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曼雪躺在柴子夜屋裡那張足足可以容納四個人的仿古大木床,念著雜誌上的專欄,文中絕妙之處,令她莞爾一笑。
「……你什麼時候見過女人拿著一個十年前的舊包包,臉上依然春風滿面?」凌曼雪接著讀。「將心比心,男人當然希望帶在身邊的女伴永遠是十幾二十歲的年輕漂亮美眉,所以嘍,別傻了,控訴男友花心希望他回心轉意,其實只是公告天下自己已成了過季滯銷品。」
讀完整篇「又酸又毒,左批右貶」的兩性文章,凌曼雪哈哈大笑,拍案叫絕。
「我記得裡頭沒寫笑話。」該篇文章的專欄作家柴子夜瞄凌曼雪一眼,見好友笑到滿床亂滾的反應,只覺額間頓時拉下「三條線」。
「小嬿,妳說妙不妙,子夜居然把女人愛買名牌包的行為跟男人花心拿來相提並論,還說得頗有道理,那以後全天下的老婆是不是都不能怪老公亂瞄年輕美眉?」凌曼雪拉著身邊的好友簡妤嬿問道。
「幸好我對名牌包沒興趣,所以還能理直氣壯拷問我老公。」簡妤嬿幽默說道。
「最好妳捨得『拷問』妳老公。」柴子夜佯裝要搔她癢,手才舉到半空中,簡妤嬿已經花容失色,嚇得縮成一隻小蝦米。「這麼怕癢,肯定讓妳老公吃死死的。」
「我是以柔克剛,我老公都不知道有多疼我。」簡妤嬿不服氣地抗議。
三個女人自學生時代相識至今,一直是最親密的知心好友,在凌曼雪、簡妤嬿接連步入婚姻後,懷抱單身主義的柴子夜的家便成了已婚好友回味單身的最佳去處。
「這裡還有一篇我也覺得很有意思。」凌曼雪抽出另一本雜誌,找到柴子夜筆名為「干物女王」的專欄,念給簡妤嬿聽——
「女人喜歡買名牌、用名牌,隨便一件當季單品花掉一個月薪水,眉頭皺也不皺一下,彷彿身上少了名牌就完全沒了自信;
「同樣的,女人費盡千辛萬苦收服了個鑽石單身漢,當然要搞到眾所周知以確保自己正宮娘娘的地位,不過小心哪,名牌服飾用過了可以用『二手價』出售,但男人可不像女人那麼有肚量,能夠欣然接收別人的二手貨,儘管他自己已經不知轉過幾手了。所以,女人吶,戀愛時,還是低調一點好!」
「這篇哪裡有意思?」簡妤嬿鼓頰嘟囔著。「什麼『一手』、『二手』,把女人比喻作商品,我不喜歡。」
柴子夜淡淡一笑,不介意好友的評論,她的文章一向犀利毒辣,單純善良的簡妤嬿覺得口味太重也是正常的。
「小嬿,妳不看八卦雜誌所以不懂,子夜這兩篇文章其實都是為了修理一個男人。」凌曼雪早料到簡妤嬿的反應,摸摸她的頭,讓她消消氣。
「修理誰?」簡妤嬿不解。
「前一陣子不是有一個叫田晶晶的女明星吞安眠藥自殺未遂,鬧得轟轟烈烈,天天報紙都是她的頭條。」凌曼雪繼續說明。
「嗯……好像有點印象……」
「那個田晶晶之前向媒體爆料,說『帝京集團』的盧森對她展開熱烈追求,媒體當然就去詢問盧森,盧森沒有否認也沒承認,後來,田晶晶吞安眠藥被救,暗指盧森對她始亂終棄,媒體就又去追問盧森,沒想到盧森竟然不屑地說他對『二手貨』根本沒興趣,那個女人的自殺與他完全無關。」
「好過分喔……」簡妤嬿聽完氣呼呼地說。
「所以這個『二手貨說』就是引用盧森的話,暗暗修理那個惡質的男人。」凌曼雪說完,臉上掛著大快人心的滿意笑容。
「子夜,這樣不夠,妳應該要指名道姓寫出那個盧森的惡形惡狀。」連簡妤嬿這麼好脾氣也忍不住動怒。
「其實,那個田晶晶也是一天到晚自爆緋聞,爆到我都懷疑她是不是花癡,我從一個認識她的客人那裡聽說,她吞安眠藥吞過五、六次了,每一次都那麼剛好被人發現,根本是作戲,才救回來就傳簡訊給記者,通知他們她在醫院。」凌曼雪提出另一個角度的看法。
「怎麼這麼複雜……」簡妤嬿這下分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了。
「所以兩個我都修理。」柴子夜翻著她的旅遊雜誌,輕描淡寫地說。
「是說……子夜,他得罪過妳?」凌曼雪好奇地問。「我最近出席一些活動,發現現在無論是年輕女孩還是貴婦,最常討論的話題都是那個盧森耶,為什麼妳這麼看他不順眼?」
「他不是得罪我,是得罪我媽。」柴子夜笑說。
「得罪伯母?」凌曼雪思忖著這相差少說三十歲的兩人是如何結下樑子的。
「上個月盧森出席香奈兒的早春系列發表會,他跟媒體說,他心目中最能穿出香奈兒優雅知性的味道的東方女人,只有香妃女士。」
「香妃,誰啊?」簡妤嬿對這些名人、明星認識有限,滿頭霧水。
