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繼仲甫下班後都會繞過來接她下班,偶爾一起吃消夜,有時就單純的在車上聊聊天。
在她平淡無奇的日子裡,這竟變成林凌唯一期盼的時光。
「高嘉棟的案子破了。」這天,他們坐在賣蚵仔煎的攤子前,繼仲甫對她宣佈。
「真的?!這麼快!?怎麼破的?」她張大眼睛,一臉訝異,即時拿出自備和幫他準備的筷子、湯匙,輕輕的擺放在他面前。
「上次我們不是一起去命案現場勘察?我假設高嘉棟是被謀殺的,但他身上沒有打鬥痕跡,是坐在椅子上一槍斃命的,如果真是謀殺,那謀殺者就只能躺在衣櫃裡,並且在高嘉棟發現謀殺者的第一時間內近距離戴著手套開槍。櫃子在左邊,他的槍傷也在左邊太陽穴,所以,如果能證明高嘉棟是右撇子,這案子就可以百分這九十確定是他殺。警察花了點時間調閱高嘉棟上班的錄影帶,查出他確實是右撇子,再查也他死後所投保的巨額保險金的受益人皆屬他未婚妻一人所有;後來卜亮突破她的心防,終於讓她認罪,承認案子是她和另外結交的男友所犯下。」他說。
「未婚妻聯合外人謀財害命,難怪他死不瞑目。」她不勝感概的說。
「不知道是不是工作的關係,總讓我覺得壞人很多。」他拿著她為他準備的鐵筷子,抬頭望著她說。
這也沒辦法啊。「大家只好小心一點了。「她笑著說。
「你一個女孩子,每天這麼晚回去很不安全,還是不要出來算塔羅牌了。「他勸,眼裡閃過一抹認真神色。
「不行啊,我要繳房貸。還有親友間陸陸續續借我們的錢要還,兼兩份工作都不一定能收支平衡,我怎麼能不做呢?」她明白他是好意,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他出身富裕,不會懂的。
「你不是說每天拿給我吃的早餐是你做的嗎?很好吃啊。」
「賣早餐我不行,我要上班。」
「我也吃過你煮的晚餐,也很合我胃口。「「賣晚餐我也不行,我下班的時間太晚,根本準備不及。」
「我的伙食讓你包吧,一個月三萬,食材另計。你覺得怎樣?」他的表情有點緊張,好像怕她拒絕似的。
所以他又補充:「我不是同情你才這樣提議,我只是、只是外面的東西吃膩了,有時候沒吃又犯胃痛,我只是單純不想把身體搞壞。」
再補充:「還有,你要在我家裡拜拜幹嗎,我都不會管你。」
林凌張開嘴巴看著他。
「可是,你屋裡有一隻女飄,晚上我不敢一個人待在你的屋子裡。」
不是她龜毛,實在是她雖然怕窮,但更怕鬼。
「我會想辦法處理。「他很篤定的說。
「還有一個條件。」她說。
「如果我煮了飯,你一定要回來吃。」
這是哪門子道理?
