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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絕非善類 第六章 作者:謝上薰
    名人開的餐廳,不論氣派或服務均沒得挑剔,菜色精緻,不油不膩,講究刀工,擺盤,以高湯入菜,口口滿足。

    一道蟹黃燒魚翅是它的招牌菜,整道菜晶瑩剔透,賣相好,口感一流,香氣雋永,這一道主菜擺出來,其他的就只能點清淡些的。

    名人開的餐館,講究的便是征服老饕的嘴。

    雷旭日還沒有老到成為刁嘴的老饕,但也被美味的口感征服了。「莫氏家族非常低調,在各行各業都佔有一席之地,但都不是最耀眼的,引不起社會大眾討論,但中上階層的人家卻幾乎都知道他們的存在,成為他們的隱形客戶,莫氏家族,真的不容小覷。」

    這家餐館,便是莫氏家族的某位美食家開的,規模不大,價錢公道,沒有大肆宣傳,卻需要一星期前預約才有位子,因為好吃。

    不過,莫氏家族有成就的人不少,彼此還算團結,這家餐廳每天保留五張小桌給自己人。

    「莫玄琴學姐的『玄之又玄造型設計坊』也做出口碑了,她每次幫我打扮都大受好評,加上我們貴族女中的學姐,學妹陣容浩大,且是待嫁之身,玄琴姐乾脆又加開『婚禮顧問公司』,你大哥,大嫂是她的客戶呢。」

    沈蝶衣笑得甜淨,雷旭日哪有閒工夫一星期前去預約餐廳,是她事前打來詢問,報上莫玄琴的名字,便得到特留桌位子。

    從此她的名字會被登記在特留位一欄裡,因為莫玄琴當她是自己人。

    雷旭日放鬆心情,有趣的追問:「你們貴族女校的同學好像自成一個小社會團體,彼此互通有無。」

    「大家都滿好相處的,可能因為我的成績普普通通,對別人沒有威脅性,反而沒有敵人。」沈蝶衣侃侃而談,願意讓他多瞭解她,「像這次訂婚禮物收到的二十個名牌包,十之八九是那群同學送的,她們還互相打聽清楚,居然都沒有撞包,真厲害。」

    「方嵐心肯定沒有收到這麼棒的結婚禮物,看她嫉妒得紅了眼。」

    「這不是值得嫉妒的事耶。」

    「是嗎?」

    「小玥有幫忙做記錄,以便日後換哪位同學訂婚,我必須回送相同等值的禮物,不然就太失禮了。」

    雷旭日明白了,照理說一個名牌包最起碼也要兩三萬元以上,一般不會送這麼貴的訂婚禮物,但與蝶衣有保持來往的同學們卻有志一同的都送了,一來,是不擔心日後蝶衣沒能力回送,二來,是女孩子難得的「同仇敵愾」的心理作祟,大家太同情蝶衣被好友背叛的遭遇了,有點故意要做給方嵐心看的。

    「你做人成功,人緣不錯。」

    「呵呵……」沈蝶衣笑了出來,「我倒是覺得人家同情我的成分居多,收到不少『安慰獎』。連平常很少跟我說話的爺爺,都摸了摸我的頭說『爺爺會給你多得不像話的嫁妝,教混賬雷之凡後悔莫及』。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每個人都在同情我啊,就算我說我不在乎呀,我不可憐呀,沒人相信耶,哦,只有少陽相信。」

    雷旭日挑了挑眉,跟著放聲大笑,「我也相信。」

    這世上的人都只看表面,結果便荒謬得很,因為方嵐心是成功搶走白馬王子的勝利者,沈蝶衣便成了可憐的失敗者,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情弱者,只要瞧見沈蝶衣弱不禁風的外表,便紛紛表示同情。

    「其實我覺得嵐心……哦,是大嫂,她與大哥才是天生一對。」

    「怎麼說。」

    「嵐心跟我不一樣,成績非常優秀,是個才女,她的智商一定很高,看到大哥有那麼多的女性朋友,紅粉知己,她都面不改色,應付得很周到,這點,我絕對望塵莫及,我看到那麼多女人只會頭昏眼花,丟臉的落荒而逃。」

