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擁而眠,那恭喜你,這表示你們的熱情不減,還猶如戀愛中的男女,熱度是100%。
牽手而眠,非常的好,這表示你們感情穩定,熱情也還在,熱度是80%。
並肩而眠,還可以啦,以現代人的婚姻來看,還算是可以接受的,熱度是50%。
背對而眠,ㄟ……有點冷了喔,找個時間多跟你的另一半擁抱吧,熱度是30%。
情況依各人而不同,大家就參考著用吧。
然而,在這個自我測量表中,並沒有我跟老公的狀況。我們的情形非常詭異,因為我們通常會以各種奇怪的、毫無睡眠品質可言的姿態交纏而睡。
情況有多奇怪,當然我是無法向大家說明啦,不過偶爾會像麻花卷一樣就是了。
總之,結婚至今十二年餘,老公在睡覺時,還是習慣抱著我、纏著我,手不夠用,連腳都得派上用場。
有時我覺得他不認為他抱的是老婆,而是被子(因為他有一張從小抱著的小被子,一直到他結婚前,都還捨不得丟掉)。
反正只要我一躺上床,他就很自動的湊過來,然後緊緊的把我「捆住」(我上床的時候,通常他都已經入睡二至三個小時,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知道我上了床)。
因為這個奇怪的反射動作,讓他曾在一次出差時,差點誤抱了同床的同事,不只他從夢中驚醒,就連他的同事也嚇了一大跳,哈哈……
說起來,我應該覺得高興才對,結婚那麼久,他到現在還是非抱著我不可。不過,睡覺時被緊緊的圈著,其實不太舒服。
有時被他抱得喘不過氣,我會轉過身子,讓他從後面抱我,而慘劇就發生在某次他從背後抱我的夜晚……
那天晚上,他的臉貼在我背上,兩隻手繞到前面緊緊的抱著我。
突然,他哈啾一聲,打了噴嚏,結果不知是鼻涕還是口水零星的分佈在我的背上。
我當下推開他,跳了起來,繞到他那邊抽了面紙,氣急敗壞的擦拭(一邊擦著的時候,我一邊惡狠狠的瞪著渾然不覺、仍在熟睡的他)。
因為實在是太火大,我忍不住用力的打了他一下。
他一怔,勉強睜開惺忪睡眼看著站在他床側的我,然後傻笑。我兩隻眼睛像要噴火似的瞪著他,而他竟又閉上眼睛睡了。
隔天,他下班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書房問我:「ㄟ,我昨天晚上是對你做了什麼,你為什麼那麼生氣?」
我臉上立刻出現了三條黑線。哇哩咧,這真的是……氣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