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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為我迷醉 第一章 作者:席絹
    冷汗像忘了旋緊的水龍頭,涔涔地在朱建民額上、手上直冒。

    天氣不熱,事實上雖說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還是照來不誤,暖氣沒有開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剛跑完八千里路那樣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卻是流冷汗。

    打從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後,他便一直發暈發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發上,只怕他早已癱軟在地上成了一攤泥。唉!說來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斷頭台,也不是見鬼了,他幹什麼怕成這個樣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這一副德行的。怕什麼呢?他是客戶即使丁皓再窮凶極惡,總不會將他生吞活剝了吧!雖然那或許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東西可不尋常呢!

    樓下那群彪形大漢——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員已使他雙腿虛軟;再想到丁皓以往的歷史,朱建民不自覺又打心底起了一陣冷顫——在高中時代,丁皓是個打架王,被數十家高中拒收後,靠父母的關係進入了「清岡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貴族學校,出身黑社會家庭的子女、闊少爺、成績低劣的、愛吃喝完樂的——全在這裡了。丁皓是黑社會老大的獨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當家常便飯,在學校半個月期間,他不僅成了校園內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為爭地盤打架鬧事,搞得安份的學生人人自危,一如身為會長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過失殺人將對方砍成重傷,終於被捕入獄——沒法子,誰叫當時被警察埋伏給逮個正著,這下子連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獄了——血腥的日子終於遠離校園——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憶,每當他想起來還會冒冷汗;即使身為好學生的他,從來就不必擔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來不找好學生的麻煩。如今,他出獄了,自營保全公司四年下來,已成為信譽最為卓著的保全公司,連運鈔車都得仰仗他們護航才安心。最特別的是,丁皓的員工全都是曾經犯過罪、坐過牢出來的人;這其實有個好處,黑白兩道混得開,難怪讓「迅雷」保全的東西萬無一失。丁家雖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餘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網羅入公司、決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擔心會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過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實。相的益彰之下,難怪短短的四年,「迅雷」會凌架所有同業之下,成為業績最好、營業額年年直線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動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顧客有了這層認知,生意自然滾滾而來。

    就是因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會硬著頭皮前來,求見他曾經希望一輩子別再看見的人。進入保全公司,他堅持非要見丁皓;雖然在丁皓未下來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奪門而出的衝動,但他不能跑——為了他的寶貝妹妹,他不能。

    轉載自熾天使書城掃校不詳

    「堅持要見我?」丁皓結實高大的身子整個陷入椅背中,雙腿交叉橫放在光可鑒人的大辦公桌上,穿著步鞋的腳還百般無聊的抖著,七分嚇人、三分冷酷的臉上滿是不耐。他懶洋洋的瞇起眼睛看著合夥人兼生死之交;那個坐在他辦公桌上、英俊得可以當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是咱們高中時期那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會長,叫朱建民。你記不記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給丁皓,自己則喝著紅酒。比起衣著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獨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氣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裝,品味出眾;他英俊有禮,風流而不濫情,是那種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戶,全是衝著孟冠人而來。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沒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過壯碩,光看外表就足以嚇得人牙齒打顫而不敢正視。他有雙太銳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愛打穿正式衣服,永遠是舒服就好;他不醜——但顯然沒有人知道這一點,良家婦女尤其是,一見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邊,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點,但他的氣勢卻足以使任何一個地方變成冰窟。而打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這兩個人,一暖、一冰,倒成為一個很奇妙的搭檔。

    「見我做什麼?我開公司當老闆可不是做應召男,客人指定要見我,我還得馬上滾出去讓他看個過癮嗎?將他轟出去!」丁皓懶懶地放下雙腿,雙手指關節弄得卡卡作響。「唔——我悶太久了!也許我該給他一個機會——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麼狗屁事要煩我?敢指明要見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尋常;有趣的話,我倒想玩一玩。」

    自從有了盈餘、有了分公司,業績直線上升到現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後,丁皓就悶著過日子到現在。他是個善於掠城的戰士,卻不是個善於經營的城主;在剛開始創業維艱的時期,他每天生龍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銳無比,與敵人、客戶交戰於沙場,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譽。他也狠絕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衝,創下輝煌戰果;然而對於那些已成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卻是無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兒們——孟冠人——天生就是個將相美才。打從孩提時代起,孟冠人為他擬下的第一個計謀開始,就注定他們今生於事業上的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在丁皓如獄七年間,孟冠人開始猛K書本,成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學、碩士、博士之類的學位手到擒來。丁皓出獄後,二人聯手打天下,完全沒有用到二個家族的勢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癱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現,不把他嚇得口吐白沫、死在現場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聲。

