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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露珠 第六章 作者:寄秋
    「你住的地方非常……呃,藝術,有你個人的風格在。」

    啊!誰在說話?

    不知第幾次掉下床的方良善驚慌的看看四周,神色恐懼的捂著胸口擔憂心臟會突然彈出,似醒非醒的猶似在夢中,眼底可見惡夢後的殘存遺跡,眼下掛著兩個不怎麼明顯的黑眼圈。

    她一直以為那句會常常見到面的話純粹是開玩笑,當不得真,她照日常習慣的上下班就好,以他統領上千名的保全人員的工作性質來看,應該忙碌得沒時間應付她這種小人物才是。

    當然,以上是她愚蠢的想法,她想得太天真了。

    他口中的「常常」和她的認知差距實在太大了,她怎麼也沒想到他所謂的膽量訓練是每天嚇她一回,甚至是一天好幾回,端看他大爺幾時開心就來捉弄一番,而她完全沒有反對的餘地。

    因為她一早睜開眼看的不是她有些脫漆的天花板,或是用浸過油的畫紙補洞的牆壁,而是放大數倍的男性臉孔,膽子再大的熊也會被他嚇得繼續冬眠,何況她只有一顆老鼠膽。

    人家是久病成良醫,她是足以寫本驚嚇紀念錄,這一、兩個禮拜她被嚇的次數是她二十一年來的總和再乘以三,每每嚇得魂不附體的從床上滾下來,三魂猶在卻丟了兩魄。

    不是她愛抱怨,哪有人這樣追求女朋友,先把她嚇個半死,再用好幾個熱吻安撫,吻得她頭暈腦脹根本忘了該不該怕他,然後她就真的不怕他,吼了他兩回。

    照他的說法是大有進步,膽子有磨大了一點,可是她卻覺得自己很可憐,她已經連著好幾天沒好好睡過覺,一面提防他偷襲,一面擔心又被他嚇到,簡直是籠裡的小雞怕黃鼠狼,毫無招架之力。

    「一定在作夢,我換了三道安全鎖,他不可能進得來。」對,是她多心了,換鎖的師傅說他的鎖最耐用,一般小賊絕對撬不開。

    天還沒完全亮,再睡個回籠覺吧!周休二日不用上班。

    一想到這件事,她的眉頭不由得打結,原本她是幾乎三百六十五天全年無休的辛勤工作者,但自從他在吳姊面前露露結實的臂肌後,好像再也沒有人把她們的工作丟給她,害她閒得不知該做什麼,發呆的時間比做事多。

    現在她不能假借加班為由A公司的資源一用,她一個月的開銷明顯的增加一、兩千塊,這全是他害的。

    她應該大聲的告訴他,她是熱愛工作的人,請他不要妨礙她做牛做馬的機會。

    「這鎖是相當牢固,你終於把我的話聽進空無一物的大腦裡。」省得她家被搬空了她還一無所知,滿頭霧水的以為走錯地方。

    咦!這聲音……這聲音……好、熟、悉。「不,是夢,我不能自己嚇自己,我加了鎖。」

    故做鎮靜的方良善將頭埋入沙裡當鴕鳥,一再催眠自己在作夢,絕不是真的,被別人嚇已可憐到不行了,不能再讓自己嚇,她肯定嚇出後遺症才會有幻聽現象,真人鐵定不得其門而入。