    「時間會證明一切。」雷旭日酷酷的吐出一句。

    「什麼?」

    「但願時間能證明她的選擇沒錯。」

    「說這什麼話嘛,應該祝人家永浴愛河才對。」

    雷旭日發覺她沒什麼爭強好勝的心,要不,即便不怨恨方嵐心搶走雷之凡,也說不出祝福的話,因為被人同情的滋味不大好受。

    「我的蝶衣太善良了。」跟她在一起,他可以完全放鬆精神,毋須防備,人生難得好伴侶,要相處一生一世的人,玩諜對諜就太累了。

    「才不呢。是因為我有了最棒的未婚夫,心靈滿足,對未來充滿憧憬,才不會去在意失去了什麼。」

    「你不是奉祖父之命跟我訂婚?」心中竊喜。

    「表面上是這樣沒錯,但我心裡是願意的,絲毫不覺得勉強,」沈蝶衣有點憂心的凝望他,「你呢?你是無法拒絕才跟我訂婚嗎?」

    「我是求之不得,在祖父面前表現得很酷,因為我不想讓人發覺我早已偷偷喜歡上你,等回到我住的地方,才跳起來歡呼。」

    他早已偷偷喜歡上她?心臟被喜悅重重撞擊著,沈蝶衣雙頰緋紅,有些熱,有些甜,還有更多的不敢置信。

    「騙人,我無法想像你會跳起來歡呼。與雷老虎的形象落差太大啦。」

    「但我真的這麼做啦。」強調他是一個正常人。

    沈蝶衣噗哧笑出來,神態既嫵媚又純真。

    某種不言而喻的情感,在兩人心底悄悄地凝聚成形。

    愛上溫柔美麗的女人,是很難抗拒的誘惑。他的掌撫上她佈滿粉色的臉頰。「老實說,第一次見到你,我壓根兒沒想過你會成為我的未婚妻。」

    「我知道,那時候兩家爺爺的口頭婚約還在。」他的大掌,她感覺好暖。

    「不是那個原因,而是我最不會應付這型的女孩子,柔弱如花,必須小心呵護,彷彿稍不留神照顧便會枯萎,我母親生前便是如此。」

    「啊?」沈蝶衣第一次聽他談到自己的父母。

    雷旭日語調幽幽。「我小時候覺得自己很幸福,跟父母住在一間豪華公寓裡,爸爸努力工作,媽媽溫柔體貼,放假日常帶我出去玩,就算知道祖父只看重長子長孫,我根本不在乎,因為我知道我軟弱的母親很怕跟祖父在一起,也應付不了伯母那張巧舌利嘴,只要我們三個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夠了,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誰也想不到,我爸會突然暴病身亡,我才國二,突然從天堂掉進地獄,我爸是一家的支柱,更正確的說法他是我媽唯一的支柱,我爸一入土,我媽也跟著倒下來,再也振作不起來,也根本不想振作,不想為她唯一的兒子堅強地活下來,不到一年便跟著我爸去了。」

    無疑地,這讓他感到無比的心痛與悵然。

    她為他感到心疼極了,「旭日——」

    「我媽每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想到我爸就流淚,我每天都覺得害怕,不曉得我放學回來我媽還在不在,一顆心像在油鍋煎熬,表面上還要故作堅強,但心裡清清楚楚地察覺到自己正在失去珍貴的親人。」

    她的心好痛,「你祖父和伯父母都沒有幫你嗎?」

    他擰眉。「祖父一輩子不講愛情,我媽並非他中意的媳婦,我爸堅持要娶,便須後果自負,當然,生活費少不了,也請醫生每天為我媽注射營養針,然後委派伯母來安慰我媽。我不是說伯母不好,她盡力了,可是,她跟我媽不完全不同類型的人,思想南轅北轍,她的安慰詞適合跟她一樣想法的人,卻完全安慰不了我媽。」

    「父母先後去世,你一定非常痛苦。」沈蝶衣疼惜道。

    「我媽得償所願,去天堂和我爸重做夫妻,留下沒爹沒娘的兒子一個人長大,念完國中,便被祖父送出國了。」雷旭日的湛眸直直盯住蝶衣,低聲道:「從我懂得交女朋友開始,我就不要弱不禁風型的女人,我告訴自己,娶妻娶賢,萬一哪一天我先走了,至少她必須堅強的撫養孩子長大,不要讓孩子變成孤兒。」平淡的語氣中含有一股毅然的要求。