    孟冠人不以為忤,笑著出去。

    丁皓看著合上的門,百般無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個書獃子有好玩的事來求他,負責再悶下去,他會考慮逃離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場架來抒發他過盛的精力。當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過幾次床就沒完沒了了;不見得是要名分,風塵女郎嘛,除了要錢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還以為身價抬高了多少,儼然一副大姐頭的樣子——上一個女人就是這樣。不過,話說回來,還沒有女人敢對她沒完沒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戲!肉體上的交易一向銀貨兩訖,稍微不識務的女人只消他一個眼神,當場就會尖叫逃開;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這麼一張性格的臉上,加上壯碩的體型就十分嚇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會嚇得屁滾尿流,何況是女人。

    說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親上回介紹的那一個女人,叫方什麼萍的;一個黑道老大的女兒,混太妹出身,現在二十五歲,管理兩家PUB。算來兩家可說是門當戶對,對方長得也還過得去,也許他該考慮娶她,他實在懶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難纏、最愛耍心機,卻又最愚蠢的動物了。

    繡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來見他的是孟冠人,否則朱建民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達出自己的來意與委託。

    孟冠人打趣地看著朱建民如釋重負的表情;更確切一點的說,那神情的轉換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門處斬,卻突然得知自己獲赦免死的樣子差不多。

    他閒閒地開口問:

    「你要保什麼貴重的東西,貴重到堅持要見我們?」

    朱建民怯怯地問:

    「你們什麼都保的,是嗎?」

    「在合理的範圍內是的。」

    「那麼——」朱建民一鼓作氣說出:「我要求丁皓保護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國的半年間,保護她不受任何男人騷擾。」

    這實在是超出合理的範圍了,甚至算是荒唐得過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沒接過,有幾次選舉期間,公司的case應接不暇,員工幾乎都出動去保護候選人了;但若說要保全一個女人的貞操就太誇張了。

    「我想,你走錯地方了!也許你該去買一副貞操帶。如果你妹妹是花癡的話,或者你可以將她帶出國。」

    這種不正常的委託要是被丁皓聽到了,準是先來一頓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膽;可是以他對這個好學生的瞭解,也明白這個不是胡來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頭無路、求助無門才會來找丁皓,因此孟冠人還等著聽下文,不著急將他轟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後天就得出國了;他故意不讓我有時間辦理我妹妹的簽證,一同帶出國。如果能帶她走,我還會來求你們嗎?」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來問;看來這人已緊張得說話都不挑重點了。

    「對,他!他就是王平志,你應該記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嗎?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會逃嗎?她幾歲了?」孟冠人大腦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個雜碎的高中歷史,想不到還有機會對頭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癡。她二十四歲了,也很正常,雖然思想單純,但是絕對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個小人;他有手下、有勢力、又逐步將我趕出合夥事業。半年前我做錯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進入我的公司幫我的忙,想不到卻引起王平志對她的覬覦垂涎。雖然我立即將我妹妹安排到別的地方去,隔開王平志,但他還不死心,現在千方百計將我弄出國,這樣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場的勢力十分嚇人,使得戚親朋友全不敢對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睜睜看我們朱家的事業流如入他手中;現在他又動我妹妹的腦筋……我真的走頭無路,才會來找你們。」朱建民不怕別人笑他窩囊,反正他本來就不是從商的料子,更不善與人勾心鬥角,現在他只求有個更強悍的人來替他保護妹妹。

    「王平志嗎?倒真是個聲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聲自語,抬眼看著一臉期盼的朱建民。「為什麼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個寶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擇手段也要一親芳澤的話,就不怕丁皓也會嗎?」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這一回朱建民卻一點也沒有退縮,他很平穩的直視孟冠人——

    「丁皓保的東西從來沒有出過差錯。他雖是個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則,如果他對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錯人,我認栽!因為我無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險;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說真的,給他還比給王平志糟蹋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運。」孟冠人笑著說:「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來對了時機;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們也看不順眼,第二、丁皓的確無聊得快瘋了,有了這種奇怪的事來煩一煩他倒也可以解悶。」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驚、又喘氣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給你找來什麼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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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時候我們這兒成了托兒所了?我看起來真的那麼像保姆嗎!」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著孟冠人;這傢伙竟然替他接下這種case給他消遣無聊!他的狠辣表情一點也威脅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發裡仍優遊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時同校情誼的份上,幫他一幫也無妨;而且,對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閃,也坐到沙發上,問:

