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寫過失戀的事情,得到了不少讀者共鳴,看來大家都是天涯可憐人,所以,我就再接再厲,又給它失戀了一次。
我猜,還是有人會喜歡看吧!那也好,至少這次失戀還有些價值。但,說句實話,真希望自己別再有這種靈感了。
【冷】
你在哪兒呢?親愛的。
十一月一日的晚上十一點零一分,你沒有打電話給我,沒有按我家的門鈴。
或許你已經就這樣消失不見了,地球上再沒有你的身份證字號、你的車牌號碼、你的手機號碼和你的門脾號碼。
我拿起電話,不曉得該不該按下那些號碼?只是幾個數字而已,就能連接我們之間荒涼的天地嗎?還不是默默地、淡淡地,尋找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題:吃飯了沒?睡得飽嗎?工作情況如何?心情還算愉快吧?
是的,我正在遠離你,你正在遠離我,當初那熱情正在搭乘噴射機遠離我們。
走路的時候,不再握起我的手,擁抱的時候,不再幾乎令我窒息,那麼,我們還站在這兒做什麼?
等待著,晃蕩著,搖擺著,就讓那句「分手吧!」緩緩自心中升起。
【歸零】
心底空空的,不管人在哪裡,不管在做什麼,都一樣空空的。
見不到那個人,聽不到那個人,是不能,還是不願?
其實拿起電話按下幾個數字,當然還是可以聽到那熟悉的聲音,但是那遙遠而淡漠的距離,卻讓人寧可留在當時,不想擁有現在。
吃香瓜,不甜;打貓兒,不爽;掉眼淚,不干;寫東西,不行。
所以,一切就這麼完了,我這個人徹徹底底地完了。
【失戀第二天】
明知他不會來,還是切好了水果冰起來,還是洗好了菸灰缸放在桌上,還是把他喜歡吃的小泡芙冰在冰箱上層,還是豎起了耳朵聆聽那電話聲的響起。
走在路上,總搜尋著他車子的蹤影;走路回家,總以為他會在門口等我;走著走著,我想沒有人會突然牽起我的手。
牛奶和豆漿都快要過期了,我必須在今天喝完它們,而他明知我根本做不到。
我知道我將失眠,我將流淚,我將痛苦,我將看著他的照片回憶個不停。
這早已不是我第一次失戀,我還會不瞭解那些必然的症狀嗎?就是因為太瞭解,我已經能預見自己哭倒在往事的階梯上。
這只是失戀的第二天,還將有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我能微笑地對他說聲:謝謝你陪我走過那美好的一程。
【怎麼辦】
我該怎麼辦?我在屋裡走來走去,我在心中想來想去,我在桌前寫來寫去,我就是沒辦法有一個辦法。
我很明白失戀的好處,我會長大,我會智慧大增,我會更有挑男人的眼光,我會在愛情紀錄上又添加了一筆。
但我也很明白失戀的壞處,首先我會發瘋,然後痊癒,接著發瘋,又是痊癒,終於發瘋,總算痊癒,如此過程反覆不斷,直到我不是完全發瘋了,就是徹底痊癒了。
其實,那都還算是幸福的,要不就發瘋,要不就痊癒,可我現在什麼都不是,我不過是個徘徊於過去和未來,掙扎於堅持和投降之間的遊魂罷了。
所以我也不準備怎麼辦了,就這麼辦吧!就什麼也不辦,我總會走上一條路的,不管那是發瘋或痊癒。
【靜物】
我相信他會回來的,他的收音機、錄放影機、煮咖啡機都在這兒,我給他準備的牙刷、牙籤、棉花棒都等著他;他帶來的杯子、盤子、玩具、花瓶、CD、香精,也都好好地坐在原地。
但是萬一他回來了,只是要拿走他還想要的東西呢?那還是別回來好了,我無法親眼看見那樣的畫面。
萬一他真不回來了,這些東西要在這房裡待上多久?我捨不得丟,我不願去用,我每天看著它們就要想起他一次,我究竟該拿自己怎麼辦才好?
