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了一首曲子的演奏,瘦削的國中女生卑微的站了起來,朝著台下那些一臉木然的觀眾們行禮,接著黯然退回舞台後方。
趙友晶一下台,另一個在十分鐘前也上過台的女孩馬上迎了上來。
「怎樣?」戴著眼鏡的小安問道。
「我有一個地方彈錯了。」趙友晶懊惱得想掐死自己。為了這個演奏會,她打從三個月前就開始練習,哪知道本以為會完美無缺的演奏,結果還是出了狀況。她本來認為自己應該已經不會出錯了,可是卻還是大意的跳了一個音。
「我還不是一樣?剛剛有一整段直接跳了過去咧,我連彈都沒彈到……」小安沒好氣的說。
正當她們兩個還在為剛剛的演出情況懊惱的同時,一旁卻傳來刺耳的譏笑。
「妳們兩個小女生別一臉擔心的樣子,放心好了,妳們在彈的時候,台下的觀眾老早就睡死了,不會有人注意到妳們哪裡彈錯,哈哈哈……」
小安和友晶兩人回頭看了說話的人一眼,發現他們正是經常在同一個音樂教室裡練習的高中生樂團。不敢回話的她們只能低著頭默默坐在一塊,誰也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種場面。
說話的那夥人看起來就像小混混,偏偏又都是音樂能手,明明都是學古典樂長大的孩子,竟組了個流行樂團,不過是高中生的年紀而已,卻囂張得跟什麼一樣,平常在音樂教室裡租了一個練習室,隔音牆都擋不掉他們喧鬧的樂聲。
尤其是他們那個吉他手……什麼樂器都會,長得也不賴,至少在這些國中女生眼裡,像他那種長相還有身高,的確很有當白馬王子的條件。可惜這群高中生的嘴巴一個比一個壞,而且還特別喜歡欺負他們這些還在努力學習古典樂的國中生。
「放心好了!接下來這演奏會的高潮就靠我們啦!」團長開心的說道,話一說完,其他團員也跟著歡呼。
有幾次像這樣的演奏會裡,他們這個樂團總會穿插在當中表演,而最讓友晶氣不過的,是他們的表演總能成為演奏會當中的高潮。
在全是正統的古典演奏之後,他們那一個擺明了是要進軍流行樂的樂團當然比較佔優勢,譁眾取寵的表演方式和那些彈奏古典樂曲的表演相較起來,流行樂當然較受一般人歡迎,他們自然也能得到最多的掌聲。
所以每次跟他們一起表演,老顯得他們這些彈古典樂的像傻瓜一樣。
長得很帥的吉他手背好了吉他,看著一旁那幾個乖寶寶狀的演奏者,忍不住說道:
「你們這些小笨蛋,每年有那麼多人從音樂學院畢業,最後真有幾個人可以變成莫札特或蕭邦?到頭來,你們唯一的出路還不是只能當老師教音樂去?這種工作只能說是音匠而已,唯有創作才是王道啊!你們懂不懂?你的爸媽花錢來給你學音樂,難道就只是希望你們永遠都彈別人寫的曲子?彈上一千遍、一萬遍那又怎麼樣?別真以為自己彈一彈就會變成貝多芬,有點自我吧!」
國中生哪懂什麼自我?更何況是他們這群從小就學音樂,並立志要成為音樂家的孩子們。
在一陣沉默之中,一個女孩的聲音打破了寂靜,趙友晶站了起來,對著那個大言不慚的吉他手說道:「難道彈別的曲子、唱別的歌……你們就比我們高級了嗎?」
也許是剛才在台上出糗的事令她決定豁出去了吧!反正她已經受夠了這群囂張的高中生,她學音樂可不是為了讓他們來對自己冷嘲熱諷的,而且此時她需要做些事情來發洩心中的不滿。
「如果妳真的覺得自己不低級,就應該更認真的看待自己的演奏會,我聽妳練了那麼久,一點進步也沒有,妳還真覺得自己高級嗎?」
這個國中女生的琴室就在他們練習室隔壁,每個星期一、三、五都會出現她那清湯掛面的瘦弱身影,她琴不是彈得不好,而是明顯的沒有進步。不過瞧她平常一副乖巧模樣,此時此刻她那白淨的臉龐上竟帶著不容妥協的神情,這倒是和她給人的印象頗具差異。
「我……我有課業壓力啊!」友晶不甘心的回道。
