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天真了,開稿之初喜孜孜地自以為這本書絕對能順順利利,還跟袁姊掛了保證能提早交稿,結果遲了、悔了、恨了,到最後能寫完,只有慶幸。
說實在話,一個想寫的故事不能放太久,久了,這不行、那不行,這不用、那不用,在腦子裡刪刪改改,到最後又是一個全新的故事出來,也許是更完整的、更不同的,卻不見得是更好的,只是,絕對是自己更滿意的,對得起的,是自己。
老是想挑戰自己的調性,重複的編排方式,不想寫,重複的情節,盡量避,但畢竟也寫了不算少的書,我這人記性又不好,避得開的大概也只有最近的幾本。
在這裡,寫的是一個失憶的女孩,在最初的架構裡,從第一章起的會是失憶之前的故事,先描述她對男主角的感情之深,再拉到失憶之後,她忘了男主角的心情對照,理所當然的會有男主角的內心轉折、強烈的失落感,這一來起碼得寫個三、五章了,於是胸有成竹、喜孜孜地開了稿──糟糕!腦袋裡的細胞開始亂跑了,不斷的自問:
這種失憶前、後的描寫方式好像經常有人寫?
類似的描述手法我似乎寫過?
如果不寫失憶之前的事呢,少了強烈的對比,那寫出來的東西恐怕會淡了,能吸引人嗎?好嗎?
失憶的故事經常有人寫,可我應該沒寫過,我要寫嗎?
到底應該怎麼寫,能寫出比較新的東西來?
又書名,應該想什麼書名呢?
一個接一個的問號不斷丟出來,支線一改再改,到最後連主線都翻了個身,思緒亂了,對自己產生懷疑了,但為了不想讓書難產,只有一再逼自己,快快快,要寫、要寫,不能停啊,一停了,這本不寫完,下一本也寫不完,不能逃避啊,得寫啊!──幾乎每一本書都是這麼完成的,幾乎每一本都在想,這本真的可以嗎?
老實說,在袁姊沒有說「可以」之前,對這「十萬個字」都不太有自信能成書。
每一本書都是「好不容易」寫完,但卻很怕讀者對我說「好不容易看完」,真要聽到這句話,那我就完了。
總歸一句,我希望你們對我,就像這本書名。(嘻、嘻!)
好啦,聖誕快樂!元旦快樂!新年快樂!
給你們一點笑聲,看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