「我瞭了……」凌曼雪睜大聰慧的美眸,忍著笑。「是伯母那個時期的電影明星……大概比伯母晚個幾年出道。」
「沒錯,」柴子夜點點頭。「誰教那個盧森眼拙、腦容量又小,居然沒想到我媽的名字,就得罪她嘍!」
柴子夜的母親年輕時是家喻戶曉、響噹噹的電影明星,在那種化妝技術不佳,整型技術尚未風行的年代,她已美得驚為天人、教人屏息,更是當時所有男人的夢中情人。
柴子夜遺傳了母親的古典秀麗,但卻有著與外表截然不同的叛逆個性。
「噗——」凌曼雪愈想愈有趣,愈笑愈大聲。「那個盧森肯定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哈哈!」
「人家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柴子夜扮了個無可奈何的鬼臉,事實上對那個風流花心、惡名昭彰的盧森完全沒有任何愧疚之意。
午夜,盧森獨自走進一間藏身於商業大樓裡的會員制私人俱樂部。
甫進大廳,俱樂部經理羅傑像早已收到通報似的,急急走向前來迎接。
「哎唷,『二手男』!今天怎麼有空蒞臨我們這間小小酒吧啊?」羅傑穿著一身銀色金蔥大喇叭褲西裝,擺出媒人婆般的三八手勢,閃爍著指間駭人的大戒指。「咦咦咦?你自己一個人,沒帶漂亮美眉?」
「你跑這麼急就為了想挖苦我幾句?」盧森聽到羅傑那句「二手男」,面無表情地瞥他一眼。「幫我弄個安靜一點的位置。」
「人家我們今晚是六○年代之夜,很熱鬧,沒有安靜的位置,而且你的服裝也不及格,得先換上我們準備的禮服才能進去。」羅傑故意用嗲到很欠扁的聲音說話。
「今天沒心情玩,帶路吧!」盧森意興闌珊地說。
「為什麼沒心情啊?是雜誌銷量不好,還是讓你動心的美女愈來愈少?」羅傑跟他熟,明知他哪裡痛,還故意往下挖。
盧森的爺爺是「帝京集團」的創辦人之一,而「帝京集團」旗下的事業體涉及電影、電視、唱片、經紀等凡是跟娛樂有關的行業,人脈三教九流,財力更是雄厚。
多少人羨慕他含金湯匙出生,要什麼有什麼的大少爺生活,就連他玩票性質創辦的雜誌社,雜誌銷量也跌跛所有人的眼鏡,屢創紀錄;這麼好命的人還心情不好,這不是教其它人都去撞牆算了。
「你會不知道我為什麼心情不好?」盧森瞇起眼看他。「我看你是嫌最近生意太好做,客人太多是不是?」
盧森最近真是諸事不順,被一個不認識的花癡女纏上就算了,還莫名其妙跑來一個叫「干物女王」的專欄作家,別人吃包子她喊燙,沒她的事她也硬要跳出來插花。
從她文章見報的那一天,風流倜儻、瀟灑不羈的他,在朋友間就多了個綽號——「二手男」。
怎麼聽怎麼不帥的綽號。
「開玩笑的啦!」羅傑聽到這兒,立刻換上正經表情,語氣也恢復正常,拍拍他的肩,諂媚道:「你不是會為那種文章動氣的人吧!」
「那種靠八卦新聞、捕風捉影吃飯的不入流專欄作家,我生氣?」盧森哼笑一聲,鬆了鬆栗色條紋領帶,吐出胸口的鬱悶之氣。
「沒錯,不值得生氣。」羅傑點頭附和。「搞不好其實她暗戀你很久了,得不到才想毀了你。」
盧森的風度翩翩是眾所皆知的,羅傑就是知道他脾氣好,才敢跟他開玩笑,不過,聽他說話的口氣,這次的專欄風波,似乎真的惹惱他了。
「你曉得,有些人自卑到了極致,會發展出攻擊別人來得到快感的變態心理,我們應該同情她一輩子只能躲在山洞裡,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羅傑為了迎合他,拚命編派那個作家的不是。「你光看『干物女王』這個筆名,就知道那傢伙九成九長得像恐龍,因為她從不在媒體前曝光。」
「怎麼感覺你火氣比我還大?」盧森笑了。「算了,別這麼缺德,我既不想被恐龍攻擊,更不想被恐龍暗戀。」
「嗯,別氣了,待會兒我找幾個漂亮美眉過來陪你喝酒解悶。」羅傑笑臉盈盈地陪他進場,帶到一個清靜不被打擾的角落。
不過,盧森的人緣太好,玩咖朋友也很多,根本不需要羅傑安排,他人都還沒坐下,眼尖的人已經發現他,一個傳一個,紛紛朝他那桌靠攏。
每個男人都曉得,盧森的身邊永遠有美女環繞,而女人也瞭解盧森對美女格外呵護備至,風流卻不下流,十分有紳士風度,所以很安全。
羅傑話都沒能多說幾句便被擠出人群外,他雙手一攤,早料到了,有盧森在的地方,怎麼可能「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