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古代,秀琅城,錦琊城 >> 歡喜冤家 >> 相公愛撒野作者:可艾 | 收藏本站
相公愛撒野 第一章 作者:可艾
    這一年,刁明十六歲,刁家二主應上官家的邀請,帶著他來到錦琊城的上官家做客。

    向上官老爺及夫人拜完禮後,刁明閒來沒事,便到庭園裡逛逛。

    清風徐撫,暮春的氣息涼爽怡人。

    上官家世代為書香世家,府邸庭園不若由商晉爵的刁家來得富麗堂皇,但卻多了一分文士的風雅,和儒人的氣息,步行其中,處處可見主人依儒道風格設列的園景。

    數條潺潺小溪流向人造湖泊,湖中大石宛若一座氣勢磅礡的高山,側邊布排小石小木,一看即知隱喻莊子的「秋水」。

    「天下之水,莫大於海,萬川歸之……自以比形於天地,而受氣於陰陽,吾在於天地之間,猶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他喃喃默誦。

    「啊——」

    驟然間,一聲驚叫劃破庭園中的恬靜。

    「救命啊!快來人哪!」稚嫩的嗓音充滿著驚惶。

    二話不說,刁明立即拔足往聲源飛奔而去,赫然看見一名小女孩站在湖邊。

    咦?那不是上官家的大小姐上官桃夭嗎?搞什麼鬼,她好端端的鬼叫啥救命,害他以為有機會可以英雄救美,真是的。

    桃夭聽到奔來的足音,匆匆回頭一瞥,指著湖中喊道:「快!快救它!」

    朝她指的方向看去,他見到一隻正在水中浮沉掙扎的小狗。

    刁明傻眼,隨即歎了一口氣。唉!有道是「雖不中,亦不遠矣」,既然不能英雄救美,那英雄救狗多少沾上一點英雄的邊哪!況且「救狗一命,勝造五級」浮屠。

    想著,他奮勇躍身下水,健若蛟龍的快速游向那隻小狗。

    「快點!它沉下去了啦!」桃夭站在岸邊焦急的哭叫。

    他潛入水裡,撈起失去意識的小狗浮出水面,游回岸邊放下它。

    桃夭連忙跑過去,抱起動也不動的小狗使力搖晃,「拜託,別死,快點醒醒啊!」

    被粗魯的搖來晃去的小狗,吐出幾口水,終於張開眼睛,它發出虛弱的嗚咽聲,彷彿說著,「謝謝你救了我,以後你就是我的主人了。」

    「嗚……太好了,幸好你沒死,真的太好了……嗚嗚……」她抱著小狗嗚嗚哭了起來。

    陽光下,由她目眶滾下的大顆淚珠兒剔透閃耀,瑩燦恍若水晶。

    刁明全身濕答答的蹲在她身畔,瞅著她淚濕的小臉。她水嫩得近乎透明的皮膚,會不會一掐就掐出水來?

    想著,他抬手往她粉頰上掐去。

    女人的臉都這麼柔軟嗎?好嫩、好好摸。

    她格開他的手,沒空理會他,繼續對小狗嚶嚶啜泣的叮嚀道:「以後要小心點,不可以再掉進水裡了,知不知道?嚇死我了……」

    他不是已經救回這隻狗了,她還哭個啥勁兒?刁明全然無法理解,只覺得女人真奇怪,明明就好好的,為何要哭得像山洪爆發。

    有人說女人是水做的,難道就是為了要哭,所以才必須用水來做嗎?過了片刻,見她始終沒正眼瞧他,逕自抱著小狗哭,他終於忍不住開口,「小妖女,要哭,先向我說聲謝謝之後,再繼續哭也不遲。」

    小妖女?

    桃夭一頓,止住眼淚,轉頭用水汪汪的眸子瞪著他。

    「是你,臭刁明!」

    剛剛因為太慌張,所以才沒看清楚,來的人竟然是她的死對頭!

