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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客 第一章 作者:嫣子危
    凌晨十二點,鈴聲大作。

    我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年輕的男孩子。

    「找誰?」我問。

    男孩口裡嚼著口香糖,他給我看剛從街上撕下來的告示,一邊推開我走了進來。

    他說:「這裡不是出租房間嗎?我來看房子。」

    我看著自己親手寫的出租告示,開始後悔。我會記得下次標明,來訪時間只限白天,而且女士優先。

    男孩左看右看,問我:「怎麼,家裡沒有人?」

    我瞪他一眼,問:「閣下是否白內障?」難道我是鬼。

    他笑,把口中的香糖咋得嘖嘖響。

    「多少錢一個月?」他問。

    「我不租給你。」討厭沒有禮貌的人。

    「為什麼?」他聽了也不生氣:「性別歧視?」

    「年齡歧視。」我更正。他看起來根本還未成年。

    「哦。」他說。然後從書包裡拿出一大疊鈔票:「先租半年。」

    他似乎沒有聽見我在說什麼,我看見那一大把的鈔票,在想那裡到底有多少錢?即使沒有仔細數過,也曉得那數目早已超過所要求的份量。

    我收起錢,他當自己什麼也沒有聽過,我也可以當自己什麼也沒有說過。

    我太需要錢,不然不會張貼出租告示。

    「你什麼時候搬過來?」我問,如果是明天,請不要在凌晨十二點。

    「現在。」他答得乾脆:「我的房間呢?」

    我帶他去看,他不滿意,然後他走到我的房間指著說:「我要這一間。」

    他當自己是屋主,對我指手劃腳。

    「不行,」我說:「那是我的房間。」

    「這樣啊,」男孩倒也不勉強:「把錢還我,我去看別的房子。」

    這傢伙有點本事,他知道我會屈服。

    「好吧,」我說:「你先過那邊等一會兒,我收拾好東西再叫你。」

    「要快。」他似乎當我是阿四。

    搬到新的房間,我躺在床上,竟然學人失眠。

    隔壁來了位陌生的房客,身上有大疊大疊的現鈔。

    他是什麼人?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錢?但這又關我什麼事?我不是壞人,為什麼老想著人家書包裡的錢?這裡不是黑店。

    我很煩燥,數綿羊,數到一萬三千四百六十一的時候,我躺在那裡做廣播體操,越來越精神。

    隱約之間聽見隔壁鄰居傳過來微微的喘息聲。

    窗外面的月光又大又圓,我覺得自己額上冒著冷汗。

    一整晚,我都失眠。

    第二天起來的時候,我看見我的新房客正坐在那裡,喝著我冰箱裡的牛奶,吃著我準備給自己做午餐的麵包,還一邊對著我笑。

    「你吃不吃?很好吃的。」他把我的麵包遞給我。

    我搖頭,說:「你自便。那袋麵包在上個月已經過期。」

    他嚇一跳,連忙查看包裝袋。

    「為什麼要騙我?」他是個怪人,發現自己上當了也不動怒:「因為我吃了你的麵包,你不高興?」

    是,你明明清楚得很。我眼睜睜看見自己的東西掉進別人的肚子裡,難道連抱怨一下都不可以?