    她自我逃避的不接受事實,佯裝一切無事。

    「小毛球,你要自欺欺人到幾時,地板很冷別呆坐著,小心著涼。」大掌一撈,鐵漢生輕而易舉的將怔忡的人兒撈回失去彈性的床。

    「不許叫我小毛球,我不是球。」惱怒地往厚實的「牆」一捶,生氣的小臉糾成一團。

    可是打完了之後她又驚覺不對,那面牆幾時跑到她床上,大搖大擺的佔據半張床,那她怎麼睡。

    輕笑的男人一把抓起她凌亂的長髮把玩。「瞧,多像顆毛球,叫人愛不釋手的想把它弄得更亂。」

    「你……」她敢怒不敢言的用力瞪他。「明天我去剃光頭,你就不能再叫我小毛球。」

    順便捧個缽四處化緣,看他敢不敢當眾調戲尼姑。

    「你敢!」他輕輕的擰她稍微長肉的粉頰,膽小怕惡是她的罩門,百試不爽。

    果然。

    「我……我只是說說而已啦!你不要掐我的臉。」感覺太親密了,她不習慣。

    臉微紅的方良善不敢大口吐氣,眼一睜開看到是厚實的胸膛,沒太多男女經驗的她當然不自在的呼吸急促起來,又怕他瞧見了會取笑,硬是壓抑的小口呼氣,避免喘不過氣。

    其實她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會真正傷害她,他只是單純的逗逗她好讓她不再怕他,他和看來陰險刻薄的房東太太一樣疼她,只是表達的方式和常人不同,先欺負她再給她糖吃。

    所以這些時日她開始敢和他大小聲,並且學著不膽怯退縮、勇敢的說出心底的話,雖然次數不多卻很有成就感,她發現只要肯努力就一定會成功。

    不過她還是有一點點怕他,每次他一板起臉訓人的時候她都會躲得遠遠的,免得遭受波及,他對手下真的很嚴厲,像個暴君,有如秦始皇再世,威風凜凜、不可一世。

    「下次別打這頭鳥窩的主意,我個人十分偏愛它。」鐵漢生笑著將她擁入懷中,輕柔的給她一個早安吻。

    什麼鳥窩嘛!那是她的頭髮耶!沒禮貌。「你當過賊對不對?所以飛簷走壁的從窗口進來。」

    她自以為是的下結論,沾沾自喜自個猜得沒錯,打鎖師傅說這鎖沒人打得開,就算火烤水淹一樣堅固耐用,宵小休想動它分毫,它是用最好的白鋼打造而成,保固期起碼有十年之久。

    要相信專家的保證,他絕對不會騙人,她真的試過打不開,除非有鑰匙。

    看著她懷疑又自我掙扎的表情,他深幽的黑瞳散發一縷疼寵和柔情,好心的為她解答。

    「現在的賊使用的是高科技的產品,我和身懷絕技的武林高手相差甚遠,只不過剛好認識幫你裝鎖的師傅而已。」他笑著搖搖和她放在鞋櫃上一模一樣的銅鑰匙。

    「這……怎麼可能,老闆這麼沒有職業道德?」驚訝的睜大眼,她簡直無法相信眼前的事實。

    虧她還那麼信任他,將他的話一字不漏牢記心中,當他是救苦救難的菩薩化身,哪知他竟騙了深信不疑的她。

    好大的打擊呀!難道這世上想找個可信賴的好人這麼難嗎?

    「別太沮喪了,你這張小臉不適合憂愁的顏色,你沒發現師傅裝完鎖後並未向你收取任何費用嗎?」說她單純似乎過於輕描淡寫了,她對於「不重要」的事過於輕匆。

    瞧這一屋子的巧思不難看出她的用心,他敢打賭每一件擺設她都能滔滔不絕的細數其製造過程,甚至連日期、地點、工具和用過即丟的材料她都不會輕易忘記。

    他很少見過用石頭和大拇指粗的樹枝做成的風鈴,通常人們會撿拾貝殼或其他好上手的素材來完成一件成品,而她恰為相反的專挑高難度的挑戰,不破壞材料的原始,一塊一塊細心的黏著捆綁。

    最叫他稱奇的當是滿屋子完成及未完成的畫作,從水彩到油畫,還有板刻的花鳥國畫,其中數量最多的是隨手塗鴉的素描,張長生動而寫實,刻劃出人性中最直接的感情。

    她不該只是個服裝設計師的助理,以她豐富的情感畫風應該走入專業,她可以成為引領風騷的一流畫家。

    但是以她淡薄名利和不愛出風頭的個性來說,盛名反而會對她造成困境,她喜歡平淡、不受干擾的生活,若要應付成名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她無法負荷。

