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古代,大陸 >> 師徒戀 >> 徒兒乖乖作者:鏡水 | 收藏本站
徒兒乖乖 序 作者:鏡水
    怪怪路人穿山甲的代序

    本來,我認為作家,是很難親近、很有距離的一群人。

    我錯了,錯得離譜!在我認識北鼻(啊!就是大家熟知的鏡水)後,所有對作家先入為主的清純感性冰清玉潔的刻板印象,確定證實為誤植。

    我永遠記得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北鼻一開口說了某關鍵語,一瞬間化解了陌生人相見該有的尷尬。她的熱度可比太陽,只要有她在,場子絕不爆冷,不過她付出的代價是事前苦心經營的玉女形象盡數毀於一旦,化為風中不著痕跡的塵埃。(笑)

    北鼻是我們這群人的開心杲,即便是她不在的場合,大家也會提到她某年某月說的哪句教人笑到全身顫抖、形象全失的詼諧笑語(她常常自暴自棄地說我們當她是聞嗑牙聖品)。在她年輕可愛的外表下,藏著的是一顆溫暖細緻的心(雖然她對某些事相當遲鈍),從她的文字中我感受到她對世間約定俗成價值的獨特定義,也激賞她不落入窠白、求新求變的自我要求。

    時間好快,認識親愛的北鼻已經兩年整,差不多也是兩年前,小白馬北鼻(請別猜測這個稱呼的典故)開始「全心」(她看到這兩個字一定狂流瀑布冷汗)投入小說的撰寫工作。她是典型慢工出細活的非量產作者,倒不是卡爾文先生常造訪她家,而是親愛的北鼻老是覺得自已這樣寫不好,那樣寫又怪怪的,一修再修,非要琢磨到當時她認為過得去的地步(她總是認為自已不能把角色的情感表現於萬一),才敢將稿子給出版社過目,所以我們就常常聽她哀號自己有圓形脫毛之慮……(笑)

    稿子寫完之後我們和北鼻還沒解脫喔,給了稿之後的兩星期審稿期才真讓她坐立難安,一顆心懸在半空晃來晃去,直到出版社有了消息,她才會稍稍鬆懈。我們這群美食(酒肉?)軍團成員,也才會有理由能盛大地替她恭賀一番!(其實我們出團是沒有任何理由的,請原諒我拿北鼻當藉口。)

    每次看她有新作品問世我都非常感動,因為我保切地瞭解她是多麼認其地看待這份她喜愛的工作,是多麼誠心地推敲一字一句,又是多麼拚命努力用力傾其全力地編織成就一段又一段巧妙各自不同的筆尖戀情。

    我對北鼻有很大很堅固的信心,我想,我會一直開心地支持她,輿她及筆下的人物們一同成長。對我而言,北鼻不再是個遙不可及的作家,而是個很可愛、讓我很想疼的親愛的朋友。

    或者您仍只是位純粹的讀者,或者您只是順手閱讀了本書,隨意地看到這篇亂七八糟的序,我們都會非常感謝各位撥冗來體會鏡水的文字世界!

    廢話一篇

    來吧,來寫個B故事。

    本來應該要把套書之前的那個A故事先給完成的,但是不曉得為什麼,寫完套書再回來看它,卻覺得它不怎麼可愛了。爬了兩章,覺得我的寫作功力實在差到讓人想流淚,還是決定換另外一個我也很想寫的B故事上場。

    A故事裡面有個我很想寫的場景,不寫實在不行,我實在太想寫了,想到夜裡作夢都會發抖(?),但是由於A故事的延宕,勢必無法動手,那好,我就把它代換到B故事程去寫吧!那至於以後要寫的A的橋段被用掉了怎辦?我才不管,到時就去擠個C段來接補吧。反正以後發生的事情以後再說嘛!(我的人生哲學。)

    所以,在這摸摸混混的日子當中,我就一直在幾個故事裡百徘徊不定。朋友說我要搖搖晃晃到外婆橋,我自已則覺得我可能會擴增到Z次元後還回不來。

    等我驚覺時,大好時光已經去掉一個半月。

    啊啊,天哪,我之前兩個月就會交一次稿的,如今都已經不知今夕是何夕了,我每個兒子女兒卻都仍是嗷嗷待哺,單薄的身軀沒長半點內,躺在電腦裡抖抖等著娘親選中寵幸。我沒有本錢能這麼靡爛啊!

