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似乎在這一刻靜止了下來,她細細的品味這樣奇特的滋味,有點孤獨但也帶著自在的暢然。
剛來倫敦時,入眼的每棟建築物在她眼裡看來都是無與倫比的藝術品,但是隨著在這裡的歲月流逝,她跟任何人都一樣,天下美景一看驚艷,二看平淡,三不再看,久了……只剩下麻木。
若問她,她會說她懷念南台灣迷人的熱帶風情。畢竟對她這個每天只要看到太陽就會覺得人生美好的人來說,英國總是陰沉的天氣似乎不太適合她。
不過這種日子將要結束了!方幸時的嘴角微揚,回過神,低下頭用力的擦著桌子。再過六個星期,只要六個星期,像是誓言似的,她在心中不斷的重複——若是她成績理想,就可以拿到碩士學位,然後回家。
回家……這兩個字就像一道靈光閃進她的心頭,但是喜悅的背後,還是帶著一抹難解的愁緒。
將近六年沒回家,她想回台灣,但卻不是很想回家……歎了口氣。她不是不想回去,只是在別人眼中視為避風港的家,從來都沒有她容身的地方,六年前離開時是如此,六年後——好像也別指望會有什麼改變。
「你在發什麼呆?」突然一隻大手輕拍了下她的肩膀。
「沒什麼。」微吃了一驚,但還是轉身微笑的看著這間中國餐館的領班——張斯。
張斯與她年紀相當,來自山東,有著特有中國北方人的高大身軀,不過卻配上一張跟他粗獷外觀不太相符的可愛娃娃臉。她很喜歡跟他談話,因為他的爽朗,更因為在這異鄉,只要看到跟她同樣是黑髮、黃皮膚的人,總是特別感到親切。
「我今天才聽老闆說,你打算要辭職?」剩下幾分鐘就要下班,該忙的也都忙得差不多,張斯索性站在一旁跟她聊幾句。
「對啊!」方幸時露出一個甜美的笑容,「如果順利的話,再幾個星期我就拿到學位了!」
「佩服你!」聽到她的話,張斯立即對她豎起大拇指,「我比你早來了兩年,但是可能還得等上一年才能拿到學位。」
「沒辦法。」她俏皮的微側了下頭,「我跟你不同,我可沒那麼多閒錢可以讓我慢慢念。」
他露出不以為然的神情,「別想誆我!你以為我不知道你的背景嗎?你們學校上次選的那個什麼玫瑰皇后,最後得到第二名的那個,叫什麼Anna的,我聽說她的中文名字叫方幸安,她不是你姊姊嗎?你們家在台灣做電腦,聽說挺賺錢的,不是嗎?」
說到這個,方幸時的嘴角勉強扯了一下,沒有否認,但是也不想多談論這個話題。
張斯輕撫著下巴,自顧自的說:「你姊姊在我們學校挺出風頭的!每次看到她都忍不住多看她幾眼。」方幸時微笑不語,從小一起長大,對於自己姊姊的貌美如花、艷冠群芳,她一點都不懷疑。
「不過她雖然漂亮,總覺得有點距離。」他輕歎了一口氣,「跟你真的很不一樣。」
「是嗎?」她表現出對這個話題興趣缺缺的樣子,但是張斯白目得全然無所覺。
「當然,」他答道,「她渾身上下都是名牌,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參加各式各樣的派對,男朋友一個換過一個,而且個個還都是口袋有錢的公子哥。像我這個樣子的,」他不由得搔了搔頭,「她肯定看不上眼,不然若有機會的話,還真想叫你引見一下。」這世上的男人皆然,目光總是追隨有美貌外表的女人,更何況跟方幸安這種有外貌、個性又活躍的女人扯上關係,似乎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就莫名的好像也提升了自己的身價,受人注意。
「別傻了!」方幸時低喃。也不是她對自己的姊姊有偏見,而是她實在太瞭解自己的手足。
方幸安一向眼高過頂,根本看不起像張斯這種窮留學生。
「奇怪,」他側著頭,好奇的打量她,「明明就是打從一個家庭出來的,你跟Anna怎麼差那麼多?姊姊是天天混Party,妹妹則平平凡凡的窩在這麼一家小餐館打工?」
「我跟她的個性打小就不一樣。」她的手忙碌的將椅子抬放在桌上,好方便讓打掃的人清理地板,語氣輕淡的說:
「Anna從小就是眾星拱月的那一個,她長那麼漂亮,我比不上的。」對她來說,參加派對,打扮得花枝招展都遠不及早日拿到學位,自食其力來得重要。
「漂亮?見仁見智吧!」張斯以男人看女人的目光表示,「我肯定你打扮起來不會比她差!」方幸時抬頭,好笑的看了他一眼,「謝謝你的誇獎。」
「大姑娘,我可不是說著玩的。」張斯的手一揮,走進廚房,「你該對自己有點信心!」
信心?方幸時彎下腰,賣力的擦著桌子。她有信心啊,只是她的信心只想用在她在乎的東西上!