    「你會不會做飯?」他問我,突然從書包裡又抽出一疊鈔票:「可以多作一人的份嗎?」

    我看一眼那裡的鈔票,這傢伙的數學必定差,他每次都不看金額,也不管數量。

    「好,只多一人的份也沒有什麼困難。」我說,收起錢,心安理得。

    事實上我並不會做飯,但今天開始我會學。

    對,是為了錢,毫無疑問。

    像我這種窮學生,在追求理想之前,先要想辦法得到足夠的錢。

    沒有錢就沒有理想,這不是現實,是事實。

    「昨晚你有沒有聽見什麼聲音?」他問。

    「聲音?什麼聲音?」我裝傻:「十二樓有貓叫?」

    他笑,並不作聲。

    我去上學,他留守。

    我奇怪,他看起來也該是個學生才對,為什麼卻閒成這樣。

    根本沒有時間管別人的事,這少年背著一書包的錢,說不定是個富家少爺,現在正離家出走,途經貴寶地。

    我開始留意報紙新聞,看看有沒有尋人啟示之類的標語,最重要的是要看看有沒有「拾獲後重酬」的字眼。

    回到家的時候,那位房客正在我的家裡翻箱倒櫃。

    「你在幹什麼?」我嚇了一跳,趕忙過去阻止他:「不要拆了我的房子!」

    「我丟了件東西,」他說,皺著眉頭:「很重要的東西。」

    「是什麼?我來幫你找。」我說。

    他欲言又止,我不知道他是無法向我形容那東西的樣子還是不想讓我知道。

    我和他一起找,毫無目標地,我們翻遍屋子的每個角落。

    最後他失望。

    其實我的屋子並不大,一眼看得通透,也沒有地方藏得下什麼貴重的東西。我懷疑他的物品根本不在這裡遺失。

    如果是在街外,又那麼貴重的話,能找回的機會是零。

    尤其現在這個社會,這種風氣,有雷鋒精神的人實在太少,雷鋒也要吃飯。

    「真的那麼重要嗎?」我問:「你不見的東西不會是錢吧?」

    所有的東西都有一個價值,沒有任何事物比錢更直接更貴重。

    他瞪我一眼,我馬上噤聲。

    我知道我不該在這種時候跟他開這種玩笑。

    他很傷心,物品似乎真的很貴。

    不知值多少錢?我在心裡想著,要是日後被我無意中找到,要不要還給他?

    「你不會明白。」他只這樣說。

    各人的遭遇不同,可以訴說的故事也不相同。

    當然,我不明白。我不明白的事情太多,像,為何我銀行裡的錢永遠也存不過四位數字,為何飯堂裡的例牌飯菜明明那麼難吃,我還是得每天去吃,為何我每期都買相同號碼的那些獎票,卻總沒有一期中過,就連安慰獎,都沒有。

    每個人都有自認為有最曲折離奇的身世,不足外人道。

    我歎氣,退回自己的房間。他失去了重要的東西,自然需要獨自懷緬一番。

    深夜,我走出房間,看見他仍然坐在那裡,動也不動。

    我不理他,拿起玻璃杯子倒水來喝。

    在那個時候,他卻突然對我說:「我不見了的那個錢包,是希沙旋爾頓的名牌貨,裡面有兩張金卡,一張學生證和一些現金。」

    我僵在那裡,一口水含在嘴裡不上不下。他說得那樣認真,我不知道如果我現在把水吞下去,那聲音會不會破壞了現場傷感的氣氛。

    他如此憂鬱,是因為他遺失了一個名牌錢包。

    為了這個東西他把我的屋子夷為平地。

    突然之間,我想打人。

    「還有,一張相片。」

    原來還有下文。

    不會是心上人的相片吧,噫,真老土。

    「那是最後一張了。」我的房客喃喃地說:「最後一張……」

    語調之中竟隱隱有些顫抖。我意外。

    或許這裡面有著一個感人肺腑的故事,他的樣子看起來開不起玩笑。

    我耐心地聽著,並不敢轉身。

    我怕一旦面對他,不曉得會發生什麼可怕的事情。就像你見到有人站在屋頂,而他又準備要在你的面前跳下去的話,你便不會敢輕舉妄動。

    我保持原來的姿勢,拿著杯子的手也不敢放下,樣子十分怪異。

    過了許久不見動靜,我偷偷地看他一眼。

    他倦縮著身體把頭埋在雙膝中,沒有發出聲音,窗外的月光淡淡地投射在他單薄的身影上,那麼安靜的悲傷。

    不知為何,一顆心突然軟下來。

    我坐在他的身邊,想要安慰他又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我向來不是個懂得說話的人,這種時候更不知道要如何應付。

