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自從逃婚之後,就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再也沒人知道他的下落。不曾回家,也沒去過公司;沒跟親友聯絡,更不曾撥過一通電話給父母。抱著鮮花走向病房,麥晶琳心情沉重的想,只要新華一天沒有消息,乾媽的身體大概也很難康復,不想個法子查出他的下落恐怕不行。
「乾媽!」一進這單人病房,滿心憂鬱的她立刻露出甜美的笑容,親切招呼,不將心情顯現。
「你來啦!」正落寞望著窗外的吳母回過頭來,欣喜地看向她。
「嗯,我還買了你最愛吃的那家湯記小籠包喔!」麥晶琳晃了晃手中的塑膠袋。
「你今天覺得怎麼樣?身體好一點了嗎?」
「還不是老樣子……」吳母的眼光隨著晶琳更換瓶中鮮花的動作而游移。
「我剛剛去問過醫生了,他說你手術後的恢復情況差強人意,是因為你一直沒什麼食慾,營養攝取的不夠,這樣不行喔!」
麥晶琳洗好手,再取出小籠包給乾媽,「監督」著她吃下。
「唉,新華到現在還沒消息,我哪有胃口好好吃?」
吳母發起牢騷:「這個孩子太不孝了!虧我把他辛苦養大,他竟然為了一個女人就不要我這個媽,還把你拋棄,太沒良心了!」
因為早已調適好心情,麥晶琳再聽人提起「拋棄」、「逃婚」……也已經沒什麼感覺了?
「我想,新華他一定是怕被你們責罵,所以想等你們氣頭過了再回來,不會有事的。」
「一個月也未免太久了……」吳母憂心忡忡地說:「其實我一直覺得很奇怪,要和你結婚是新華百分百願意的事才對,從小到大除了你,沒見他另外交過女朋友,他會不會是被逼而寫下那些字,被人綁架了?」
麥晶琳征了怔。「綁架?」
「是啊,會不會是有什麼人不想讓你們兩個結婚,就把新華給綁走了?」
乾媽的說法讓她頭皮直發麻,就她所知,這世上最不想看見她嫁給新華的只有一個人——方明霆。
「晶琳,你在想什麼?」吳母注意到她神色丕變,「是不是你也想到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呃,沒有啊!」她微笑敷衍:「我只是在想,如果你真的那麼擔心,不如我去找徵信社調查看看,也許能查出新華的下落。」
「徵信社?對喔,怎麼我一直沒想到……」吳母突然有了精神,「我只想著要報警找人,但是你乾爹還在氣頭上,說他做出這麼丟盡他臉面的事,不回來就算了,根本不准我去報警,要是我私底下叫徵信社去找就行了嘛!晶琳,你幫我去找問徵信社查查好不好?」
「嗯,當然好。」麥晶琳一口允諾,原本她今天打算要將她跟明霆的事告訴乾媽,這下看來又得延期了。在乾媽把明霆列為頭號「綁匪」疑犯之前,就讓他去把新華的下落查個明白吧。
***
就因為老爸一通語焉不詳的怪電話,讓方明霆沒轍地陷入下班時刻的車陣中。
「說有十萬火急的大事,問他是什麼又不說……」
他邊用指頭敲著方向盤邊嘀咕:「八成有鬼!說不定是遇上什麼難纏的委託案件,又想設計我!」這是作兒子的第六感,很靈,因為猜中的「機率」太高啦!明知道很有可能又被老爸擺一道,他還是得乖乖「應召」回公司。下輩子投胎前,他一定要先看清楚來世的老爸是什麼德性再出世!好不容易從冗長的車陣中脫身,抄近路回到了公司,足足在路上塞了一個多小時的他可累了。進入公司,環顧週遭竟然沒一個座位有人,還真是難得竟沒人加班。
「我來了,到底有……」
一開社長室大門,方明霆就趕著問清老爸所謂的「十萬火急」的事究竟是什麼,沒想到房內另有他人。
「晶琳?」
「怎麼這麼慢?」方百夜逗兒子:「她已經等的想換男朋友了!」
「我才想換老爸哩!」方明霆隨手將門關上,「是你叫我去雲林,結果車開到一半又把我call回,害我在市區塞了一個多鐘頭,來回好幾個小時,什麼事也沒辦到,到底有什麼火燒屁股的大事?」
「我未過門的媳婦兒有事找你,算不算大事?」方百夜從沙發上起身,「雲林的事由我去辦,你跟她談談,離開的時候別忘了鎖門,我先走嘍!」
「明霆,我想……」
麥晶琳才由沙發上起身走向他,話還沒說成句,就被他給抱吻住。
「對不起,我——」門突然打開,忘了拿東西的方百夜半途折返,嚇得兩人各自彈開。
「爸!」
方明霆沒好氣地叫一聲,真懷疑他是故意的!
