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對於種種幫助他超越世俗極限,達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活動,他更是醉心不已。他每週上三堂瑜伽課,每天睡前一定要聽梵樂和講經,家中堆滿各門各派的宗教靈學書籍,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國去追隨大師靈修,為的就是增加自己的靈性,以便和不同次元的世界溝通。
正因如此,名下已經擁有無數房地產的他,才會又在市中心買下一間公寓。因為他的靜坐老師告訴他,這棟房子的磁場對他有益,只要他定時來這裡打坐,一定可以打開他的心眼。
買下房子之後,他每週依循老師的指示按表操課,雖然心眼沒那麼快打開,他倒也覺得挺滿意的。這房子交通方便,風格高雅,住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水準很高,可說非常適合他的身份地位,唯一的瑕疵就是住在對面的鄰居。
這天傍晚,蔡仁華又帶著愉悅的心情來到新公寓,打算好好修身養性一番。然而他的好心情卻在進電梯的一瞬間破滅了,因為電梯裡的另一個人是他最不想看見的人,也就是住在他對面的鄰居凌可玉。
這凌可玉跟他一樣是造型師,年紀很輕,根本沒有什麼真材實料,只會靠著一些不倫不類的設計譁眾取寵,偏老天不長眼,真的給她順利打入時尚圈,有些沒水準的評論家居然還稱讚她是「時尚界的新希望」?!簡直是不成體統!
最可惡的是,這小妮子給眾人的掌聲寵壞了,眼睛長在頭頂上,對自己這個時尚界的老前輩沒有半分尊敬,偶爾碰到也不曉得要主動打聲招呼,沒家教到極點。
除此之外,蔡仁華對她老是提在手上的一樣東西也是非常有意見,就是裝在寵物籠裡的波斯貓。
很久以前,有個算命師曾經警告過他,表示貓會給他帶來惡運。他仔細觀察的結果,發現果然一碰到貓他就會倒霉,從此他恨透了貓,只要看到親戚朋友養了這種東西,他一定會展開疲勞轟炸,軟硬兼施的勸他們把貓送走。所以時尚圈裡人人都知道,「貓」這個字對蔡仁華是大地雷,千萬不能碰。
偏偏凌可玉又以愛貓成癡出了名,走到哪裡都要帶著她的寶貝貓,由此就注定了了一老一少兩大造型師不合的命運。
當蔡仁華買下房子,卻發現凌可玉和她的貓就住在對面時,心情真的是壞到極點。要不是為了早日打通心眼,他鐵定當場把房子退掉了。
現在,兩人一言不發地站在電梯裡大眼瞪小眼。說「大眼瞪小眼」其實不太貼切,因為凌可玉只是面無表情地瞄了蔡仁華一眼,就把視線轉開,她的愛貓小波則一臉無聊地抓著籠子。
蔡仁華實在忍不住了,冷冷地說:「這年頭的年輕人真是越來越沒教養了,見到長輩連招呼都不會打?」
凌可玉回過頭來,眉頭一挑,「哦,原來是蔡老師啊,我還以為是哪個馬戲團的小丑呢!」
蔡仁華向來偏好顏色鮮艷明亮的衣著,免得顯出老氣。今天他就穿著棗紅的外套配鵝黃的套頭衫,自以為打扮得很青春,沒想到卻被凌可玉說成「馬戲團小丑」,氣得他臉色都青了。
「說我是馬戲團小丑?你自己呢?只會靠著貓吸引客人,我看你去開寵物店算了,再不然去組個貓雜耍團啊!」
凌可玉冷笑一聲,懶得回話。她心裡很清楚,蔡仁華不過是沒事找碴,就算她沒養小波,就算她恭恭敬敬地向他打招呼,他也一定會找別的理由嫌她,這個老前輩跟她是先天注定不可能投緣的。
首先,她的恩師阿諾肯尼迪,是蔡仁華在學生時代的死對頭,兩人從入學鬥到畢業,結下幾十年也解不開的宿怨,對她這個阿諾的愛徒,蔡仁華當然不會有好臉色。
此外就像俗話說的——同行相忌。她自從出道以來,聲勢節節上升,對蔡仁華已經造成了威脅,她的「貓眼」開業不到兩年,無論口碑或業績都逐漸超越蔡仁華旗下的婚紗店。蔡仁華向來自負,絕對不允許別人挑戰自己時尚界第一把交椅的地位,她的成功大大傷害他的面子,她自然也成了他的眼中釘。
有些人勸她,蔡仁華畢竟是老前輩,還是對他尊敬一點比較好,但她可不這麼認為,在她看來,蔡仁華雖然自稱心境年輕,骨子裡還是喜歡倚老賣老,對年輕新秀常常抱著輕視的心態,根本不是個好長輩。
如果他真的有能力那也就罷了,但是他的設計平平無奇,早就失去新意,卻只會拿自己的年紀和資歷來壓人。對這種長輩,她凌可玉可不會買帳!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一看到小波,就會露出一副嫌惡的表情,甚至還去向管理員抗議不該讓住戶養貓。貓咪的敵人就是她的敵人,她才不會對他客氣呢!