我是快崩潰了,我知道,因為我剛剛想起,我躺著的那席藍色床單,也是他買來的,而且還是兩套替換著用,那麼從今以後我該睡哪兒呢……
【倔強】
和前前前任男友去吃飯看電影,想著現現現任男友還不打電話來,所以我度過了一個慘慘慘的星期六晚上。
反正就是這樣,反正那人根本不在乎我跟誰出去,也不在乎我到清晨五點才回到家,反正我們無消無息已經四十四小時又二十七分。
那麼我決定我要做個倔強的小孩,我要說什麼也不先打電話給他,我要將遠沉默譜成分手的序曲,我要發了瘋一樣地想他念他夢他,卻絲毫不流露一絲感受。
眼睛哭腫了可以戴太陽眼鏡,喉嚨沙啞了可以吃川貝枇杷膏,心碎了可以用時針和分針點點滴滴縫合起來。
我就要蓋上所有和他合照的相框,假裝什麼都看不到,轉過身離去,又忍不住回頭,拿起來細細審視,用眼淚抹去灰塵,讓那兩人笑得更明亮、更燦爛,在回憶的畫廊中更清晰、更難忘。
所謂倔強,就是脆弱的同義詞。
【練習】
我要練習一個人睡覺,床上只有一個枕頭,整張棉被都是我的,可以轉身,可以翻滾,可以睡得一點也不文雅。
只是雙手雙腳都會冷,不知道要縮到哪裡取暖;只是夢醒時看到身邊空空的,會突然想起那人可愛的睡臉;只是想打枕頭戰、想玩悶棉被的遊戲,就只能找貓兒玩了。
這只是一個開始,我除了要練習一個人睡覺,還要練習一個人走路、說話、逛街、開車、看電影、吹海風……我相信練習久了就會做得很好,小時候老師都是這樣告訴我們的,不是嗎?只是到底要多久多久呢?真希望有哪位老師能告訴我。
【當初】
當初我們第一次的見面,只是偶然間由朋友介紹,大家說了幾句問候的話,沒有什麼,真的沒有什麼。
我對他的印象是,這男生的髮型很特別。
他對我的印象是,這女生還滿有氣質的。
當初若我早知今天如此難受,可還會迎視他那雙太亮的眼神?還會不知如何拒絕第一次的約會?還會在那個夜裡讓他吻上我的唇?
這一切都是無用的問題,當初我怎能預料,自己竟要為這樣一個陌生人掉淚。
只是我總愛想起那初見的第一眼,沒有預料,沒有準備,一轉頭,就看見了那雙深深凝視我的黑眼。
【第一次牽手】
當他從台北南下找我,是一個溫暖美麗的夜晚。
等了一整晚,我穿上白色細肩帶上衣,腰間圍著藍色花裙,戴起當地買的耳環和項煉,就像個標準的南國女郎。
他開車到了,我打著手機尋找他的身影,然後他在我面前停車,兩人的視線交會。
走在墾丁的路上,我們有點羞澀,不知該說些什麼。
擁擠的人群將我們靠近在一起,忽然他拉起我的手,我心中一驚,猶豫著該收回或繼續下去?就在這時,他把我握得更緊。
那天的牽手,為何他的手那麼溫熱?為何我的手那麼僵硬?我也想不起來了,只記得那緊緊相系的感受。
今天我將自己的雙手交握,為何還是好冷好冷?