「我忘了拿車鑰匙嘛!」他一臉無辜,「沒關係,你們繼續,我馬上就走。」
方百夜找著了鑰匙就離開,但麥晶琳已經羞窘得滿臉通紅了。
「討厭,都是你害人家出糗啦!」說著便掄起粉拳往他胸口捶,卻被他一手握住。
「誰教你長得那麼甜美可人,讓我每次都忍不住想抱抱你、親親你。」方明霆摟著她說情話,把她一顆心哄得甜滋滋的,非但生不成氣還被逗笑。
「別鬧了,我這回來是有正事要找你幫忙。」她按住他不安分在她身上游移的手,硬要他正經
點。
「又是小狗、小貓走丟了?」她老是拿他大材小用。
「不是,我要你幫我找新華回來。」
一提到情敵的名字,方明霆立刻收拾起玩笑心態,神情馬上嚴肅起來。
「不要!」他一口拒絕,「我幹嘛得花心力去找他?堆管他窩在哪個溫柔鄉!」
「我管。」她可不是說說而已,「我覺得他的失蹤有點不尋常,如果你不願意幫忙,那我找別家徵信社好了,再見。」
「這算什麼?!」
方明霆當然不可能放她就這麼離開,伸手一拉便把她拉抱在自己懷中。
「你開始想他了嗎?」他臉上寫滿了憂心,「別告訴我,分開幾個月之後你發現自己最愛的不是我,而是他,那我……」
她伸手摀住他的唇:「傻瓜,不是你想的那樣,跟愛不愛沒關係,我純粹只是擔心、關心他,就像是想找回離家出走的哥哥一樣。」
「真的?」
「真的。而且有一半是因為乾媽也拜託我幫她找到新華,我沒法拒絕,只能答應了。」
「真的不是你想見他?」
「你真是個大醋捅耶!」其實被吃醋還讓她挺開心的,「你到底肯不肯幫我找人嘛!」
他皺皺鼻。「勉為其難啦!」
她捏捏他英挺的鼻子:「呵,瞧你的口氣好像有多委屈,我可是看得起你才找你幫忙,你應該覺得很榮幸才對。」
「是喔!」方明霆疼寵地將她摟在懷中,卻發現她倚在他胸前輕歎一聲。
「怎麼了?」他總是十分在意她的一顰一笑。
「明霆,新華的失蹤跟你無關,對不對?」她仰著頭,含憂的水眸凝望著他,他微愣。「為什麼這麼問?」
「乾媽懷疑,也許是有人不想新華跟我結婚,才故意綁走他,逼他寫下那張字條。告訴我,你沒有那麼做吧?」
方明霆凝望了她好一會兒。「如果,我真的綁走了他,還撕了票,你打算怎麼辦?」
麥晶琳臉色慘白,懷疑他的「如果」裡有幾分真假?
「我……」她雙唇微顫,「我會殺了你再自殺,一起向我乾爹、乾媽以死謝罪。」
他放開她,微笑的唇角微微上揚。
「我教你,報警抓我就行了,幹嘛殺了我再自殺?