「妳才國二耶,我們今年高三了,一樣有升大學的壓力,但我們還不是天天練,妳有聽過我們凸槌嗎?少拿那些課業做借口,我告訴妳,妳要是真想彈那些死人歌一輩子,那就好好彈,我甚至現在就可以告訴妳,妳這輩子的下場會是怎麼樣!妳永遠找不到自己,永遠只能活在那些包袱底下,搞不好妳長大了也只會變成像孫小姐那樣的歐巴桑!」
孫小姐是個常在音樂教室裡出現的歐巴桑,看起來雖然像是菜市場裡賣菜的阿姨,穿得隨便,身材也早已有了中年肥態,配上那花白的頭髮,怎麼看都和再平凡不過的中年婦女沒兩樣,但孫小姐卻拉得一手好琴,而且她手上拿的小提琴還是出現在音樂教室裡最貴的一把。可是她卻始終只有一個人,常在音樂教室裡出入的人都一定看過她。
孫小姐老是找間空的教室,就這麼一個人在裡頭拉上一整晚的琴,什麼話也不說,就那樣孤零零的一個人,而她流暢的琴聲中永遠都帶著百般的無奈,所以他們私下都說孫小姐那把價值近百萬的琴是「奈何琴」。
「你說什麼?!」友晶簡直氣炸了,雖然她不可能比那個吉他手高大,但是她可不想就這麼認輸,更何況這傢伙還把她說成老姑婆。「你以為你是算命的啊!隨便說說別人就要照著你的話活嗎?」
「我說妳會那樣就是會那樣,妳這個性擺明了就頑固不冥,妳就是我所說的那種人,頑固而且不肯接受現實,退縮而不肯面對進步,我現在才不想浪費時間向妳多做解釋,反正妳什麼也聽不進去。等妳老了,妳就知道我說的話有多切實,當妳後悔自己蹉跎掉青春時,就會發現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因為妳已經變成另一個孫小姐了。」
「你這個白癡,你這只蠢豬,你……」
友晶只想撲過去扁人,但後頭小安和其他一起學琴的國中生們紛紛上前制止她。
「雷達,別跟那種無聊的小孩子吵,該我們上台去了。」
他們的團長說了話,一群人拿起了各自的樂器,挺起了胸膛向舞台走去。
後台裡,友晶這群人只聽見外頭爆出了今晚從沒出現過的熱烈掌聲,接著搖滾的樂聲頓時轟動整個會場,而在後台的他們只能遠遠的看著燈光照在別人身上。懷著怨憤,友晶決定一定要活出自我,讓那個叫雷達的王八蛋看看他錯得有多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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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後
「我跟阿漢分手了!」
趙友晶一走進咖啡廳,只見兩位死黨早已經在老地方等著她了,走到位置前還沒坐下,她就先宣佈。
「咦?」寶玉和怡怡兩人都嚇了一跳。「為什麼?你們不是已經決定年底要結婚了嗎?為什麼這麼突然就分手了?」
「因為我再也受不了他那個奇爛無比的品味了!」友晶惡狠狠的說道。「跟一個品味那麼差的男人在一起,豈不是表示我也是他爛品味當中的一項戰利品嗎?而我一直以為他缺的只是一個可以幫他打理的女人,後來發現他根本不缺女人,他只要照著他媽的旨意走就好了。」
一聽到那種以母為天的男人,其他兩人臉上都露出了厭惡的表情,外加一聲噁心的「惡……」,反感的表現充分展露出能夠瞭解友晶的感受,她們可以想見老人家的品味會是如何,那絕不是友晶想改變就可以改變的。
「我想我不會忍受永遠只當媽媽兒子的男人。」寶玉開口說道。
「我覺得我比較不能忍受品味太差的男人,如果他只聽他媽的話,那只表示他是個沒有主見的人。」怡怡跟著說,「我寧願我的男友跟我說他是個同性戀,也好過他跟我說他只想當媽咪的乖寶寶,至少同志還比較會打扮自己。」
尤其是風靡都會女性的美國電視節目,專由五個同性戀男子幫忙異性戀男子改頭換面,經由同性戀男子獨特的眼光去打造一個能上得了檯面的男子漢,看過那節目的女人無不哀怨為什麼一樣都是男人,同性戀男子就是比一般異性戀的男人還懂得經營自己?!