    「喔!對咩,他居然沒收錢就走了,實在太奇怪了。」要不要拿去給他……咦,好像不太對,她有叫換鎖師傅嗎?想了又想的方良善始終想不出所以然,兩眼困惑的猛抓亂得快打結的頭髮。

    「你比較奇怪,問也沒問的就開門放陌生人進屋,你好大的警覺心呀!」他有些不豫的惱她隨便,從不用大腦思考。

    「我……」她支吾的低下頭怕挨罵。

    真是的,這迷糊的丫頭沒他怎麼過活。「人是我叫來的,他是以前我手底下的一名小弟。」

    對她百般縱容的鐵漢生省略不言的是那人曾是偷遍台灣、登記有案的慣竊,如今「從良」當起規規矩矩的生意人,不再從事雞鳴狗盜的行為。

    「原來是你呀!」因為不會被罵,她鬆了口氣露出讓男人心弦一動的甜美笑容。「你不要老是嚇我嘛!早晚會被你嚇破膽。」

    幸好她最近膽子變大些,不然真要暈給他看。剛睡醒的她腦子還不甚清醒,渾然不知她此刻撒嬌的嬌媚神情有多誘人,笑得咯咯地往他胸口磨蹭。

    純真的她一點也不瞭解這舉動有多危險,非常容易挑動男人的情慾,尤甚是一大清早慾望最不受控制的時候,她根本身在火中而不知燙,兀自為不用受罰而暗自高興。

    「善,我們交往有一段時間了吧?」氤氳的眼轉為黯沉,流動著她所不熟悉的幽光。

    楞了一下,她想起電視上的一則廣告。「等等,你不會想跟我求婚吧?!」

    未經大腦過濾的話突然由她芳唇吐出,兩人同時為之一愕失去聲音,四目相對許久未出一語,一道模糊的影像在眼前升起,他們看到一個著綠色旗袍的冷傲女子,以及一身長袍打扮的儒雅男子。

    他們相互擁抱著,情意深重的凝視對方,如同此時的他們捨不得分開,深刻的感受彼此的體溫。

    愛、離別、傷痛、相思、懷念種種情緒一湧而上,幾乎叫他們難以承受的往嘎吱的床一躺,交融的心有片刻的迷惑,分不清身處夢境還是現實。

    可是那份感受又來得如此突兀,好像冥冥之中已注定兩人該廝守在一起,這次絕不讓任何阻力阻隔他們相守的決心。

    咦!這次?為什麼會有這麼怪異的想法?

