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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長毛羅密歐 第一章 作者:丹妮
    非常早的清晨,灰濛濛的天空中還依稀可見淡黃色的月影,至於星星是早就看不見了。淡粉紅色的陽光輕輕淺淺地穿過雲層灑下,卻不知道太陽在哪裡。

    他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手扶著一輛腳踏車,頭上一頂NIKE棒球帽,身上穿著ADIDAS運動外套和熱身褲,腳上一雙NB的慢跑鞋。如果不是背上的大背包,遠遠地看,倒有點像清晨早起的運動愛好者,而不管是他身上穿的衣服還是腳踏車,都是年代久遠的樣子,和他的人也是挺配的。

    他看來滿臉風霜,雜亂的頭髮在腦後草草地紮成一束馬尾,滿瞼雜生的鬍子遮住了他的長相;這樣有一個好處,讓人看不出長相的美醜,也不用費心維護,棕色的皮膚是久經日曬的痕跡,也許他曾經在赤道的陽光下生活過一段日子。

    此刻他正站在一棟有花園的兩層樓洋房前,駐足呆立。離鄉十年,終於回到闊別已久的家,正常的反應該是要感到欣喜的,但此時的他倒有點踟躕,也許這就是所謂的近鄉情怯吧!

    口袋中的鑰匙像塊烙鐵燙紅他的身體,而逐漸明朗的天色和背上益加沉重的背包提醒他一夜無眠的疲憊。他終於掏出鑰匙,抽出一支鑰匙插進鎖孔,向左轉兩圈,門輕輕巧巧地開了,他深呼吸一口氣,抬起-只腳踏進這曾經熟悉而今覺得陌生的家。

    抬望眼,房子的外觀經過十年風雨的洗禮陳舊了許多;花園依舊是花木扶疏,只是草皮長了一點,該割一割了,也許下午吧!等他睡個好覺起來再好好整理一番。十年沒回來,想必要整理清潔的地方不少。他將腳踏車牽進門內放好,在玄關處脫下鞋子擺好,上樓走向自己的房間。那張溫暖的大床,他可是懷念已久了。

    ***

    由光線在地上移動的影子來測知時間,由此古人發明了日晷;現代人則使用時鐘,至於鬧鐘則是用來提醒時間的工具。

    當鬧鐘盡責地在正確時間像一隻被踩到尾巴的狗那樣叫起來時,齊雪兒從被子裡伸長了手拍掉鬧鐘的開關。

    「再睡五分鐘就好了。」她翻個身喃喃地念著。

    她的腦子醒了,但是身體還沒醒,所以有一股溫熱的氣息以固定的間隔噴在她臉上這件事,她在一分鐘後才發現。

    「奇怪?」她記得她沒養狗,也沒養貓,那這股熱氣是誰的?

    她不情願地睜開眼睛,一張放大的臉部特寫就在她鼻尖三公分前。乍然看到一張毛絨絨的臉,她還以為那是只玩具熊。但是玩具怎麼會呼吸?她又花了一分鐘仔細研究那張臉,好不容易才確定那是一張人臉,而且是一張男人的臉。

    她的第一個下意識動作是摸摸自己的身體。還好!衣服還整整齊齊地穿在身上。在確認無誤之後,她抄起床單裹住自己的身體再跳下床,然後不客氣地大腳一踢,將這個不速之客用力踢下床。

    在一聲慘叫和重物墜地聲後,床的另一邊慢慢出現一張痛苦扭曲的臉。

    「你是誰?為什麼在我床上?」齊雪兒一手插腰,一手指著那男人,凶巴巴地問。她雖然叫雪兒,個性可是比太陽還明朗。

    「我叫馬克翔,大家都叫我馬克。」馬克翔揉著疼痛不已的屁股,她那一腳力道可不輕。

    「我不是問你名字,是問你為什麼在我床上?」

    「小姐,妳可能誤會了,我敢肯定這張床是我的,所以應該是我問妳——為什麼在我床上才對。」雖然床罩和枕頭是他沒見過的,但是他肯定床罩下的床是他的沒錯。

    「你……」齊雪兒氣得說不出話來。簡直是莫名其妙嘛!她早上一覺醒來身邊多了一個滿臉鬍子活像山賊的男人,她沒有花容失色喊叫或昏倒就已經是萬幸了,現在這個山賊竟然說是她睡錯床?開什麼玩笑,她在這張床上睡了五年怎麼會睡錯床?總而言之,對付這種想占女孩子便宜的無恥之徒不必講道理,只有一個辦法可用。;