    好一篇真情告白啊,可是她聽了之後,為什麼心痛得無以復加?為這個外表剛強的男子而紅了眼眶。

    「旭日,」軟如綿的嗓音微微顫動,「我好難過你一個人辛苦地成長,你真了不起,都沒有變壞,反而長成頂天立地的男子漢,這何嘗不是公公婆婆在天之靈護佑著你?你不要難過,我會一輩子陪著你,我也會注意你的健康,每半年陪你去做一次全身健康檢查,你不會有機會暴病身亡,更別想丟下我和……孩子,一個人跑去天堂逍遙。」

    「旭日,你若是擔心以後我們有了小孩,小孩會跟你有同樣的命運,你只要努力活得比我長久,多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你害怕的事就不會發生了。」還沒結婚,就先談到生小孩,她很不好意思。

    這是最真誠的愛之宣言。

    雷旭日的心狂跳一下,雙瞳綻射出耀眼晶燦的光彩。

    他何德何能,能得到如此美麗純雅,慧質蘭心的沈蝶衣的愛。

    人生哪能預設太多立場?有緣巧遇真愛,便心手相連,不要錯過了,弱女子也好,女諸葛也罷,除非不是真愛,一旦愛上了便義無反顧。

    雷旭日對她愈發珍愛與憐惜,顧不得在餐廳裡,給了她一記輕吻。

    眾人皆道,他倆是雙方祖父硬湊合的商業聯姻,任誰也想不到,兩人竟如斯契合,她的柔弱嬌嫩他心生憐疼,而她如春陽一般的溫暖言語卻驅走他埋在心底的憂慮,她的美好令他悠然神往。

    「蝶衣比我想像中的堅強。」雷旭日笑了,「但我也不想變成鰥夫,我其實很怕孤獨一個人,你要陪我到老才公平。」他看她的眼神專注灼熱,看得她一張美顏泛著柔光,又喜歡又羞澀。

    「好啦。」沈蝶衣輕輕笑了。

    「其實,你和少陽更早失去父親,據我所知,少陽小學畢業就出國,你一個人留在祖父身邊,心裡很不安吧。」

    「對,可是也沒有辦法。」沈蝶衣的心緊縮了一下,沒有誰的成長過短一帆風順。「聽少陽說六歲的時候我們的爸爸死了,因為爺爺討厭我媽,所以我們一直住在外面,日子勉強過得去而已,爸爸去世後,爺爺也沒出現,但這些我都沒什麼印象,後來聽少陽說的。」

    「怎麼會沒印象?」

    「我媽和少陽都說,要入小學之前,我生了一場大病,僥倖不死,卻對以前的事迷迷糊糊,幸好那時我還是小孩子,來得及學習,只要不去跟少陽那種天才相比較,跟一般人也差不多了多少,小學念得還滿愉快的。」

    雷旭日心裡掠過一陣強烈的震撼,一直以為,她生在沈家,長在沈家,即使父母早亡,畢竟是沈大佬唯一的孫女,像小公主一樣被呵護長大的。

    「你和少陽幾歲回到祖父身邊?」

    「八歲,媽媽一個人要養兩個小孩,太勞累了,生病去世,在媽媽的葬禮中,我們第一次見到爺爺,然後,我們就被爺爺接回沈家,開始過著被傭人叫少爺,小姐的生活。」沈蝶衣抿抿唇,輕輕歎了一口氣。「一開始真的很不習慣,爺爺是那麼嚴厲,不苟言笑的人,督促我們學習的課程相當嚴格而苛刻,我真的跟不上,爺爺罵我是笨蛋,說沈家十七代以來,我是最蠢的一個。」

    「真是太過分了。」雷旭日為她憤怒。

    「不,你不要怪爺爺,我後來才慢慢瞭解爺爺心裡的苦,那時候少陽為了我,常跟爺爺起衝突,少陽雖是弟弟,卻一路護著我,拼了命也不准爺爺再罵我是笨蛋,吵得屋頂險些翻了,我也差點嚇死了,後來不知為什麼,爺爺居然讓步了,為我安排的課程做了相當的調整,以培養性情為主,上鋼琴課,繪畫課,舞蹈課之類的,我學得很愉快,慢慢覺得沈家生活很舒服,很自在。」