    「上官大小姐,我姓刁,不姓臭,你前面多加了一個沒必要的字。快點說謝謝,我等著聽。」刁明用小指掏了掏耳朵,手掌圍著耳朵湊近她。

    「哼!誰要向你說謝謝。」她撇開頭,抬手抹掉臉上的殘淚。

    她的確應該向他道謝,可是要她這麼做,等於是要她向他低頭一樣,還不如死了算了,尤其是看到他那自以為了不起的臭德行,想要她將那兩字說出口,簡直比登天還難。

    「好吧!不說就算了。」他一把將小狗從她懷裡抓過來,站起身作勢要將它丟人湖裡。

    「你幹什麼?!」桃夭跳起來,又驚又怒地拽住他的手。

    「既然沒人感激,那我何必冒著生命危險救它?」刁明手抖了一下,佯裝一副要將小狗丟出去的樣子,但其實手掌牢牢捉著它,絕不會讓它再度成為落水狗。

    「你好卑鄙,竟敢威脅我!」她氣極的緊攀住他的手臂,生怕他真的把狗丟出去,憑她對他的惡劣印象,她認定這個傢伙任何壞事都做得出來。

    「我就是威脅你怎樣?不高興咬我啊!」刁明無賴地對她咧嘴一笑,整齊的牙齒在陽光下格外潔白閃亮,雖年紀輕輕,但活脫脫已是個相當英俊的少年郎。

    「你以為我不敢嗎?」桃夭美目一瞪,當真張嘴咬他的手。

    「哇!你還真的咬呀!」他哇哇大叫,緊急抽出自己的手。

    「快點放下它,不然我咬死你!」她恐嚇道,張大紅艷艷的小嘴,準備再用牙齒攻擊他。

    「你真是蠻不講理耶!」

    「你才蠻不講理。」話落,桃夭張嘴又要咬。

    「哪!還你,算我怕了你行吧?」他忙將狗塞回她手上。別看她的牙齒像可愛的小貝殼,咬起來還真的粉痛哩!

    「這還差不多。」她如獲至寶般的抱著小狗,「屍屍,我告訴你喔!這個人最討厭了,我們別和他好。」

    「你叫它濕濕?」刁明抬了抬劍眉,「那麼請問大小姐,等它干了之後你要叫它什麼?幹幹嗎?」

    「笨蛋,誰跟你濕濕幹幹,是屍屍啦!屍體的屍,它剛剛差點變成屍體,所以才叫屍屍。」

    「屍屍?這是什麼怪名字。」刁明嗤之以鼻,「要嘛!就該取個像『飛天神犬』或『狗雄』,狗中英雄,這種名字才對,聽起來多威風。」

    「英雄個屁啦!還狗熊咧,聽起來像孬種。」桃夭也嘲笑回去。

    「嘖!女孩子家說話這麼難聽,又屁又孬種的,要是被你爹聽見,當心他罰你。」

    「屁啦、屁啦、屁啦!」她故意唱反調的多罵幾聲。

    「好多屁,臭死了,臭死了。」刁明捏著鼻子揮揮手。

    「臭死你最好,反正我就是要叫它屍屍。」

    「它是我救起來的,所以我要叫它狗雄。」刁明也不肯退讓。

    「屍屍!」

    「狗雄!」

    「我說屍屍啦!」她跺著小腳叫道。

    「我說狗雄啦!」他故意學她跺腳的樣子。

    嘻,真好玩!

    兩人因狗的名字拌起嘴來,爭論不休。

    小狗安靜地轉著頭,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看刁明、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又看刁明……好累,脖子轉得好酸。

    它不明白,為何這兩人要為它的名字吵得口水亂噴?

    「汪汪……」屍屍也好、狗雄也好,我只是一隻三個月大的小狗狗,有那麼嚴重嗎?

