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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一開頭就提到「憂鬱症」這三字,無疑是將我自己解剖開來,放在陽光底下好好做個省察。
是的,男主角是個憂鬱症患者,就跟作者我有同樣的毛病。
時光飛逝,從醫生對我說出,「你這是典型的憂鬱症。」到現在也快一年了呢!
這些日子以來,點點滴滴在心頭,有自憐也有恐懼,有茫然也有夢魘,但最深刻的心情卻是感激。
謝謝爸媽,為我煮飯、洗衣、燉補品,始終支持我、關懷我。
謝謝李宇宙醫生聽我說話,不知名的張老師聽我哭泣。
謝謝所有的朋友以電話、信件和實質行動給我溫暖及鼓勵。
若非經過這次低潮,我將不知自已擁有這麼多,也因此,我能重新站起來,對所有愛我的人說:我仍有憂鬱的時候,但我更有振作的決心和無盡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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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慚愧,這回我又寫到墾丁,到底有完沒完?
沒辦法,今年夏天再去墾丁的話,就是我第十年的朝聖之旅了,從十八歲走到二十八歲,也算是個生命里程碑吧!
不管是蜜月旅行、失戀散心、家庭度假,我都強烈推薦墾丁!要玩要瘋、要靜要沉、要發洩要放下,全都可以在墾丁一次完成,臨走時也不用感傷,因為你一定還會再來!(看在我這麼熱心推銷的份上,真希望有哪個單位能請我擔任『墾丁大使』,我一定會竭盡所能、無所不用其極的玩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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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重點在於「純真」兩字,不過,寫來容易做來艱。
記得我從幼稚園開始喜歡男生,從沒想過對方的家世、學歷、收入等問題,那時候根本天真到了極點,只要我喜歡他就太足夠了!
可是長大以後呢?純真已經不流行,世故理智才像樣。
回想那一年的我,什麼也不知道,只知道跟戀愛談戀愛。
不管身高體重年齡距離,我就是愛上了,跟得緊哭得慘鬧得凶,我就是愛傻了。
那一年的我,多麼衝動、多麼愚蠢,也多麼令我懷念。
再找不回那一年的我了,只能在回憶裡和那孩子打招呼,無論是淋雨、失眠吟詩、飆車夜遊到墾丁、對大海喊出我要談戀愛,都是神經兮兮卻又深刻活過的我。
那一年的我,是否還守在某個轉角處,豎起了敏感的耳朵,等待戀愛腳步的降臨?
讓我陪那孩子一起等吧!因為現在的我,很久很久沒那樣戀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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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carrie我從「寫」以來,這是第四十九本愛情小說。
回想當初編輯A說:「我想你應該寫不了多久,你看起來不像是會堅持下去的人。」還有編輯B說:「別問你的小說為何那麼久才出,有的作者當月寫好就當月出版,等你到那個時候就知道了。」以及編輯c說:「希望你不要因為迎合市場,而失去自我。」
往事歷歷,還真是不堪回首,曾經連演三本小說被退稿,曾經被讀者歸類為情色作者,曾經多次被問到怎麼不寫點別的,老寫愛情小說有什麼意義?
不管怎樣,我總忘不了自己的初衷,小時候我喜歡看愛情小說,長大後我喜歡寫愛情小說,只因它帶給我們幻想、感動和滿足。
「愛,就是需要愛的感覺」,這可說是我自創的座右銘吧!
至於我的第五十本書呢?不會有什麼特別的,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它將只是單純的、百分百的、無可救藥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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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每天都過著荒唐奢侈的生活。
睡覺要睡十個小時,有時冬天還會睡到十二個小時,洗澡一個小時以上,還有吃飯發呆看電視不知多少小時,算一算,我真正做事的時間實在少得可憐,要是有約會出門的話,那天大概就完全不工作了。
羨慕嗎?嫉妒嗎?現在就去辦退學、辦辭職,回家去寫小說吧!
其實,我每天都過著刻苦折磨的生活。
睜開眼就得打開電腦,直到上床前才關掉電腦,只要沒出門,就是在電腦面前晃來晃去的,每當我含辛茹苦敲著鍵盤,卻見我的笨貓睡在一邊,還不時轉換舒適的姿勢,發出呼嚕嚕的滿足鼾聲。
同情嗎?可憐嗎?那就好好念你的書,好好上你的班,千萬不要當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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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星期四,屋外走過賣芭樂的、賣衛生紙的和賣豬血糕的,就是沒有賣振作的。
睡覺已經睡到頭痛,遙控器轉不到好看的節目,書稿在印也威脅不了我的懶散,在這迷離時刻我還能做什麼?