    「志雲……」方良善低喃著浮現腦海中一個令她心痛的名字。

    蕭志雲。莫名的,她居然憶起完全不認識的男人容貌,與眼前的他恍若雙生。

    不過她很快的知道痛的感覺,由迷離幻境抽身的鐵漢生一聽見她用深情的語調喚著他以外的男人名字,滿漲妒意的不快讓他的眼陰沉如臘月雪,懲罰意味濃厚的夸吻她該死的唇。

    既害怕又沉醉的方良善微閉起眼,她心中看到的是兩個男人的身影,一個斯文又溫柔的迷戀著她,一個狂暴又粗野的愛著她,兩人都是她心之所繫的摯愛,不能分割。

    她幸福的笑了,為自己被愛感到快樂,同時也享受愛人的喜悅。

    「說!那個男人是誰?」她竟然笑得這麼甜蜜。嫉妒不已的鐵漢生恨得牙癢癢的瞪著她,巴不得一口將她吞了永絕後患。

    「嗄,什麼男人?」她一臉茫然的回望著他,不懂他在問什麼。

    「你剛才嘴裡喊的男人名字,別告訴我你忘了他是誰。」縱使明知沒有人的過去純如一張白紙,但他仍忍不住吃味。

    腦袋一片空白的她真的不記得曾發生什麼事,隱約像是作了一場迷幻的夢,似真似假緊扣胸口的一處柔軟地,讓她感到夢醒後的失落。

    「我不知道,那個人和你好像。」頭一次她認真的細瞧他的模樣,心頭微微的衝撞了一下。

    她的臉又紅了,為了心底的悸動。

    「你拿我當代替品?」誰與他相似,他很清楚自己並無雙胞兄弟。

    仔細一看又不太像,那眼神……「你比較凶……呃,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說,剛剛的你似乎變成一個奇怪的人,穿著徐志摩時代的灰藍色長袍。」

    差別在於一個充滿書卷味,一個滿身江湖氣息,一溫和一強勢,可是她老覺得他們應該是同一個人,只是活在不同的年代遭遇不同的人事物,然而體內那抹魂魄生生世世不變。

    「滿嘴胡說八……」道。驀地,一閃而過的畫面令他微怔的頓了下,神情複雜的盯著她的蓬髮。

    這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他會認為個性膽怯的她該是豪氣奔放、熱情如焰呢?而且適合穿……旗袍?

    一想到一頭毛躁亂髮下是古典優雅的裝扮,兩眉不住的往上揚,難以想像她有文靜端莊的一刻。

    「你在笑什麼?」真古怪,明明口氣兇惡逼問她無解的話題,誰知轉眼間冒出莫名的笑聲。

    頭一搖,他收起追問她的嚴厲。「志雲是誰?」

    不知為何,熟稔的感覺久久不散,對於這個名字的主人。

    「是蕭志雲。」她表情一惑的攏起眉峰。「可是我不認識他,他就這樣蹦地出現我腦海之中,好像他是我前世情人似。」

    朦朦朧朧的記憶,恍若夢幻的印象,無奇不有的玄妙世界總藏著令人無法解答的奧秘,無形中融人人們的生活裡,充實那彌補不了的缺憾。

    兩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說完那句「前世情人」後微微一變,氣氛轉變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麼在體內滋長,相視的眼逐漸逼近……逼近再逼近,鼻與鼻輕觸,溫熱的氣息蔓延在兩人之間,形成一股無形的張力將他們圍入漩渦之中。

    清柔的陽光由粉綠色的窗簾飄散而入,灑落一地艷麗的色彩,風吹動輕盈的簾幕,半掩半遮的擋去一室春光,交疊的人兒在晨光中袒露深情,任由那愛笑的雲羞紅了臉。

    情之縫蜷來得綿長,自然而然的產生愛戀,不需言語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時的心動。

    前世情,今生還。

    愛永遠不滅絕。

    路還很遙遠,只容兩人並行,升起的太陽將在東方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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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啦……起司麵包、紅豆麵包、奶油麵包、花生奶酥、鹹蛋加肉鬆麵包……思,還有什麼呢?啊!忘了妞妞最愛的草莓果醬,瞧我這該死的驢腦袋記性真差,居然落東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東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過才三十多……呃,一點點而已,正值意氣風發的大好時光,怎麼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樣忘東忘西,他的人生才剛要開始,絕不能提早老化,否則怎能當史上最偉大的父親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寶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飛色舞的想笑,本以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著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體不知被哪個沒良心的葬儀社給載走,害他這些年傷心又難過的遍尋不著,差點跟她們母女一起走。

    幸好蒼天有眼留下一點命脈,讓他在絕望之際開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離了一十三年後還能與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廟宇全去致謝,以免錯漏了一神引起神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頭佇立了位風采過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閒服搭配藍色長褲,桃花眼瞇笑滿面春風,笑起來隱約可見兩頰小小的酒窩,可愛的讓人想將他抱來一親,順便掐掐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臉頰。

