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鎮女權運動人士嚴肅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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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是我們家的梓言少爺啊!」福嫂和王伯終於激動地承認那名因為妨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的男人是他們家的小主人。
一夜又一天後,帶著保釋金一元前來派出所將他領走。
由於一夜沒睡好,當官梓言離開派出所時,還有點搞不清楚方向,直到他們將他帶回官家那棟白色大宅——
「少爺,快進屋裡吧,阿霞已經在幫你放熱水了。」福嫂催促道。
官梓言身上的襯衫早在先前與鎮民拉扯推擠時,就被扯得破破爛爛的;再加上一夜沒睡,現在整個人看起來充滿了浪子氣息。
當他意識到自己站在哪裡之後,他猛地停住腳步,害得跟在他身後的王伯一頭撞上他,跌了個踉蹌。梓言連忙扶住老人家。
福嫂則回頭喊道:「少爺,快進來呀!」
然而梓言仍然猶豫不前。不想兩位老人家頻頻催促,他耙了耙頭髮,扯出一抹微笑道:「福嫂,老王伯伯,你們先進去吧,我想在外頭吹點風。」
見老人仍不大想先走,他笑得更用力,還扯了扯衣服的襟口。「有點熱,讓我在這裡坐一會兒。」
在官家工作了那麼多年,老早看出這不過是個規避的藉口。然而,唉,他們也知道,一意勉強是不會有用的,也許等他想通了……他終究會想通的吧?畢竟老爺年紀可不小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
「我們先進去吧。」老王輕推了推福嫂。「小少爺,不要在外頭坐太久,會著涼。」然後便留下官梓言一個人坐在玫瑰花園當中。
兩老離開後,他放鬆地坐在花叢前。腦袋空白了好半晌,才慢慢意識到玫瑰的存在。
先是一股若有似無的香味在鼻端縈繞不去,再來才看見一朵朵慇勤綻放的黃昏色彩玫瑰……
忍不住低頭深深嗅聞那曾經無比熟悉的香氣。
他愛這玫瑰。一如當年母親深愛這花。
十年了,還是開得很好,是有人細心照料著吧。想來必定是老王伯伯的心血。
再抬頭,朝大宅望去,屋裡的燈火已經點亮了。
怎麼辦?要進去嗎?如果進去的話,一定會見到那個人吧。
先前突然決定要回夏日鎮來時,並沒有想到也得面對這個問題。
他有十年沒有見到那個人了,不知道現在的他是否仍像當年一樣嚴厲殘酷?
其實,若以成年人的角度冷靜下來思考的話,他當然知道,這樣憎恨世上唯一一個與他有著血緣關係的老人是一件很不成熟的事,可每次想到那個人,他就忍不住從心裡感覺寒冷。
童年、少年時代,那個人一直在他生命中扮演著權威及施恩者的角色。那人對他的照顧泰半基於義務,而非出於親情。
然而媽媽……媽媽說過……要愛爺爺,不可以恨。
但那好難,真的好難。每回想起母親,總覺得彷彿仍嘗得到二十年前那種痛徹心扉的滋味;而他仍是個七歲大的小男孩。
離開小鎮的十年來,他逃避這夢魘糾纏的方式就是拒絕回想。然而與這夢魘交纏在一起的卻是一個女孩以她纖細的雙臂緊緊地擁住他。
他多麼想回應她的擁抱,然而一旦選擇要她,就得全盤接受屬於小鎮的其它。
他試過很多次,想將那種複雜的情緒分離開,但始終沒有一次成功過。