    她很快地拿起電話,撥了三個號碼。「喂!警察局嗎?我這裡是……」她還沒來得及講完,電話就被切斷了,她瞪著切斷電話的那隻手。「你幹什麼?」

    「我想妳可能搞錯了。」馬克翔用手抓抓糾結凌亂的頭髮。「我們之間可能有一點誤會。」

    「誤會?!你爬上我的床這叫誤會?」

    「我承認這是我的疏忽,因為我沒想到這房子會有人住,再加上我又很累,所以根本沒注意,真是抱歉;但是我說這張床是我的是真的,如果妳不相信,我可以告訴妳床是我在義大利的一間二手店買的,左邊的床腳有一塊銅牌,銅牌上刻著一隻海豚,不信妳可以看看。」

    齊雪兒半信半疑地掀開床罩,左邊內側的床腳上果然有一塊刻有海豚的銅牌。

    「妳看,我沒說錯吧!這床真是我的。」

    「哼!你只是運氣好猜對了,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在哪裡看過和這一模一樣的床?」

    「小姐,這張床是純手工制的,保證全世界只有一張。」馬克翔耐心解釋。

    齊雪兒仔細地打量著他,想知道他的話有幾分可信度。她從頭看到腳,再從腳看到頭,由於他臉上雜胡亂發叢生,無從看出他的表情,但是從聲音聽來倒不像在說謊。

    「好吧!就算床是你的好了,但是你怎麼解釋你是怎麼闖進我家的?」

    「我回家何必用闖的,用鑰匙開門就行了呀!」

    「你家?胡說,這棟房子的主人十年前就出國了,不會再回來了,你別想騙我。」哼!當她是三歲小孩很好騙嗎?她可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這麼差勁的謊話分明是看不起她的智商嘛!

    「我沒有騙妳,是誰告訴妳房子的主人不會再回來了?」

    「我表哥!」齊雪兒驕傲地說。

    當初她上台北來讀書時,本來是要寄住表哥家的,但是不巧表哥決定出國留學,房子也處理掉了,為了避免她流落街頭,表哥才安排她住到這裡。據她表哥的說法,這楝房子的主人是他的一個好朋友,因為某些事出國了,而且有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所以才將房子托他照顧,現在換成他要出國了,所以就把房子讓她住,順便照顧房子,不僅可以替她省房租,也替那位朋友省了一筆可觀的清潔費。

    那時她為了能住進來可是興奮了好久,畢竟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像她這樣的單身女子,沒錢沒背景的,能有一間小套房就算萬幸了,更何況是這種有花園、泳池的大別墅。這等如意的事居然讓她給碰上了,害她搬進來的頭一個月都因為興奮過度而睡不著,足足當了一個月的熊貓小姐。

    那時候她還常在心裡罵屋主浪費,擺著這麼大的房子不住也不租人,還要花錢請人來打掃,真是有錢沒地方花;不過也多虧了有這種傻瓜,她才有大房子住,可是現在有一個活像流浪漢的傢伙跑來說房子是他的,當她齊雪兒是白癡嗎?有這麼大間房子的人會長成這副德性?他為什麼不乾脆說總統府是他的。

    「妳表哥是不是叫蘇偉同?」

    「對。」她有點愕然。「你怎麼知道?」

    「因為房子是我托他照顧的,我就是那個不會再回來的屋主。」馬克翔平靜地說。

    「騙人!」齊霧兒張大了嘴,一臉的不可置信。她知道她這個模樣看來很蠢,但是她沒有辦法,該死的表哥竟然騙了她,當初還信誓且旦地叫她安心住下來,就算住-輩子也不用擔心,害她真以為屋主永遠不會回來了,結果屋主回來了,她還把人家看成山賊,這下可好了,現在正主回來了,那她怎麼辦?睡公園還是車站?

    ***

    當齊雪兒衝進公司打卡的時候,她已經遲到一個小時了。她無奈地歎口氣,這個月的全勤泡湯了?這一切都得感謝那個馬克翔!