蔡仁華見她只冷笑不開口,不禁更加生氣,正想再損她兩句,目的地三樓已經到了。
電梯門打開,蔡仁華搶先出去,大踏步走向自己的公寓。他打開門,凌可玉這才慢慢踱過來。
蔡仁華走進家門,終究還是忍不住對著門外丟下一句,「花瓶!」
凌可玉若無其事地轉向他,輕描淡寫地說:「啊,我忘了跟你說,昨天有隻大老鼠從你家陽台跑到隔壁王小姐家,王小姐跟我借了小波去抓它,然後小波就把老鼠叼回你家完璧歸趙,是死是活我就不太清楚了。」
說著她就「砰」地一聲關上家門,留下氣得發昏的蔡仁華。
那只該死的臭貓,幹麼把老鼠丟他家?還完璧歸趙?歸個頭……
就在這時,手機響了,他接了起來,「蔡仁華。哪位?」
耳機裡傳來年輕爽朗的聲音,「伯伯,我是瀚寧。」
聽到世侄的聲音,他的心情稍微好了幾分。「瀚寧啊!好久不見。怎麼樣,新酒的銷路還好吧?」
「還不錯,都要多謝伯伯您把別墅借我拍廣告,效果才會這麼好。」廖瀚寧謙虛地說。
「我們是自己人,你跟你伯伯我客氣什麼?」
廖瀚寧是他好友的兒子,可說是他看著長大的。由於蔡仁華膝下只有女兒,對聰明出眾的廖瀚寧特別欣賞,自從好友過世後,他就一直把他當成自己兒子,不時照顧他們母子。雖說個性獨立的廖瀚寧並不需要長輩照顧,但他還是會不時來請教蔡仁華的意見,更讓蔡仁華對他滿意極了。
「對了,伯伯,您今晚有沒有空?我想請您吃個便飯。」
「那有什麼問題?你約個時間吧。」今天被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氣壞了,跟乖侄兒聊聊天也許可以消消滿腔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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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蔡仁華最喜歡的餐廳裡,一老一少兩個男人可說是賓主盡歡,聊得相當起勁,而聊過國家大事、球賽之後,接下來就該談談私生活了。
「我說瀚寧,你去過那麼多地方,應該認識不少好女人吧?有沒有找到理想對象,什麼時候讓你伯伯喝喜酒啊?我前幾天跟你媽通過電話,她可是想看你娶媳婦想瘋了呢。」
廖瀚寧微微苦笑。他猜的沒錯,蔡仁華一定會扯到這上頭來。做長輩的都是這樣,一點都不瞭解晚輩的心情,像他這樣遊戲人間不是很好嗎?幹麼老要逼他結婚呢?
