
「你怎麼應付?」
「我說我立刻要求。」他捉住她的手,目不轉睛的盯著她。
「你想我怎麼答。」「答好。」他搖晃她的手。「等阿強婚禮之後,我們立刻舉行派對。」
她思索十秒鐘。
「何必等婚禮之後?」她這樣說「何必派對?我不喜歡太形式的事,如果喜歡,我們現在去買戒指,立刻舉行。」
「求之不得。」他高興得跳起來。爽朗得這麼可愛的女孩,世上只有一個。
真的,他堅信只有一個。
立刻到半島酒店的Tiffany香港分店,選了一雙式樣簡單、線條優美的白金戒6指,這戒指是他們同時看中,同時伸手指的。
正好有他們的尺寸,立刻帶回公司。
「晚上可以告訴媽咪嗎?」他興奮,有大事已定的感覺。
「我們各自回家告訴長輩,然後一起去爺爺那兒。」她提議。
「為求慎重,我們三處都一起去。」他想一想。「希望他們和我們一樣高興。」
第一個得知消息的是傅太,她笑得合不攏嘴,這麼快就有「答案」,她欣喜若狂。
「不行,一定要有個儀式。」她堅持。上一輩的人有他們的想法。「星期六去紐約之前,兩家人至少見面吃飯。」
沈氏夫婦也有同樣的開心,同樣的要求,反而爺爺沈大成沒有意見。
「好,好,好。」沈大成連說三個好字。「這消息比我預期的還慢了一點。」
「是我不好,累爺爺久等。」以哲罕有的稚氣。
結果,他們在美國會訂了桌子,星期天晚上兩家重要人物見面,也算訂婚儀式。
「快得今我措手不及。」明柔有搶著講話的習慣。「這是我們的一點心意。」
她和以戰的禮物是一串相當大粒的南洋珠,十分漂亮也名貴。
「希望你喜歡。」以戰說。
「訂婚不必送禮的。」以哲小聲嚷。
「長輩的心意。」以戰眨眨眼,促狹的笑。「大一分鐘的長輩。」以哲也笑。他高興家人都重視可欣,重視他們訂婚這件事。
傅太極愛可欣,出手也重,是一塊寸方的翡翠雕花吊墜,雕的是百子千孫,翡翠碧綠通透,又夠厚,絕非凡品。
明柔眼睛立刻一閃,當然她也有類似的禮物,心中卻仍有些不高興。傅太並未對她特別好些,她是長媳。
可欣欣然掛在胸前。
沈氏夫婦送的是一枚三卡鑽石戒指。
「臨急臨忙趕著買,你們沒有給我們足夠時間,等結婚時再好好的訂造一些。」沈太說。
爺爺沈大成送了一份重禮,那是兩百萬匯豐銀行的股票。
「拿去玩玩。」他隨手就交給可欣。
兩家人相處甚歡,一見如故,立刻像自己人那麼親熱。尤其傳太熱誠又識大體,很得沈家人讚賞。
一切都向好的方向發展,而且發展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