    「怎麼這麼晚?昨天晚上玩過頭了?」齊雪兒還沒坐穩,同辦公室的吳佳茵馬上靠過來打探消息。

    「唉!別提了。」齊霉兒搖搖手不願回答,她才不會笨到把今早發生的事告訴這個聞名海內外的「放送頭」,那無疑是自找死路,這才真叫「無佳音」。

    不理會吳佳茵持續放送求知若渴的眼神,她一頭栽進今天的工作中。工作告一段落,趁著午休時間,她趕緊打了一通越洋電話給她那「該死」的表哥。

    「Hello?」蘇偉同的聲音帶著濃厚睡意。

    「死表哥!我會被你害死。」齊雪兒劈頭就罵。

    「雪兒?什麼事呀?妳知道現在幾點了嗎?」

    「我管你現在幾點,總之你害死我了。」

    「我又害死妳哪裡了?」蘇偉同在心裡歎了口氣,勉強打起精神來應付他這難纏出名的表妹。

    「你不是說那楝房子的主人不會再回來了嗎?」

    「主人?妳是說馬克回台灣了?」蘇偉同的聲音混合了驚訝和興奮。「妳確定是馬克沒錯?」

    「廢話!否則我幹嘛打電話給你。」

    「太好了,他現在在哪裡?」

    「家裡啊……」她那個「啊」字還沒說完,電話就被卡嚓一聲掛斷了。「蘇偉同!竟然敢掛我電話!」

    齊雪兒氣死了,她長這麼大以來今天最背,早上被山賊嚇醒,中午被掛電話,晚上呢?恐怕她的行李此刻已經被打包完畢扔在門口等她領回了。唉——她怎麼這麼歹命呀!

    ***

    下班之後,齊雪兒硬是在辦公室又待了兩個小時才下班,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家。她知道遲早要面對這件事,但是鴕鳥心態使她覺得拖一分鐘是一分鐘,因此她花了平常時間的兩倍才回到家。

    一進門,她就聞到一陣陣的香味,引得她肚子一陣咕嚕咕嚕亂叫。聞香而去,她這才看見餐桌上滿滿地擺了一桌子的菜,熱呼呼、香噴噴的,光看就流了一地口水。

    「妳回來了,正好趕上吃飯時間。」馬克翔從廚房走出來,解下圍裙放在椅背上。

    「這些都是你做的?」齊雪兒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對。」

    齊雪兒搖搖頭,真不敢相信這個馬克翔一臉毛刷般的鬍子,竟然這麼會做菜,這使得身為女人的她覺得汗顏。

    「好了,別瞪眼吞口水了,快去洗洗手準備吃飯。」馬克翔宣佈開飯。

    這點齊雪兒舉雙手贊成。事實上她餓死了,中午她被氣得吃不下,現在的她餓得可以吃下一頭象了。

    「對了,中午偉同打過電話來。」馬克翔在吃飯時突然開口說了這麼一句,使狼吞虎嚥的齊雪兒差一點噎死。

    「哼!這傢伙中午竟然敢掛我電話,分明是活得不耐煩了,下次我一定要把電話塞進他嘴裡,看他下次還敢不敢!」

    馬克翔笑了一笑,看來正如蘇偉同自己說的,他這表妹辣得很。

    「偉同和我商量,讓妳繼續住下來。妳在這裡已經住習慣了,真要妳搬恐怕也難找到合適的房子吧?」

    「對,對、對!」齊雪兒拚命點頭表示贊成,「我真的很想住在這裡,但是你房租不能收得太貴哦!」

    「不用房租,妳愛住多久就住多久。」馬克翔大方地表示。

    「真的?」齊雪兒狐疑地看著他。她和他非親非故的,怎麼這人這麼阿莎力?「可是我住這裡你會不會不方便?」

    「不會,妳幫我看房子,我謝謝都來不及了,而且我是無根的浮萍,說不定明天就不知道飄到哪裡了。」馬克翔的語音漸漸黯淡。

    「別這麼傷感嘛!」看到他落寞的樣子,女性的本能就想安慰他。「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有我在的一天,絕不讓你感到寂寞。」

    他不能說不感動,這個初見面的女孩,連他在感傷什麼都不知道,就說要幫他,真的讓他覺得好窩心。他不自覺地又笑了,但是因為鬍子的關係,看起來只是動了動嘴巴。

    「對了!你留這麼多鬍子,不覺得不方便嗎?像現在吃飯就會把鬍子弄髒了。」

    「習慣了也不覺得,反正有鬍子是吃飯,沒鬍子也是吃飯,既然都是吃飯,那有沒有鬍子有什麼關係。」

    齊雪兒皺超眉頭,怎麼他講了這麼長一串,一個字一個字分開來她聽得懂,合起來卻是完全不明白呢?