終於決定暫時還是無法面對那個人,他搖搖晃晃地站起身,往大門走去——
「又想逃走了是嗎?」
一個如同記憶中一般殘酷冰冷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只是這聲音聽來似乎比起當年更加蒼老。
梓言整個人出於某種只有自己熟悉的原因而僵住;他的站姿過分挺直了些。
「你就逃吧,儘管逃吧,反正不管再經過幾個十年,你到頭來都只是一個沒有勇氣面對現實的懦夫。」
緊緊捉著鐵門邊緣,又鬆開。梓言頭也不回地道:「不,你錯了。我就是有勇氣,所以才能離開這裡。」
「但現在你又回來了。」
「我是回來了。」他承認。「但不是因為你。」
他沒有回頭地走了,因此沒看見身後老人眼中的深深寂寞。
更沒有看見,在身後,女孩握住老人的手,一如當年緊緊握住他的,命令他不准放開。
待梓言走遠,官老爺才看著來到他身邊的女孩道:「他是為你回來的。我看你就原諒他吧。」
娃娃眼中有著說不出的難過,勉強擠出一抹笑,她眨了眨略泛濕意的大眼。「那要他自己說才行啊,老爺,你說的不算數。」
「假如你一直跑給他追,讓他找不到你,又要怎麼向你道歉?」
「恐怕暫時我並不想聽他講那些廢話。」
「我的老天,這拗脾氣是像誰!」
「真奇怪,我對你也有同樣的熟悉感呢。」
「如果你硬要說你是我獨生女兒的私生女,想來分財產的話,我是不會相信你的。」
「我如果真想分你那點不像樣的財產的話,一定不會用這麼遜腳的方法。」
「看你這麼伶牙俐齒,大概也不可能是出自我們家的遺傳。」
「誰說得準。俗話說,三百年前本一家。」
「你扯太遠了,丫頭。」竟然扯到三百年前去了。
「就大方承認其實你挺喜歡跟我鬥嘴的吧。」
「孤單老人只要能夠消磨時間,什麼事情都喜歡。」
真是死要面子不肯認輸。娃娃在心裡邊笑邊搖頭。算了,這一局就讓讓這位嘴硬的老人家吧。
「呵,官老爺,如果時間給我們機會再重來一遍,你會不會對他客氣一點?」
「如果我有辦法對他客氣一點,我現在哪裡還會變成一個孤單老人?」
「說的也是。不過,你不覺得你跟他其實很像嗎?一樣固執己見。」
「是嗎?我倒覺得我們三個人的固執程度很有得比。」
娃娃故作輕快地歎了口氣。「唉,這就是整件事情裡最麻煩的地方。」
「真的沒得商量?」老人聳了聳眉。
還想替孫子當說客啊!故意瞪老人一眼,她噘嘴道:「偏不給你商量。」
她怎麼能大剌剌地說,早在見到他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己經不聽勸告地原諒了他。因為他看起來,真的一點改變也沒有啊。
他以為她沒有看著他;他錯了,她只是沒有正大光明在看而已。
當然,他的外表跟以前比起來是改變了一些。
他看起來成熟多了,而他一直以來就很好看,二十八歲的他也不例外,甚至變得更加賞心悅目一些。
但外表向來不是她最重視的地方;她看一個人,往往只看眼睛。
因為眼睛裡面住著一個人的靈魂。
她說他沒變,就是因為他的眼睛。
他的眼晴仍和當年他說要離開時,一樣的憂傷。
只是,當時覺得自己被丟下的她並不太願意承認,他或許有一個很好的理由必須出走。當年她不懂,現在雖然可以理解,但仍然不懂。
會在十年後看清這一點讓她很驚訝,畢竟她自以為瞭解他,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她曾以為,她對他的認識可能遠比對自己的還要清楚。
或許確實如此,但也可能有些誤差。就像她以為自己是個超會記仇的人,但今日看來,她終究不是一個真的愛記仇的傢伙。
那麼是否該原諒他了?
