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中最痛苦的是什麼?
對我而言,就是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別人眼裡看起來是什麼樣子。會不會你寫得很高興,人家看得很無聊?又或者人家理解的,真的是你想表達的嗎?在我的經驗中,誤會是很容易產生的。
總之,表達得不完全或是產生誤會應該是作者的錯--雖然現在可以冷靜地這樣說,但現實中都是遷怒人家理解力不夠……
一直覺得,作品一旦交出,它就應該是完整的,在序跋裡不需要再多做一些闡述理念或解釋的動作。但我還是忍不住懷疑我真的寫出我想寫的樣子了嗎?別人看到的是什麼--同樣的問題必須複製一百遍,因為篇幅考量才作罷。
所以,還是畫蛇添足一下好了。本書前半著力於描寫一個浪漫的戀愛,一個突如其來的、旋風式的、感覺引導的、甜蜜的戀愛--呼!用了這麼多形容詞,有沒有把表達不足的地方補起來了?接著是劇烈的轉折。而最後希望呈現出感人、又帶有個人偏好--折磨男主角--的結尾。在偏向傳統的設定上,我想要寫得更深刻,寫出自己的風格。
有成功嗎?自己完全不清楚,因為作者本人的頭腦跟常人總有著某種程度的隔閡。直到幾個義務讀者告訴我她哭了,我才知道--啊,原來會哭啊。心裡當然是高興得不得了。當一個、兩個、三個都說了同樣的話時,在我心中頓時起了一種搜集的慾望……
到這裡不得不提到我小時候很喜歡的一個童話:搜集眼睛的巫婆--這不是書名,巫婆也不是主角,有誰能告訴我這個童話的名字到底叫什麼?
故事好像是一個媽媽為了救自己的孩子,必須通過很多關卡,犧牲很多東西,有一次遇到一個巫婆,巫婆的寶箱裡裝著滿滿的寶石,全都是眼睛,巫婆認為眼睛是世界上最美的寶石,媽媽交出了自己的眼睛,變成瞎子。到最後,媽媽又交出自己的青春,變老了。這個故事應該是在歌頌母愛的偉大,母愛的確是很令人感動。
可是在我小小的心靈中投下更大的震撼卻是--搜集眼睛的巫婆,這段情節真是太太太刺激我了,讓小小的我忍不住戰慄,好……好令人羨慕啊!好羨慕她可以擁有那麼多人的眼睛。或許,我的人生在那時就已經走偏了,真不該給小孩看這種童話的……
當這故事又浮現在我腦中,我只覺得我和搜集眼睛的巫婆心靈相通了。不需要給我眼睛,只要給我眼淚吧。因為得到眼淚的感覺真是太暢快、太令人著迷了!在搜集了幾個人的眼淚以後,我覺得力量百倍,精神振奮啊!
嗯……我的重點是什麼呢?
拉回來--希望自己不是完全沉溺在自己的興趣之中,只有自己認為很好。
也不要一直生活在自我懷疑與自我肯定的無限交替中。
「我寫得好嗎?」
「當然好啦,寶貝。」……此人是誰?
「或許他們只是怕我生氣,所以不敢說我的缺點?」
「缺點?你沒有那種東西啊,寶貝。」……此人又出現。
「或許他們的品味也異於常人,才會覺得我好?」
「你很正常啊,相信我寶貝。」嗡嗡嗡……
直到義務讀者乙真的說:「我覺得你書裡……不妥……不好……有問題……」
我立刻--「呸!你這不懂欣賞的俗人!我的書哪有你說話的餘地!」馬上把別人的批評駁回。
請別懷疑,以上除了讀者乙,都是同一個人。
總之,我在精神分裂之前完成了這本書。
或者已經分裂了……
寫到這裡,我又開始懷疑這篇東西在讀者眼裡會不會是想要跳過的廢話?
一定要有的PS.--
作者非常討厭中文裡夾雜英文的說話方式,千萬別因為這本書裡出現了好像有點多的英文而誤會了。
再一個PS.--
我拒吸二手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