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她來,一來是下午的碰面太匆促,充滿火藥味,他並不想把事情搞得那麼僵,畢竟他們有過火熱纏棉的一夜,在美國的法律下,已是一對合法夫妻;另一方面,他希望知道在拉斯維加斯的那一夜,到底只是湊巧的激情,還是有一些感情的成分在。
「你是剛從哪座寺廟或是教堂來?」待她進房,他仍忍不住的說。
「我從我家來的。」湯娜娜一臉不情願的回道。
她決定用最成熟、最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打開了她那又舊又土又跟不上流行的黑色包包,從裡面鋯出一捆千元大鈔,放到房間客廳中央那張大茶几上面。他住的房間可真寬敞,臥室和起居室居然是分開的。
「這是什麼?」卓焰不明白她的意思。
「新台幣,千元大鈔。」
「我看得出是新台幣。」卓焰冷哼一聲。
「那為什麼還問這是什麼?」她一本正經的回答,怕他使用慣了美鈔,忘了新台幣的長相。
「我是想問,這是什麼意思?」
「這筆錢,是要還你的。」她試圖露出一個友善的微笑,「當然不到十萬美金,但這些已經是我全部的積蓄。」
他一時間不知如何反應,只能擺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第3章(2)
「這裡有八十七萬,我已經把我所能立刻動用的現金,全湊給你。」她展現十足誠意。
「你當真我是為了錢而來?」
「我……當然知道你不是,但是多少拿回一些……」
「這些錢還不夠我塞牙縫。」
「錢本來就不是要拿來塞牙縫的……」湯娜娜小心翼翼的說,避免把氣氛搞砸。「我只是覺得,既然我從你家賭場拿走那些錢,現在我努力還給你,至少展現了我的誠意。」
她最終的希望是,一旦兩人沒有金錢瓜葛後,能夠全身退。
卓焰沒有答話,反而轉身走進臥室,留下不知所措的湯娜娜。
她當然可以趁這個時候跑掉,但能跑去哪裡?再被他逮到不是更糗,所以她只能坐立難安的待在原地。
不一會,卓焰拿了一個名牌店的袋子出來。湯娜娜瞄了一眼,她不買名牌,但是她知道名牌,那是「愛馬仕」(Hermes)的紙袋。
「給你。」簡單一句,好像皇上在賞賜愛妃一般,他拿袋子的手伸向她。
「給我?」她怯怯看著,並沒有接下。
「送你的。」
「送我?」
「娜娜……」他有些不耐煩了,「你的智商是在八、九天之內出現『重大變化』嗎?我都說了要送你,你怎麼犯傻了?」
不是她變笨了,而是明明下午時,他那麼冷酷而且咄咄逼人的對她,晚上他竟拿出一個愛馬仕的袋子說要送她,她實在有些招架不住。
卓焰見她沒有動作,他乾脆直接把袋子放進她手裡,強迫她收下。
「打開看看。」
「但是……」
「你不好奇這是什麼嗎?」他揚起一抹迷人的笑,令人難以抗拒。
看到他的笑,湯娜娜霎時臉紅心跳的低下頭去。
她當然好奇,於是打開袋子,拿出裡面的東西。
那是一個滾著咖啡色邊,乳白色的愛馬仕煉帶背包,看起來大方、優雅,但想必價值不菲。
她看著他,一時道該說什麼好。
「不喜歡?」他看著她臉上的表情。
「這皮包,要多少錢?」她直接問道。
「你不知道這樣問很沒有禮貌嗎?」
「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湯娜娜當然知道愛馬仕所代表的價值,但她更想瞭解他為什麼願意花大錢買這種包包。
「欣台幣二十四萬多,還不到一萬美金。」卓焰露出一個便宜的表情。
「你是說這個包……」湯娜娜不是沒見過世面,但這個金額,可是一個普通OL快要一年的薪水!她立刻把皮包還給他。
「你──」他一臉惜愕的接下皮包。
「拿去退吧,我知道美國的退貨制度很健全。」
「這是我特別買來送你,是今年春季──」
「謝了。」
湯娜娜毫不客氣地打斷他,下一個動作卻是由茶几上拿起她帶來的那疊錢,然後塞回到自己那個丑不拉幾的黑色包包裡。
「如果你可以花二十幾萬買一個包包送人,那麼這八十七萬,我可以有更好的用途。」
「你……」卓焰有些措手不及。這個包可不是隨便買來送人的,因為她是他的妻子,他只是想送一個小禮物給她,表現他對她的在乎,可是她竟然毫不領情?
