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張三家的客廳懸一幅「難得糊塗」,李四家的書房也掛一幅「難得糊塗」,一時之間,大家搶破頭爭著要當「難得糊塗」。然而,「難得糊塗」卻不適用在我身上,除非加上一個「不」字,變成「難得不糊塗」
我承認,我是一個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糊塗蟲。明明早上才特地跑到對面的傳統市場,買回一把青翠嫩綠的小白菜,準備中午煮碗泡麵吃;到了午餐時刻,鍋子裡的水強強滾……我找遍冰箱,咦?早上買的小白菜怎麼不翼而飛?
咳……別急、別急!用膝蓋想也知道,我一定是付完錢,忘記拎小白菜就掉頭走人。不過,沒關係,這已不是頭一遭,等明天再去菜市場領回失物,賣菜老闆不會不認帳。
迷迷糊糊的我,每次去菜市場,就會聽見有人在我背後高聲追喊著:「小姐!你忘了拿柳丁啦!」噢!真糟糕,我怎麼老是拎了蓮霧忘了柳丁?或者,拎了西瓜忘了鳳梨……
呃……改,要改,一定要改!我非改掉這種丟三落四的迷糊個性不可。
只是,「一定要改」的口號,服我們教育部的「教改」口號一樣,喊得震天價響,卻始終不見改善。這回我更變本加厲,從掉菜掉水果變成稿子每行掉了兩個字。
這……那ㄟ按呢?
話說每次把稿子整理好掛號寄至「萬盛」後,我會讓自己休息個十天半個月,才去構思下一部小說。這段期間是我心情最輕鬆的時刻,正打算悠哉悠哉晃進小說出租店,抱一堆小說回家細嚼慢咽、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時,卻在第一時間就接到王姐來電告訴我,我寄去的小說稿——字數不足。
蝦米?字數不足?
每行三十六個字,數了幾遍都只有三十四個字?
我連忙從抽屜拿出計算機,迅速按下34×38×77=99484,根本不符「萬盛」所定下十萬五千字至十一萬字之間的投稿遊戲規則。
天天天啊!這下代志大條了。
我趕緊拾掇才放鬆兩天的心情,打開電腦叫出檔案,從頭到尾整理一遍。
嗚……真的很慘耶!
就因為不小心每行少算兩個字,結果,累得自己坐在電腦螢幕前專注盯改,盯得兩隻眼睛差點變成一對鬥雞眼。
不過,安啦!
以後,我絕對不會再有這種計算錯字數的突槌。因為,我用最笨卻最保險的方法,在電腦桌上貼一張紙,用簽字筆大大寫著:先算清楚每行的字數,O.K.?
「O.K.,當然O.K。」我點頭加搗蒜的自言自語。
我相信,經此一提醒,保證沒有下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