「為什麼?」他問。
「因為我超恨一個人吃飯的。」她說。
他一臉莫名其妙。「一個人吃飯滿好的啊,安靜又不受打擾。」
她卻忽然有些感傷。「如果你從十歲開始便函是一個人吃飯,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他沉默著。
聽著林凌那單調的音節在空氣中獨白著——「我媽在我十歲那年過世。我一直記得她走後那年的除夕夜,那一晚,家家戶戶都貼著紅色的春聯,每戶人家都聚集了好多回家的親人,到處鬧哄哄的,歡笑聲夾雜著鞭炮聲,炸熱了社區裡的每一條街道,我一個在家等著爸爸,從早上等到晚上,等回一個醉熏熏的大人。我餓了,跟爸爸要錢,他掏出幾個銅板,我從街頭走到街尾找吃的,可是賣吃的商店都關了,最後在同學家開的麵包房買到一個炸彈麵包,我懷裡揣著那個冷冷的麵包,看見別人桌上擺著熱騰騰的飯菜,便發誓要學會煮菜,像我媽媽那樣。
我那時以為只要學會煮菜,我失去的幸福就能再要回來。後來我終於可以下廚了。一次兩次約了我爸回來吃飯,他叫爽約,總是我一個人興高采烈的忙了一場,看著冒著熱氣和香味的食物逐漸變泠,最後失失溫。那時候我就明白,我失去的已經要不回來了,所以我變得不愛一個人吃飯。十五年來我改變不少,生活中唯一不變的是我爸爸,他難得回來,即使回來,也難得清醒。有時候我忍不住要想,他是不是忘了,忘了這世上他還有個女兒。」
他聽著聽著,竟紅了眼眶。
沉默半晌。
「如果我不回來吃飯,我會事先告訴你。」他承諾。
她牽動嘴角笑了起來。
「老闆,那我可不可以明天就去上班?」
他鬆了口氣。「有一種肉片外酥內軟,咬下去有汁跑出來,我明天要吃那種三明治。
林凌比了個OK的手勢。
繼仲甫沒忘記答應林凌要處理家裡有女飄的事。他躺在床上左思右想,還是得找林凌當軍師。
於是他拿起手機傳了簡訊,不到一會兒工夫,林凌就拉開房間窗戶,隔著一條排水溝和他面對面。
「這麼晚了還有什麼事嗎?」她聲音裡帶著困意問,因為繼仲甫傳簡訊要她到他那裡去。
怕吵醒鄰居,他拿起手機對她比著。
林凌會意,轉身回床頭櫃找開手機,看他寫著:
「如果我家中真有你說的女飄,但我看不見她,也聽不見她,你過來當翻譯如何?「她翻了個白眼,這主意真是糟透了。
「不來嗎?」他乾脆打電話過去了。
「我……怕。」她答。
「我會搞定的。『他斬釘截鐵的說。
「……。」不知該不該冒這個險?
「我過去接你。」說完,他把手機關了,根本沒打算讓她有機會說不。
「喂,你怎麼這樣,我不去不行嗎?」她一走出大門,對著穿著短褲T恤的繼仲甫劈頭就問。
「既然我家的女飄給你造成困擾,那當然要勇敢面對,問題才有解決的一天。」
說得倒簡單,他看不到,當然不怕。
一走到他家門口,他猛吞口水,每次那個阿飄都倒掛在天花板上瞪著她,實在很駭人。
「她在哪裡?」
他突然發問,嚇了她好大一跳。
「你幹嗎?」她瞪他,還不忘拍拍自己的胸脯。
她緊張的拉著他的手臂,縮著脖子,眼睛一寸一寸的在天花板上移動。
「沒、沒人。不是跟你說了嗎?你在家她就不會出現。」
「那你都在哪裡看到她的?」
「我見過兩次。一次是在樓梯間的天花板上,一次在客廳打開的門後,一樣在天花板上。」說著,她緊閉眼睛,她可不想見到第三次。
「這位無形界的朋友,我是繼仲甫,也是這屋子的新屋主。」說完,他對著樓梯和大門作了一個揖,然後接著說:「很抱歉打擾了,只是你三番兩次露面,嚇壞了我的朋友;我大膽揣測,不知你是否尚有遺願未了或有何冤屈,還請露面賜教,在我能力範圍內必當竭力相助。」
說完,他站了一會兒。
依舊不見有何異狀,他轉頭見林凌仍緊閉著雙眼。「你倒是張開眼睛看看她是不是出現了。」
只見她的表情有些扭曲,倏地張開眼睛,那筆直望著他的眼神讓他覺得有些陌生。
「林凌,你沒事吧?」室溫瞬間變得有點涼,他直覺好像有事要發生。
「我是——金——秀——川。」林凌口中竟然出現另一個女子幽然哀怨的聲音。
他馬上意會到發生了什麼事。
林凌被附身了!
這輩子他沒怕過任何事!