她是女人,當然也會希望自己能成為別人注目的焦點。只不過,從小在方家,她總被當成一個隱形人,沒有人在乎她的想法,她說的話也不會有人想聽,久了之後,她也放棄在家中尋求被認同的可能。
懂事之後,她已經很清楚明白自己的定位,總是要時時刻刻提醒著自己,不能因被人漠視而灰心,因為她還有機會。
只要她比別人更努力,願意花更多的心思,終究可以得到別人的認可,成就自己,證明自己的能力,所以能否被家裡人重視沒關係。
她用力的擦著桌子,堅定的對自己說,她終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只要她肯用心,這世上沒有任何事可以難得了她。
如方幸時所料,才走出餐館沒幾步,細雨就緩緩飄下。
她低下頭拿出包包裡的雨傘,在這個城市裡,雨傘是必備用品之一。
撐起傘後,她緩步走在雨中。
跟許多留學生比較起來,她算是幸運的。
許多在英國的留學生都省吃儉用,在政府同意的打工時數下努力賺錢,減輕家裡的負擔,但是方家卻替她和姊姊在離學校搭地鐵約十到十五分鐘的地方租了間小公寓,雖然不大,但是已讓她們兩姊妹有自由的生活空間,而且這公寓離她打工的餐館也不過兩個街口,她上下班都十分方便。
只不過她的房間和姊姊的雖然就在隔壁,但她跟一向晚出晚歸的姊姊一個星期都難得碰上一面。
她不由得輕歎了口氣。聽說這個學期,方幸安又被當了!看來她真的打算把大學四年拿來當研究所念,比她大一歲,今年她都要拿到碩士學位了,她卻還在念大學三年級。
但有這樣的結果實在也不該讓人意外,畢竟方幸安愛玩,把帝國學院當成OpenUniversity,一個星期難得出現在校區裡一次。
不過就算她再看不慣姊姊的處世模式,也不敢管太多,若她插手,最後也只會落到被奚落的下場,所以她索性當局外人。
雖然是姊妹,但,這是屬於方幸安的人生,她管不著。方幸時在心中安慰著自己。
細雨慢慢增大,她的心思不禁飄遠,腦海中不期然的闖進一個身影。
那個人不知道還有沒有來?
想起那個總是簡單的穿著黑T恤配上牛仔褲的東方男孩,方幸時微微一笑,步伐不由得加快。
她已經注意他好多天了,他總是默默站在公寓前等待,從姊姊的口中得知,這個男人是她的愛慕者之一,但是一向眼高過頂的姊姊怎麼會把這個其貌不揚的窮留學生給放在眼裡?
方幸時原本不打算搭理他,畢竟喜歡姊姊的人太多,她可沒有空一一理會,只不過幾天前,這個男孩帶了一些水果,似乎是打算拿來送給姊姊,但是卻在路口被人撞了下,水果灑了一地。那一天,天空同樣陰雨綿綿,他狼狽的蹲在地上撿拾,沒有人願意幫忙,她經過時看到,一時悲天憫人的對他伸出援手。
這是她第一次近距離看他,才注意到,這男人實在也不能說是其貌不揚,只是帶著厚重黑色粗框眼鏡和一身肅穆的黑,使他乍看之下很容易不受人注目。
但是接近他之後,會覺得他身上有股難以形容的憂鬱氣質,她自認不是浪漫、多情的人,但是他身上的氣息卻令當時她的心震了一下。
這樣的一個男人……她的眼神一黯。跟一向熱情好玩的方幸安實在一點都不相配,不過他似乎不自覺。
但就算是他不知道自己的份量也不關她的事,就算他身上有令她心動的多愁善感氣質又怎麼樣?這個男人絕對不是屬於她,所以她最後只是聳了聳肩,替動作優雅的他將水果給撿好。
這樣的好心也不算沒有回報,因為最後那些灑了一地的水果有了損傷,那男人怕方幸安嫌棄,所以索性轉送給她。
有免錢的水果可以吃,她當然沒有道理拒絕,從此每天她都可以看到他,他還是默默的站在公寓前,看到她時,還會露出靦腆的笑容,就像個大男孩一樣。
奇怪的是,陰沉的天氣一對上他的溫柔笑容,她的心情就會不自覺的愉悅了起來,久了之後,內心竟然也期望可以天天看到他,那是一種很難形容的奇妙感覺。
才轉進巷子裡,果然看到熟悉的身影,她不由得小跑步朝他而去。
「下雨了!」她的手舉高,將傘拿高,替他擋去落在身上的雨滴,打趣的說:「你媽媽難道沒有教過你,淋雨會感冒嗎?」
他低頭看著她,久久才緩緩搖頭。「沒有,因為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
她一聽,心不由得一突,「對不起,我——」
「沒關係。」他淡淡的打斷她的話。