【金戒指】
這枚金戒指,從銀樓的櫥窗搬到他的小指上,從他的小指搬到我的無名指上,現在,又該放在盒子裡歸還給他。
但,就讓我再戴上它最後一次,回想當初他替我戴上的時候,我是怎樣裝著不願意,他又是怎樣急著要套牢。
男人的戒指,戴在我手上怪怪的,可是又怪得可愛。
這戒痕,要到什麼時候才會消失?我又想讓它深一些、緊一些,我的手指才不會那麼孤伶伶的。
就像我還擁有回憶一樣,我的手指也還擁有戒痕。
【早餐】
我始終懷念,他第一次為我做的早餐。
火腿很香,蛋煎得軟軟的,土司抹了草莓醬,配上兩杯牛奶,一起擺在小桌子上,就是我們星期日的早餐。
陽光透進室內,我讚賞他的煎蛋技術,沒想到他還會有這麼一招。
他笑著說有空時才會想做,我說那麼一個禮拜做一次給我吃就好了。
兩人吃了又吃,終於還是吃不完,但那時的寧靜安詳,感受是如此深刻,總讓我一閉上眼睛,就好像又看到那天早上的陽光。
他一共做了兩次早餐,然後,就沒有第三次了。
可是在我這輩子,至少有男人做早餐給我吃過,我還是該謝謝他的。
【我們的夢】
那天,他蹺班,陪我一起去世貿中心看了旅遊展。
天氣很好,兩人的門票四百塊,很便宜,因為我們買到的是夢,我們拿了一大堆資料,共游的畫面就在眼前,只等著我們去實現。
說好要去日本、答裡島、夏威夷、新加坡、阿拉斯加……反正我們有大把的時間,可以在未來一一踏上足跡。
我把那些資料都整理好了,他說每天晚上都要拿出一份來,抽考我該地各種遊覽資訊,兩個人夢遊那遙遠的國度,彷彿透過照片到達彼岸。
可是,看著那張藍天白雲、郵輪之旅的海報,現在,我該找誰和我一起去環遊世界呢?
【十字路口】
和朋友約在台北碰面,要喝下午茶。
我們找了一家二樓的餐廳,剛好在遠東百貨斜對面,是一個人車來往的十字路口,從寬廣的窗戶可以看到樓下的一切。
我點了熱桔茶,和朋友閒聊過往、現在和未來,但我的眼光卻不由自主落到窗外,搜尋著某一個曾經熟悉的身影。
是的,我想著他,那許久不見的他,會不會剛好提著公事包,到遠東百貨來談業務?
朋友並未發現我的分神,畢竟我一直是個很會假裝的女人。
當我看到某個身穿藍色襯衫、黑色長褲的背影,黃色領帶在風中飛揚,提著一袋產品和公事包,俐落跑步越過斑馬線。
我心狂跳,眼眶微熱,認了好一會兒才發現那是別人。
我回過頭,穩住呼吸,聽朋友談起了另一個話題,她並不知道在這幾秒之間,我的心情已經起落無數次。
【安靜】
星期日的午後,抱著電話和貓咪躲在被窩裡,明知電話不會響,明知貓咪不是他,但至少這樣會讓我覺得溫暖一些。
只是,這屋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安靜?對面的小孩不哭了,後面的工地停工了,就連那吹得很差的長笛也不吵人了。
沒有下雨,沒有颳風,只是這麼樣的安靜,緊緊環抱著我。
世界上有六十幾億人口,但誰能來和我鬥嘴?吵架?大笑?閒聊?
我和那人之間,已經不行了,已經沒辦法了,我自己懂得。
這安靜的聲音緩緩自心中升起,即使我不想聆聽,還是那麼清楚地傳進了耳裡。
【蹤跡】
手機裡顯示著來電的十通號碼,以前他的名字都在第一通,慢慢的,他的名字轉到第二通、第三通……直到有一天會到第十通之外。
我常常會打開手機,按到他的名字和號碼,沒有任何意義,看一看也好。
現在接起手機,已經都不著急了,反正也不是他打來的,沒接到就算了,沒什麼值得緊張萬分接起來的電話。
答錄機的留言總是零,電子郵件裡沒有他的信,網站上不再見到他的留言。
他在我的世界蒸發了,卻又不在我心中完全消失,真是一點也不乾脆啊!
【如果】
如果能重來一次,我願對他更好,愛他更多。
若我早知有天不能再牽手,每次牽手我都會牢牢緊握,若我早知如今連見面都是奢望,每次見面我都會細細凝視;若我早知無法再愛,我會愛得徹底。
只是我們都累了,都倦了,都握不住這樣反覆的感情。
那麼就讓找閉上眼睛,忘記身邊寒冷的夜風,彷彿回到花蓮的陽光裡,刺痛了裁的眼睛,而他伸手為我擋住。
現在,遮住,自己淚眼的,卻必須是我的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