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樣?客人借書還書的時候,她都會分開放,以免弄混,今晚客人確實多了,一堆要還,一堆等著要借。
還書的客人可以稍微慢一點,通常熟客都會把書放在固定的位置,然後繼續找新書;借書的客人,她會盡速處理,不過也不至於到手忙腳亂的地步。
那……她怎麼會少了一本書?熟客開心拿著書到櫃檯,條碼一刷,她說還欠一本書,熟客說全都還了,可是從袋子裡拿出來的書明明就少一本,她也不知如何解釋。
最後熟客還特地回家一趟,然後致電過來說確定已經還完了,問莫立美是不是不小心還沒刷條碼就擺進書櫃。有時候是會發生這種情況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晚上十一點半,她還待在租書店的原因。
熟客確定有拿書來還,電腦沒有紀錄,她只好努力尋書,只是她從小說的第一櫃來到最後一櫃,依然沒有找到那本書。她愈找愈疲倦,最後起身坐在沙發上,望著書櫃發呆,直到有人敲了玻璃門。她抬頭看,發現是丈夫,她有些意外。
「之禮,你怎麼過來了?」
「我都下班了,你竟然還沒到家,問之雅,她說你還在店裡。怎麼了?」他沒有明白表示擔心,莫立美卻明白他在關心自己,內心備感甜蜜。「有一本書好像不見了,我正在找。」
「一本書不是很多錢,明天再找不就好了?」
「不行啊,客人很擔心,每隔十分鐘就打電話過來問有沒有找到,盡快找到的話,她才能安心睡覺吧。」她也覺得一本書沒有多少錢,不過重要的是信譽問題,彼此都不想被誤會。
「哪間出版社?書名是什麼?」
「玫瑰出版社,歡愛系列……」徐之禮很快便來到佔了兩個書櫃,幾乎變成專區的「玫瑰出版社」書籍前,等著莫立美說書名好讓他找。
「書名呢?」等了一會兒沒下文,他主動問。莫立美眨眨眼。臉上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書號2659,書名是……「老爺,不要!」」兩人已經是夫妻了,她還是很害羞。
徐之禮面無表情,若無其事地開始找書。
立美是依照出版社、系列以及書號分門別類,所以客人很容易找書,而且她的客人也不會亂放,基本上不會有找不到的書.2657「少爺,我要!」、2570「大爺,就要!」,同一層書櫃就是沒有2659。
「你確定客人有還?」這個書系是紅色書背,非常搶眼,沒有色盲的人第一眼應該都會先注意到。
「她是我店裡的第一個客人,我跟她很熟,她不會騙我,說有還就是有還……我覺得應該是我這邊出錯的機率比較高,只是我都有分開放,實在不曉得會放到哪去。」莫立美蹲在書櫃前,怎麼也想不起那本書的下落。
客人還書的時候,她也會稍微記一下書名,可是「老爺,我要!」這本書,她今天真的沒有半點印象。
「我再找找看。之禮,你剛下班回來,一定很累了,你先回去,我自己找就好了。」看見丈夫身上還穿著西裝,領帶已經解開,眉眼間的疲憊很明顯,讓她看了非常心疼他。
「你還沒回家,我怎麼可能一個人回去。下次若還有這種事發生,我情願你跟客人說已經找到,然後自行吸收費用,也不要弄得這麼晚,我還好說話,媽就不一定了。」其實他也希望立美能專心照顧家裡,畢竟他的薪水足夠應付一家人的開銷,他想讓立美過得更輕鬆,不過他也看得出她熱愛工作,只好讓她繼續開租書店。莫立美差點忘記太晚回家,婆婆會不高興。
「我知道了,我再找五分鐘就好,如果找不到就跟客人說。」只是一本書錢,沒必要弄壞關係。
五分鐘後,她頹喪地宣告放棄,準備打電話告訴客人說找到那本書了,讓客人安心入睡,也能讓她關店回家,但沒想到她竟然看見意外的一幕——之禮站在書櫃前聚精會神的翻閱一本小說,書名被遮住了,但她畢竟是租書店的老闆,只消一眼,便由封面認出那本書是前陣子租書率居高不下的「分居」。
正如小說的書名,的確是在探討一對夫妻的分居。內容很簡單,女主角愛男主角,他們結婚了,女主角以為男主角也愛自己才會娶她,如果一個故事這麼平淡怎會有賣點,重點就在於最後女主角才輾轉得知男主角對她其實沒有愛情,他愛的始終是前女友,後來女主角提出分居的要求——很典型的老梗劇情,不過看到最後,心情總會貼近女主角,然後淚如雨下。