「現在到底是要怎樣?」他既然不缺錢,究竟希望她怎麼做?
「你真的不要這個包?」
「不要。」
「每個女人一生都會想要擁有一個愛馬仕的包包。」他對她的在意與珍視,她竟然完全感受不到,而且還丟回他的臉上!
「只是個皮包而已,我並不需要。」湯娜娜看看自己的黑色包包,「你的這個皮包,還沒有我這個包包裝得多。」
卓焰忽然整個人安靜了下來。
他重新打量起湯娜娜,本以為她看似涉世未深的女孩,遇上這種童話故事的情節,會欣喜若狂,會為了一個愛馬仕的包包撲到他的懷裡,但顯然他錯了。
湯娜娜有些站立難安,她不知現在是要走人還是怎樣,雖然他看起來沒有不良企圖,可是事情還是沒有解決。
「現在是……」試探問著。
他將那只珍貴的包包隨手往飯店的沙發上一扔。她不接受他的心意就算了,路不轉人轉。
「吃宵夜去。」他說,好像和她有多熟似的。
「宵夜?」她退了一步。還要陪他吃宵夜?
「你不用盡盡地主之誼嗎?」
「我們……」她尷尬,「我們不是要解決一些問題嗎?」
「我一點也不急。你很急嗎?」卓焰神態自若的回道。
「你得回洛杉磯──」
「謝謝你的提醒,我自有分寸。」
「那……」看來一時半刻是擺脫不了他了,在還沒弄清楚他到底想要什麼時,只有捨命陪君子了。「你想吃什麼?」
「麻辣口味的。」他笑說。
「口味很重喔!」湯娜娜沒想到自己居然可以如此輕鬆的回他,但面對他的笑容,的確讓她放心不少,至少比起下午那個嚴肅的他,她比較喜歡他現在的樣子。
「慢慢的……」他意有所指,「你會知道我喜歡什口味。」
聞言,湯娜娜收斂起臉上的輕鬆神情。
她知道戰爭還沒有結束,仗還沒有打完,和他之間還有得耗,她不能掉以輕心。
麻辣臭豆腐,加了鴨血和腸旺,卓焰對此讚不絕口,他非但一點都不怕辣,還要老闆再辣一些沒關係。而一向吃得清淡的湯娜娜,只叫了炸的臭豆腐,看他吃得津津有味,她也嚴肅不起來。有時她甚至覺得,他真的很有意思。
他明明一身西裝筆挺,卻可以隨意往路邊攤上一坐,沒有一臉嫌惡,反而很快就能入境隨俗,這點令她意外。
「你不吃一點?」卓焰一臉滿足的想和她分享。
「我怕辣。」她笑著婉拒。
「胃不太好?」他正色的問。他是真的關心她,想知道關於她的一切。
「不,就是能不吃就不吃。」
「也對,這種辛辣、刺激的東西,吃起來還是要節制,免得傷胃。」
「可你看起來一點也不節制。」她揶揄他。這說從吃得津津有味的他口中說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我又不是住在台灣,在美國可是吃不到這麼道地、口味這麼正點的麻辣豆腐。」卓焰知道台灣的小吃舉世聞名,就算他是土生土長的洛杉磯華僑,也知道台灣小吃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