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對那兩名「疑似可能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粗粗打過兩次照面之後,轉頭就忘了人家長怎樣。她很沒心沒肺的想:幹嘛要記住呢?反正到時成親了,總會記住長啥樣啊,現在忘了無妨。
她對管事嬤嬤說明了,那兩個人,她看過了,覺得都不錯。就算哪家對她有意願,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嬤嬤便去向那兩家探口風了。只是,這一探,卻是一個多月了,半點消息也無。可見,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這樣的條件基礎上,還能往上選個更有前途的丫頭來配。小芳也明白,對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條件實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職務沒前途、長相平凡。
不過,她不急。婚姻這事兒,不過是搭伙過日子,她本來就沒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覺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裡,又過了一個月,去吃了幾頓喜酒。那兩家卻一直沒有來消息,看來似乎是沒戲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這回事,她想,她這輩子都不會遇見能讓她想敲悶棍的男人了。既然不會遇見,那麼,獨自一個人也挺好。
正當這樣的想法逐漸在腦海裡生根時,卻沒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悶棍!
那日,她到南街辦事,意外遭遇到搶劫事件──雖然人家搶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發範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惡人東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閃遠點都沒有機會,打鬥便開始了。
三個人提刀拿棍的圍著一名背著包袱的人打了起來,口口聲聲要人將東西留下。那名被搶的人手無寸鐵,被打得節節敗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鬥的行列。
小芳還算幸運,躲在角落時,撿到了一根扁擔,正好可以充當凶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惡人沒有發現她之前,便從後面相準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惡人,絲毫力氣也沒留的就用力一揮,當場將那惡漢敲了個不省人事。然後將惡漢手上的刀給拿了過來,丟給被搶的苦主,說道:
「別總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個屁!快來砍回去才是正經!」一邊說還一邊躲著另兩名惡人的棍棒,並不時回敬過去,一敲一個准,揍得剩下的兩名劫匪呼呼叫痛。
結果,待那名苦主提著刀、做好心理準備,決定衝過來加入抗暴行動時,小芳早就將三名惡人給敲昏了──哦,不,應該說,雖然惡人只有三個,但她敲昏的卻是四個人。
小芳覺得自己很冤,當她敲完三名惡人時,發現那個苦主就一直縮在旁邊,讓她一個弱女子獨自面對惡人,心中百般不爽,轉頭就要罵上一頓時,哪裡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過來了,然後,竟然就這樣撞暈了!
就這樣也能撞暈?這男人是紙糊的吧!?
之五:悶棍之後……
「我說過多少遍了,那時我剛從關外回來,身上帶著京城貴人訂的貴重貨品,半點不敢擔擱,就算生病也忍著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貨品送到貴人手中。那時我全身高熱,已經病了半個月了,一路奔波勞累,撐著一口氣不肯倒,其實早就頭昏眼花,渾身疼痛。我那是撐不住終於病倒了,而不是撞上你手上的棍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個走南闖北的行腳商,當然練過拳腳,單挑七八個宵小不在話下,那日我是生了重病,才會昏倒的,不是因為你敲了我一記……」
「好啦好啦,你說幾百遍了,不煩啊?就當你是真的病得亂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借口!那時你還讓人把我送去醫館,我在醫館養了一個月的病,那難道是假的嗎?!」
「不是我請人送你去醫館,是我一個人把你拖到醫館,我力氣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贏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腰一手指著那個被敲悶棍的男人大做茶壺狀的道:「我說,咱這一路從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進入永定縣了,前前後後走了兩個多月,你每天這樣唸唸念的,有意思嗎?」
「當然沒意思,可你總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棍子的事拿出來說嘴啊,明明不是那樣的!如果那時我沒生病,你就是敲了我十棍子,我也是不會暈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氣短,聲音愈說愈小。
「可你明明就暈了啦,不管是怎麼暈的,總之是暈了,不是嗎?」這有什麼好辯的啊?事實明擺著呢。
「但你也別老說啊,等我們回你娘家,你岳父岳母也這樣說的話,那我臉往那擱?你瞧我這樣熊腰虎背的,怎麼可能被人一棍子就敲暈不是?你把我說得中看不中用,讓岳父怎麼看我?」
「好啦好啦,你別念了。如果你真的那麼介意?@件事,我就不跟我爹娘說你是被我一棍子敲來的丈夫不就成了?一句話的事,偏你說了一路。」
「我也不是……」男人還想辯。
「好啦好啦,我瞭解。你口渴不,快喝茶去吧!」
紀小芳朝天空翻了個白眼,想像不到自己居然會嫁給眼前這個男人,甚至為了他而離開明宣侯府,放棄了她美好的廚娘夢想以及可以白吃一輩子的食物,就這樣做了個行腳商人的妻子……
每每想到這裡,她都要歎氣著真是孽緣。都是當初那根扁擔的錯,怎麼就杵在那兒,讓他給撞上了呢?
結果她就得為那一棍子負責,負著負著,就把終身給負進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這個男人娶她、為她贖身脫籍,到底是報恩還是報仇啦?明明她是比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輩子的,怎麼轉眼間,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這個行腳商人的妻子啦?
雖然她願意跟著他天涯海角的闖蕩,見識天下各種風景;雖然她覺得眼前這個男人比那個張圓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輕浮,也不木楞,雖然有點嚕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個人就會有些毛病,彼此也別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開,對人對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個好男人,怎麼,就讓她下定決心離開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來,小芳始終百思不得其解。
怎麼,就輕易放棄那麼多那麼多可以白吃的食物,就跟這個男人出來啦?
「喝口茶吧。你在想什麼?」男人倒了一杯茶遞給她,順口問道。
「我在想,我怎麼就跟你出來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輩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裡有什麼好?我能讓你吃得更好!」男人不悅道。
「再好也是要掏錢買!」這才是重點好不?想到就心痛,現在後悔不知道來不來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應很有底氣。身為一個成功的行腳商人,習慣了粗糙的生活,或許過不上也過不來大富人家那種窮講究的派頭,但純粹滿足口腹之慾卻是半點問題也沒有,有時甚至還能比京城的貴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問題……」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對於這個話題,她同樣也不想再說了。「算了,跟你說不通。」
男人撇撇嘴,對自家婆娘那滿臉心痛肉痛的樣子,早就學會無視,懶得生氣了。反正人是贖出來了,想再回去當奴僕沒門,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飯時捶一下心肝罷了,隨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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