在一堆可恨的廣告信函中,有封讀者來信,要我加油,要我做自己想做的事。
霎時間,暖意從電腦螢幕上奔流出來,看不出筆跡的e-mail也能傳達真誠,我被全世界的祝福所擁抱,腦海中只有如此對聯:女為悅已者容,士為知己者亡。
就這樣,傻傻的作者又跳進文字漩渦,義無反顧、徹底淪陷,直到下次低潮來襲,對自己的選擇痛苦又迷惘,才癡癡等待那奇跡般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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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在截稿日前幾夭,才深深體會「平時不打字,臨時抱電腦」的道理。
不管窗外風光明媚、陽光耀眼,我只能暗無天日的在家苦蹲,除非孵出那顆叫做「愛情小說」的蛋,否則將永無重見光明的機會。
無聊之餘,散步到郵局打開信箱,發現仍是那空洞的四方格,許久沒有被信件淹沒的驚喜,心想,或許我過氣了、過時了,甚至可能是過去式了……
在這種夭人交戰的時候,我總納悶自己為何不是那幸運的讀者,可以在書店裡挑三撿四、對這不屑、對那不爽,還要懶洋洋的拋下一句,「最近都沒啥好看的!」
看書總是太清閒,寫書方知作者苦,所有覺得沒啥好看的讀者們,歡迎你們一起加人孵蛋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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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十六、七歲的時候,有次走在人來人往的火車站附近,曾在心中浮現這樣的想法:天啊!照時間以這樣的速度下去,我到底什麼時候才會長大?
然後,就從那一天、那一秒開始,就像發生了魔法一樣,仙女把權杖點了一點,四周白光閃現,我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霧氣消散之後,我發現我長大了,短短十年已然過去。
或許我當初真不該那樣對天疑問,否則,我怎會長大得這麼快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絕對不要問自己,或者問老天,到底自己什麼時候才會長大?因為,一旦問了出來,老夭很快就會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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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四月二十日,實在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不過,我的初戀情人在那天結婚了,而且新娘不是我。
當我得知這消息,一時風雲變色、天打雷劈、日月無光,只見我那十七歲的青春搭上噴射機以光速離我遠去。
想當年本姑娘芳華僅僅十七,從暗戀的他手上接過十七朵玫瑰,那是多麼浪漫的情愫、多麼純真的年代。
唉∼∼十年就這是過去了,如今二十七歲的我(不要逼我用虛歲,我就是要算實歲!)已經很久沒收過玫瑰,還要承受初戀情人閃電結婚的柯擊,這教我如何不對鏡自憐、感慨連連呢?
沉思幾天後,我以手機傳出簡訊——新婚快樂,深深祝福。
要知道,初戀(這裡專指沒結果的那種)總會有幾個過程:相識、相戀、熱烈、平淡、爭吵、分手、想念、冷靜、祝福。
我畢竟也從頭走到尾,非常完整,了無遺憾。
只是,真懷念十七歲的自己,好像一回頭,還看得到那個抱著花束回家的女孩,有如抱著全世界的幸福,臉上是多麼甜蜜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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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我戀愛了,交往已滿三個月,通過試用期,應該還撐得下去吧!
他叫小QQ,巨蟹座B型,生肖雞,身高180cm,體重100kg,重度卷髮,有香港腳,一次可以吞下十個饅頭,最討厭吃冬粉和榴槤,最喜歡一邊看電視,一邊叫人家幫他按摩。
通常他每天打三次電話給我,我每天發一通簡訊、寫一封e-mail給他,最久沒有見面的紀錄是四天,平均每兩周小吵一次,按照慣例都是我發起的。
他是個慢郎中,我是個急驚風,為什麼會在一起仍是個謎。
反正……戀愛就是這麼回事,你們都瞭解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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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交給我三顆香瓜,要我帶回我的住處去吃。
她特別叮嚀我說:瓜蒂很苦,一定要切掉,吃到會苦得要命。這時我將近二十八歲,在外獨居已經十年。
然而,這就是我的母親,永遠把我當小孩看,永遠對我這麼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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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家的狗因為太笨,被我形容為,「其實它是智障,但因為它是狗,才會看不出來,反正狗笨一點也沒關係。」
我自已養的胖貓則被我說成,「它才半歲大就被我抓去結紮了,所以它的心智年齡一直停留在半歲大的時候。」
但說不定,這些阿狗阿貓都在心裡把我罵成,「這女人從小就瘋瘋癲癲的,長大後一點也沒變,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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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愛貓橘子讓我產生很多聯想。
宮崎駿不是有部卡通叫「龍貓」?我的愛貓則叫「豬豬」。埃及不是有座「人面獅身像」?我的愛貓則是「貓面豬身像」。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它太肥了。
很久很久以前,鐵齒的我曾對朋友說過,「我不喜歡胖胖的男生,看起來像小籠包似的,教人一點胃口都沒有。」
如今,我養了一隻肥貓,交了一個胖男友,這……這難道就是老天給我的報應?罷了罷了,至少我還可以玩弄他們的下巴和肚子,也算是某種生活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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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電子信箱、網站地址、郵政信箱,並不是寫來看看的而已。
請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實際行動告訴carrie,我好在哪裡、壞在哪裡、過去現在未來在哪裡?人家給你們拜託了嘛∼∼謝謝大家,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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