「伯伯,這個還早啦。」
「什麼還早?」蔡仁華不以為然,「我知道你想以事業為重,但是總要先把家庭穩定下來,才能專心拚事業吧?就算為了讓你媽安心也好啊。」
「伯伯,我媽天生愛操心,如果要讓她完全安心,我大概得忙到一百歲。」
「話不能這樣說。你要知道,人生來是不完全的生命體,一個人只有一半的靈魂,你一定要跟另外一半結合,你的靈氣才能完全發揮,人生才會順暢。我的靈學老師就告訴我,婚姻是人生必經的修行,要是沒經過這一關,你就永遠不能提升到更高境界……」
老實說,廖瀚寧並不想提升到更高境界,只想留在原地。不過這話他當然是沒說出口。
這蔡伯伯為人確實不錯,糟就糟在不服老,老愛做些眼年齡不符的事,每每弄得險象環生;此外,他對這些玄幻的事太過投入,無論靈媒、風水師、算命仙或是什麼拉拉雜雜的上師說的話他都照單全收,廖瀚寧實在很怕他哪天被拐去信邪教。
「伯伯,您說的我都懂。」他打斷蔡仁華的滔滔不絕,「我也知道一定要成家,可是總得找到合適的對象吧?這種事是要靠緣分的,再怎麼強求也沒用。」
「這我當然知道。」蔡仁華自信滿滿地說:「所以就讓伯伯我來幫你找吧!我已經跟你媽拍胸脯保證,半年內一定給你找到新娘子。」
「這……」廖瀚寧哭笑不得,「我想不用了,伯伯您這麼忙……」
「沒這回事。你年輕人不懂事,要是找錯對象反而麻煩,你要知道,你伯伯我不是普通人,我天賦異稟,從小直覺、第六感就比別人強,可以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這就叫『慧眼獨具』。」
「這……」這是在講童話故事嗎?
蔡仁華逕自自吹自擂,「經過這幾十年的鍛煉,雖然肉體的眼睛已經衰老,不過我的慧眼可是越來越犀利了,哪個女人是你的另一半,我一眼就看得出來,這件事交給我是再適合不過了。總之,你的婚事由伯伯負責,你就等著當新郎吧!」
廖瀚寧啞口無言。難道他的「慧眼」就看不出來,他眼前的侄兒根本不想結婚嗎?別的不說,他還沒跟那個驕傲的凌可玉分出勝負,怎麼可能這樣就被套牢?
他絕對不是被長輩牽著鼻子走的乖乖牌,但是蔡仁華自小就對他很好,父親過世的時候,也是他無條件地支持他們母子,他才有今天的成就。所以他對蔡仁華特別恭敬,很少違逆他的立息思,不過要是蔡仁華真的要求他做些為難的事,他也不會不吭聲的。
反正就先順著他的意,隨他去搞吧,倒要看看他的「慧眼」能發揮什麼效用。
最重要的是,眼前他還需要他的情報。
「對了,伯伯——」他岔開話題,「您知道凌可玉嗎?」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蔡仁華跟凌可玉是同行,應該可以提供他不少有用的資料。
然而,蔡仁華原本神采飛揚的臉立刻沉了下來,「你提她做什麼?」
廖瀚寧沒料到他反應這麼激烈,有些吃驚。他小心地說:「因為我助理快結婚了,他們說要去凌可玉那裡拍婚紗,所以……」
蔡仁華打斷他,「你助理結婚,你為什麼不叫他去我那裡?太不給你伯伯面子了吧,」
廖瀚寧不慌不忙地解釋,「怎麼可能?我當然是跟他大力推薦伯伯的店,可是他未婚妻很任性,說什麼都要去『貓眼』。我只是付薪水給他,總不好干涉人家的私事,而且說真的,那種沒氣質、沒長相又沒腦袋的女人,就算到了伯伯的店也只會給您添麻煩。」
為了擺平蔡仁華,只好犧牲小紅的形象了。他暗自發誓絕對不能讓小李知道今晚的對話內容。
蔡仁華哼了一聲,「你不曉得你伯伯最擅長化腐朽為神奇嗎?再怎麼沒氣質的女人,到了我手裡照樣讓她傾倒眾生。那個新娘真是沒眼光,居然跑去那家爛店浪費錢,那是她的損失!」
廖瀚寧心想,看伯伯氣成這樣,想必凌可玉的生意比他好吧?