    黑暗之中,聽見他自雙膝中傳來模糊的聲音。他說:不要離開,請你不要離開。

    這句話到底是對誰說的?但那個人不會聽得到。

    他睡著了,極不安穩。可憐我一邊的肩膀痛得要命。

    我看著這個陌生的房客,月光下只見得他細緻的五官和蒼白的皮膚。

    他的氣息緩緩地傳送過來,我淡淡地閉上眼睛。

    隱約之間,只覺得似乎有什麼事情將要發生。

    我在學校裡遇上一個以前的學長。

    他問我:「你是否已經找到房客?我有朋友想租房子,可以介紹給你。」

    我想了想,說:「不用,新房客已經入住。」

    「哦。」他說:「怪不得,那天我看見你家裡有人出入。」

    他從背包裡掏出一個東西,說:「那天他走得太匆忙,丟了東西都不知道,我撿到時已經追不上人了。」

    「既然你和他同住,那就麻煩你把這個還給他吧。」學長把東西丟給我。

    我接過,看了一眼。

    沒有錯,那個希沙旋爾頓的名牌貨。兩張金卡,一張學生證,還有現金。

    我點頭。學長又說:「你的那個房客,今天出現在報紙上,你最好去看一看。」

    學長對我笑,一臉的暖昧。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皺眉。

    回到家裡的時候,我發現我的房客在我的屋子裡聽音樂。

    我走過去摸了摸那套精緻的音響組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沒有辦法,錢不夠了,只好先買便宜貨湊合著來用。」我的房客說:「果然還是差了一點。」

    我看了一下音箱上的牌子。

    他竟說這套歐洲名牌的音響組合是便宜貨,我真是甘敗下風。有錢人的口氣果然是不同凡響,一張口那金光便直射而來,可刺傷敵人的眼睛。

    但我開始懷疑,他有這麼多的錢,大可住在豪華的酒店裡面,為什麼要來租我這個名不見經傳的鄉下地方?