    雷旭日深深地望著她,冰澈的眼眸中凝出憐惜的火花。

    她不是沒有受苦過,心酸過,一路走來都被拿來與沈少陽比較,也夠嗆的。真佩服她能夠心平氣和的接受,眼神不變的清亮溫柔。

    「少陽出國後,我一個人留在爺爺身邊,其實爺爺那麼忙,一星期也難得在一起吃頓飯,陪伴我最多的是管家與傭人,還有爺爺指派的女教師。」沈蝶衣活到今日,已能笑得雲淡風輕而神采煥發。「跟其他的孤兒比起來,我很幸運也很幸福,不能再多埋怨什麼。爺爺冷淡又嚴肅,有什麼關係,他撫養了我與少陽,不惜重金,慢慢的從郭管家言語中,我逐漸體會到爺爺也有他的痛苦,他四十歲成了鰥夫,為了獨生子沒有再娶,結果我爸卻違背了他的期待,寧願與我媽私奔也不願聯姻,他一怒之下與我爸斷絕關係,他不會痛苦嗎?」

    雷旭日聽得神往,無言以對。

    沈蝶衣軟言儂語的說:「愛情很偉大,但有偉大到可以拋下相依為命的父親嗎?爺爺心裡一定這麼想的吧。父母去世之後,爺爺接我們回沈家,他嚴苛而專制的要求我們盡速學習,是因為他害怕,害怕等不及我們長大他就死了,到時候『帝慶集團』怎麼辦?我和少陽又怎麼辦?爺爺是個現實主義者,他說不出溫情的話,但我每天和他生活在一起,如何感覺不到?」

    雷旭日沉穩的笑了。

    「蝶衣,你能站在他人的立場為人設想,而且往好的方面設想,所以你活得美麗自在又雍容優雅,光是這點,我就覺得你十分聰明。」

    「呵呵,好高興終於有人誇我聰明了。」美眸亮晶晶。

    「不過,幸好少陽沒有你一半的善解人意,否則『帝慶集團』會倒閉,企業繼承人可不能感情用事。」

    她微嘟嘴,「你就不能讓人家高興得久一點嗎?這麼老實幹嘛,不過,無所謂,反正爺爺早就放棄我了,我拖累不了『帝慶』。」

    「放棄得好,為爺爺的先見之明乾杯。」

    「你討厭啦。」

    兩人相視大笑,舉杯輕碰,男女之間進展到能夠互吐心事,表示對彼此有相當的信任,一股平靜的喜悅滑過心頭,暖入心窩。

    眉眼冷肅的雷旭日,凝視她的眼神,很柔。

    與他們隔兩桌的一對情侶,年輕的程小姐從進門坐下來便認出他來了,雷旭日,跟她有過短暫肉體關係的男子,金錢交易,你情我願,不動感情,通常是以一頓晚餐拉開序曲,性行為一結束便落幕,各分東西,他沒有吻過她,沒有跟她睡過一夜,純粹當她是性伴侶,而她對他卻悄悄生出眷戀之心。

    雷旭日,是一個絕對存在感的男人,跟女孩子想像中的白馬王子完全不同典型,很少有女人敢主動親近他,一旦親近過了,便會念念不忘。

    程小姐是其中之一,去年雷旭日由秘書轉達「停止關係」,寄了一張夠她半年生活費的支票,是她賣身的三位客戶中最慷慨的一位。

    高級淫媒「蝴蝶夫人」有交代,一旦客戶終止關係,便不許糾纏不休,日後不管在哪裡偶遇,巧遇,都必須裝作不認識,以免破壞客戶的家庭。這樣一來,也有保護小姐的意思,哪天小姐從良了,也不希望從前上過床的客戶跑過來相認吧。

    一旦終止關係,從此便是陌路人。這項鐵則,是「蝴蝶夫人」經營成功的要領之一,誰都不喜歡尾大不掉的麻煩。

    程小姐遵從了,卻也厭倦了沒有感情的賣身行為,靠著雷旭日支付的那張支票,脫離「蝴蝶夫人」,重拾正常人量入為出的生活方式,去一家小型企業上班,因緣巧合認識了小老闆,談起正常的戀愛來。

    小老闆不高也不帥,但對她很誠懇,已進展到訟及婚嫁的地步,程小姐當然不會放棄這次幸福的機會,來這家有名的餐廳吃飯,不也在期待他的求婚嗎?

    為何偏偏遇見雷旭日和他的未婚妻呢?