長江後浪推前浪,實在是很殘酷啊……
他順著蔡仁華的口氣,輕歎了一聲,「我也聽說凌可玉在業界的風評好像不太好,可是我助理是妻管嚴,什麼都依著他未婚妻,我也沒辦法。」
「何只不太好?那個女人根本就一無是處!人家結婚是喜氣洋洋的事,她卻把店裡漆得陰陽怪氣,這不是觸霉頭嗎?還有她上次婚紗展做的造型,簡直是亂七八糟,沒一點水準!她只不過是年輕又有幾分姿色,攝影師自然追著她跑,這才弄出一點名氣來。」
應該不是這樣吧?廖瀚寧看過凌可玉店裡擺的幾幅照片,每張都很亮眼,而且相當特別,不像一般婚紗照那樣千篇一律,可見蔡伯伯只是不願意承認她的才華而已。
蔡仁華想起下午的插曲,更是怒火上湧,越罵越起勁,「然後她又不曉得去哪裡抱了一隻貓來,放在店裡當噱頭,居然就有一堆人傻傻地上門!不過是只撿來的野貓,有什麼大不了?跟貓那種邪惡的動物合照到底有什麼意義,我就是搞不懂!」
凌可玉那隻貓雖然驕縱,可還不到「邪惡」的地步吧?這蔡伯伯的偏見還真是根深蒂固。不過,從他的偏見發言中,廖瀚寧聽出了很重要的資訊。
「伯伯,您是說她的貓是撿來的?」
「對啊。」蔡仁華沒好氣地說:「她大概是半年前撿到的,養了貓以後,她的生意立刻變得很好,本來還差不多要倒了呢。哼,她到底是在開婚紗店還是動物園?」
廖瀚寧微微一笑,對今晚的收穫十分滿意。
既然直接對凌可玉採取攻勢已經失敗,那麼他不妨繞個圈子,朝她的弱點下手,也就是那只叫什麼波的麻煩貓。
凌可玉再怎麼跩,要是她的寶貝貓被搶走,她大概也跩不起來了吧?
然而蔡仁華接下來的話更讓他精神大振。
「我最氣的是,好不容易買下合適的靜坐場,她居然就住在正對面!」
他差點掩不住滿心的興奮,「您是說,您的新房子在她家對面?」
「沒錯,這下我的修行一定會更不順利,要是十年後這個世界少一個先知,那全是她的錯!」
廖瀚寧轉開頭,不讓蔡仁華看到他臉上得意的微笑和眼中必勝的光芒。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沒想到凌可玉就住蔡伯伯家對面,真是天助他也!
戰爭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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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裡,貓叫狗吠不斷,當真是熱鬧滾滾。而在一片嘈雜聲中,有一個女郎卻絲毫不受周圍的噪音影響,始終靜靜地站在貓籠前,跟裡面的暹羅貓相看兩不厭。
廖瀚寧站在櫃檯前,不時斜眼偷瞄那個女子,心中猜測,她是在跟貓做心電感應嗎?
除了奇特舉止外,這個女郎的相貌也很特別,她身材高姚,快要跟他差不多高了,肌膚是健康的小麥色,長及腰的秀髮是天然的棕色,雖然他只看到側面,仍然看得出來她的五官非常深邃,不像一般的東方人。看來她是混血兒。
他靜靜地欣賞眼前這個充滿異國情調的美女。她非常迷人,換了別的時間地點,他可能會把她當成目標,不過現在他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戰勝凌可玉,完全不打算再去招惹別的女人。
這時寵物店老闆招呼完別的客人,把注意力轉向他。「這位先生,請問需要什麼?」
「我是想請教一下,要怎麼管教波斯貓?我遇到一隻脾氣壞又倔強的貓,根本拿它沒辦法。」
「波斯貓?這種貓通常是很乖巧的,應該不難教才對。」
乖巧個鬼!「可是那隻貓真的很任性,完全不聽話。」
「貓本來就比較有個性,它會覺得自己跟主人是平等的,不是上下關係。它聽話不是為了討好主人,是因為它喜歡主人,願意給主人面子,所以與其說管教它,倒不如先跟它建立感情比較重要。」
