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東西總免不了加自己的感情進去,把自己想成女主角在那肖想一番,甚至不知不覺連對話都很像自己平日裡講話的樣子,現在想想真的挺恐怖的。
也許有人會懷疑為什麼四年的感情居然一點都不曾轉移過,請別懷疑,我身邊就有一實例,拉來看下先——
身邊有位某某,從高中開始起喜歡一個人差不多快六七年了,居然居然還沒放棄過。當然只是暗戀,沒膽說出來,很鴕鳥很膽小鬼,可是就是一直堅持著自己心裡的那份喜歡不曾動搖,也拒絕其他感情。太固執了,可惜套一句酸話:心不由己。
我想也許她有一天會說出來吧,她曾跟朋友開玩笑說將來找個同學聚會的機會,灌兩杯酒下肚,然後半真半假說出來,然後放開。
其實不一定她喜歡的那個人就一定適合她,這只是她年少歲月裡的一份美好記憶,或者到說出來的那一天就會發現自己的堅持原來真的只是一場無謂的固執罷了,但那總是明天的事了。祝她好運吧。
PS:其實……呃,其實……說那個固執的膽小鬼就是我自己改了稿子的名字,呵呵,好像還是不怎麼樣啊……我低頭懺悔……
「談場戀愛敢不敢」,如果現在有人拿這個「高深」的問題來問我,我大概還是小聲地回一句:唉,不敢啊……沒那份熊心豹子膽……現實有時候就是蠻鬱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