    「算了,我還是吃飯吧!」她放棄了鬍子和吃飯的關聯性,正如他所說的,沒有鬍子的她也是要吃飯。

    吃完飯後,她回到房間正好接到蘇偉同的電話。

    「還生氣嗎?」

    「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種心胸寬大的女人,一定會將你的一『掛』之仇牢牢記住的。」

    「那我可槽了。」電話那頭傳來一陣苦笑。

    「對了,你是怎麼和那個馬克翔認識的?」憑她表哥這種自命正義的八股書獃子,她真好奇他打哪裡認識這麼鮮的人物。

    「我們是國中到大學的同班同學。」

    「原來是『青梅竹馬』呀!不過想不到他長那副德性,人倒是挺不錯的。」

    「我可先警告妳,和他做朋友可以,但是別胡思亂想,他可是個危險人物。」

    「哎呀!你放心啦!你當我這麼沒格嗎?只要是公的就行?你表妹我眼光可高得很,男人和女人一樣,外在絕對比內在重要,我是寧缺毋濫,打死我都不會看上他的。」

    「那最好。」蘇偉同可不敢相信她的保證,不過她的說法有點奇怪,什麼叫外在比內在重要?「反正記住我說的,還是和他保持點距離比較好。」

    「知道啦!」齊雪兒對著電話做鬼臉。「沒事了吧?沒事我要掛了。」

    「沒事了,再見,要記得哦!」

    齊雪兒不客氣地掛上電話。說到她這個表哥真是男人身體女人個性,比她媽還囉嗦。虧他是和馬克翔一起長大的,一會兒聽到人家回來的消息竟然高興地掛她電話,這會兒又再三叮嚀要離人家遠點,還把人家說成危險人物。哼!她齊雪兒就是不信邪,愈是禁止她做的事,她愈想試試看。她倒要瞧瞧馬克翔究竟會有多危險?

    ***

    齊雪兒好奇地看著馬克翔擦地板、整理床鋪,換新窗簾。三更半夜不睡覺這麼勤奮的原因是由於齊雪兒的堅持,馬克翔不得不放棄自己原來的房間,另覓新房間。而答應表哥好好照顧房子的齊雪兒小姐,由於天性大而化之(其實是懶散),除了她用到的房間,如臥室、客廳、浴室等,其餘-律-視同仁地任其自生自滅,不過就算是她使用的房間,也是如狗窩般凌亂不堪,因此這棟房子最好的寫照就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

    「你對做家事挺有一手的嘛!」這是齊雪兒袖手旁觀後下的結論。

    「還好啦!因為受過良好的訓練。」

    「訓練?我知道有新娘學校,難道也有新郎學校嗎?」齊雪兒不解。

    「怎麼可能,」馬克翔哈哈大笑。「我指的訓練是我在流浪時曾為了旅費在旅館打過工,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從那裡學來的。」

    「打工?你有這麼大的房子還需要為了旅費打工?」這房子包含花園在內少說也有上百坪,以市價計至少也值個好幾千萬,這樣子的人會為了旅費到處打工?

    「這房子是大沒錯,可是並不是大就值錢,房子位在住宅區內,既當不成黃金店面,更別說鑽石三角窗了,要蓋成公寓又嫌坪數太少,有錢買得起當住家的人又不屑買,他們會乾脆買在陽明山上,視野好、風景佳,空氣又新鮮,何必在這裡鬧中取靜。」

    「那你怎麼這麼笨,買在這裡?」這齊雪兒說話當真不客氣。

    「這房子不是我買的,是我爸買的,三,四十年前地很便宜,一坪才一、兩百元。他本想買大一點,可以三代同堂,五代同歡,一家子住在一起熱鬧又興旺,哪曉得命短,早早就回老家報到,只留這楝房子給我作紀念。我一個人住實在冷清,可又捨不得賣,只好一直放著,所以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強、處變不驚了;而且既是去流浪,吃好,穿好又住好豈不奇怪,其實到處打工也不是很累,還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是很好的人生體驗。」