「好看嗎?」徐之禮壓根不看這種傷害眼力還沒有什麼建設性的書,不過不得不承認書名吸引了他。
「這男人根本不愛她,她怎麼會傻到看不出來?」他迅速翻完一章,已經有結勾。
「因為女人是很傻的,如果她很愛這個男人,那麼她會學鴕鳥自我欺騙,假裝對方很愛她,假裝沒有看見對方不愛她的事實。」
「只有你們女人才愛看這種不切實際的小說。」徐之禮沒有批評的意思,純粹就事論事。
「你錯了,店裡也有喜歡看言情小說的男客人喔,之雅還會跟他們討論劇情。」根據之雅說,如此一來更能掌握男人的心理,有助於她寫小說。
徐之禮搖搖頭,把書放進書櫃裡。
「再怎麼傻也要有一個程度,對方不愛你,你非要霸佔住那個位子不是自取其辱嗎?」無論是經濟、愛情,他向來都非常理性分析。「投資都說要分散風險。太執著某一個基金、某一支股票,下場不是大好就是大壞,值得嗎?」
莫立美笑了,存心挑丈夫的語病。「那你是能接受我腳踏多條船羅?」
「你明知道我的意思不是這樣。你們重視的是愛情,也許愛情真的很重要,不過讓自己因為某個人而失去自我,我認為非常不值得,也沒必要,永遠要記住,愛情不是非要對方不可,這一個愛不到,下一個或許會更好,強求得不到的是最笨的行為。」
「或許女主角內心比任何人都清楚,又或許她根本什麼都不知情,無論是哪一種,我相信她都是心甘情願。」如果她是女主角,真的能做到嗎?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她也不清楚。
「就算男主角愛的是別人,你也能接受?」
「那怎麼能說是心甘情願?」莫立美把書拿出來塞給丈夫。
「我說的是這本小說的女主角,不是說我自己。這本書的結局非常好,女主角原諒男主角並且重新接受他,也許這種事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出現,不過看小說嘛,只是休閒而已,又何必太計較?這本書借給你,看完再拿來還就好了。」
「我不需要看。」他放回去。
她又拿出來。「看看嘛!你看書很快,應該花不到一個小時,看完後,你也可以跟之雅討論劇情。基本上,之雅跟你一樣覺得女主角很蠢,可是我覺得因為你是男人,之雅又沒真正戀愛過才會有這種論點。從古至今,愛情最傷人,沒有經歷過的人根本無法體會。你等我一下,我去打個電話就可以回家了。」
徐之禮看了眼硬被塞在手上的書,無法想像自己會有時間看這本書,正當他想把書偷偷放回去時,眼角餘光瞥見站在門口的人影,很陌生的臉。
「已經關店了,請問有什麼事?」立美在打電話,他理所當然來開門。
「立美姊在嗎?我是拿書來還的,她多放了一本不是我借的書。」徐之禮接過書,正好是他們找得半死的「老爺。不要!」。
「謝謝,她正在講電話,我會跟她說。」
「治洋。謝謝你喔!」莫立美聽見他們的對話,連忙掛斷電話,走過來道謝。
「真不好意思,還讓你跑這一趟,其實你可以明天再過來。」
「沒關係,我是出來買消夜順便把書拿來還你,我知道你一定會很急,才想順便拿來。對了,這是我剛買的消夜,還有我親戚送來的蛋卷,請你吃。」
「不用啦,你吃就好了。」
「我一個人也吃下了那麼多,你剛好可以跟你丈夫一起吃,就這樣了,再見。」江治洋把消夜和蛋卷塞人莫立美手上,然後轉身離開租書店。
「治洋人真好。」好人還是很多。
「你平常都幾點關門?」徐之禮一臉不以為然。
「十點半就會離開了,怎麼了?」她對蛋卷比較感興趣。
「看來他很瞭解你的個性,知道你一定會為了這本書留下來,所以才能買消夜的時候順便把書還你。」消夜還買了兩份,肯定是算準立美會留在店裡,思及此,徐之禮心裡不太愉快。
「可能吧,雖然一本書沒什麼,可是信用很重要,客人也會擔心啊,他願意特地跑一趟拿來給我,人真的不錯。」莫立美沒有想太多,刷過條碼後把書歸位,準備離開。「好了,我們走吧。」
「以後你少跟他接觸,至於他跟之雅的事情,我會跟之雅談。」
「怎麼了?」
「我不喜歡他。」這是結論,且不得上訴。江治洋看立美的眼神,他非常反感。
「我決定要讓男主角徹底受到折磨,然後徹底悔悟,重新做人。所以我列出下面幾項折磨的方法……」