    「是他?那個紈褲子弟?還是那麼好色?」

    「那傢伙本來就陰險油滑,女人和權財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們沒有對上。」

    當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處搶地盤,為了爭老大的頭銜無所不用其極,威迫利誘,反正他有的是錢。在校時,對那些不肯順從的人動輒加以欺凌致使無法再待下去,休學的休學、轉校的轉校,他正風光的時期,丁皓早已入獄,所以二人並未正面交過手;也由於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鄰校作威作福,甚至後來欺負到丁皓就讀的學校。雖說丁皓入獄後,原有的太保集團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門來踢館,耀武揚威,他們也容不得外人來放肆;尤其當時還有孟冠人這個「賽孔明」坐鎮。

    戰事起因於王平志公然在放學時刻,率手下守在校門口強擄校花帶走;他的好色遠近馳名。在孟冠人一聲令下,那一群目中無人的小混混全軍覆沒,而王平志見苗頭不對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沒打聽清楚這是所云集各地角頭老大子女的學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幫派,讓校園回復平靜的——這些人已經很久沒有活動筋骨了。

    少了嘍囉助陣的王平志,早在當天晚上見自己大勢已去後,便匆匆辦了休學,逃往國外留學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這件事孟冠人在每週日固定探監的閒聊中有提起過。事過十餘年,想不到又可以對上這個雜碎;如今人家可是個很有勢力的大商人,身價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個。

    孟冠人說出他接下這個案子的原因——

    「保護一個女人談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煩,可是王平志這個人值得鬥一鬥。此人以併吞別人公司為樂,是個企圖不勞而獲的敗類,該有人挫一挫他的銳氣,不然他還以為自己是個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這種人破壞咱們黑道的形象。據我最近幾年的觀察,他身邊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敗類,究竟是想從事非法交易?還是用來壯大聲勢?動機頗值得探討。」

    「這個雜碎!」丁皓懶懶地點了根煙,仍是百般無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煙圈才問:「什麼時候開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歷——

    「後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與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區太遠,又是山區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來公司報到。往後半年內,她是你的私人秘書,住在你的公寓內,二十四小時都盡量在你的視線內。如果她有能力的話,酒店、夜總會的事宜也可以帶她去瞭解一下;現在公事全上了軌道,不必用什麼腦筋,至於我呢,暫時當個閒人是無所謂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將一切打點妥當,他又道:「如果要對上王平志,最好讓他以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裡有女人的東西。」他咕噥著。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況這是最周全的保護。」孟冠人笑得像什麼似的。

    「你的笑好奸詐。」他又瞇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來是一男一女的話,早在指腹為婚中成了恩愛夫妻,孩子都好幾個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話,為什麼要讓你閃在一旁涼快呢?我們的好日子不長了,現實習一下有女人住在一個屋子中的感覺也不錯。」

    兩個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緊,只不過丁皓還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為大企業的第一順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後代,快些回家接位,簡直逼得他快發瘋了。

    丁皓倒沒有生氣,眼中浮現出少見的淘氣。

    「他們還不死心啊!這麼多年了?威脅要將你登報作廢也沒真的實現,枉費你努力地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煩的就是這件事;他已經這麼努力地敗壞家聲了,怎麼家中那群大老還是死死認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們二人打從沒出娘胎就被雙方父母指腹為婚,想不到都是男孩兒。從小到大難兄難弟同甘共苦,又同時非常有志氣地要自行創業,做自己有興趣的行業——這是打幼稚園便立下的宏願。丁皓還好,父親解散幫會後,只有兩家夜總會與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雖花不了多少時間,但反正都已上軌道沒什麼好費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對於所有人垂涎的大財團繼承人寶座,雖不至於到不屑一顧的地步,卻是能閃就閃。

    他們比較喜歡雙手掙來的成果,事實上他們本來就有能力闖出一片天地;當創業者的滋味比當繼承人光榮多了。孟家三代經營的家族大機構,直系、旁系親屬眾多,堂侄表親人才濟濟,也並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爺硬是認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獨秀、無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當然生就一副運籌帷幄的金頭腦,但他生性浪漫閒散,喜歡將工作當遊戲,一旦繼承了事業,不逼得自己正經八百到發瘋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於丁皓,原本母系那邊也屬意他繼承一些事業,但他的過往事跡令人不敢領教——只有高中學歷,並且沒有畢業,又服過刑、坐過牢,干的壞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長的罪狀,這自然嚇跑了母親娘家那一邊的人,樂得他現在大喊無事可做。

    「生個孩子吧!冠人。將孩子丟到家中讓那群大老們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麼真心的建議。

    孟冠人挑起眉,將一杯酒遞給他。

    「我是優生學主義者,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女人夠資格當我天才兒子的媽。」

    二人乾杯,一仰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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