    「說得也是。」齊雪兒贊同地點點頭,「那做菜也是在那裡學的嗎?」一想到他精湛的廚藝,她就快流口水了。

    「那是一個義大利老太太教的。」

    「你去過義大利?」

    馬克翔搖搖頭。「我不知道,我只記得那位老太太是義大利人,至於那時是不是在義大利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怎麼會?」齊雪兒納悶得很,怎麼會有人對自己在哪裡都不曉得?難道是路癡,所以才會花了十年的時間才回到家。

    「因為地名對我而言一點意義也沒有。這十年來我一直覺得很空虛,靈魂像是翼在頭頂上,看著身體漫無目的從英國開始,我一條街一條街地走,這十年來也許真把整個歐亞大陸都走遍了也說不定;我只是憑著一種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餓了就吃,再美,再如詩如晝的風景都只是我眼前一個模糊的影子。有一陣子簡直跟行屍走肉沒兩樣,有種人生苦短不如歸去的感覺。」他頓了一下,續說:「幸而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們對我的幫助很大,當然有一些看我不順眼就拳打腳踢的傢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們收留我,讓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談話、鼓勵我面對自我,使我深深感動。但他們能給我的溫暖有限,我的心還是常常處於孤寂寒冷的狀態,就像追日的誇父一樣,我的心底有個聲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尋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陽,直到我倒下為止。我就這樣走著,有一天走到香港,看著身邊和我相同髮色,膚色卻完全不能溝通的人,突然間想起了台灣;可是我還在猶豫,就在天星碼頭看著船進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買了機票回來了。」

    「你是說你就這樣流浪了十年?」齊雪兒簡直不敢置信。

    「我不知道,也許是十年,也許是十分鐘,反正對我來說,時間比地名更不具意義。」

    對於他的答案,齊雪兒又是搖頭、又是歎氣,真的佩服得五體投地,她早該猜到他會這樣說的。

    「你知道嗎?我覺得你好像小說中的人物。」

    「為什麼?」

    「你花了十年的時間去流浪,到頭來卻連自己去過哪裡都搞不清楚,那你究竟是為了什麼去流浪?不會是為了流浪而流浪吧!」

    「我也不知道。」

    齊雪兒露出一個「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的表情,如果不是看在他讓她白吃白住的份上,她一定對他說「你該去看醫生了」。

    馬克翔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麼,因為齊雪兒是個把一切心思寫在臉上的人。他知道她一定認為他瘋了,但是他沒有。他很清楚當初是為什麼開始流浪,只是經過了十年,他又回到原點,這才發現他什麼都沒得到,所以他迷惘了。這十年究竟意味了什麼?和他同年紀的男人,現在應該是為了家庭、事業而努力的時候,只有他,什麼也沒有,雖然他完全不想去擁有,不要家庭、不用事業,甚至連他自己都是早已放棄。那麼他到底是為什麼回來?他想在這裡做什麼?他真的不知道。

    「喂!」齊雪兒的聲音將他的思緒拉回。

    「什麼事?」

    「那你現在想做什麼?」

    「什麼都不做。」馬克翔答得乾脆,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能做什麼,又什麼都不想做,那乾脆什麼都不做吧!

    「什麼都不做?」齊雪兒以高八度的聲音覆誦他的話,「你是說不用工作,整天在家裡研究新菜單嗎?」

    「也許吧!」他回答得不肯定。也許明天早上醒來,他會發現自己置身於紐約的布魯克林,那是很有可能的,

    「我知道你有點錢,但是不事生產會坐吃山空的。」齊雪兒不以為然,難怪人家說富不過三代,眼前的馬克翔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一張像山賤似的臉卻只會躲在廚房裡研究食譜。她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人,以往她認識的男人哪個不是本著拚命三郎的衝勁,日也操、暝也操,就是為了口袋裡裝滿鈔票,每晚睡不同的女人;她的公司隨手一抓,沒一個男人不是這樣的,偏偏眼前這個似乎根本完全不瞭解何謂男人本色,無慾無求到簡直可以成仙了。這種男人對她而言可是全新的接觸呢!