「可是就這樣分手,妳不覺得可惜嗎?至少阿漢他也算是個人……」寶玉懷疑的說道。
「但他不算是個男人啊!」友晶失望的回話,「我一直希望可以改變他,他如果真的在意我的感受,就會願意為我而改變,但是我發現跟他媽比起來,我根本微不足道。他媽不喜歡我情人節的時候送他的那件襯衫,她說那衣服阿漢根本沒有場合可以穿,而阿漢竟然當著我的面要求我把發票給他媽,讓他媽去那家店裡換其他的衣服回來。」
「啊?妳給了嗎?」
「給了啊!我還順便告訴他們,我沒辦法再跟他們這家人耗下去,要不然我會發瘋,然後我就走了。」友晶吐出了一口大氣,「那真是我這半年來最爽的一天!我把那話說完之後,才瞭解我忍了多久,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一刻,當我說出來之後,簡直爽翻了!可以為自己而活、能夠坦白的說出自己的感受,這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啊!」
寶玉和怡怡也聽得頻頻點頭。
「他媽還叫阿漢來跟我要什麼他們家上次不要的衣櫃,上次他媽換了一個衣櫃,硬是說丟掉可惜,逼著阿漢把那破櫃子運到我那兒強迫我收下。她把那破東西當禮物一樣送給我,只差沒要我跪下來謝謝她,分手以後我還愁著要找人來搬去丟掉呢!還好他今天就來運走了。」
「什麼?!連那種破東西她也要討回去?」
「是啊,她媽還要阿漢把我送的衣服也拿來還我呢!」友晶簡直氣壞了,「他媽還說當初願意讓阿漢跟我在一起,完全是看在我是個音樂老師的份上,以為我應該乖順聽話又懂事,因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老師好像就是那個樣兒。後來她發現錯看我,認為我不適合當他們家的媳婦,還高興著還好我跟阿漢分手了,講得好像我真的有多不堪似的。」
「那妳怎麼說?」
「我直接要阿漢把那些衣服全扔掉啊,難不成還真的收下當紀念嗎?阿漢還一副為難的站在我家前面十幾分鐘,才扛著那個破衣櫃跟那些衣服滾蛋。」友晶說得咬牙切齒。
要不是她一時糊塗,以為女人真的要在年華還沒老去前,就找個穩定的依靠為結婚做準備,現在也不會落得這種下場。浪費了半年時間跟一個有戀母情結的男人在一起,氣得自己都快生理機能失調,談戀愛比沒談戀愛還辛苦,把自己搞成這樣又是何苦?
「往好的方面想,妳現在又恢復單身了,以後總可以放心的跟我們一起在酒吧裡混久一點了!」寶玉倒是已經先想到好的方面去。
「對啊!打從妳跟那個阿漢在一起以後,我們姊妹就疏遠了許多,分手也算好事一樁。」怡怡也很贊同。
「看來我真的比較適合單身吧,與其勉強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還是擁有自我會快樂一些。」
事到如今,友晶只能揮去心頭的失落,和阿漢分手最讓她失望的是她本以為自己可以在三十歲以前結婚生子,現在好像沒辦法了,因為光是要重新打造出一段可以禁得超考驗的戀情,就不是幾個月可以辦得到;再加上結婚不是短時間就可以決定,更別提生小孩還要兩夫妻有了經濟基礎才可以考慮……
現在想這麼多都沒用了,她趕不上自己的人生計畫,而她也沒有心情再去為自己做其他的規畫了。
反正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還是讓一切順其自然好了!