方幸時忍不住對他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
或許她會掛念他不是沒有原因,他的母親過世,而她——生母在生下她之後便把她丟給爸爸,敲了一筆遮羞費後便一走了之。看似不同的兩個人,似乎有著相同的命運,或許在他陰鬱的眼中,她也看到了自己……「你沒有帶傘,對不對?」她柔聲問。
他沒有開口,只是點了點頭。
「我就知道!」口氣帶著一絲無奈,她拉起他的手,不顧他反對的把雨傘塞進他的手掌裡,「給你。」握著傘,他聽話的接過手,沒有打算跟她爭辯,只是平靜的說:「傘給了我,你怎麼辦?」
「我?」方幸時不由得輕笑,指了指他身後緊閉的門,「我已經到家了,不需要雨傘,倒是你——別太晚回去。」她忍不住多叮嚀了幾句。
「還有回去的時候記得小心點,這幾天聽說這附近發生了幾件搶案,被搶的都是東方面孔。至於我姊姊,她今天應該又會很晚回來,他們好像說要搞什麼畢業舞會之類的,我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如果她弄得太晚的話,十之八九又會窩在同學或朋友那裡。」講到這個,方幸時忍不住皺了皺鼻子,「反正大概是那麼一回事,所以你別等了,快回家去吧!」他沒有多大的反應,只是輕喔了一聲。
「快回去,知道嗎?」或許是同情,也或許可憐他的單戀,所以她貼心的再次交代,才轉身爬上通往公寓的樓梯,將門打開之後,微側過身,對他揮手道再見。
他的姿勢跟方才一樣,沒多大的改變,拿著傘依然直挺挺的站在雨中。
突然,在他的身上,方幸時隱約看到了自己與他重疊在一起——明明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但卻總是被人遺忘,不被在乎。
在方家,大媽所生的方幸安是「正統」,不論走到哪裡都發著光亮,而她,就連想當片綠葉都會被嫌棄骯髒。
手還沒碰到門把,突然聽到身後傳來的咳嗽聲,她不由得停下腳步,居高臨下的看著他,挑了挑眉,「是你在咳嗽嗎?」在她銳利的目光底下,男孩的臉不自覺的染上紅暈,緩緩點頭。
方幸時的視線緊盯著他,注意到他臉上浮現紅雲。竟然還是個會臉紅的男人,這個傢伙真是可以列為稀有動物了!
她忍不住嘴角微揚,但是口氣還是正經八百,「你感冒了!」
「我沒有。」他輕聲辯解,「只是喉嚨突然有點癢。」
這個白癡!方幸時翻了翻白眼。照他這樣天天站崗下去,早晚會生病!
她實在不懂他的想法,畢竟就算再愛一個人,也不用這麼虐待自己,在雨中站大半天,只為求見佳人一面,這種把愚蠢當浪漫的事,沒想到現在還真的有人做得出來。
現在,她除了「白癡」兩個字之外,一時之間還真的想不出別的形容詞可以套在他的身上。
在她銳利的目光盯視之下,男孩心虛的低下頭。
「笨蛋!」雖然嘴巴是這麼罵,但她還是心軟的對他揮了揮手,要他過來。
他雖然困惑,但還是聽話的爬上階梯,站到她身旁。
她拿出鑰匙打開了大門,「進來吧。」
「可以嗎?」他似乎對她的舉動有些意外。
「可以。」她對他一笑,「不過你別抱太大的希望,因為Anna不在家,正如我說的,她今天會很晚回來,甚至會不回來。但是你可以上來喝點熱的東西,不然若是真的感冒,你就慘了!」在倫敦,物價水準超高,窮留學生可沒什麼生病的權利。
「謝謝你!」他真摯的說。
「不用了。」帶著他爬上三樓,方幸時請他進入小小的公寓裡,「你對我最好的謝意就是早點恢復理智。」
「什麼?」他不解。
「沒有啦!」匆匆一笑,她再度提醒自己不要笨到去介入方幸安的事,「坐一下。」這間公寓很小,勉強用木板隔成了兩個小房間,因為方幸安堅持要有私人的空間,所以最後她只能被迫住在其中一個空間只夠放一張小單人床和書桌的房間。
空間雖小,但是這對她來說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困擾,畢竟與絕大部份在英國留學只有擠一個小套房的留學生來說,她知道自己很幸運。
「坐著。」她指著一張木椅交代。
他沒有異議乖乖的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