    阿姨,對不起,您女兒又偷懶變回特大號米蟲了。

    每次一有這種三心兩意的疑惑時,我的作法都是很簡單的——

    滑鼠一按,親愛的兒子女兒,狠心的媽媽要把你們丟到資源回收桶了。不要怪我,只有這個方法能挽救我飄蕩的靈魂,有緣的話,嗚嗚,下下個月還是不能見。(因為要重寫,縱使骨架同,內裡也一定不會再一樣。不要問我為什麼,嗚嗚。)

    就這樣,資料文淨空,只留下我這一個半月來怎麼也放不下的稿子。

    好吧,雖然我是個不成材又懶惰沒什麼才華文華普通到極點只會打字很慢的沒用作者,但是,神啊,請多給我一點力量!(Godgivemethepower!)讓我能把這個故事寫完吧……神哪,你知道嗎?這個故事不論是睡覺洗澡吃飯坐公車甚至出門逛街或者看電視廣告的空檔還是蹲廁所看漫畫或者遊蕩在BCDEFG(以下省略)故事的時候,我都很希望能夠好好地把它寫好啊!

    就這樣,我不停催眠我自己。功力不夠,才華不夠,文筆不夠,不要緊,我有熱血!(熱血勝過一切少年漫畫之精髓!閃亮!)把之前的屍塊部分拿回來,努力地寫寫寫寫,爛掉的肉統統砍掉,補上新的好的香的,每天看它望它疼它愛它親它膜拜它。

    修修改改,剪剪貼貼,這句話不好,那個段落太差,不同故事不同主題寫法也不能太同。我從來不覺得自己能寫一本小說有多厲害,因為中間培養感情的過程只會讓我完稿後想要感謝書中的主角和萬能的菩薩天神而不是歌頌自已的打字功勞。

    對不起,廢話終於結束,可以翻開下一頁了。如果你們能喜歡這本書,那我當然很高興;加果你們不喜歡,那麼我下次會更改進的。

    就醬子。(微笑。)

    P.S這本是A故事啦!(果然是一篇廢話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特註:

    前面那位親愛的T小姐,是酒肉軍團的團長。(台北分部的喔!笑。)

    所謂的酒肉軍團,就是作者跟一群好友,每隔一段時間(一到兩個月),會精心狩獵台北市好吃(附註:不怕吵,這才是重點!)的餐廳,然後相召來去大飽口福。(就是大吃大喝大笑啦!如果去台中玩,還會有台中分部和台中團長喔!)

    不到撐死不停止,不到滿意不放過。(每次都說不要吃到飽的那種,可是最後大家都還是飽得想吐。)本來是叫美食團,但是我想換個威武的名字。(結果很爛?哈哈!)

    好友們的職業和身份也是很三教九流,(請想像成很厲害很厲害,對,就是那樣沒錯。)我說給他們絕對的言論自由,結果被反要脅會被大爆料。(冷汗涔涔。)

    什麼?為什麼要找他們來幫我寫序?

    那是因為……作者寫稿寫到快要嘔血的時候,就趴在地上一直惡劣地詛咒,絕對絕對要把旁邊的人拖下水……(友人曰:「就知道不是什麼偉大感動的理由。」)

    他們都是好人喔!(絕對不是只指「好」笑的「人」。)只有在書裡我才敢講,我其的很愛大家唷!(很肉麻?哈哈,那……還是要張開手臂來個超大擁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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