雖然徐之雅深深覺得面對密密麻麻又複雜的程式語言遠比架構一本小說還來得容易百倍,不過她依然義無反顧的一頭栽人,只為了給眾多讀者更好的閱讀品質。
她堅信,沒有好的男主角就不會有好的女主角,所以她的男主角在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後,立刻被女主角要求分手。她的女主角也不如其他小說中的女主角那樣好說話,她是徹頭徹尾漠視男主角,他解釋,她不理;他道歉,她不應,甚至還雇了徵信社調查男主角二十四小時的行動,開始進行修理男主角的計劃。
偷偷散播男主角得了性病的流言;正大光明進入男主角的房間,在水壺裡加瀉藥:在他的電腦裡灌病毒,讓他一開機馬上中毒;用男主角的名義買了三百杯飲料與蛋糕請全公司的同事喝下午茶:每晚固定打三通無聲電話吵醒男主角,一點、三點、五點各一次,五點起床女主角還能順便去運動,一舉兩得;最終絕招是迅速交下一個男朋友,而且限對方多金俊美,好讓男主角明白自己錯失什麼。
無言——這是莫立美看完最新進展後,望著一臉期待她發表高見的徐之雅唯一的想法,確實是滿無言的,因為……
「之雅,你確定你寫的是愛情小說嗎?」怎麼很像是社會社會寫實版?只差沒有拿刀互砍。
「當然是愛情小說。」徐之雅用力點頭,臉上還有種對自己能寫出這種偉大作品洋洋得意的自信。
「那……男女主角最後有在一起嗎?」她其實是想問,他們有可能在一起嗎?「當然會在一起,要不然就不是愛情小說了。」她正是因為反對那種不合邏輯的愛情小說,才會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決定寫一本讓世人驚艷的愛情小說。「他們最後當然有在一起,男主角痛改前非,下跪請求女主角回到他身邊,女主角因為可憐他,最後答應了.從此兩人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多完美。
呃……原來是這種結局,莫立美瞠目結舌,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好。她很想以當過編輯的經驗告訴之雅實話,她的作品肯定會被退,可又怕傷了她偉大的夢想;據她所說,她想以這本書來徹底改變女人對於愛情的態度,絕不能任由男人予取予求,她堅信女人要先愛自己才能讓男人愛她。
其實這道理沒錯,只是方式錯了……
「大嫂,你覺得這樣寫好不好?我本來想全部寫進去,不過礙於字數問題,只能挑幾個經典的橋段。我想,這是我的第一本書,要一鳴驚人,就得採取不同的方式,所以性病跟電腦中毒我一定要寫進去,尤其是病毒,那個畢竟是我的專業,我還可以寫幾千字來詳細介紹病毒種類。」
「之雅,那個……」嗯,她還是應該要稍微說一些,免得之雅失望過大。
「真可惜!你和大哥感情很好,呃……當然了,感情好是最好的,只是我就沒有參考對象了。大嫂,不是我在自誇,我這個大哥雖然不懂情趣,不過肯定不會跟我筆下那個混蛋男主角一樣腳踏兩條船,所以嫁給大哥很幸福呢!」
「那…你要不要試著以我們兩個人為雛形,寫一本比較……溫馨的愛情小說?」
「大嫂,你覺得我的故事很殘暴血腥嗎?我是要寫警惕世人的小說,當然要有讓人印象深刻的場景,這樣才夠震撼力,看了才會有效果,對吧?」
「對……」只是太有效果一點了,不過確實令她印象深刻。「可是有點報復過頭了,你想女主角對男主角做了那麼多事情,男主角怎可能還會求女主角回去?這不像是愛情,而是害怕的感覺,可能部分讀者會無法接受。」
聽完莫立美的建議,徐之雅露出一臉不贊同的表情。
「大嫂,你不覺得這就是我們女人的可悲嗎?我最近看了很多小說,每回男主角犯錯,只要肯低頭認錯,更可惡的有的連低頭都不用,女主角就會原諒他,這樣是不是太貶低我們女人了?即使要原諒,也要出口怨氣之後再談原諒吧?又不是說沒這個男人我們會死,對不對?更何況若不是寫愛情小說,腳踏兩條船的男人,我根本不可能原諒,憑什麼他開開心心玩回來後,我還要撿破爛?我又不是資源回收中心。」就算是,也不收大型無法分解的垃圾。
莫立美淡淡一笑,之雅沒有戀愛過,所以能說得坦率毫無包袱。「你說得也沒錯,好吧,就照你喜歡的寫下去吧。」一旦結婚後還能如此瀟灑嗎?
