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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色追妻令 第一章 作者:伊蝶薰
    今天,是個風和日麗的好天氣。

    莫言和丁楓這對夫妻,在午後時刻,再次造訪程家。這已是半個月來,他們第二十次踏上程家的領土;也就是說,平均每零點七五天,他們就會到程家報到一次,好似程家是座花園,而他們夫婦倆是對尋蜜的蜂蝶。

    當然,他們如此勤勞絕不是為了採蜜,真正的原因是——

    在半個月前的某個晚上,他們夫婦倆—時興起——可能是因為待在家裡太閒的緣故——驅車由台北宜奔新竹,想探望十多年未見的老友。

    也因為這一見面,他們才發現昔日老掛著兩道鼻涕的小女孩,如今已搖身一變,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驟然發現這個秘密的莫氏夫婦,很有默契地都認為肥水不應讓外人「用」了去,於是,他們當下就決定了最佳的媳婦人選,就是莫言老友的女兒——程倩倩。

    很可惜的是,他們先前來了十九次,都只見著程倩倩的照片,未能見到她的廬山真面目,這也是莫家夫婦願意不辭辛苦地台北、新竹兩地奔波的原因。

    「老公,你說我們今天能不能見著倩倩啊?」歷經了十九次的「敗興而歸」,丁楓已顯得有些心灰意冷。

    莫言聽了妻子的話,也不由得暗歎了—聲。說真的,國父革命十次就成功了,而他和妻子只是想見見「很有可能」是他們未來媳婦的女孩,卻輾轉經歷了十九次仍未如願,說起來,還真教人氣憤。

    「都是你啦!想見倩倩,直截了當和天祐說不就行?幹嘛繞了一大圈,白費了一番力氣,最後還是無功而返!」丁楓忍不住數落著老公。

    「又是我!怎麼又是我的錯?」莫言蹙著眉尖,不解的問。「是你怕夭佑還記得我們家文槐小時候的調皮模樣,因此對文槐的印象大打折扣;才不准我說的。」

    「你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呀!你附和了我的提議,那就代表話是你說的羅!」丁楓才不會傻傻地承認呢這種事,誰承認,誰就是傻子。

    「是!是!你最有理!」

    結婚三十多年,莫言老是在口頭上吃虧。不過,丁楓還是有分寸的,如果在大庭廣眾面前,她絕對不會與丈夫爭辯;至於兩人獨處時,那就另當別論了。

    站在程家門外,丁楓推了丈夫一把。「今天換你打頭陣,我已經不好意思再去按門鈴了。」

    莫言忍不住翻了個白眼,他還不是一樣,難道她以為他是厚臉皮嗎?結婚那麼多年了,她還不瞭解他?不過他還是識相點好,現在是兩人獨處的時刻,他知道自己是辯不過妻子的三寸不爛之舌的。

    「好吧!就換我來按門鈴。」他認命的伸出食指。

    按了門鈴,夫妻兩人對望著,誰也沒把握門開了之後,這個家的主人程天祐會給他們什麼臉色。

    事實上,從他們第四次拜訪的那天起,程天祐就已經知道他們的來意。所以,當他們再來訪時,程天祐總是擺著一張皮笑肉不笑的臭臉;但這樣敷衍的笑,也有疲倦的一天…」

    「這麼久還不來開門……該不會是厭客了?」丁楓道出兩人最懼怕的結果。

    「唉!這年頭媳婦真是不好討啊!」莫言極為感慨地低語。

    「可是我們也不能半途而廢呀!既然來了,就多按幾次門鈴吧!」丁楓一副抗戰到底的模樣。「按久了,不怕它不開;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嘛!」

