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出版社給予我這樣一個任務,倒讓我有些苦惱。
我是個怎麼樣的人呢?
先說外表好了,我很高,有一百七,身材有點平,我最滿意自己的L號眼睛,但同學說我的眼睛很大,拍照的時候,容易流露「金光」,她告訴我,以後人家問
我最滿意自己哪裡時,千萬不要提眼睛,不然人家會說我是錢嫂。
好吧,不提眼睛,那最滿意……嗯,我的皮膚滿白的,小時候的外號叫做白雪公主,後來知道當白雪公主要吃毒蘋果,就開始否認自己皮膚白。
那麼,我還有哪裡比較有女人味?啊,我有兩個梨渦,笑起來的時候若隱若現還不錯……對不起,很煩了是吧,但我非得時常提起我的女人味,不然,唉……太委屈。
高中的時候念女校,因為夠高,總有許多可愛的、個子小小的女同學,喜歡依偎在我身邊,當然我也左擁右抱、樂不可支,高興自己的人緣真好。
直到好幾次被誤認為男生,直到同學高興地轉述說:「學妹說我的男朋友帥爆了。」(不必懷疑,我就是那個男朋友。)直到交通警察把我摩托車攔下來,問:「那麼冷,為什麼安全帽不給女朋友戴?」(當時,我的「女朋友」因為怕冷,把手插在我的口袋裡面。)我才驚覺,自己真的非常缺乏女人味。
從那個時候,我開始留長頭髮,立志彰顯自己的性別。(很悲傷的是,還是有人對我朋友說:你男朋友很時尚呢,居然留長頭髮。)
火了,把頭髮燙起來,在臉上塗厚厚的粉底,穿起裙子、高跟鞋……經過多年改變,總算讓這種誤認不再出現。
後來長大了,我慢慢瞭解,會被誤認不單是我的外表,我大剌剌的個性也得負點責任,他們說我是陽光男孩,陽光的不會只是我的臉。
但性格發展第一期,是十一個月到兩歲,接著是青春期,再來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了啊。
我已經習慣讓大家因為我的存在而開心,習慣讓大家誤會我是那種什麼都無所謂、什麼逆境都打不敗的強人,習慣把脆弱隱藏在沒人看得見的地方,習慣大聲說話、放肆大笑,習慣替大家排解困難……這樣的我,怎麼改變?
於是,我很高興擁有這樣一份職業,可以把自己某部份性情表現出來,可以讓
自己某些想法得到宣洩,也可以讓自己某部份的真實在紙上呈現。
所以我非常非常喜歡寫小說,如果環境許可,我但願可以寫到再也打不動電腦那一刻。
希望大家喜歡這本小說,未來的日子,我會更加努力,為大家編織更多瑰麗的、甜蜜的愛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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