    有問題。

    「什麼時候有飯吃?」他問,看著我一臉期待。

    啊。糟糕。

    我看他一眼,我說:「我們今天不在家裡吃,我有個同學辦了個聚會,我們去參加。」

    「噫。」他似乎不願意。

    我不敢對他說:我其實不曉得做飯,但是你給我的錢我已經用得一文不剩。而且我家的廚房塵封了十年,一時三刻,根本無法開壇作法。

    穿上外套,我打開門走出去,他只好跟在我後面。

    他走走停停,對街上的商店極好奇,總不時要在人家的櫥窗裡呆呆地望上好幾分鐘。

    我催他,他還嫌我煩人。

    停在大門前,我按響門鈴。來開門的是我那個同學的妹妹。

    她小我一屆,該稱呼我為學長。我對她笑,我說:「嗨,我的安琪兒,你好嗎?」

    她臉紅,不好意思。她喜歡我,我知道。

    打開大門,我走了進去,她看見我身後的人,似乎嚇了一跳,直盯著他看。

    女孩子就是這種動物,一雙眼睛象探測燈,我不及後來者貌美如花,於是被淘汰。

    真現實。他也不過是多穿幾件名牌在身上而矣。

    平時我不常參加這種學生舉辦的舞會,人多,會頭痛。

    我和我的房客坐在陰暗的角落裡,我用盤子裝了許多吃的東西回來,然後很大方地分他一半。

    他看了一眼,沒有抱怨,但也不打算吃的樣子。

    「你喜歡來這種地方?」他問。

    「喜歡。」我說,怎能讓他知道真相。

    他看了看四周圍,沒有什麼評價。難得他大少爺不覺得這裡寒酸,我就放心了。

    見他那麼沉默,我決定給他一個驚喜。

    我把學長給我的東西交還給他,我說:「人家撿到的,你看看東西有沒有少。」

    他嚇一跳,接過去打開一看,感動得不得了。

    「說句謝謝來聽聽。」我說。

    他抬起頭來,認真地說:「謝謝你。真的。我很高興。」

    他這麼真心,我反而覺得不好意思。事實上我什麼也沒有做過,只不過是碰巧有人撿到,我代其物歸原主而矣。

    算了。他感激我也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如果他的感激可以折現的話就更好了。

    我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現在才來自我介紹,你不覺得太遲?」他一臉不屑。

    我搶過他的學生證看,我說:「姚什麼?那個字怎麼念?這樣複雜。」

    他奪回自己的學生證,瞪著我說:「姚曦。斗大的字也不識得一擔,你學人家讀醫?!」

    「你又知道我讀醫?」我對他撇了撇嘴。

    「你不曉得自己在學校裡面是個名人?」他說。

    是嗎?我驚奇,第一次聽說。

    「為什麼學醫呢?」他問。

    為什麼?我仔細地想。

    「濟世救人,行善積德,普渡眾生。」我說。但這些都是次要,最重要的是學醫以後有機會掙大錢。

    他笑,說:「哦,好偉大的人,好崇高的理想。」語氣裡充滿嘲諷。

    我不理他,繼續吃東西。真不敢相信這傢伙竟然與我同年,他的學生證上的確是這樣寫。

    回家的時候他又停在人家的商店前,望著櫥窗裡的展示不肯離去。他是個怪人,又不是十年沒有上過街,為什麼對每樣東西都那麼好奇。

    威逼利誘,好不容易他肯跟我走,到了下一個街口,他又停在那裡看。我們這樣走走停停,數十分鐘後好像還是在原地踏步。

    「你到底在看什麼?」我問他。

    「你看這個,很漂亮。」他說。指著裡面的東西叫我看。

    如果是女孩子,我會懷疑他是在暗示我。但是他有這麼多錢,有什麼買不起?那麼喜歡的話,帶回家就是。

    「走吧,」我拉他:「你這樣蹲在人家的門口看真是十分失禮。」

    「怎會。」他被我拉走,眼光還在那裡留連忘返。

    走過一家書店前,他又停在那裡看漫畫。我生氣,我說:「你到底要幾點才肯回家?」

    他很驚奇,他說:「咦?你家有門禁?」

    不想與他理論,我轉身離去。反正他又不是三歲小孩,不見得沒有我便不曉得回家的路。

    那一瞬間,書店門前的架子上有張報紙吸引住我的視線。

    我猶豫,然後拿起來看。

    上面有張相片,旁邊有很大的標題。寫著:姚氏集團獨子失蹤七日,至今下落不明,懷疑遭遇綁架,匪徒要求贖金一百萬。

    我拿著報紙,合起來,再打開,沒有錯,那段新聞還在,並不是我的幻覺。

    身邊的人還興致勃勃地拿著漫畫看得起勁,我把報紙遞過去,問他:「這相片上的人可是你本人?」

    他看一眼,並不很關心。他說:「今天才登出來,效率真慢。」

    竟然是真的!實在難以置信,我扯著他的衣領,逼他看著我:「你被綁架?你被誰綁架?!我可不是綁匪!」

    他皺眉,摔開我的手:「信是我寄出去的,你放心,是匿名信,沒有人會懷疑你。」

    「沒有人會懷疑我?!」我大叫:「你光天化日之下招搖過市,你竟敢寄信去說你被人綁架?你有沒有病?」

    「沒有辦法呀,我的錢快要用完了,」他想了想,又說:「一百萬會不會少了點?但是要太多的話怕會難籌備。」

    天啊,我到底為什麼會招惹上這個人。

    他的思考模式完全搭錯線路。

    想來想去總覺有些地方不對勁,我不放心,問他:「你的匿名信,有沒有說要如何拿贖金?」

    他笑,說:「何必麻煩,我已給他們地址,叫他們寄過來。」

    我絕望地閉上眼睛,徹底敗給這個人物。

    不出數日,我的玉照也會得在報紙上出現,而且還會在街頭巷尾被廉價出售。

    我在認真地想,我是不是應該把他綁起來,然後待他的家人來贖的時候再把價錢抬高至一千萬?

    不,二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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