    「也對!」莫言又有了勇氣。

    他一按再按,還是沒人來開門。這會兒,莫言忍不住要猜測:「這門鈴是不是壞了?」

    丁楓不贊同地搖著頭。「我想,一定是天祐故意弄壞門鈴,為的就是不讓我們進他程家;若遭我倆質問,他定以門鈴壞掉為藉口,真是可惡!」

    「不會吧?!天祐不是這種人的,以前他——」莫言話還未說完,就被妻子打斷了。

    「多久以前?十年?二十年?」丁楓忍不住又要訓訓她那老實得像個饅頭的丈夫。

    「老公啊!人是會變的,你別傻愣愣地以為人人都像你一樣。」

    莫言還能說什麼呢?他一想到開了一個多鐘頭的車到新竹來,現在又要無功而返,就覺得滿心沮喪。

    就在希望之光快熄滅時,有個清亮甜美的聲音,在他的耳旁響起一—

    「請問有什麼事嗎?」

    就是這個聲音!莫言敢用他所剩不多的頭髮發誓,這聲音絕不是來自他那美麗大方、「聲」勢如虹的妻子。

    「老公,找到了!我們終於見到媳婦了!」丁楓興奮地大叫。

    「媳婦?!」那甜美聲音的主人——程倩倩攢著眉頭,看著眼前這對陌生的中年夫婦。

    她才剛剛下火車,正想回家善盡乖女兒的義務,沒想到卻看到兩個人在她家門口交頭接耳;上前一問,他們居然二話不說就叫她媳婦,這是什麼意思?

    莫言見了程倩倩,不禁笑咧了嘴。「你是倩倩沒錯吧?」雖然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但他還是問得很開心。

    「是,我是程倩情。你們是……」她肯定自己絕對沒見過這對夫婦,可是他們怎麼會知道她的名字呢?這點讓她頗為納悶。

    「我是莫伯父呀!你忘了嗎?」莫言以最親切慈祥的笑容問道。

    「我是莫伯母,還記得吧??」丁楓也不忘參上一腳。

    面對眼前這一男一女,程倩倩覺得她的腦袋就快爆炸了;而他們還在滔滔不絕地說著她早已排除在記憶之外的往事…

    她一定是在作夢!程倩倩一早醒來,撫著發暈的頭,忍不住呻吟一聲。睡了一夜,她的頭還在隱隱作痛,可見昨晚那對莫氏夫婦把她的小腦袋瓜折騰得有多厲害。

    她的視線無意識的掃過房內,赫然發現一隻綠得發亮的翡翠玉環,正穩當當地躺在梳妝台上。

    天啊!那不是夢!

    她非常清楚地記得,昨天晚上那個自稱是莫伯母的女人,用盡了吃奶的力氣;硬將那隻玉環往她的手上套,而且還聲稱,若她不接受,他們就會一直待在她家,一直跟在她身邊…

    於是,她只好無奈地收下了玉環。等到莫氏夫婦一走,她立刻跑進浴室,在手腕上揉了肥皂,將那隻玉環脫了下來。

    程倩倩哀歎地坐起身,她原本是想回家「給父母看」的,因為母親老是在電話小向她抱怨:「倩倩啊!媽好久沒看到你了,媽好想你哦!」

    在母親說了一百次這樣的話後,她很「孝順」地把服飾店丟給美娜去管理,回到新竹來「承歡膝下」。沒想到,她還沒進家門,就碰上一對怪夫妻,飽受摧殘;而她的父母親居然不在家,放她一個人獨撐場面!程倩倩對自己發誓,她再也不要輕信老媽的甜言蜜語回到新竹來,絕對不要!

    台北的空氣雖然不怎麼新鮮、於淨,但程倩倩仍十分樂意讓這污濁的空氣進入她的肺腔;至少她現在覺得舒坦多了,也沒有頭暈腦脹的現象,心裡的壓力也消失了。但是一想到莫氏夫婦……唉!怎一個「煩』』字了得了

    尖銳的喇叭聲然喚住了她正在行走中的腳步,她定神仔細一看,原來自己正在馬路的中央,看樣子是在過馬路……她也不太清楚自己為何會有如此的「行徑」,大概是莫氏夫婦的臉孔干擾了她的思緒吧!

    程倩倩正想向車裡的人道歉,那男人已下車走到她身邊,用極嘲諷的聲音說道:「小姐,要搭便車也不需要站到路中央呀!憑你的姿色,只要在路邊稍一揮手就行了。不過,我一向沒有讓人搭便車的習慣,所以請你讓一讓,0K?」

    「0K!」程倩倩很順地回了他一句,然後才拉回飄浮往半空中的思緒。

    眼看那囂張得不可一世、狂妄自大、鄙視女人的大男人就要打開車門、坐進車裡,她適時地朝他大吼著:「你給我站住!」

    那男人錯愕了—下,隨即以目光迎接她的到來。「小姐,我說過,我投有讓人搭便車的習慣。雖然你長得很漂亮,但我絕不會因此而破例。我建議你還是去搭計程車比較快。」他一邊說著,雙眼還不斷地打量她的身材。

    程倩倩真的是忍無可忍了!這個男人竟然用眼睛吃她的豆腐!實在太可惡了!

