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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氣大男人 序 作者:凱琍
    少女歐巴桑之日常生活小事件凱琍

    本書之所以能完成,要感謝編輯「咪咪」的大力相助。(這是我幫她取的外號,因為她很愛貓咪,下次再取別的好玩名字吧!)

    總之,「咪咪」不但耐心聆聽我對周董的癡戀,並鼓勵我化小愛為大愛,寫出更精彩、更動人的小說,請所有讀者多多捧場,我才有錢再去看演唱會。

    可愛的「咪咪」,妳是一個好人,若妳能拍到周傑倫的出浴照片,我會更勤奮寫作的,我們就這麼約定了,人家等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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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編輯「汪汪」(我幫她取的外號之二,因為她也很愛狗兒)問我:「怎樣?要不要拿出妳的實力?每個月都給它寫一本小說?」

    「素喔∼∼」我一邊打呵欠一邊回答:「那妳要給我什麼獎品?讓我專訪周董寫他的傳記?還是送我跟周董去四日五夜遊?」

    「汪汪」沉默不語,內心啜泣:凱璃終於精神錯亂了,我早知她不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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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中,少女歐巴桑我經過一台捐血車,意圖捐血卻被趕下車,因為我又瘦回來了,只有四十五公斤,護士小姐叫我吃胖點再說!

    啊∼∼為什麼會這樣?人家不只想捐出滿腔熱血,也想得到精美紀念品呀!

    還有,我前幾天去買運動服,居然被老闆娘嫌棄:「我們這裡沒有妳的尺寸。」

    「可是我今天就要上課了,怎麼辦?」我報名了經絡指壓課,沒有運動服是不行的,誰叫我只有小可愛那類衣服,都歐巴桑了還愛裝少女。

    「馬上變胖就好啦,哈哈!」老闆娘的笑話超冷的。

    嗚嗚∼∼瘦子總是被歧視、被欺負,這社會好殘酷啊∼∼

    每天煩惱要吃啥有多痛苦你們知道嗎?挑食的我、不吃肉的我、喜新厭舊的我,真希望有個男傭來伺候我,給我準備三餐點心和水果飲料,那我一定可以變胖的!

    因為人家我什麼也不會,雖然自己一個人住,卻從未洗過米、煮過飯,還把髒衣服帶回家給老媽洗。開水也懶得燒,把家中熱水裝進熱水瓶,三天兩頭做搬運工仍甘之如飴,反正我就是不做家事,怎麼樣?

    而且我也不要上班,不想跟同事說話,不想看上司臉色,不想對客戶奉承,只想每天吃飽了玩,玩夠了睡,睡爽了吃,自由自在悠閒度日。

    像我這麼懶惰無用的女人,何時才能找到十項全能的王子?給我飯吃,給我錢花,把我當女神供奉,這情節簡直比童話更童話,不愧是愛情小說作者,非常有作白日夢的才能。

    看來除了寫小說之外,我實在沒別的路好走,這就是我立下志願的由來,有沒有很給它曲折離奇感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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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到了,糖炒栗子也出爐了,怕冷的我買了一包回家以後,赫然發現──我、不、會、剝、殼!

    以前都有男友幫我剝好,現在卻要我自力救濟,勞動一雙纖纖小手……討厭,在這寒冷寂寞的冬天,人家好想交個男友喔!

    男友:傭人的同義詞,而且免費──出自於凱璃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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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靜的夜晚,貓狗都在睡覺,只有我在工作,為何生命如此不公平?

    總算電話響起,劃破我的寂寞,接起來一聽,卻是某家公司的宣傳電話……女性的聲音很甜美、很可愛,重複說著三十秒的廣告詞,可惜我無法與她溝通。

    我只想問一句:幸福,有沒有得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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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想懺悔一件事,其實我以前交男友的時候,常會不小心地出軌一下下。

    本人自有一套標準,精神出軌又不會怎樣,只不過稍微欣賞別的男人、暗戀別的男人,反正我的人還在男友身邊啊!至於肉體出軌也不會怎樣,只不過在某個時空跟別的男人肌膚相親一會兒,反正我的心還是屬於男友的呀!

    就這樣,我心安理得地與男友交往,直到最後個性不合才說掰掰,一段感情宣告結束,一段時間休養生息,某天蠢蠢欲動又重出江湖。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我的男友膽敢出軌,無論是精神或肉體上,沒第二句話好說,只有分手一途!不准碰我,骯髒的傢伙!

    (哼哼,好個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笨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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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拾荒生涯中(別懷疑,蹲在路邊翻垃圾堆的歐巴桑就是我),曾撿過許多好玩的東西,包括食物、碗盤、傢俱、衣服、日記本、黑白相片……但就在十月的某一天,我遇見了從未見過的寶物!那就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按摩棒是也!這當然不是設計給老人家用,功能也不在於消除腰酸背痛,而是貨真價實的男女情趣用品!

    我帶回家後立刻打開來,心想老娘今天非要搞清楚,它到底是怎麼個旋轉、扭動、電擊……比起那些無用的男人強在哪裡?

    可惜我還是不敢用,因為上面有一層黏答答的潤滑油,就算徹底洗乾淨了,在我純真少女的心靈中,仍有一絲揮之不去的陰影。

    而且,如果我一不小心「凸槌」,送醫急救登上新聞頭條──

    單身愛情小說作者使用棒棒不慎,卡在○○部位,無法自行脫困,經由外科手術取出……忠實讀者及善心編輯送花探病,並致上最新款式棒棒一支,以期有更上一層樓之表現……

    不!(抱頭大叫)我不想因為這樣而出名啊∼∼惡夢退散!

    最後,我轉送給一個朋友,隨便愛用不用,留作紀念也可。

    總之呢,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什麼東西都可能撿到,每當我在路邊拾荒時,總有這種天地遼闊的感慨……

    然後我又不禁想起,為何那位主人放棄了棒棒(電池都還有電耶)?是否她(他)買了更厲害的產品?又或者她(他)找到情人,從此不需棒棒?但願答案是後者,情人的體溫、呼吸和觸摸,總是比人工產品美妙得多。

    至於我這個外表歐巴桑、內心少女的怪ㄎㄚ,就繼續撿東西、想東西、寫東西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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