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稱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兩家父親的生意來往,不得不牽牽絆絆,就算痞子高中未讀完時就被父親送去了澳洲,也偶爾打些無聊電話過來,向他倒苦水。
這次,據他說,在讀了一年預科後,他終於聽懂了一半澳洲人說的鳥語。
「真學起來,才發現腦子裡的存貨原來只有高一上補習班時被硬塞的一點東西。」電話那頭的聲音感歎,「喂,那個蠻有個性的老師你還記得嗎?只說你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學校,怎樣,有沒有碰到她?」
「有,」於哲說,「我們現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應,電話靜了一下,然後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為太刺耳,於哲便乾脆地掛斷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點的表達方式說,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佈:「這是我男人/女人!」
不過,這種話絕對不會從寧怡口中跳出。
兩人偶爾在街上碰到她認識的人,她都是這麼介紹他:「以前補習班的學生。」
對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別人霎時的訝然,都比說出「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們的重聚很簡單,碰到,他向她要電話,發現彼此的手機號碼都沒改,然後他約她,她出來,逛了幾回街,一起吃了幾次飯,便就恢復以前相處的樣子了。
連確認的話都沒有說過,彼此心照不宣。
這般簡單,難免會讓人生出不滿,覺得兩年的分隔簡直是莫名其妙。
於哲卻知那兩年對他並無必要,對寧怡卻是必不可少。
思慮太多的人,要花了時間去掙扎,去沉澱,然後重遇,發現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認命了。
這就是寧怡給他的感覺:她已經認命了。
至於考上她的學校這回事,唔,當寧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後,臉上有一瞬間現出了「難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學校,不,他們的學校論理工是數一數二,文科只是設著做樣子的。
雖然中文系確是很適合他這種愛看閒書的人的專業。
於哲無所謂,考上就好。他沒把寧怡那時的氣話當真,不過還是去考了,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感情並非一時衝動。
那時的自己,確是讓人無法相信。
兩年,沒有刻意去找她,可心裡知道總有一日會再相遇,等兩人都已做好了準備時。
沒有來由的篤定,而老天也果然將她送回了自己身邊,不是嗎?
也許是因為野獸的直覺往往很靈吧。
寧怡留在這個城市找了份工作,環境不錯,勝任愉快。於哲並不為這點擔心,他知道這個女人總能隱藏弱點,游刃有餘地適應這個世界。
那棟房子兩年間曾轉租給了別人,後來空了,寧怡又把它租了下來,那個地方對他們兩人有特別的意義。不過於哲還是住校,因為寧怡死活不肯讓他搬去與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時准他過去。
現在是週六,於哲掛掉痞子男的電話,等寧怡發信息來。她說早上要送課件去公司,回來時順道找他一起過去。
近中午時短信來了,於哲下樓,如往常在超市書店門口看到那個小小的身影,兩人並肩走過操場,如同身邊一對對校園情侶。
她現在同他走在一起時自在了許多,不像以前那樣總怕被認識的人看到。畢竟,他現在考上大學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兩人也沒了那層補習班師生的關係,學弟與學姐在一起,現今算很正常吧?
雖然這個學姐大了學弟好幾屆。
快到校門時有人叫住他,是系學生會負責體育的學長,迎新晚會時認識的。
「於哲,你要去哪?我不是讓你們宿舍的通知你了嗎,下午系籃球隊訓練,你可別想逃!」
於哲想想,似乎有這麼一回事,他笑笑,「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
「什麼事?陪女朋友?」大大咧咧的學長瞄到他身邊的女孩,扯開嘴笑,「校籃球賽快舉行了,這時候要懂得捨私為公嘛!女朋友也會理解的,對吧,弟妹?」
開玩笑似的稱謂,弄得寧怡一雙眼只敢往地上瞧,學長得寸進尺地一拍於哲的肩,「來來,跟我走吧!」這麼高的個子,運動神經又好,不打籃球太可惜了。
「……」於哲有一剎那的沉默。
隨即感到一隻小手悄悄攀上了他的手臂。
他頓一下,笑笑,「好啊,如果學長替我跪洗衣板的話,我就跟你走。」
那學長一愣,噴笑出來,「哈!你這小子真有趣!」意味深長地瞄瞄兩人交纏的十指,「算了算了,放你一馬吧!」唉,讓人不忍心棒打鴛鴦啊!