    「誰希罕搭你的破車啊!」話一出口,程倩倩猛然發現,他那輛黑得竅亮的奔士車絕對和「破」字沾不上邊,但在氣頭上,她絕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

    「哦?」他不以為然地挑了挑眉,認為她是因為搭不成便車,所以惱羞成怒。

    「臭男人!有膽報上名來,別以為一個『哦』字就能了事。」居然敢輕視她?哼!她定要這個男人知道,她可不是好欺負的!

    「我叫莫文槐,不知小姐有何指教?」

    又是姓莫的!

    程倩倩覺得自己的雙腿開始發軟。不行!她要遠離姓莫的人,絕不能讓他們近她一步。

    彷彿突然見著了怪物似的,她打了個冷顫,飛也似的拔腿就跑。

    看著她奔離的背影,莫文槐只足覺得非常莫名其妙;不過這樣也好,省得他浪費時間打發她。

    坐上車,他再往家的方向駛去。

    「程倩倩!不,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莫文槐死命地搖著頭,對於父母提供的線索,他是真的一點也想不起程倩倩是何方神聖。

    就算他真有那麼一點點的印象,他也不會承認的,因為雙親那四隻眼睛裡;洧苦極明顯的「渴望」因子。

    他不是傻子,即使父母已不下十次想誘騙他做傻子,但他仍老神在在,絕不誤人父母所設下的陷阱。

    「再想想看嘛!」丁楓不死心的勸著:「再多想一會兒,你一定會想起來的。」

    「對呀!你不可能一點印象都沒有啊!」莫言盯著兒子瞧,試圖勾起兒子童年的回憶。「在你五歲那年,我和你媽帶著你到新竹的程伯伯家去玩,你不記得了嗎?」「五歲?」莫文槐聞言,忍不住笑道:「那麼多年前的事,現在怎麼可能還記得?」接著,他又反問父親:「爸,你五歲的時候,都在做什麼?」

    莫言想了會兒,答道:「放牛吧!我也記不得了。」

    「媽,那你呢?」莫文槐又問母親。

    「玩紙娃娃、捉迷藏,扮家家酒。」丁楓很快地回答。

    莫文槐苦笑著搖搖頭。「如果沒事,我先回公司去了。」

    「誰說沒事?當然有事啊!」丁楓立即喚住兒子。

    莫文槐回過頭,無奈地問道:「是不是想讓那個叫程倩倩的女孩,到公司來!上班?」

    他向來最討厭靠關係進人公司的人;他的公司需要的是人才,可不是整天就只知道油嘴滑舌、言語諂媚的馬屁精。

    「你那是什麼表情!跟你說了多少次,做人要圓滑點,雖然那些人的能力不是非常好,但人生下來,就是要學東西的嘛!他們不會,你可以找人教啊!」丁楓苦口婆心的勸著。

    「那這次你又要安排她做什麼?秘書?助理?還是主任、副理?」小妹是絕對不可能的,以他母親愛面子的個性,介紹朋友的女兒進公司,職位少說也要有「兩顆星」以上。

    「我有說要介紹她進公司嗎?」丁楓瞪了兒子眼。

    「那就好!」莫文槐小小地鬆了口氣。

    「文槐呀!」丁楓撫著手腕,喚著兒子。

    「媽,什麼事?」莫文槐疑惑地走到母親身邊。「咦!我上次買給你的那隻玉環呢?你不是很喜歡的嗎?怎麼不戴了?」

    「是啊,我是很喜歡那隻玉環,可是……」丁楓欲言又止。

    「你媽把那隻玉環送給別人了。」莫言知道妻子的心思,遂加入「演戲」的行列。

    「媽!你怎麼把我送你的玉環送給別人呢?」莫文槐有些錯愕。

    開什麼玩笑嘛!那隻翡翠玉環價值不菲,怎麼可以隨便送人呢?就算母親不看錢的份上,好歹也應該體諒他一片孝心啊!真是搞不清楚狀況!要送別人東西;隨便送個手錶、戒指就可以了嘛!