可惜,儘管她的心說要原諒,但她的自尊卻還不太允許。
總覺得氣一個人氣了那麼久,太輕易就表示原諒的話,可能會太戲劇化了些。而且可以想見的是,這種結果,夏日鎮居民也不會滿意的。
這就是住在小鎮的難為之處。人不能只為自己而活。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著,鎮上每一個人的生活起居都時時受限於他人的眼光。
只是長到二十七歲的她已經比較能夠柔軟地接受,不單是為自己而活,也為別人而活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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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奶奶雜貨店前,門庭若市。
官梓言一回到這個住處,看到店門口又圍聚了一些人正在東家長、西家短,他立刻停住腳步,往另一條街道走。
回到鎮上近半個月,他已經習慣跑給一群想看熱鬧的叔叔阿姨追。
鎮上這幾年確實改變了一些,但大體的運作方式似乎還是跟以前一樣,仍然以流言在推動小地方居民生活的步調。
家家戶戶的廚房幾乎都有共通的晚餐話題。
曾經,他很不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然而,當他真正離開小鎮,去追求夢想中的新天地時,卻又經常覺得只有一個人的餐桌太過冰冷。
人就是這麼複雜的動物嗎?或者只有他特別貪心?既想要這個,又想要那個,常常不滿足於手邊已然擁有的事物;而當擁有許多之後,又覺得欠缺的似乎只有更多,永遠都處在不滿足的情緒裡,試圖捉住離自己最遙遠的東西,直到讓已經擁有的也失去。
好蠢。
這就是他。一個多麼愚蠢的人。
總是那麼自以為是,用自己主觀的想法來決定方向,因而總是犯錯。
轉個身,走進「美美茶飲」裡,希望尋求些許寧靜。
他一推開店門,走進店裡,美美就懶洋洋地道:「娃娃不在我這裡啦。」
「我知道。」但還是環顧了下屋內四周,彷彿仍然想要看到是否有人穿上了隱形斗篷。
他找不到她,已經有一段時間。
自她將他關進拘留室裡、自他被保釋出來至今,將近兩個星期來,他到處都找不到她的人。
那還來幹嘛?美美有點小心眼地想。「本店有最低消費金額。」
他立刻將手伸進口袋裡。
美美提醒:「記住,不收信用卡。」
他第一次進來店裡時,不小心掏出一張鑽石卡,嚇了她好大一跳。
當然,這條消息立刻就在最新一期的太陽報裡公諸於世。
但這回他靦腆地從口袋裡掏出兩個五十元硬幣,規規矩矩地放在櫃檯上。
「招牌珍奶一杯。」
當他發現小鎮現今還不時興現代的刷卡消費後,他身上就準備了大大小小的紙鈔和硬幣。看來十年的改變終究有限。
美美收走其中一個硬幣,另一個則退還給他,同時還找了三個十元硬幣。
「哪,拿回去,別說我坑你,雖然我確實很想那麼做。」
拜託誰來告訴她,他的鑽石卡是怎麼來的吧!有沒有可能那張閃閃亮亮的小卡片其實是「撿到的」?
與知心姐妹淘心心相印的結果,就是所有人都拒絕去探查真相,只一意同仇敵愾地將他視為一個背叛者。再加上夏日鎮居民對真相不感興趣,大家比較喜歡真實性有限的流言和八卦,因此他人都回來快兩個禮拜了,竟然還沒有人知道官梓言十年在外,到底做了什麼、又經歷了什麼,以及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他歸來。
「或許店裡可以考慮裝一台刷卡機,很多外地人身上都只有帶幾張卡片。」他建議道。
「你是說,叫那些外地人刷卡買一杯珍珠奶茶?」美美忍不住提高音量,又當他是笨蛋一樣地看著他。「別告訴我,你在外鄉住了十年,腦袋都壞掉了。還有,我葛美美也是讀過大學的,別以為——」
「我不是那個意思。」梓言連忙澄清。「我只是在建議——」
「謝謝你不實用的建議。」美美輕哼。「也不看看我們鎮上這幾年剩下多少人口。」本地消費人口已經十分有限,更別提振興觀光事業了。
夏日鎮並不是什麼風景名勝之地,只是一個純樸的小地方,外來的經濟效益十分有限;每個人都心知肚明,這裡總有一天會消失或者被合併。
美美一句話就把梓言給打到牆壁上去黏著。
這是這半個月來,他最常有的感覺。
人們跟他談話時,或多或少都把他當成是外地人了,好像他完全不瞭解這座小鎮似的。他們對待他,既熟悉又陌生,幾乎和一個經常來小住的觀光客沒兩樣。
他很想大聲告訴他們:他從小就住在這裡,他是本地人!