有的女人可以,如果是她……她不確定自己有沒有那種勇氣。她非常清楚自己愈來愈愛之禮,即使他不是那種會把關心、情愛掛在嘴邊的男人,她還是能從他的肢體動作明白他對她的關懷。假如他有一天也做了對不起她的事……
徐之雅燦爛微笑。「等過稿,我請大嫂去吃飯!對了,大嫂,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你是女主角,你又會怎麼做?」
她會怎麼做?
倘若有一天之禮真的愛上別人,她會放開手讓他高飛,還是寧願扯斷他的羽翼讓兩人都不幸福?
這問題還沒有發生,因此——無解。
徐之禮踏進家門時,牆上的鍾已經指向十一點了。
他上樓回房,開門不見應該待在裡頭的妻子,他打手機給她,鈴聲響了很久沒人接,他直接去找妹妹問清楚。
「八點多的時候,大嫂接到一通電話,她就說要出去,沒說去哪裡。」
「誰打來的?」
「我不知道。大嫂還沒回來嗎?會不會出了什麼事情?」
面對妹妹的問題,徐之禮沒有答案,立美的手機打不通,他打到她娘家,得知她今天沒有回去,打到店裡也沒有人接,最後。他堅持要去她的租書店走一趟,徐之雅也陪同前往。
到了店裡,徐之禮要妹妹打開電腦,進入顧客資訊查詢江治洋。徐之雅雖然心裡有疑問,還是乖乖照辦,畢竟大嫂無緣無故失蹤,這問題非常嚴重。
「找到了,他住在這附近……大哥,為什麼要查他的住址?」前天大哥要她遠離江治洋,其實她對他沒有什麼好感,約了她兩次,每次出門都是坐在咖啡店,兩人話又不投機,只能大眼瞪小眼,說有多無趣就有多無趣,之後她就沒再跟他出去,也沒跟大嫂報備,反正他們也不算交往。
徐之禮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突然想到江治洋,只是來到店裡,便想起那天對方特地把書送回的舉動讓他相當介意。
熟悉的旋律自他的西裝口袋響起,那是妹妹挑選特地留給立美的專屬來電鈴聲,徐之禮連忙掏出手機。
「立美,你在哪?」
「……之禮、之禮……」手機裡傳來虛弱的輕喚。徐之禮瞬間繃緊全身的神經,握緊手機。「跟我說你在哪裡,我馬上去接你。」他意識到不對,什麼也不問,只想馬上看見妻子。
「之禮……我在江治洋家裡,我、我……他一直在外面,我鎖了門,可是頭好暈,我好怕……」莫立美語無倫次地說。
「再等一下,我馬上過去。」徐之禮沒有掛斷手機,多看了電腦螢幕幾秒,記下地址後火速前往江治洋的住處。徐之雅明白事情的嚴重性,隨即跟上。
約莫五分多鐘,兩人來到江治洋的住所,通報管理員之後,管理員隨即帶他們上樓,雖然管理員半信半疑,不過對方一臉嚴肅,為了怕真的害到人,他當然盡力配合。
「江先生,有你的急件,麻煩出來簽名領取好嗎?」
江治洋起先拒絕,推說明天再領,但在管理員不斷催促之下,他終於來開門。當門打開瞬間,躲在旁邊的徐之禮隨即衝進去,雙手揪住他的衣領。
「你?!你們是在做什麼?」江治洋對他們的出現嚇了一跳。
「立美!立美!」聽徐之禮喊莫立美的名字,江治洋彷彿瘋了似的,開始對徐之禮拳打腳踢。