可是,這件事詭異得讓他感到背脊發涼。
沒錯,他害怕,他怕林凌會回不來!
這不是他既有的經驗和知識所能理解的事情。
「哈哈哈,繼檢察官是在害怕嗎」那細碎、帶點尖銳的聲音,挑戰般地在繼仲甫耳中爆開。
他坐了下來,銳利的眼神掃視著身體是林凌,靈魂是金秀川的陌生女人。
「金小姐,如果你需要我幫忙,請直說,請不要佔據林凌的身體。」他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你不是要我露面賜教?」
「不是以這種不友善的方式。」
「我的本意是要幫你,見不見面是其次。林凌小姐可以看到你,把你的意思轉告給我,這樣就夠了,你見讓林凌回來再說吧。」他語氣堅定,有種不容否決的意志。
「你何必在意這個小護士呢?你那個空姐女友比林凌這個倒霉女人好太多了。別以為我看不出來,你只是在利用林凌想把我趕走。哼,男人沒一個是好東西。」說完,她站起身,就要走出去。
繼仲甫一驚,伸手攔住她。
讓她給跑了,林凌怎麼辦?
「讓林凌回來。你有什麼遺願,我幫你完成,然後你去該去的地方,不要再逗留人間。」他板著臉說。
「如果我不呢?」她冷笑道。
「我相信陽間陰間都一樣。不能違背正義的律法,你不該低估我的能力,我不吃威脅那一套。」他說。
也許是繼仲甫那凜然的態度讓金秀川冷靜下來。
她瞇著眼睛仔細打量他。
終於分辨他並不是怕她是個鬼這件事,他擔心的是林凌的安危,見他渾身散發出一股正氣,那就表示他是個正直的人。
也許,她的心願只有他能幫她達成了。
「有沒有煙?」她坐在他對面,幽幽的問。
繼仲甫鐵青著一張臉,掏出煙盒和打火機,沉著聲音說:「有話快說,不要浪費太多時間。」
「我男友叫張士民,是一間貿易公司的老闆,我們是在酒店認識的,那時候他正和他的老婆鬧分居,常來酒店買醉。他對我很好,還買了這棟樓給我,叫我把工作辭了。他承諾過,如果和他老婆離了婚,就搬來這裡住。」說到這,她停了下來,吐了一口輕煙。
「我們在一起三年,他始終沒能離婚。有一次我們大吵之後,他轉身離開,就再也沒有踏進這屋子一步。情人節那晚,我點著燭光,一個人喝著酒,想著此刻他應該正在陪老婆孩子吃飯,一家熱熱鬧鬧,相到自己孑然一身,只有冷清寂寞。枉我對他一片真心,最後卻是傷痕纍纍。我不甘願!不甘願只有他能全身而退,所以,我吞了安眠藥,最後就變成這個樣子了。
「我瞭解了,你想變成厲鬼對付他,誰知人家把房子給賣了,那你幹嗎不直接找他去?」繼仲甫問。
「我是地縛靈,沒辦法離開這屋子。」她小小聲的說。
「打消要報復他的想法吧,你尚在人世都拿他沒辦法了,死了還能如何?我倒以為你不是什麼地縛靈,根本是你執著的心念把自己困在些處。」
「你弄錯了,我並不想報復他,我只是想見他最後一面。可是他不來,一次都不肯來。」說完,他掩面痛哭。
看著林凌的眼睛灑淚,繼仲甫心裡感到痛,可是,那裡面明明是金秀川,這詭異的現實讓他很不舒服。
「喂,你不要太過分,佔了別人的身體,還把別人弄得哭哭啼啼的。」
繼仲甫說。
金秀川停了下來,有些錯愕的望著他。
「你去把張士民帶來見我一面,我就離開林凌的身體。」她擦著眼淚後說。
「你想對張士民如何?」他急歸急,可張士民的安危他不能不顧。
「我就只是想見他一面,說說話,就會走了。如果你還不放心,你可以去找法師什麼的,如果我不守信用,就讓法師打得我魂飛魄散吧。」
「他住哪裡?!」他對她吼了出來。
她寫了他公司的住址和家裡的住址。
繼仲甫用力搶過她手上的紙,轉身離開大步往院子裡的車子走去。
他真不知道自己現在到底是在幹什麼!