然而望著他們不完全信任的臉龐,他知道那樣做對事情並沒有任何幫助。他確實與夏日鎮隔閡了十年之久。
「美美你這樣說有點過分。」在一旁聽了他們對話好一會兒的小月忍不住開口:「我想梓言他只是還有一點沒進入狀況而已啦,畢竟離開了十年那麼久的時間,要一下子瞭解鎮上的事,是有點勉強吧。」
小月的語調雖然不慍不火,卻暗藏玄機。梓言被說得無法反駁。
「小月你才過分吧。」美美插嘴道:「梓言,你別理她,她本來就是毒舌派的——對了,這次你是回來觀光嗎?打算待多久再走?或者其實你根本是在外地混不下去,才決定回來乞求某人的同情?」其實美美的毒舌也不遑多讓。
面對這兩個國小同學兼娃娃姐妹淘的存心挖苦,梓言滿腹苦澀地竟一句話也答不出口。
「看來我今天不該來這裡。」他站起身,拿起剛剛送到的珍珠奶茶。「店裡的招牌珍奶真的煮得很好喝。打擾了,改天再聊。」
轉身離開。背影很落寞。
他前腳才走,美美就有些良心不安。「喂,小月,我們會不會說得太過分了?」
小月正在杜撰一則小鎮笑話。老編把她一個人當十個人用,連補版面的笑話都要自己辦。她正在頭疼,當然沒好氣。「總不能因為他看起來很可憐又誇讚你煮奶茶的火候,你就輕鬆放過他吧。」
「可是你不是一直想寫一篇『官梓言離鄉&返鄉之真相大揭穿』?」
「確切標題我還沒訂。」請不要自己下標題好嗎?那是專業記者的工作。
「誰管那些聳動的標題,反正內容才是重點。另一個重點是,你剛剛竟然沒有把握機會,乘機拷問自投羅網的他。」
沒力氣和美美解釋新聞標題的重要性,因為真要討論起來,可能得花三天三夜。小月決定暫時放棄政治正確的再教育,只道:
「在某人還沒原諒他之前,反正我是不可能寫。但這不是說我不打算寫這一篇。」這就是所謂「愛姐妹」的義氣啊。
「哇,小月,你頭頂上閃閃發光耶。天啊,好像浮現了『正義』兩個字的光環!」
「閉嘴,葛美美。」
美美委屈道:「我只是想讓氣氛緩和一下嘛。」
「我看你功力還差得遠。」小月再度下了個結論。「說到這裡,我聽說珍珍那群婦運人士已經發起了反負心漢的婦女運動。目前她們的老公都收到禁止和某人交換重要情報的戒嚴令,後續發展很有得瞧。」
美美不禁轉頭,一臉同情地看著人來人往的街道。「那麼依你看,一個孤立無援的人想要獲得成功的機會有多大?」
小月不由得微微一笑,鬆開了眉頭。「這個機率數字,要看他是不是真的孤立無援,才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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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碰壁」這四個字正是官梓言連日來的遭遇。
夏日鎮上,她的朋友遠多過他的朋友;而他的朋友又幾乎都是她的朋友。
儘管老一輩的長輩沒有蹚入這趟渾水,只是涼涼在旁看戲。但其餘同輩的小鎮居民幾乎都有志一同地對他冷言冷語,很少給好臉色看,更不用說會告訴他娃娃的行蹤了。
他確定娃娃人還在這個方圓不到十公里的小鎮上,可他就是遇不上她。
要不是他覺得鎮民聯合把她藏起來這種陰謀論是一件可笑的事,他或許會真的這麼認為。
但是他真的「離奇的」找不到她。
他去她家裡找她,心語小媽回答說:她不知道自己女兒去了哪裡,而且也最好別問她。
在街上遇見龍老師,她只是笑著要他去問問看別人知不知道。
他真的去問了別人。但他的高中、國中、國小諸位同學卻在被他問到時紛紛退避三舍,聲稱他們「毫不知情」。
