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既然是自己製造出的麻煩,就得自己收拾。就這樣,跟兩個難纏人物糾纏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這期間,常常有寫了砍、砍了又寫,寫寫砍砍的情形發生。我的思緒也像書裡難纏的男女主人翁一樣,難纏到了極點,一看不順眼,就砍砍砍!所幸,故事進行到一半以後,開始漸入佳境,男女主角彷彿有了自己的意識和主張,引領我一路寫下去。
關於書裡談到愛情之間年齡差距的問題,根據母親大人的說法,男人壽命短,比女人早逝,如果又比女方大上十來歲,那兩人要一起終老的可能性相對地減少許多;所以,一般長輩大都不同意年齡差距懸殊的結合。
然而,在現今開放自主的社會風氣裡,年齡差距懸殊漸漸不成問題,別說男大女十來歲,就算是女大男十來歲也大有人在。君不見有多少姐弟戀發生。
而我認為,生理的因素容易解決、克服,畢竟我們處在一個高科技且醫學發達的時代,要長壽、要年輕並不困難,反倒是心靈的距離才是真正的問題。無可否認,不小的年歲差距在思想上與成熟度上絕對會有不小的差異與隔閡,這時,就端賴兩人能否真正用心溝通、傾聽與協調。常言道:「相愛容易,相處難!」
話說回來,兩個人會結合在一起,原因大都只有一個,那便是相愛;而分手的理由卻有千千萬萬個。或許,年齡上懸殊的差距從來都不是問題,您以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