現在是晚上十點多,要他去找一個陌生人來家裡,有哪個神經正常的人會答應?
除此之外,他還有著說不出的自責。
之前林凌都說她怕了,為什麼他還要讓她這樣冒險?如果他有什麼三長兩短,那該怎麼辦?
前些日子他才連累她躺在床上好幾天,這會兒又搞出鬼附身的事,就算是昂藏的男兒也受不了,何況她那麼瘦小。
他經手過大大小小、光怪陸離的案子,沒有一次像這次這般亂了分寸。
他要冷靜,他一定要把林凌毫髮無傷的救回來。
車子就在他心裡幾番波濤洶湧的情緒下,開到張士民位於台中市區巷弄內的家。
燈還亮著,他按了門鈴。
一個瘦削的男子來應門。
「找哪位?」
「我找張士民。」
「請問有什麼事嗎?」
繼仲甫掏出自己的證件,男人的表情有些木然。
「我是住在彰化市屯南區互助二街二十三號的繼仲甫。」
那男人驚愕的神情讓他相信眼前這個人就是張士民了。
「張先生,我猜卜亮應該跟你交情匪淺。」不然他怎敢找了間鬼屋給檢察官。
「他是我表弟。」張士民說,表情仍是淡漠而疏離。
繼仲甫見他無意邀自己進去,於是往屋內張望了一下。
張士民看著繼仲甫的動作,開了口,「裡面只有家母一個人,年紀大了,不喜歡外人打擾,有什麼事就在這裡談吧。」
「看來你似乎知道我為什麼來。」
他沉默著。
「是金秀川托我來找你的,你必須跟我去一趟。「繼仲甫說。
聞言,張士民抬頭張大眼睛望著他,臉色忽得變得慘白。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顯然還無法從這個驚嚇中醒過來。
「我可以明白你的感受。我是學法律的人,做事只探求事實的真相和證據,可眼前狀況就是這樣。那個金秀川附身我朋友身上,那位金小姐堅持要見你一面才肯離開,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深夜冒昧造訪張先生的原因。
張士民再度緘默。
繼仲甫當了七年的檢察官,見過的人不能說少,但這個張士民看來真的不像是個寡情薄倖的人。
也許他有苦衷。
可這世上沒有苦衷的又有幾人?
「我不知道死人的真實世界是怎樣,不過金秀川告訴她是地縛靈,沒辦法離開那棟房子,她只想見你一面,也保證不會傷害你,只要我帶你去見她們,她就會離開我朋友的身體。整件事情如果進展順利,我可以搬離這房子,只要時間夠久,我相信我的朋友也會談忘這件事,所以,這對我不是多大的難題。如果你不肯去見她,我當然也會有我的辦法。」繼仲甫說。
「如果我不去,你打算怎麼做?」張士民小聲地問。
「就聽金秀川的建議,找個厲害的法師,把她打得魂飛魄散,然後救我朋友出來。」繼仲甫加重語氣的說,強調他並非只是說說而已。
「魂飛魄散」四字讓張士民站立不穩,他後退了幾步,背部抵著牆勉強撐住身子。
他低著頭,仍舊沒有說話。
如果張士民對金秀川沒有感情,當不致如此。
繼仲甫拍拍他的肩,很感歎的說:「沒有過不去的事,只有過不去的心情。也許當時你來不及阻止悲劇的發生,但現在你起碼可以像個男人,想辦法讓她走得安心。機會只有一次,我回去等你。」
「說完,繼仲甫歎了口氣,上車啟動引擎。
車子甫駛離張家門口,便聽到有人拍打車子,他停下車,開了門讓張士民上車。
這時候,他心裡終於吁了口氣。
林凌,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