    從一篇新聞稿,程小姐知道雷旭日和「帝慶」的大小姐訂了婚,典型的商業聯姻,的確是那個冷酷男子會做的事情,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今晚巧合的在同一家餐廳吃飯,她怎麼樣也忍不住好奇心,一再地往他們那桌瞄去,偷窺他們之間的互動是否相敬如賓?女人的微妙心思如此期待的,不希望他不幸,又怕見到他對別的女人柔情款款。

    程小姐沒見過這樣的雷旭日,對未婚妻自然流露出溫柔體貼,不時說說笑笑,似乎有講不完的話,目光總是望著對方,怎麼看也看不膩似的。

    當然,他的未婚妻是位美人,又是豪門千金,值得他另眼相看。光是她脖子上的鑽石項鏈就非常閃眼,看她的氣質就像是從小戴慣了珠寶,跟尋常女孩給手機戴吊飾一樣平常。

    程小姐突然好感傷的歎了一口氣,同樣是女人,有的生於豪門巨戶,有的生於陋巷矮屋,有的一身名牌,有的連學費也繳不出來,她更慘,賣過身,當過三位有錢男人的短期情婦,終於付清助學貸款與卡債。

    及早抽身,但願為時不晚。

    小老闆難得擺闊來有名的餐廳吃飯,自然要吃得碗底朝天,展現他的好「肚」量。等吃飽了,終於注意到程小姐在歎氣,他自得一笑,明白她等他求婚等好久了,這才會歎氣嘛。

    小老闆非常阿沙力的拿出戒指盒,掀開來,戒盒裡躺著一枚小鑽戒,好感性的呼喚著她的芳名,大聲地說:「請你嫁給我吧。」

    程小姐有點感動,成為左右注目的焦點。

    「旭日,有人在求婚呢,好浪漫哦。」沈蝶衣挽著雷旭日的手臂剛好經過,第一次親眼目睹求婚現場,感動哪。

    程小姐臉色有點發白,萬一他叫出她的名字怎麼辦?

    雷旭日瞄了求婚男女一眼,「還不錯,恭喜了」,往前走去,聲音還傳過來,「下次找家西餐廳會比較好,桌上杯盤狼藉的,浪漫打對折。」

    「不要這麼說啦,」沈蝶衣幾乎想掩住他的嘴。

    雷旭日抓住她的手,親了一下,笑著結賬離去。

    從頭至尾,沒有回顧一次。

    程小姐含笑接下小老闆的求婚鑽戒,心在低泣。

    雷旭日根本不記得她,他的眼神沒有一絲絲的熟悉或猶疑,完全是看陌生人的表情,虧她還害怕被認出來,人家早已忘了她。

    或是,過去他沒認真看過她的臉,她的影像不曾停留於他的腦海中?