反正綁架撕票犯大概全是死刑,用不著賠上你一命。」
他頓了一下,咧咧嘴:「除非,沒有我你也活不下去,那就另當別論。」
「你……」
麥晶琳聽他這麼說,真當他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一時之間既傷心又不知所措,眼睛立刻浮起了一層朦朧水霧。
「喂,我隨便說說而已,你別當真嘛!」
她泫然欲泣的神情可讓方明霆慌了手腳,不敢再戲弄她。
「我發誓,吳新華的失蹤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他舉手立誓,「真的,我要是要有綁架他、傷害他,就罰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真的?沒騙我?」
他苦笑問她:「真的。要不然你說嘛,要我怎麼做你才相信我?」
她搖搖頭:「我相信你。可是只要一天沒有新華的消息,再讓我乾媽他們知道你和我的關係,他們一定會懷疑你,所以……」
「所以我還是非得把吳新華揪出來不可,否則你就不敢跟別人公開我們兩個的情侶關係,對嗎?」
麥晶琳點點頭。「我不想讓你被懷疑、調查,如果知道我們倆相愛,也許乾媽真會報警抓你去審問,那我……」
「我明白。」他伸手阻止她繼續往下說,「放心吧,就算吳新華他待在蜂窩裡,我也一定要把他捅出來,好證明我的清白。」
她溫柔淺笑,安心地倚靠在他溫暖胸膛。
「如果能夠……我希望可以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嫁給你,最好連我乾爹乾媽他們也能認同你,那我就毫無遺憾了。」
「要他們認同不容易吧?」他笑歎一聲,「沒轍,誰教我就是愛你,再困難的要求也得為你完成嘍廠
麥晶琳柔順地依偎在他懷中,享受著被他寵愛的滋味,她相信新華的失蹤與他無關,一顆惶恐不安的心總算舒坦下來。
況且,除了明霆,她想不出還有其他人會想要阻止新華和她結婚。
也許,他真的只是跟他心愛的女人在一起吧?
***
安排方明霆到醫院和乾媽見了面,麥晶琳的心可是十分忐忑不安的。
她只說了方伯父是爸爸的同學,明霆是徵信社的少東,約略提了一下上回公司裡有商業間諜,委託他們及時找出之事,便在一旁不太搭話了。
不只寡言,她連眼神都不大敢飄向明霆,就怕一個不留神被乾媽看出她對他的深情。
「你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樣。」
一離開病房,下樓、上車,方明霆便咧咧嘴,調侃了她一句。
「人家很緊張嘛!」她微嘟著小嘴,「我把你帶到乾媽面前,卻要假裝跟你只是普通朋友,本來就是欺騙她,做了虧心事。」
「你也可以實活實說,告訴她我是你未來的老公啊!」他促狹地眨眨眼。
「不行,乾媽到現在還沒對要我當她媳婦的事死心呢!」她為難的就是這點。
「要說至少也要等她出院,身體健康狀況稍好一點之後再說。」
他故意擺出一臉的不服氣:「差那麼多,我疼你愛你,肯定不輸給你幹媽,結果你把她當寶,什麼事都替她設想周到,顧慮她的心情,我的心情就被當成狗屎,不屑一顧,其教人不平衡!」
「乖,別那麼孩子氣嘛!」她才不會把他的牢騷當真,「等你把新華找出來,我就把你從狗屎升級成黃金嘍!」
「一口氣升級成鑽石比較好。」
「你呀!」
麥晶琳輕聲笑起,原本有些沉悶的心情被他的自我揶揄給感染得輕鬆許多。車子一路開到吳家大門口,麥晶琳取出乾媽事先交給她的鑰匙自行開門而入。
「你乾爹確定出境不在家吧?」走在後頭的方明霆問她,「你乾媽說調查的工作要瞞著他進行,如果在這裡當面撞見,可就很難解釋我出現的原因嘍!」