只是她不甘心啊……難道她這輩子真的要如同那個多年前所遇見的男孩所說的那樣,最後只能成為另一個孤寂的孫小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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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裡頭,一群孤男寡女眼露哀怨的齊坐在吧檯前,明明滿屋子的俊男美女,就是沒有半點男女私情存在;空氣裡氤氳著的氣息擺明帶著曖昧,卻沒有任何人敢輕舉妄動,只能趁對方不注意時偷偷瞄上一眼,希望自己的舉動不會被發現。
像這般小心翼翼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尊嚴,誰也不希望到了這把年紀再遇上情感挫折,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少男少女,更不是感情態度開放的七年級生。上前搭訕要是被打槍的話,自尊可是會受重傷的,成功把到的妹也不見得是什麼好貨色,搞不好還染得一身病回家,那可就不只是難堪而已。
而這樣保持著淡如水也不是全然的沒交集,只是偶爾點個頭,談些無關緊要、不涉及兒女私情的話題,打打屁、亂哈拉一氣都好,至少享受過放鬆氣氛後再回家睡個好覺,這都比一下班只能在家裡對著電視發呆要好得多。
「再說天氣這麼熱,留在家裡吹冷氣也很耗電費……」老王說明自己之所以出現在酒吧裡的理由。
「說得也是,這天氣熱得我都不想帶女人回家了。」陶胖邊喝了一口馬丁尼邊說道。
「少來了!」眾男子同時啐了他一口,所有人都清楚陶胖沒帶女人回家,絕對和天氣熱不熱無關。
「你們不覺得嗎?有個女的黏在旁邊,熱得要死又黏呼呼的感覺很不好,而她們連睡覺都要用你的手當枕頭,我最討厭這樣了,那很容易造成血液循環不佳,甚至有的男人會因此手臂肌肉受損,引發某種病症,我可不是亂說的喔!上次新聞裡真的有討論過……」
「問題是你有肌肉嗎?」雷御達揚起眉,懷疑的看著陶胖,還手臂肌肉受損咧!他全身上下明明只有肥肉,否則怎麼會叫陶胖?
「兄弟,只要我肯練,遲早都可以練得出來的。」這是陶胖一貫的回應。
「沒什麼遲早,你現在『早』就『遲』了!」
雷御達的話惹來眾人一陣大笑,酒杯碰撞聲再次響起,此時酒吧的門被推了開,一群女子走了進來。
「女人幫來了……」男人幫出現了警示語。
眾人不約而同的把眼神別開,假裝沒有人注意她們進來了,反正她們也不常表現出對這邊有興趣的模樣,還不如大家就各佔天涯一方,和平相處就好。
不過就算明明已經小心的不去注意了,眼角還是會很不小心的瞄向那幫女子,並發現今天裡頭多了個新面孔。
「友晶,妳以後沒事就過來這兒,我們晚上沒別的地方好去都耗在這裡,這是老闆娘阿咪,那個是老闆阿旺……」
女人幫裡的人在為那個新來的做介紹,男人幫這頭則悄悄的蔓延起一片討論聲──
「真可憐,又一個不怕死的。」
「加入那群女人之後,簡直就是自斷生路……」
來這間酒吧久了,就知道那群女人幫簡直是新時代裡有自虐傾向的女性,她們自以為有個性,拿獨立來當幌子,其實喝醉的次數一個比一個多,內心比誰都還要孤單,卻老是要裝出一副很OK的樣子。
習慣來這酒吧裡的男人幫都瞭解這些女人在想些什麼,卻從來沒有人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誰都知道……有些女人寧可壓抑自己,也不願意讓人看輕,到最後被自己的尊嚴給綁死的機會大過一切。
友晶坐上了高腳椅,只覺得這裡的氣氛有點怪。其實這間酒吧並不大,也不像沙龍或LOUNGE,入口只有一處,而座位則是繞著中心的吧檯,圍成一個大大的橢圓型圈子,看得出來會進到這間酒吧的多半是常客,只是……
怎麼楚河漢界這麼明顯?