    程小姐熄滅了心裡對雷旭日的眷戀火苗。

    過完年,某日。

    雷旭日突然問她,「你有什麼想做的事嗎?」

    沈蝶衣好認真的想了想,「我想光著腳丫子踩在沙灘上。」

    「天氣還有點冷,你怕冷的,不是嗎?」最最真實的美麗胴體,在他床上,承受過他熱情的膜拜,激情的浪潮一波接連一波。

    他的心結實地受她牽絆住,而他竟不感覺不自由,還有種心船靠岸的自在。

    「寒流已過,不太冷了。」窩在男人結實的胸懷裡,臉頰貼觸著他的裸膚,耳聆他強而有力的心跳,沈蝶衣雙頰輕紅,深刻愛意盡藏心中。

    他氣息微濃地沉吟了會。「睡一下,等你睡飽了就去。」

    「好。」

    兩人相擁而眠,很幸福的。

    今天他休特休假,昨晚便上沈家將蝶衣接了來,不管沈少陽的臉色有多難看,男人的愛情絕對少不了靈與肉的結合。

    早在今年休春假時,他便拐了沈蝶衣去國外度假,徹底放鬆身心,認識她以來他改變不少,連公司的部屬都說他變得比較好溝通,不再那麼緊繃與尖銳。

    他知道這是因為有了她。

    以前他只知道拚命工作,為了向祖父證明他比長子長孫的工作能力更強,即使累得半死也不吭一聲。

    幸福意外的來到,他開始調整自己的步伐,為了蝶衣,他不能「過勞死」,努力工作之餘也學會適當的休息,結果工作的成績不退反進。

    將她柔軟的身子抱在懷中,便覺得好滿足,他無法否認,他深深愛著這個女人,一點也不想從她的情網中掙脫。

    睡到中午,兩人精神飽足的去海邊踩沙子。

    金沙灣海濱公園有著綿長的金黃細沙沙灘,走過拱橋,便可前進沙灘,這裡海灣和緩,明美而有朝氣,不妨聽聽海的歌唱,海的呼喚。

    微冷的春末,赤腳踩在金黃細沙上,任那海水一波波淹沒腳板,大掌牽著小手,另一雙手拎著鞋兒,即使冷得有點兒發抖,還是大呼過癮。

    「我好開心喔——」沈蝶衣大聲呼喊。

    「我好快樂——」雷旭日喊得比她大聲。

    「我比你開心——」有生以來沒這麼不淑女過。

    「我比你快樂——」他獅子吼絕不輸人。

    「我最開心——」

    「我最快樂——」

    「我最愛你——」

    「我也最愛你——」

    然後擁抱在一起,親吻在一起,風的吹拂,海的波濤,彷彿交響樂在為他們傳送伴奏,加深了情人的眷戀密吻。

    幸好,不是週末,也非夏日,沒什麼人潮。

    再次攜手走過柔軟的沙灘,聽一串長長的潮汐輕唱,看翻湧的雪白浪花,著迷於海的深邃,遼闊。

    風總是故意挑逗戲水的人兒,使人微瞇了眼又禁不住微笑,心中鬱悶全消。

    如果不是善變的春神帶來一場雨,他們才不想那麼早回去,反正用跑的跑到停車處,也差不多淋濕了,正好教春雨沖洗淨腳趾縫的細沙。

    「跟相愛的人在一起,連淋雨都好開心呢,」沈蝶衣一直很雀躍,「第一次光著腳丫踩在沙灘上,第一次在雨中漫步,好高興陪在我身邊的是旭日。」

    他嘴角泛起一抹笑,溫柔且縱容的笑。

    「哈啾,哈啾。」

    大殺風景,大殺風景。

    「對不起……哈——啾。」

    雷旭日抱起她用跑的,跑到車子旁邊,放她下來,趕緊發動車子開暖氣,坐進去後,幸好出發前想到來海邊最好預備毛巾或浴巾,剛好拿出來幫她擦拭濕發濕衣裳,最糟的是她的腳丫子冷得像冰。

    「旭日,你自己也擦一擦,我好了……咳咳,咳咳。」

    「你忍耐一下。」

    開車去最近的商店買了兩杯熱飲,喝下去暖和多了。

    沈蝶衣不想表現得太脆弱,伸掌拍拍自己的面頰,讓臉色紅潤一點。

    「小事情啦。」

    「回家立刻泡熱水澡。」

    「好。」

    手機響了,有人傳簡訊給她,她打開來看了又看,不解地微蹙眉。

    「好奇怪喔。」

    「怎麼了?」他邊開車邊問。

    「你大哥為什麼傳這種簡訊給我?」

    雷之凡傳簡訊給蝶衣?該死的,他想做什麼?

    雷旭日變了臉,「給我看一下。」

    簡訊內容只有短短數語——

    「你近來好嗎?我滿心愁緒,多想找人傾訴。」

    沈蝶衣摸不著頭緒,「不是上星期才回去吃飯,怎麼問我近來好嗎?有煩惱也找大嫂傾訴,為什麼找我?這個人莫名其妙。」拿回手機,直接將簡訊刪除。

    雷旭日一肚子火馬上降一半,「為何刪除?」

    「這個人我很討厭呢。」她終於說出來了。

    「誰?」

    「你堂哥雷之凡,」只要一想到雷之凡和方嵐心居然在醫院的病床上偷情,便感覺齷齪,一陣噁心,絲毫感覺不到他是什麼優雅貴公子。

    沈蝶衣所受的閨秀教育是不許失態,口出穢言,表面上還是親戚,見面三分情,只能私底下發點小牢騷。

    「如果不是跟旭日訂婚,你大哥跟我是毫不相干的人,傳這種簡訊給我很失禮,他根本忘了自己的身份。」

    雷旭日的聲音更軟了些,「你不必放在心上,我打賭這封簡訊他不是只傳給你,而是他手機芳名冊裡所有的女性朋友全收到同樣的簡訊,因為開頭沒有『蝶衣』兩個字。」

    「好差勁喔。他忘了自己結過婚嗎?」

    「結婚一年多,又開始『靜極思動』了吧。」他篤定的冷笑一聲。

    沈蝶衣不想再談那對夫妻,加上開始感到疲憊,睏倦,在車程中睡著了。

    雷旭日第二天要上班,便送她回沈家,護送她好好的走進屋裡便離去,不知她在夜裡突然發燒,沈家忙亂成一團,急召醫生夜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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