她扭轉大門門把:「放心吧,早上乾爹就去機場搭機,這會兒早就飛往舊金山,一個禮拜之內都不可能回來。你儘管在這進行你的調查工作,具有遇上誰,那個人一定是來闖空門的小偷。」
「呵,不會那麼『幸運』吧?」
方明霆說著便跟著踏進大廳,歐洲風味的裝潢、佈置,立刻映人眼簾。
「這就是你差一點嫁進來生活一輩子的地方啊?還挺漂亮的嘛!」他老實說:「比我家那個狗窩豪華氣派多了。」
「你那麼喜歡,那我就想辦法逼新華娶我,以後再常常招待你來『我家』玩好了!」
麥晶琳說完便氣吸著嘴往直通二樓的扶梯走,白癡都看得出她在生氣。
「怎麼了?」
即使不知道自己怎麼惹惱了佳人,方明霆還是連忙由後將她扯拉人懷。
「對不起。」先道歉總沒錯,「是不是我無意間說錯了什麼活?你別生悶氣,覺得我哪裡說錯就明白說,否則我遲鈍的腦袋怎麼也想不到我說了什麼話惹你不開心,別跟我嘔氣了。」
原本微怒的麥晶琳聽他如此誠心道歉,這才相信他方纔所說的話只是有口無心,
「什麼叫作『差一點嫁進來生活一輩子』?」她斜瞟他一眼,「不管當初我是不是心甘情願要出嫁,新郎『落跑』對我而言都是一件很丟臉的事,你還哪壺不開提哪壺,想嘔死我啊?」
「事隔那麼久了,你幹嘛還那麼在意那件事?」他摟著她輕哄:「大不了結婚的時候換我等你,你儘管要大牌拖到最後一分鐘再上禮堂,給你機會掙回面子。」
「神經!」
「我是說真的,只要你開心,覺得有面子,我丟點臉也沒關係。」
麥晶琳明白他是真的疼她,對於自己小心眼誤解了他的話而嘔氣,才覺得不好意思。
「別談那些了,我們快去新華房裡查看看有沒有關於他下落的蛛絲馬跡吧。」
她領著明霆到二樓,進入新華的臥室,因為事先已徵得吳母的同意,便各自在房內四處展開搜索。
「怪了,新華的存折、金融卡、印鑒,甚至連放著三張信用卡的皮夾全都擱在家……」麥晶琳首先發現了蹊蹺,「一個要離家出走的人,不可能連一樣可以借、提現金的工具都不帶吧?」
他湊過去看看:「也許看他長得帥,有女人願意包養他,那他就一毛錢也不用帶啦!」
他半開玩笑的說,被麥晶琳輕捶了一下胸口。
「幹嘛,很羨慕人家有這『福氣』,想傚法嗎!」
「不敢!」他咧咧嘴,「我可不想當吃軟飯的小白臉。而且我這個人天生勞碌命,太清閒容易生病,能養你才是我的福氣。」
「真狗腿!」其實她也愛聽。
「回歸正題吧,他連信用卡和提款卡都沒帶,的確是不尋常。」
「你也這麼覺得?」
「嗯,」他翻看著存折裡的明細紀錄:「一個享受、揮霍慣了的人,不可能忍受得了兩袖清風,得伸手向女人要錢的日子。而且他也沒必要這麼做。」
「揮霍慣了?」麥晶琳露出不以為然的表情:「新華的確是很懂得品味與生活的人,吃喝全是高級品,但是用『揮霍』來形容好像……」
「我可不是故意說他不好,只是他有另一面,你一直不知道而已。」
方明霆說著便將一本自己方才在床邊矮櫃抽屜裡找出的名片簿遞給她,「這是……」
一翻開。一張張酒店小姐的名片立刻映人她跟簾,有些還在名片空白處留下一些肉麻詞句,像是彼此有多親密、熟識一般。
「看來吳新華好像是風月場所的常客,而且這幾家的消費還不便宜呢!」
她可沒漏聽最後那一句,「你怎麼知道?剛好你也是常客嗎?」
「吃醋啦?」他看她那一臉「酸相」也知道,「因為工作的關係,到各大酒店跟監是常有的事,酒店小姐我也的確認識幾個,所以才知道那些事。花錢請小姐坐台倒是沒有過。」
她狐疑地挑眉。「真的?」
「真的。喜歡上你之後,我就再也沒碰過其他女人一根手指了!」他雙手合十:「我現在被逼著過禁慾的生活,誰教我答應你在婚前不能再對你『輕舉妄動』,現在我只有靠著回味向你求婚那天惟一的一次溫存過生活嘍!」