    「屍屍,不准你替他說話,我一定要叫你屍屍,誰都不能改變!」桃夭絕不妥協的喝道。

    好凶喔!我只不過是希望你們不要吵了唄!小狗委屈的縮了縮脖子,不敢再吭半聲。

    刁明雙手抱胸的睞她。心裡道,她堅持要取那種怪名字,根本就是為了反對他而反對。

    「你一定是因為自己的名字很好笑,所以才給這只可憐的小狗也取個很好笑的名字吧!桃夭桃夭逃之天天,你怎麼還不趕快夾著尾巴逃之夭夭?」他嘲弄道,仗著高她兩個頭,居高臨下的睥睨她。

    桃夭火冒三丈。她最討厭別人拿她的名字開玩笑,都怪爹啦!取名字幹嗎非要出自詩經,大費周章取出來又難聽,何不乾脆叫她木瓜算了?

    「你的名字才好笑,刁明刁民大膽刁民。」她反擊,說著還放下小狗,捲袖、撩裙的朝他打去,「本小姐今天要不把你這個大膽刁民打得逃之夭夭,我上官桃夭四個字就倒過來寫!」

    「喂!你怎麼可以動手打人?」刁明跳開一大步抗議。

    「我就是打你,怎樣?我不只打你,還要踢你。我踢、我打、我踢、我打……」她的粉拳、粉腿如雨直下。

    「嘿!打不到,打不到。」他沒還手,淨是左閃右躲的跑給她追,逗著她玩,惹得她更生氣。

    嘻嘻嘻,太好玩了!

    刁明心裡不由得想道,說不定他有被虐狂,否則被她追著打,他竟然會覺得很好玩?!