    「你是不是把玉環捐給孤兒院了?」若是這樣,那他還可以接受。

    丁楓搖頭。

    「老人院?」

    還是搖頭。

    「盲人會?」

    仍然搖頭。

    「慈濟!這次不會錯了吧?」

    莫言和丁楓兩夫婦,一起搖著頭。

    「我不猜了。你們直接告訴我,那隻玉環到底送給了誰?」莫文槐有些惱怒。等等!他好像猜到了……

    「媽,你該不會是將玉環送給了程倩倩吧?」他小心翼翼的問。

    「沒錯!就是倩倩。」好聰明哦!不愧是她的兒子。

    「媽!」

    莫文槐癱在沙發上無奈地搖頭歎氣,而丁楓則像個做錯事的小孩般,雙手不停地扭絞著。

    「文槐,媽很喜歡那隻玉環的。」

    莫文槐翻翻白眼,對母親的話置若罔聞。笨蛋都看得出來,他母親又在設餡阱,要捉他這隻大白兔了。

    「文槐,你去幫媽杷玉環要回來,好不好?」丁楓可憐兮兮地說。

    莫文槐還是對母親的話充耳不聞。

    見兒子不理她,丁楓便使了個眼色,要丈夫幫忙;

    莫言接收到妻子的暗示,立刻拔「嘴」相助。「這次你是真的不對,幹嘛一時興奮過度,就將玉環送給人家呢?真是太衝動了!」

    「你說什麼!?」丁楓怒目直視著丈夫,以為他在落井下石,但見丈夫猛向她眨眼,她才知道,該是唱雙簧的時刻了。

    「我承認,我是太衝勁了;不過,我也是披倩倩的美色所迷,才會一時失去理智……」丁楓看著眼前兩張茫然的臉孔:「怎麼了,你們為什麼這樣看我,哪裡不對嗎?」

    「你現在地說哪一椿事啊?」莫言憐疑的問著他那「口不擇言」的妻子。

    「當然是翡翠玉環那椿啊!不然還有哪樁?」丁楓也是一頭霧水。

    「沒事,請再繼續。」莫言揮揮手。

    「好了,別再繼續了。大不了今年你生日時,我再送一隻玉環給你就是了。」莫文槐打斷雙親的「演出」,再說下去,那就太假了。

    「不,我要倩倩手上那隻。」丁楓任性地說。

    「那你教爸陪你去向她討回來不就得了?」莫文槐絕不輕易上當。

    「不,不,我是絕對不可能去的。」莫言再三地搖頭。

    「是嘛!你要你爸去丟老臉嗎?要我,我也不去。」丁楓擺明了和兒子作對。

    「那好,那隻玉環就不要了。」莫文槐可也不是省油的燈。

    「那怎麼可以呢!那是我們家未來的傳家之寶呢!」丁楓急切地說。

    「傳家之寶?!」這訝異的聲音,不是來自莫文槐,而是他老爸——莫言所發出的。

    「媽;你在開玩笑!」

    「誰說我開玩笑了!從現在起,那隻翡翠玉環,就是我們家的傳家之寶,而你身為莫家的子孫,怎可讓傳家之寶流落在外呢?」丁楓像個女王似的,發佈著不容任何人質疑的命令。「去,限你一個月之內,速速將它尋回,否則……」

    「不要太嚴苛啊!」莫言煞有介事地進諫。

    「好。你也別傷腦筋了,我去要回來就是了。把她的住址給我吧!」莫文槐真服了他的老媽。

    「老公,名片呢?」丁楓伸手至莫言面前。

    「名片?什麼名片?」莫言臉上寫滿了問號。

    「你。不是拿了倩倩的名片嗎?」

    「沒有啊,我以為你拿了。」

    「你…氣死我了;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丁楓氣壞了。

    「喏,不是我不幫忙,實在是無徒幫起,愛莫能助啦!」莫文槐竊笑著;慶幸自己又逃過了一關。雖然不知道父母的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但警報解除,實在是一件值得祝賀的事。

    「不,這回你要幫的忙可大了。」丁楓狡黠地一笑。

    「沒錯。」莫言也露出詭異的笑容。

    「去找人吧!」

    「去吧!乖兒子。」

    面對這一對可愛又可恨的父母,莫文槐真是欲哭無淚啊!

