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薔的一點小小感想——在歸納了自己以及身邊幾位朋友的經驗之後。
或許是身為女性的驕傲吧,薔一直覺得女人比起男人其實勇敢許多,也較具韌性。
我們在愛一個人時,往往可以放棄自己的一切,工作、家人、朋友,不顧一切地追隨他到天涯海角。
當然,有人會說這樣很傻,在讀言情小說時,看那些女主角傻傻為男主角犧牲奉獻,不免怒火沖天。
可掩卷一想,若是自己會怎麼做呢?
在北京時,看著那些為了陪伴自己所愛的人,揮手道別依戀的家鄉與朋
友,與丈夫一起到大陸奮鬥的台灣太大,就不禁敬佩她們。
身在異鄉,她們大部分是無法適應的,可為了老公,無論如何也得忍耐這樣的孤寂與落寞。
記得有一回在餐桌上,聽著兩位台灣太太討論如何擬定食譜,好讓老公三餐攝取均衡營養(連食物的數量都一公克一公克計算得很精確哦),看她們認真又嚴肅的神態,薔一方面想笑,一方面卻又折服不已。
女人啊,竟能為心愛的男人做到這種地步!
女人在愛一個人時,是十分勇敢的,可決定斬斷情絲時,也夠狠絕。
我們不輕易放棄一段感情,為了挽回一個男人,我們可以拉下自尊、踐踏風骨,只為求他回頭。
在愛情面前,女人往往可以暫時拋棄尊嚴。所以薔會看列有些朋友,明明那個男人爛到家了,卻還是癡心盼他回首。
可當她哭過、痛過、傷過、悔過,重新振作起來後,你會看到一隻浴火重生的美麗鳳凰。
她不再牽掛那個曾經重重傷她的男人,她不回頭、不猶豫,眼底只看到
自己面前的路。
奇怪的是,當初—心—意要分手的男人,這時反而都會後悔了,嫉妒地看著神采奕奕的她,甚至試圖想追回她。
但女人一旦決定前進後,就不會再回頭了,即使面前的路只能孤單地一個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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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的是,故事裡的恩瞳不必面對這樣一個男人。
她年近三十歲了,卻從不曾愛過,也不曾被愛;她渴望愛情,也害怕詖傷害。
她仰慕著上司,為了助他登上權力的最高峰,不惜扮黑瞼,讓自己成為其他同事們的眼中釘。
因為渴望愛情,她將這樣的仰慕心情比擬成愛,陶醉於類似戀愛的美夢中。
可夢,有一天終究會醒。醒悟後的她,該何去何從?
幸好,她遇到了禮熙——那個與她效忠不同上司,總是與她相鬥,總是激怒她、惹惱她、嘲弄她的男人。
感覺像一對歡喜冤家的故事下是嗎?
呵呵,就某方面的意義來說,身為公司內部人氣最差跟人氣第一的兩個人,確實像是一對冤家。
那麼,請各位讀友抱著愉悅的心情,且看號稱『狐狸』與『白虎』的這對冤家如何進行—場愛情大鬥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