    「臭刁明!你給我站住!」桃夭氣得非打到他才肯罷休。

    「啦啦啦——還是打不到,你的名字要變成夭桃官上了,哈哈哈……」他囂張得意的仰天大笑,此時,猛地一記掃帚「掃」到他俊臉上,把他的笑聲掃斷。

    「哼,看你還笑個屁!」桃夭一手拿掃帚,一手叉腰的怒視他,樣兒潑辣而嬌俏。

    「喂,你怎麼可以拿武器?」刁明捂著俊挺的鼻樑抗議。

    「你管我,看招!」她揮舞著順手抓來的掃帚追打他,「大膽刁民,有種就別跑!」

    「我又不是呆子,站著給你這個小妖女打好玩。」刁明邊跑邊叫,可仍逃不過在後窮追不捨的掃帚,「噯!我是肉做的,打了會痛耶!」

    「臭刁明,我警告你,不准再叫我小妖女!」桃夭更生氣,用掃帚柄當劍的戳他。

    他反手捉住帚柄,拉下臉正經的道:「小妖女,我也警告你,不准在我的名字前加一個臭字,還有,不准再用掃帚打我!」

    他的話才剛說完,桃夭就抽回帚柄,又往他的俊臉伺候過去,「我就是要用掃帚打你,誰教你要叫我小妖女。」

    刁明連忙像青蛙似的往後彈跳,不讓掃帚再凌虐他的臉,「叫你不要打,反而打得更用力,而且哪裡不截,淨截本少爺英俊無匹的臉。」

    桃夭哪肯停手?她把他的話當耳邊風,猶是對他窮追猛打。

    「你這個潑辣的小妖女,快住手,我真的要生氣!」

    「哼哼,生氣就生氣,來啊!誰怕誰!」她不畏懼的挑釁道。

    「可惡的臭丫頭,老虎不發威,倒給你看成病貓了。」刁明也火了,順手也捉來一支掃帚和她對打起來。

    「看我的無敵掃把斬!」

    「看我的劈天掃把劍!」

    只見兩人掃帚來、掃帚往的纏打不休。

    不遠處的一座涼亭內,雙方父母見兩個孩子在庭園裡打鬧,不由得會心的相視一笑。

    多年來,他們已見慣了這一幕,在父母們的眼中,兩個孩子活似一對吵吵鬧鬧的小冤家。

    「這兩個孩子果然如祖爺爺說的,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刁父意味深長的撚鬚道。

    「是啊!相公,看來也只有桃夭制得住明兒了。」刁母點頭附和。

    「真慚愧,小女無教,讓兩位見笑了。」上官父說,神情卻毫無慚愧之色,只有掩不住的疼寵與驕傲。

    「哪裡,是小兒失禮才對。上官兄,在下有個不情之請,請務必將令嬡許配給小兒。」

    「承蒙刁兄不棄,能與刁家結親,是上官家的榮幸與福氣。」

    「既然如此,我看咱們兩家的姻緣就這麼定了吧!」上官母亦十分贊成這門親事。

    桃夭的脾氣從小就倔,有時還真怕她嫁不出去,趁早定了婚,趁早安了心。

    況且桃夭是刁明接生的,兩人又是從小相識的青梅竹馬,加之兩戶家世淵源深長又門當戶對,真可說是天作之合呵!

    於是雙方父母就此約定,當桃夭年滿十六、刁明年滿二十時,刁家必遵循古制六禮,納采備聘,以五花大轎至上官家迎娶桃夭過門。

    兩個被父母牽了姻緣線的孩子,猶未知情的追趕打鬧,驚起花叢採蜜的蜂蝶翩翩亂飛,將寧謐的庭園綴得繽紛熱鬧。

    「小妖女!小妖女!」

    「臭刁明!臭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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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六年後的某一個夜晚。

    天上,半滿的月娘高懸,彷彿似笑非笑的俯瞰多彩人間;而地上,亦有一群人正遙望萬家燈火通明的秀琅城。

    「老大,你確定真的要這麼做嗎?」冷面刀疤的性格男鐵枝再問一次。

    「多此一問,即已來此,豈有空手而回之理?」斯斯文文卻滿腦子鬼主意的胡蘆瀟灑搖著紙扇,扇面橫七豎八寫著「物美價廉」四個大字。

    「就是說,不然老子土匪當假的啊!」頭頂光滑無毛、身形肥胖的同花和尚應和。

    「同花叔,你說錯了,我們不是土匪,是劫富濟貧的俠盜才對啦!」年紀尚輕的小順子義正辭嚴的更正他。

    「笨順子,賊就是賊,盜就是盜,哪有分義的、惡的?劫富濟貧只是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天底下誰會那麼笨,把辛辛苦苦搶來的錢無條件分給別人花?」胡蘆乘勢來個機會教育。

    「你們會嗎?」小順子轉頭問其他人。

    鐵枝不置可否,其他兄弟都一致搖頭。

    「廢話,當然不會!」同花拍著肥肚腩回道,「老子當的是土匪不是恩主,要是把錢都分給別人花,哪來的錢買酒肉補這個大肚桶?」

    「老大,我們真的是土匪嗎?就像胡蘆哥和同花叔說的那樣?」小順子疑惑的轉頭問向一身黑衣、臉戴齊天大聖面具的老大。

    「刁明!」胡蘆突然暴吼一聲。

    所有人皆莫名其妙的看向他。找死啊!不懂他在發什麼神經,居然敢直呼老大的名諱!

    胡蘆搖頭晃腦著,「在眾兄弟的心目中,老大神武蓋世、英俊非凡,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閉嘴啦!胡蘆,都什麼時候了,你還念啥子破鳥詩!」同花罵道。他最受不了胡蘆沒事就愛要文腔,擺明欺他不識字。