等學長走遠了,於哲道:「老師,你緊張什麼,怕我發脾氣?」
「……」寧怡尷尬地收回手,「誰讓你有這麼多前科?」
「我不會了。」他不想再傷害到在乎的東西,他會學著控制自己。
寧怡沒有說話,不知道相不相信。
「……老師,你不要放手呀。」她可是難得挽他手的。
「大白癡!」這是寧怡惱羞成怒後的回答。
出了學校,正是中午,兩人都還沒有吃東西。因為對吃食都不大講究,就隨便進了路邊一家快餐店。人有些多,於哲說:「老師,你去佔位,我排隊。」
「不要,你點的東西總不合口味,我來排隊!」寧怡說著,將手中的包包給他。
她嗜甜,而他很少吃甜食,漫不經心的性子又記不住這些事情。
每對戀人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小問題吧。
於哲便乖乖地依她的話。仗了身高,比其他也在尋找空位的人先瞥見角落一張空桌,他坐定了,半晌便見寧怡端了餐盤在人群中張望,可小小的個頭老是被人遮住視線。
於哲出聲喚她:「老師——」
一時間,鄰近幾桌的人都轉了頭過來,一半在看他,一半則在找被他喚老師的是哪個。
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每對戀人都會碰到。
「在一起」之後,繼續再叫老師似乎不大適合,於哲曾試著喚寧怡的名字,可是她彷彿很不習慣,每次聽到都像要生出雞皮疙瘩的樣子。
「不要直接叫我名字啦!」好像在叫同班女生,她明明大他好幾歲。
「不然叫什麼?」於哲問她。
寧怡苦苦思索半晌,板起臉,「叫我學姐!」
「……」
結果多數時候他還是叫她老師,而且總覺得這個稱謂恐怕會一直叫到他們變老。
希望這次的直覺不那麼靈。
再想想,還有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就是寧怡一直在擔心他父親的反應。那男人似乎是她的心結,每次不小心觸及她都會變得很煩惱。
「老師,你在怕什麼?」於哲曾經很不明白,那年的事情都已解釋清楚,他後來的表現與公司幾位職員的證詞都抵消了父親對她的不諒解,雖然心裡還是有著疙瘩。
「能不怕嗎?」寧怡閉著眼睛喃喃,「想到總有一天要面對他……」唉,她的勇氣暫時還達不到那種要求。
「他是我爸爸,又不是你的,不敢見的話就永遠不要見啊。」於哲說。
「……那也行?」
「為什麼不行?」
沉默,然後此事就沒了定論,只是又聽到寧怡咕噥著「野獸再怎麼變得像人,還是正常不起來……」諸如此類他聽不懂的話。
總之,他與父親之間好歹已有了正常父子的樣子,只是他沒有告訴寧怡,那年向父親解釋過後,他也說了:「我喜歡老師。」
這是事實,他不打算改變的事實,父親能接受也好,不能接受也好,無所謂。
因為寧怡的哭泣,讓他明白自己給她添了許多煩惱,兩年的等待過程中,他也盡力學著體會她的心情,也盡力讓父親看出他的轉變是因為有她這個牽念。
盡力而已,不保證成功,因為寧怡曾說了:「你除了試卷上的分數,根本就沒有變嘛!」
也就是說,他還是會上課睡覺,不回答問題,讓所有老師都氣得牙癢癢的學生。
不過對家長而言,有分數大概已足夠了吧?
吃完東西,兩人慢慢晃回寧怡的住處。於哲來這基本沒事,只是喜歡窩在有她在的地方,受他影響,寧怡現在也常常坐在地板上,將筆記本放在膝上做自己的事。
於哲興致來時仍是喜歡抱抱她,撒嬌般地耳鬢廝磨,因為沒有別的意思,寧怡也任他。偶爾過分了點,她就一掌推開他,「別吵!」
對待大狗似的。
他安靜下來,抽了幾本書躺在地板上看,拿她的腿當枕頭。
陽光從面對著院子的窗口灑進來,落在地板上,很安靜祥和的假日午後。
於哲再抬起眼時,發現女孩已靠著牆壁睡著了,筆電在膝上發出輕輕的嘶聲。
是累了吧,她說這幾日趕課件,很投入地工作。
於哲起身,輕輕把電腦收起來,小心為她調了個舒服的姿勢。
看她半晌,他俯身在寧怡微張的唇上親了一下。
他喜歡偷親她,因為如果在她清醒時這樣做,往往會遭來一陣暴打。
這個龜毛的女人。
凝視著那張睡顏,突然記起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
十六歲那年的暑假,又一次被生意繁忙的父親塞進補習班。因為已經習慣了,去哪間都無所謂,聽說這裡的校長與父親有些交情,保證會好好看著他們這幫人。
隨他們怎麼做,他沒興趣。
第一天去的時候是週一,一大群人黑壓壓地站在中庭,聽前頭一個胖乎乎慈眉善目的老頭說話。
沒搞錯,還像正規學校一樣弄個週一例行訓話?
夠誇張。
由於是開課兩個星期了才進來,負責接待的老師讓他自己到儲藏室把桌椅搬去教室,上樓時早會正好結束,一群群學生從他身旁擠過,手上的桌子不小心便碰到了前頭的人。
「對不起。」他下意識道歉。
那人轉過頭來,他才發現是個女生,削得薄薄的短髮讓她乍看之下像個小男生,眉目清秀的圓臉,卻是面無表情。
她看他一眼,沒有反應地轉頭走了。
好冷淡的女生。
這是於哲剎那間的感覺,然後他便忘了這回事。
那時候,他還不知道她是這裡的老師。
這就是所有「在一起」的開始。
—本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