廖瀚寧心念一動,問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麼老闆,聽說貓三日就會忘恩,如果它跟主人分開一段時間又換了新主人,是不是就把舊主人忘光光了?」
「先生,三日忘恩只是誇張的說法。」老闆不厭其煩地解釋,「如果貓跟主人感情不深的話,分開以後的確有可能對舊主人很冷淡,但是應該不至於完全不記得,如果感情很好當然更不會忘了。」
廖瀚寧不死心,「真的嗎?那麼,有沒有可能舊主人對它很好,但是貓受到精神上的打擊,把舊主人忘了?」
「呃……」老闆被他問得莫名其妙,「就算是人,也有可能會忽然失去記憶,所以應該不能說完全不可能吧。」
聽到想要的答案,他頓時心情大好,露出神秘的笑容,「老闆,想不想賺外快?」
「外快?」
「只要你配合我演一齣戲,我就會包個大紅包給你,足夠你關店一個月出國度假。」
「先生,該不會是什麼犯法的事吧?」老闆有些不安。
他自信滿滿地說:「你放心,不但不犯法,而且是做好事,可以幫助一位寂寞的女士得到幸福,她一定會感激你的。」
「這個……」老闆有些為難。眼前這個男人,器宇非凡、衣著華貴,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物,如果跟他合作,相信他一定會履行承諾重重酬謝他。問題是,這樣神秘兮兮地,感覺實在不像什麼好事。
他還來不及回答,旁邊就傳來一個悅耳卻冷漠的聲音,「鬼鬼祟祟,算什麼做好事?」
說話的正是那名混血美女,老闆吶吶地說:「風小姐……」
廖瀚寧瞪著她。「瘋」小姐?沒頭沒腦、隨隨便便插入別人談話,的確是有點瘋。
她無視他不悅的目光,逕自走到櫃檯前挑了一支逗貓棒,把錢往櫃檯上一扔,這才把美麗的臉孔轉向他。
「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做什麼,不過我要奉勸你一句,企圖利用貓做壞事的人,到頭來一定會遭到報應的,你好自為之。」說著就頭也不回地走出寵物店。
廖瀚寧啼笑皆非。看來這女人跟凌可玉一樣,愛貓成癡,對人反而冷淡,想追她的男人八成也得花一番工夫吧!
其實何必呢?與其天天抱著貓獨守空閨,敞開胸懷接受男性的寵愛不是比較幸一幅嗎?他真搞不懂這些女人的想法。
不過,現在不是去研究女性心理的時候,「瘋」小姐的幸福也不需要他花心思去考量,他已經找到攻陷凌可玉的訣竅,馬上就要先馳得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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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眼婚紗造型」店裡,客服員喬喬瞠目結舌地望著眼前的一男一女,簡直不敢相信事情的發展。
這位品酒界的大明星廖先生,上次在店裡吃了「小老闆」小波的虧,心裡會不滿是一定的,但是,他居然帶著一個寵物店的女老闆上門,宣稱小波是他走失的愛貓?
「廖先生,您是在開玩笑吧,如果小波是您的貓,為什麼上次您沒有認出來?」
廖瀚寧臉不紅氣不喘地說:「上次它先是跳到我頭上,接著又鑽到櫃子底下,我根本沒機會好好看清楚,後來瞄到一兩眼,我就已經起疑了,只是還不能確定,之後聽說小波是凌小姐半年前才收養的,我就可以確定了。我家的珊曼莎也差不多就是那時候走失,絕對就是它。」
旁邊的寵物店女老闆也忙著幫腔,「對啊、對啊,珊曼莎是我在一年多前賣給廖先生的,他們兩個可說是一見就投緣,感情好得不得了呢!」
由於「瘋」小姐的警告,那個回答他問題的寵物店老闆死都不肯幫忙說謊,害得他又多走了兩條街,才遇到這位女老闆願意幫他作偽證。
「可是……」喬喬的腦袋快要當機了,「小波它完全不認得您啊。」