    「不要緊,再苦的日子我也過過了。有一次我在大風雪中迷路,沒食物,沒御寒物品,喝了三天雪水也是撐過來了。」

    「在大風雪中迷路,喝了三天雪水?」齊雪兒喃喃念著。敵情這位馬先生不只是山賊,還是史前山賊,她真該問問他有沒有茹毛飲血過。

    「真的,那一次我還以為我死定了,早上醒來發現我還活著時,我自己也覺得奇怪呢!」

    「是呀!我也奇怪雪女怎麼沒捉你去當她老公。」

    「歐洲沒有雪女,那是日本才有。」

    「你怎麼知道?也許雪女和你一樣想不開,也出去流浪呢?」

    馬克翔側著頭想了想,咧嘴一笑。「的確,也是有這個可能。」

    齊雪兒在心中重重地歎了口氣,看來他真的是史前人類,莫怪乎腦容量比較小。她搖搖頭,目光瞥見堆在牆邊一紙箱,一紙箱的書,還有更多的書七凌八落地敵在箱子四周。

    「哪來這麼多書?」齊雪兒好奇地蹲下去翻看,有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租義大利文的,甚至還有簡體的中文書,更多的是她看不懂,根本不知道是哪一種文字寫成的書。

    「下午我去律師那裡領回來的。我在流浪的時候無事可做,就不停看書,看完了就寄回來給我的律師,請他暫時幫我保管。」

    「哇!真不得了,你是說這些書你都看過?」齊雪兒簡直不敢置信,這些書起碼上千本,他真的把這些書都看過了?

    「沒有全部,有幾本只看了一半。」

    「那也差不多了。」齊雪兒想,真看不出這頭大熊這麼有內涵。「沒想到你這麼喜歡看書。」

    「我死去的爸爸對我說過一句話:沒腦子的男人注定要當女人的玩物,同樣的,只有有腦子的男人才能將女人當玩物,所以我從小博覽群書,就為了怕哪天不小心給女人玩去了。」

    「這你不用擔心,憑你那副尊容,絕對沒有女人會把你當玩物的。」她心裡是這樣想,但也不好意思光明正大講出來,畢竟現在她是看人臉色吃飯,得要巴結一點。「我相信你絕對夠聰明,不會被女人玩去的。」

    「還好啦!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還有一山高。」馬克翔謙虛得很,見齊雪兒不停地翻看那些書,一副很有興趣的樣子。他很大方地開口:「如果妳想看的話,儘管拿去沒開系。」

    「啊!不用了,我看到沒圖片的書就想打瞌睡。」齊雪兒敬謝不敏。開什麼玩笑?要她左手拿書,右手拿字典,她才沒這種閒工夫。

    「是嗎?」馬克翔笑笑。其實他也不是有耐心的人,之所以看了那麼多書,一方面是基於上述的原因,另一方面則是旅途無聊,打發時間罷了。「事實上,我也常在失眠的夜裡看這些書,效果挺好的。」

    「你常失眠嗎?」齊雪兒又瞄了一眼那堆書,以這些書的厚度來看,他這些年來大概從沒睡過一天好覺吧!

    「經常失眠,有時會連著兩、三天睡不著;說也真奇怪,不管白天再怎麼勞累,晚上疲乏地躺在床上就是合不上眼,頭腦反而更清醒。」

    果然!齊雪兒很難得地猜對了,

    「那一定很痛苦吧!」她以同情的眼光看著他。「我是從來沒有失眠過,我媽說我生平最大的本事就是睡覺,頭一沾枕三秒內就睡著了,比大雄還厲害。」

    「那妳很幸運。」

    「是啊!」齊雪兒看著馬克翔有條不紊地整理一屋子的凌亂,覺得他真的是個細心的男人。「喂!你慢慢整理吧!我想睡了。」

    「晚安。」

    臨走前,齊雪兒不忘再回頭來警告一番。「喂!可別說我沒有提醒你哦!如果你晚上再不小心上錯床,可不是像上回把你踢下床那麼便宜哦!」

    「知道了。」馬克翔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看來這女孩似乎把他看成急色鬼了。

    不過他不在乎,而且他很高興答應蘇偉同讓齊雪兒留下來。有她在,至少不用對著空氣喃喃自語,雖然他不是怕寂寞的男人,但唯獨在這間屋子裡,他不願獨自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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