    「余豈言破鳥詩乎?其為千古之名句,不懂欣賞者,乃真俗人也。」胡蘆存心用之乎者也激他。

    「閉上你的臭葫蘆嘴,否則老子一拳送你到地下,去和那些孔子、孟子、烏魚子的,吟詩作對個夠!」

    「吾只曾聞孔夫子、孟夫子也,何來烏魚子乎?」

    「找死!」同花暴怒的提起禪杖要打他。

    「君子找活不找死。」胡蘆「刷!」一聲收起紙扇,也擺出架式,與他一陣瞎攪和。

    「安靜!」保持沉默的刁明終於出聲了。

    眾人立時噤口,嚴陣以待他的命令。

    「大家上!」刁明一聲令下,帶著一眾兄弟直搗目標--

    秀琅城寧國候府,也就是刁府。

    沒錯!刁府,就是他出生與扶養他長大成人的地方,他的家。

    一群盜賊明日張膽的策馬馳騁過秀琅城大街,馬蹄轟隆若奔雷,城民連忙躲進家中將大門關上。

    當刁明率眾衝進刁府後,刁府的人完全沒有反抗,眼睜睜看著他們把所有能搬的、看起來值錢的,除了人之外的東西全搬走。

    刁明曾嚴禁他們「搶人」,違者鞭打一百下馬鞭後逐出山寨,更不可留在秀琅城內,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大少……不,大當家的,這裡有個價值不菲的花瓶,你們趕快搶走吧!」老管家刁福指著一隻放在牆角的大花瓶呼道。

    同花聞言,當仁不讓的跑過去,抱起幾乎與他同等碩大的花瓶,喜孜孜的離去。

    「福伯,那支花瓶你不是說要扔了嗎?」一個小丫鬟小聲問道。

    「噓!小聲點兒。」刁福低斥,「他們要就順便給他們好了,反正那麼重我也搬不動。」

    「哦!原來如此,福伯真聰明。」小丫鬟恍然大悟,也指著堆在另一邊牆角的雜物,叫賣似的喊道:「各位土匪大哥,這裡也有一堆價值連城的寶物,你們快來搶啊!」

    「嘩!」的一聲,那堆東西,兩三下便被人搶得清潔溜溜了。

    「由於刁府的人配合度極高,眾匪們搶得異常順利,搶得是有匪自梁山來,不亦樂乎……」閒閒站在一邊的胡蘆,風姿綽約的看著忙得不可開交的一夥人,嘴巴也跟著描述起來。

    「乎你個鳥頭啦!還不快搶!」同花對胡蘆叫罵道。

    這回胡蘆沒回嘴,馬上拿下掛在牆壁上的軸畫,捲起來猛往懷裡塞,搶得比誰都凶。

    搶完後,一行人囂張的騎馬當街又呼嘯而過,等到囂聲過後,城民才敢開門探頭觀望。

    「這些小毛賊真是要不得,三天兩頭就來這麼一次,吵死人了。」一名白髮蒼蒼的老婆婆抱怨道。

    「婆婆,您別抱怨了,咱要他們來搶咱們家,他們還看不上眼,不肯來搶呢!」媳婦說道。

    「怪了,土匪不搶百姓,搶誰?」

    「呵!咱們這個秀琅城的土匪是很怪沒錯,他不搶百姓,專搶他自個兒的家當。」

    秀琅城的人民與官兵對刁明一眾都睜只眼、閉只眼,有時就算光天化日來搶,也只裝裝樣子的玩個官兵捉強盜,大夥兒早都習慣了,若不小心被搶或被馬踢翻東西,只要向刁大財主索賠就好了。

    有的人甚至故意叫他們來搶,這樣才可以索討比被搶的東西價值更多的錢,算起來還可能小賺一筆呢!

    而且,他們的老大還當真會把「搶」來的錢財,拿去幫助窮苦無依的人家,例如城東的羅寡婦,她上有兩個重病公婆、下有五個孩子要養,若不是他,她們一家子早就餓死了。

    為了感謝他慷慨的救助之恩,羅家為他立了一隻長生牌,每天早晚三炷香的供在祖宗牌位旁。

    也因此,秀琅城的人和豬頭山,現在已經改成「梁山泊」的土匪們和睦共處,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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