    「倒楣、真倒楣!」

    程倩倩走進位在仁愛路上的「霓棠」服飾店,嘴裡還叨叨不休地念著。

    「霓裳」是她和大學同學吳美娜兩個人合資經營的,做了幾年下來,生意還不錯,獲利頗豐,因此,最近程倩倩便有了買房子的念頭。

    正彎身整理進貨的吳美娜,聽到程倩倩一進門就喊倒楣;也不管手中拿的是多麼昂貴的衣裳;隨便把衣服一丟,走到程倩倩的身邊;大聲地喊著:「喂!倩倩啊!你是在詛咒我們的服飾店嗎?一進門就念個不停,會帶『衰』的,你知不知道?」吳美娜是一個極迷信的人,所以店裡常擺著八卦、玉蟾蜍之類可以避邪、或者可以招財的東西。

    程倩倩倒也不反對她擺這些東西,這種事總是寧可信其有嘛!只要別擺得讓人誤以為她們在兼賣那此東西就可以了。

    「美娜,我好倒楣哦!」程倩倩雙手托著腮,沮喪的神色掛在臉上。

    「呸呸呸!小姐,你別再提那個不吉利的字眼,就算我拜託你,好不好?」

    說著,吳美娜雙手合十,向四周拜了又拜,嘴裡還喃喃地念著:「倒楣神出去,幸運神進來;倒楣神出去,幸運神進來…」

    「噢,老天!」程倩情看著吳美娜的行為舉止;只有歎息,並慶幸此刻沒有客人進門。要是讓客人知道,她們賣的是流行的衣裳,但思想卻極為迂腐,恐怕就沒有客人再敢上門來了!

    「別笑我!我這也是為服飾店的生意著想。」說完,吳美娜拉著沒啥精神的程倩倩,「快過來幫忙,我—個人忙得喘不過氣來,連中飯都沒吃呢!」

    「這麼可憐啊!」

    原本程倩倩還想和吳美娜說,她今天精神有點恍惚,想先回住處去休息,聽到吳美娜這麼一說,她只好把原先要說的話吞回肚子裡去。

    「是啊!你不知道,我今天忙了一整天,中午的時候,好多客人來買衣服,本想等晚一點再吃,誰知那個小李又迭貨過來……唉!餓死我了,愈說愈覺得餓呢!」吳美娜抱著空胃,頓時覺得飢腸轆轆。

    「真不好意思,讓你一個人在店裡忙。」程倩倩汗顏地說道。

    「都是老同學了,還說那些作什麼。對了,今天又有一張紅色炸彈。」吳美娜在桌上韻一堆信件中,將那張紅色喜帖抽了出來。

    「又是誰啊?」程倩情無力地問道。這已是這個月來第五張喜帖了,怎麼大家都趕著做六月新娘呢!

    「你猜。」吳美娜賣著尖子。

    「芸如嫁了,金琳也嫁了,還有秀萍、可芳……剩下的還有誰啊?」程倩倩想不出還有哪些比較熟的同學沒嫁的。

    「還有你呀!」

    「神經病!我又沒有男朋友,找誰來當新郎?」程倩倩一把搶過吳美娜手中的喜帖。「給我看看。」

    她打開喜帖,隨即發出聲尖叫。

    「美娜——哦,老天!」她欣喜萬分的叫著。「你真的要結婚了?」

    吳美娜害羞地垂著頭。「嗯。偉達說;若我們結婚的話,一同存錢比較快,同時也可以省下租屋費,拿來繳房屋貸款。」

    「你們早該這麼做了!」程倩倩著實為她的兩個好同學能結為連理而感到高興。「坷!瞞我瞞礙這麼緊,要不是我提早上台北來,恐怕你也還沒打算要告訴我呢!」

    「還不是偉達,去印喜帖也不告訴我一聲,害我不想結婚都不行。」吳美娜嘟著嘴埋怨。

    「哇!什麼時候偉達也學會霸王硬上弓了!美娜,你可要步注意偉達一些,小心他在大公司裡學壞了!」程倩倩故意嚇唬著吳美娜。

    「倩倩;你別嚇我;偉達真會那樣嗎?若真是這樣,那要教他辭了那份工作。」吳美娜著實有些擔心。

    「你有問題啊!那麼好的工作、薪水又高,你教偉達辭了它,那你是準備當喝西北風的新娘羅?」程倩倩好笑地瞅著好友。

    「那你說……」

    「我是開玩笑的,你別當真嘛!你是不是得了『婚前恐懼症』啊?」程倩倩拍了拍吳美娜的肩膀。「別擔心,你和偉達交往了那麼多年,他是什麼個性,你應該很清楚。別再疑神疑鬼了,你就準備當個快樂的新娘子吧!」

    「嗯。」

    程倩倩的話,給了吳美娜很大的信心;她相信,她和偉達的婚姻一定會很美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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