鎮上儼然新興的一股婦女團體力量,更是對他發出嚴厲的抨擊和譴責。
春花奶奶今早曾經警告他,她店裡的雞蛋最近銷路特別好,很可能跟預謀中的「蛋洗」計畫有關。他只希望自己不會真的變成被蛋洗的目標。
四處尋不到她的情況下,他想她可能會在警局裡;去了派出所,卻差點被掃地出門。
他知道她總得上街巡邏,但連續好幾天,在街上巡邏的警員都是小林和小陳輪流值班。
她彷彿是掉進時空夾縫裡,瞬間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人知道她在什麼地方,而找不到她的蹤影令他心煩意亂。
他原以為,只要回來將事情解釋清楚,一切便會自動接回正軌,甚至很快地就能消弭十年的傷害。但如今他才深切地體認到,這十年是多麼遙遠的一段距離。
因為這十年,他不再屬於夏日小鎮。
也因為這十年,他無法再屬於夏日小鎮了嗎?
或許,更殘酷的事實是……他從來就不曾屬於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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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沒想到,自己會迫切地需要對某人告解。
在教堂裡,他無助地說:「華牧師,我想告解。」
華牧師熟悉鎮上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情。他對梓言微笑。「你覺得你做錯了什麼事?孩子。」
華牧師的笑容令他鬆了口氣。「我以前很不喜歡來教堂。」他慚愧地說。「因為教堂會讓我聯想到喪禮。」小鎮上的人們並不是絕對虔誠的教徒,但是有關生老病死、婚喪喜慶的事,卻強烈依靠著這唯一一座教堂的支持。人們不會常常來教室做禮拜,但教堂在夏日鎮仍然有著重要的份量。
「但現在呢?」華牧師眼中有著瞭解。
「現在我除了這裡,似乎沒有別的地方可去了。」也或許只剩下華牧師能夠接納他、告訴他真話。
華牧師險些失笑。「夏日鎮不是一個排外的地方。」
「但卻似乎不能原諒曾經背叛過這裡的人。」
「你曾經真正背叛過嗎?」華牧師溫和地問。
「我曾經想過要永遠離開這裡,不再回來。」這種想法本身就是一種最嚴重的背叛吧?
華牧師看著梓言的眼神更加的柔和。「有時候,上帝指引人們前去一個地方,不代表那就是人們最後的歸屬,而只是為了達成某些目標的過渡歷程。一個人內心的選擇終究必須透過自己才能做下決定,而那需要歷練。選擇的本身並沒有罪,梓言。」
「但如果我真的選錯了呢?我答應過另一個人絕不離開的。」
華牧師輕輕碰觸他的肩。梓言比他高,他必須站在比較高的地方才能碰觸到他,但他只是示意他站近一點。
「你的身雖然為了某個理由選擇了離開,但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的心、你的靈是否也跟著離去。
「當時我一心一意想要走。」他不會掩飾他曾經走得那麼決絕,毫不考慮要回頭。
「很多人都離開過,甚至有人不再回來。」小鎮畢竟不是一個全然封閉之地,住在這裡的每一個人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但我曾經想過永不再回來……」或者那只是他的錯覺?「夏日鎮或許不會原諒有過這種信念的人。」
所以才會對他如此冷淡,是嗎?當然,一些叔叔阿姨是很樂意跟他說話,但那只是基於好奇與無聊,或許還出於愛湊熱鬧的本性?