打從入口進門,男左女右各據一方,男人只跟男人說話,甚至連服務的人員都是男人;女人則只跟女人聊天,服務這邊的也是老闆娘。
「別太驚訝,到這兒來的多半都這樣。」寶玉自然明白她的訝異,畢竟這屋子裡的男男女女竟表現出對彼此完全不感興趣的摸檬,實在不太像是都會裡飢渴男女該有的反應。
「為什麼?」
「聽說這間酒吧以前湊成了一對情侶,不過他們後來鬧翻了,兩方人馬也就跟著分裂,從此就這副模樣了。」
「這倒好!反正我近期內也不想再有感情牽扯。」友晶認同的點了頭。
反正她也沒打算要重新展開自己的感情生活,這間酒吧壁壘如此分明應該也不是壞事,至少不會有瞎了狗眼的男人上前來攀談,惹她白眼。
「妳放心吧!對面那區的沒人敢越雷池一步,這邊就像佈滿了地雷,一有個不小心隨時會炸得自尊心碎裂,這年頭沒幾個男人禁得起這種考驗。」怡怡將酒遞給兩位好友,聽聞她們的討論也跟著加入。
「不就是這樣嗎?這年頭的男人一個比一個還要懦弱。」友晶剛分手的前任男友就是太過懦弱,什麼都只聽他媽的。
「所以才會有一堆男人只肯娶外籍新娘,不敢放手追本土台灣女啊!」寶玉早已經認清了這局勢。
「我看過不了多久,阿漢他老媽一定會得意的寄來他跟外籍新娘結婚的喜帖轟炸我……」
一想到這兒,友晶就哀怨的多喝了幾口酒,她不是難過那段感情的逝去,而是不甘心自己曾經努力經營,卻仍得面對失敗。
最氣人的是這段戀情結束後,她左思右想就是想不起來兩人曾經有過「戀情」。他們之所以在一起只為了想找個伴結婚而已,所以那些所謂在談戀愛時會發生的「心靈相通」或是「甜蜜約定」什麼也沒發生過,這才是讓友晶最怨恨的,這簡直是失敗透頂的交往。
「笑話!她想炸就炸得了嗎?要我是妳,她敢這麼囂張,我肯定包個白包回去給她,她敢寄帖子來就不要怕挨回馬槍!」寶玉冷哼了一聲。
這一說果真讓全體女性差點都起立為她鼓掌,沒錯!做人就是要這麼直來直往才爽快,哪有必要分了手還要挨悶棍呢?
這頭女性同胞高談闊論著,另一頭的男人幫想假裝沒聽到寶玉說的那些話都不行,眾人臉色一白,悄悄在心裡的評分表上幫寶玉再加上一次大扣分,這女人實在猛得讓人不寒而慄。
「還說男人懦弱咧……還不就這種女人太多,才讓我們誰都勇猛不起來。」陶胖忍不住的暗罵。
「算了,那群女人也算可憐的,把自己搞得像無敵鐵金剛,哪個男人受得了跟那麼強悍的女人在一起?」老王早已認定了女人幫這輩子不會有搞頭。
「但我們這樣又算什麼?她們是沒人要才到這裡來,我們也好不到哪兒去啊,明明是大家搶著要,卻得窩到這種地方來避開煩惱。」一旁的黑糖又叫了一瓶啤酒,無奈的對著好友們說道。
眾人同時歎了口氣,這晚注定了要一杯再一杯……
坐在最邊緣角落裡的雷御達倒是沒跟進,酒杯裡的液體還剩一半,但他沒再繼續添過,腦子裡老覺得那頭女人幫裡的新面孔他似乎在哪裡看過。那小巧而挺直的鼻子、大又有神的眼睛、那張臉蛋……他是肯定見過的,但配合她那女性化的身軀,他就再也想不起來對方是何許人物。
不過,她手上那只充滿民族風情的籐編手提袋,倒是讓他多看了兩眼,尤其那上頭一個大大的紅心,證明著她應該是個熱情的人才對。
但她到底是誰呢?雷御達腦海中的記憶是泛著黃的,可見兩人相識的起點應該距今已經有點歷史了,她的眼神帶著一些落寞,凝視著酒杯的表情也多了些不服氣,而這不甘不願的怨憤表情就是那樣的似曾相識。
雷御達並不喜歡這種記憶模糊的情況,他的記性一直都算是不錯的,如果他真見過那女人,不可能完全記不起來才對。
而他要是真走過去對著對方說:「我是不是在哪裡看過妳?」
這手法又顯得太老套,但他確定自己是見過她的,只是一時無法從記憶中得到答案。
也許是被這出了斷層的記憶給搞得有些不耐煩了,他提早離開了酒吧,他得想起那個女人是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