    以男人而言他長得太俊美了,簡直美得太不像話,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給比下去。

    站在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齊耳的短髮帥氣有型,雖然頻頻回顧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沒人會上前與之攀談,多看一眼就走開,然後歎息聲幽然而出。

    原因無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過度自戀便是同性戀,要不然怪癖也會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個個是龍子龍女,誰肯彎下身軀去伺候人,找個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為了一時的意亂情迷而讓日後痛苦。

    不過真正令人卻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剛烤出來的新鮮麵包,穿著體面卻像土包子逛街似,愛面子的年輕人誰敢靠近,只怕會被笑「聳」。

    「你到底笑夠了沒,跟你走在一起很丟臉耶!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藥石罔效無可救藥。

    也就是說等死算了省得浪費米糧,一把年紀還裝瘋賣傻……呃,不算一把啦!頂多看起來二十七、八歲,居然不知羞的表現得像情竇初開的小男生,要她不唾棄都難。

    很想哭喔!為什麼她會傻到被他說動,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過,偏和他兜在一塊「丟人現眼」。

    「高興自然會笑,難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見他的寶貝耶!當然得開開心心堆滿笑容。「還有呀!小女生,記得要叫我一聲伯父,不可以沒禮貌,起碼我長你一輩。」

    臉色突然一綠的美麗女子狠狠的一瞪。「你這位騙世欺眾的『老人家』臉皮可真厚,你出門照過鏡子了沒,有膽佔我便宜。」

    氣呼呼的鍾麗艷很想親手掐死眼前一點也不老的「長輩」,唇紅齒白的小生樣好意思倚老賣老,她真的非常不齒他。

    兩人走在大馬路上看來是一對男俊女艷的完美情人,東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絲缺點,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雙呀!沒人敢說他們貌合神離,天生世仇的會拿刀互砍。

    但是年齡「相當」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輕人已經高齡三十六了,和二十出頭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輪有餘,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裡,她又不是故意長得比較「臭老」。

    「女孩子家要溫柔些,別動不動大吼大叫有損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學學,瞧她乖巧又聽話,從不惹是生非,溫順得有如綿豐一般,是每個為人父親的驕傲,讓我心頭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隨身帶著。」

    她還小不懂事,不瞭解失而復得的喜悅。

    一談到女兒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標準的戀女狂,他不只把女兒當心肝寶貝來疼,還看得比他的命還重要,三不五時的打老遠的台中趕來送愛心,一解多日未見的相思苦。

    當年和女兒分散實非得已,正在外島當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灣本島和妻女團聚,所以他根本不曉得當他在倒數日子的當頭,妻已因車禍送醫途中氣絕,沒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個滿身是血的小女孩。

    後來她在被人當走失的小孩發現時,由於驚嚇過度又親眼目睹母親為護她而受重傷,她已失語好一陣,恍恍惚惚的說不出自己是誰,讓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傷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養。

    一轉眼間小女孩長大了,要不是他一張不老的娃娃臉很好認,再加上她的聰明伶俐記性佳,他們父女這輩子可能就要錯過了,到死都無緣再相見。

    他可憐的女兒喲!不多疼疼她怎成,這些年一個人孤零零的過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為他未盡父親責任愧疚不已。

    「拜託,不要把她的膽小看成乖巧聽話,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樣就換我該哭了。」這個變態父親,等一下有得他嚎啕的。

    「閹呀!你別嫉妒她有個好父親,等你再成熟點就會明白我的話沒錯,濃妝艷抹對皮膚很傷。」瞧他麗質天生,光用清水洗臉就容光煥發。

    「是艷不是閹,麻煩你發音準確點,你不要臉我還要臉。」氣到快腦充血的鍾麗艷忿忿地說道,朝他射出上百道眼刀。

    還不是差不多,小女生就是愛計較。「好好好,算我說錯話了,咱們上樓嘍!」

    「哼!天山童姥。」冷嗟一句,她帶頭走向有點陡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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