廖瀚寧長歎了一聲,「這要怪我不好,整天忙著工作,讓珊曼莎自己留在家裡,沒想到鄰居失火,延燒到我家來,珊曼莎就嚇得跑了出去,它記性本來就不是很好,那次受到太大的驚嚇,會忘記我也是沒辦法的。可是我相信只要它回到我身邊,不到三天,它一定就會想起我跟它的感情的。」
失去記憶的貓?這太誇張了!喬喬忍不住覺得廖瀚寧一定是瘋了。
寵物店女老闆看她一臉懷疑,立刻振振有詞地說:「小姐,你不要不相信,貓咪是很纖細的動物,一旦受到刺激,真的會失去記憶的。」
就在喬喬搜索枯腸、試著回話的時候,凌可玉抱著小波走了出來。她這次穿著褲裝,充分展現優雅的身材線條,跟上次一樣美麗出色,那傲慢的神情也同樣沒變。
廖瀚寧帶著必勝的笑容,欣賞著她的美麗,在心中想像著將她擁入懷中的景象,實在是愉快得不得了。
凌可玉看都不看他一眼。「喬喬,什麼事?」
喬喬緊張地說:「可玉姊,廖先生說小波是他走失的貓,他想要回去。」
凌可玉微微蹙眉,將視線轉向廖瀚寧,毫不客氣地將他從頭打量到腳,她懷裹的小波也瞇著眼睛瞪他,眼中充滿敵視。
廖瀚寧完全不受影響,從容不迫地說:「事情就是這樣。凌小姐,我很感謝你幫我照顧珊曼莎,不過還是請你把它還給我,至於上次那件西裝的事,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
凌可玉羽睫輕扇,美麗的嘴唇中吐出一句話,「請問你是哪位?我見過你嗎?」
什麼?!
廖瀚寧彷彿聽見自己腦神經繃斷的聲音。「貓三日忘恩」也許是誇張的說法,「凌可玉三日忘人」卻是千真萬確!簡直是欺人太甚!
「這個不重要。總之,珊曼莎是我最重要的朋友,請你把它還給我!」
她一挑眉,「你把公貓取名叫『珊曼莎』?」
該死!
他心中暗恨,他看小波那麼愛撒嬌又愛耍脾氣,直覺就認定它是母貓,萬萬沒想到居然是公的!
「取這名字是為了紀念我的英文老師,而且它也很喜歡啊。你說是不是,珊曼莎?」
「珊曼莎」對這句話的唯一反應,是一個大大的呵欠。
凌可玉冷冷地開口,「真可惜,這位先生,小波似乎不承認你是他的主人呢。」
「那是因為我家失火,它受到驚嚇才忘記我的。剛剛專家也跟喬小姐解釋過了,不信可以請她再說一遍。」
「這倒是不必。重點是,就算你以前真的養過小波,既然現在它已經忘了你,就表示你對它已經沒有意義了,我怎麼可能把它還給你?」
「什麼叫沒有意義?我跟它的感情可不是一句、忘記了。就可以結束的。」廖瀚寧振振有詞地反駁,「我相信它內心深處一定還記得我,只要我們再相處一陣子,一定可以恢復原來的感情。」
「問題是,就算你以前真的對它很好,現在它在我這裡過得很幸福,又有什麼必要跟你恢復感情呢?」
「因為你把它寵壞了。」他理直氣壯地說:「以前的珊曼莎絕對不會做出跳到人家頭上這種沒教養的行為,可見它在你這裡已經受到不良的影響。身為主人,我有義務要把它導回正途。」
「你說小波沒教養?這就奇怪了,我們的員工跟客戶都認為它很乖呢。如果它的行為在你眼中是沒教養—就表示有問題的是你。」
廖瀚寧覺得自己的血壓又逐漸上升,不過他提醒自己,他不是來吵架的,更不必動氣傷身。
「凌小姐,我不跟你鬥嘴了,你到底還不還我?」
她微微冷笑,抱著貓轉身往辦公室走,顯然不屑回答這問題。「大門在那邊,請自便。」
廖瀚寧早知她不可能把貓給他,事實上他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要搶貓,只是要讓凌可玉在意他。問題是,看到她這種態度他實在沒法不動氣。
「我告訴你,別以為可以三言兩語打發我,你要是不把貓還我,這事我就跟你沒完沒了。」
凌可玉頭也不回,「隨你便,林先生。」
「我姓廖!」
他鄭重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在他得到腦充血之前,先得到這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