華牧師深切地看著他,好一會兒,才道:「如果你真的這麼認為,那麼我建議你或許可以去鎮上的圖書館翻翻過去十年來的報紙。通常,一個人要贏得別人的接納之前,總得付出一些努力。」
這就是官梓言接下來在鎮上圖書館耗了一個禮拜的原因。
他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才將小鎮這十年來的相關新聞都讀過一遍。
圖書館的管理員秦小姐是個不喜歡說人閒話和八卦的小鎮異類。
小鎮居民不喜歡泡圖書館,平常閒聊八卦已經佔去他們寶貴的閱讀時間,因此她很高興看到有人能天天上門報到。
她協助梓言找出已經翻拍成膠卷保存的舊報紙,以及其它還未製成膠卷的報紙紙本。當然,她也沒時間或興趣到處去宣揚這個人正在這裡,以及他正在做的事。
畢竟偌大的圖書館裡,也就只有他們兩個人。
她不打算嚇走難得進館使用圖書館的少數異類分子。
茫茫報海中,梓言決定從最新一期的新聞開始讀起,從「現在」這個時間點慢慢往過去回溯……
於是,從他回鎮開始,他看見熟識與不那麼熟識的人,生命中重要事件的落幕與發生。
有人結婚了,有人出生了,有人離開小鎮去讀大學了,一如當年他所做的事……只差別在,他們有些人回來了,而他沒有。
但也不是所有離開的人都選擇回來。
人事上的變遷,讓他看見小鎮的起落與變化。
有些傳統依然存在,比如小鎮年年在夏日時節舉行的祭典。
但也有一些事情改變了,比如小鎮年年在夏日時節舉行的祭典內容……原來從五年前開始,夏日鎮便不再舉行大規模的夏日祭了。背後原因,跟經濟的蕭條有關。鎮長辦公室為了投資營利事業,無法再撥出大量的金錢讓小鎮延續他們不切實際的傳統文化。
快速瀏覽過這些舊新聞使他不勝唏噓。
當他讀到最後一卷膠卷,並沒有意識到已經看到最後了,直到他發現報紙的日期是十年前他離開後的那個月——
報紙標題上赫然幾個大字寫道;
等了兩個禮拜,她哭了。
他倏地一驚,細讀那則太陽報老編時代的舊新聞——
如果這個世界上其有所謂最遙遠的距離的話,那麼對我們的麻煩人物方心語來說,應該可以用一句話來下註腳: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明明強烈思念著一個人,那個人卻已經遠在他鄉,誓言永不再回來。
各個人都勸我們的娃娃忘記那個背信的傢伙,但她反駁:他一定會回來。
儘管每個人都知道她曾經告訴過他:如果他選擇離開,她永遠都不會原諒他。(請注意這一句話的其實性與事件發生時的語境。)但任何心思縝密的朋友都應該清楚,她還是天天爬上小夏嶺山,去等候一個已經遠走他鄉的人。
直至目前為止,她的等幸還未終結。我們不知道她會再等多久。
所以下回見到她時,記得別提起這件事……
(PS.本報導因當事人謝絕拍照,沒存照片存證。因此本編輯在此引用本鎮名言其一:真相只存在於你相信的時候,而且信不信由你。)
他相信。因此他把那則新聞複印下來,沒有放在已經堆成一大疊的影印資料上,而是將之對折後,收進自己上衣的口袋裡。
他都不知道。
原來有這麼多事情,他都不知道……
包括她沒去考當年他們說好要一起讀的那所大學,而是轉考了警校,並且以第一名畢業。一年後,她志願回鄉服務。
她是夏日鎮警局裡鐵人三項的冠軍。
她曾經赤手空拳逮過一各持刀的飆車族,還不小心挨了一刀。報紙上只說傷得不嚴重,但他記得她其實很怕痛,或許傷痕仍在?