一提到那天,麥晶琳就心跳加快,滿臉通紅。
「別說了!」她嬌羞地垂下頭,「誰跟你提那個了?」
「說真的,我沒想到那竟然是你的『第一次』。」
「你……」
「我愛你。」
方明霆突然說了那麼一句,還親吻了她一下,害麥晶琳怔怔地望著他俊帥的而容好一會兒才回神,羞澀地將眼光移往它處。
「你別誘惑我!」她真的已經被挑逗得心猿意馬了,
「收斂點,別忘了我們是來這辦正事的。」
「是,是。」他笑應兩聲,隨即起身往別處再搜查。被他挑撩得渾身體溫直往上升的麥晶琳這才有「散熱」的機會,走到窗前開窗透透氣、降降溫。
「晶琳?」
「嗯?」
「你真的對吳新華只有兄妹之情,對吧?」她覺得他問得怪,表情也怪,
「幹嘛又明知故問?」她忽然發現他手上多丁一本相簿,「那是什麼?」
「如果你愛他,看了保證會火冒三丈的照片。」她好奇地走近他。「讓我看看。」
「是他和一個女孩子的『養眼照』。」
「討厭!」她已經把相片翻開,「等人家看了你才說!」
麥晶琳羞赧地將相本推還給他,雖然彼此早有肌膚之親,在他面前翻閱「春宮照」還是讓她一下子就連耳根都羞紅了。
方明霆問:「照片裡那個女孩子你認識嗎?」
她搖搖頭:「沒見過。」
「相片後面也沒寫什麼……」他專注找著線索。
「咦,照片拍攝的日期就在你們婚期前一個月左右。」
發現這點可讓他生氣了!
「什麼嘛!我還真以為他像你說的那麼愛你,真的從小等著長大後娶你,原來他一直在裝癡情,害我當初差一點就慷慨割愛!」他忿忿不平地嚷:
「這個偽君子!等找到他之後我一定要狠狠修理他一頓,一直到婚禮當天才『頓悟』他不愛你,根本是在騙鬼!我看他一開始就把你耍著玩,太可惡了!」
他這邊是說得義憤填膺,麥晶琳卻只是瞅著他無言微笑。
「你怎麼一點也不生氣?」他不明白,「吳新華一邊說非你不娶,一邊又在外頭亂搞男女關係,把你騙得團團轉,你又差一點嫁給他,你不生氣反而還笑得出來?」
她盈盈一笑。「因為不愛他,所以不管他的男女關係有多亂我都不在乎。現在能讓我傷心的只有你,如果拈花惹草的是你,我大概就會哭死了。」
「放心吧,我不是那種心口不一的男人,」他愛憐地摸摸她面頰,「還好,老天有眼沒讓你嫁給吳新華,否則我一定會懊悔一輩子!」她深有同感。
看到新華竟然有拍那種照片的嗜好,麥晶琳可真是慶幸自己沒嫁成。
「現在該怎麼辦?」她問,「你說,新華會不會就是和照片中那個女孩子在一起?」
「很有可能。」他指指被他打開了鎖而拿出照片的那個木桌抽屜,「裡頭還有他的日記,能看嗎?也許會有關於那個女孩子的線索。」
她猶豫片刻。「那樣做好像不大好,沒有其它方法了嗎?」
他想了想、「也許我可以從名片簿、電話簿等等的線索查起,不過如果還是一無所獲,恐怕最後還是得來翻看他的日記,這樣可以嗎?」
「真是那樣也沒辦法,只好侵犯他的隱私權嘍。」
「其實我們早『偷窺』到他的大隱私了。」方明霆指指擱在桌上的相本:「我覺得你的身材比那個女孩子好上數十倍,吳新華捨棄你真是沒眼光!」
「好在他不要我,否則出現在相本裡的恐怕就是我嘍!」
「說得也對。」
他把相本翻了翻,從中取出一張放人自己的上衣口袋。
「你挑了最香艷、火辣的欣賞嗎!」麥晶琳可不怎麼喜歡他這個舉動,
「我挑了最『保守』的一張來作尋人資料。」他從上衣口袋拿出來給她再過目。
「與其欣賞紙上春色,我倒比較喜歡和你實際『切磋』。」
明霆的言語調戲讓她羞紅了臉。「你這個人說活老是不正經!」
「我只對我惟一深愛的你不正經。」
「你呀……」
他的說詞讓麥晶琳聽了又好氣、又好笑。
反正,他就是吃定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