管理員一時傻眼,呆愣在一旁,機警的徐之雅隨即去開每個房間的門。
江治洋邊攻擊徐之禮邊狂吼:「立美是我的!我不准你搶走她!她已經答應要跟我在一起了,她說她根本就不愛你,她只愛,我一個人,她說她只愛我一個!你休想搶走她!」他力量雖大,可惜始終打不到徐之禮,反而被徐之禮打倒在地。
「不准搶走她!立美是我一個人的!」在他的人生中!從來沒有一個女性像立美那樣對他如此溫柔體貼,因此他非常肯定立美是愛他的,只是她已經結婚了,所以不得不壓抑這份感情。可是他也愛她,不想因為她結婚而放棄。「我們是天生一對!」
徐之禮壓根不理會他的胡言亂語。
「大哥,我找到大嫂了,她在廁所裡。」終於找到大嫂,徐之雅心底的石頭放下一半,大喊道:「大嫂,我是之雅,快開門好嗎?」門一打開,兩人連忙衝進去。
江治洋起身要阻止,徐之禮連出三拳後再次牢牢抓住他的衣領,聽見妻子終於平安無事,怒火攀至最高點。
「姓江的,我警告你,立美是我的妻子,你最好不要再靠近她,要不然我會讓你後悔莫及。」說完這句話,徐之禮一拳將他打昏在地上,然後走進廁所看見妻子躺在地板上。
「大嫂,你還好吧?怎麼滿身是汗?」徐之雅著急的問道。
他猜測立美應該是被下藥了。
「之雅,快報警,我先送你大嫂去醫院。」
事情鬧大,甚至登上社會新聞的版面。
「對不起……」莫立美睜開眼睛看見丈夫的倦容,立刻淚流息。之雅,你大哥還要去公司開會,會順便送我去基金會,你就留下來幫你大嫂。」
「不是應該大哥陪大嫂嗎?」發生這種事,怎麼想都應該是丈夫留下來才對,她只是小姑,要她怎麼安慰?
「你留下來也一樣,反正要回家不是嗎?」說完,許鳳茹離開病房。
莫立美這時也垮下肩膀,低了頭,
「大嫂,你沒事吧?」其實她看得出來大嫂很介意大哥突然出去,但她不好意思問,那只會使場面更尷尬,只好裝作不知情。「你別太在意媽說的,她也是為你著想,怕你太累。」
「我知道,我沒事,之雅,謝謝你。不好意思,還要你抽空過來,如果你有事就先去忙吧。」她一個人可以的,反正她早習慣一個人處理所有事情。「對了,這件事有鬧大嗎?」
「有上報紙啦,不過沒有公佈你的姓名,大嫂是怕你家人知道嗎?」她本來要聯絡大嫂的家人,是大哥阻止她才沒有通知,看來還是大哥瞭解大嫂。
「沒說就好,這種事沒必要弄得人盡皆知,反正我也沒事。我們去辦出院吧。」父親和大哥也非常重視面子,她不希望在自己最脆弱的時候還要接受他們的訓斥,更不希望母親操心她。
「大嫂……大哥剛剛有跟你說什麼嗎?」
莫立美沉默不語。
唉,她還是替大哥說點話吧。「我想大哥不是生你的氣,他是氣自己沒有盡到保護你的責任,他這人就是習慣把事情放在心底不說出來,過幾天就沒事了,你千萬不要放在心上。」
「之雅,我知道了,謝謝你。」
這次的事情的確是她太傻才會造成,只是在她最需要支持的時候,她的丈夫竟然選擇離開,反而是小姑安慰她,似乎有些悲哀,這一刻,她竟有些不瞭解每夜躺在她身邊的男人究竟在想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