成年後,她曾經跟一些他剛在報紙上看到、但不想記得名字的男人交往過。(太陽報的老編特別偏愛這種桃色緋聞。)但她目前是單身的,這一點,他打算自己求證。前提是,他能夠「遇」到她的話。
他不知道當年她終究還是哭了。
她說過只要他選擇離開,她絕不會為他浪費半滴眼淚。
他早該知道她常常只是虛張聲勢。
他也提醒自己,他得很小心、很小心,才不會把報紙上的觀點套進他的眼光裡。報紙的文字代表的,是撰寫人的立場與看法。他知道那不代表全部的她。
因為他跟她當了十年很要好的朋友,曾經他以為,他瞭解她勝過瞭解自己。他打算保留一點自己的判斷。
看完最後一則十年前的新聞,他彷彿也走過一趟時光隧道。
將膠卷收好,關掉機器,他帶著資料走向秦小姐。
秦小姐從厚重的黑框眼鏡下抬起眼皮看他。
「我常說,人們所需要的解答,圖書館裡都有,可是沒人相信我,大多數夏日鎮居民不太喜歡免費的閱讀。」
「那些不相信的人都是笨蛋。」梓言將膠卷交還,而後低下頭,衝動地吻了一下秦小姐的臉頰。「雖然我也是個笨蛋,但我相信。謝謝你。」
秦小姐連臉紅都沒有。「雖然你是個好看的傢伙,但不代表你就可以隨便親吻女士。記住,我還沒結婚呢。」
梓言只是微笑。突然想起一名教過他的教授,似乎就很欣賞像秦小姐這樣知性又理智的女性角色,或許秦小姐也會欣賞他……但,還是算了吧,目前他連自己的事都搞不定了,還想作媒?自不量力。
拍拍胸前裝著那則新聞的口袋,臨走前突然想到:「如果我想問,方心語人在哪裡,你會有答案嗚?」
秦小姐再度推了推眼鏡,高高仰起臉說:「我剛不是說過了嗎,人們所需要的解答,圖書館裡都有。」
漸漸的,領悟了她話意的梓言,笑意從眼裡擴散到整張臉上,一掃先前沮喪的灰暗,他的眼睛亮了起來,彷彿陰霾中重見天日,絕望中看見轉機。
「如果你肯告訴我,我就告訴你一個秘密。」
秦小姐只是挑起眉。
他衝動地說:「我愛她。」
從不知道對一個瞭解事情的人說出自己的感情,竟是件這麼容易的事。衝動之餘,他也微微訝異。
秦小姐難得地露出一抹不易察覺的小小微笑。
「我說過,無知的羔羊,圖書館裡什麼樣的知識都有,所以我早就知道啦。小男孩,去找你的小女孩吧。至於她在哪裡,我是很想建議你上雅虎奇摩的知識網來敷衍你,但你既然都在這裡做了那麼久的功課,難道真的會不知道答案在哪裡嗎?」
梓言訝異地眨眨眼,靜靜地消化著這一席話,而後他領悟地彎起嘴角,像個小男孩。「我如果不是早愛上她,我一定會追求你。」
秦小姐沒那麼好騙。「我如果能先年輕個二十歲,你再來跟我說這句話,會比較有誠意一些。」
梓言為之語塞,但也從來沒這麼輕鬆過。
再也忍不住的,他笑了出聲,以著穩定的步伐踏出圖書館。
室外陽光燦爛,暖風也吹融了冰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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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愉快的心情,他一路向路人打招呼,也不管人家理不理他,還是一樣掛著微笑,走進距離最近的一座電話亭裡。
他拿起話筒,連撥了三個號碼。
這三個號碼會直接連線到轄區最近的處理單位。
他等待著。電話接通後,他嘴角噙著笑意地跟電話那頭的人道:
「警察局嗎?你好,我要報案。」
他停頓了一下,好等待對方聽清楚他接下來所要說的話:
「我剛剛聽到一個消息,二十分鐘後,春花奶奶的雜貨店會有人去搶劫——不,我不是在開玩笑,因為我就是那個搶匪。」
說完該說的話,他掛上電話,笑著朝春花奶奶的雜貨店走去。
他要去把他的愛情奪還回來。
(真愛無敵,但麻煩請勿倣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