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點,原本正是小區居民洗漱上床、準備睡覺的寧靜時刻,可水家公寓的客廳裡卻傳出一陣陣凶狠惡毒的咒罵聲。水清淺正在客廳裡團團亂轉,下午受了黃昏的氣,直到現在還無法平靜。
水媽從廚房裡出來,手捧一杯涼茶,笑瞇瞇地走到女兒身邊說:「乖女兒,來,喝口茶順順氣。」
水清淺一把接過茶仰頭灌下,然後氣鼓鼓地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老媽你說吧,什麼時候炒他?反正這個店,有他沒我,有我沒他。如果你還是堅持留他下來,那我以後再也不去店裡幫忙了。」
「女兒,事情沒那麼嚴重吧?他只是不小心踩壞你的隱形眼鏡……」水媽說到一半,見女兒的殺人眼光「嗖」
地射過來,趕緊縮了縮脖子改口:「我承認,他踩壞你的隱形眼鏡是很過分。不過,隱形眼鏡嘛,你知道的,『隱形』就是看不見的意思,既然人家都說了是『看不見』的眼鏡,你也不能怪人家不小心踩到吧?」
「老媽,」水清淺輕哼,「我現在這個樣子,連班都不用上了。你說我還能到店裡幫忙嗎?」她緩緩轉過臉,客廳的落地鏡中映出一張俊美帥氣的女性臉龐,惟一的遺憾是上半邊臉看不太清楚——因為被眼鏡遮住了。
笨拙的方形黑框,比啤酒瓶底還厚的鏡片,比半張臉還大的佔地面積——這麼醜的眼鏡,她自從高考過後就沒有再戴過了。放在眼鏡盒裡蒙塵了數年,積灰厚得簡直擦不掉。
然而現在,拜黃昏所賜,她又得請出這尊老古董架在鼻樑上了。哦!還真是該死的重。
水清淺哀怨地再瞥一眼鏡中的形象,那碩大的黑框就像-只黑蜘蛛似的盤踞在臉上,呆傻可笑極了。
她這副尊容,明天要怎樣去上班?辦公室裡的那群雞婆一定會在背後嘲笑她到死!水清淺呻吟一聲,歪倒在沙發上。
而水媽卻是個十足的樂觀主義者,笑呵呵地上前扶起她軟聲安慰:「乖女兒,不怕不怕。明天早上眼鏡店一開門,媽就陪你去買隱形眼鏡。這樣好了,你不如趁機換個形象,就學那個甜甜,換那種戴了眼睛會發藍光的——」
「媽,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這破眼神兒,有兩百多度的散光,一定要戴專門訂做的隱形眼鏡才可以。」而訂做,至少要等上一個禮拜。
水清淺歎了口氣。一個禮拜不去「橘子」幫忙沒關係,但一個禮拜不去上班?那她就永遠都不必去了,直接在家等著收退職信和遣散金就好。
想到這裡,她對黃昏的怨恨不禁更深了一層。這個混球,詛咒她失戀,嘲笑她像男人——這些部屬無形傷害,她都可以忍。可是,他怎麼可以踩爛她的隱形眼鏡,害她變成四眼妹見不了人?
原本她就算長得中性了點,可好歹也算一名偽帥哥吧?現在可好,戴上一副這麼挫的眼鏡,連帥哥都沒得當了,直接被劃人「書獃子」、「老古董」那一類人種。
正在此時,門鈴聲響了起來。
水清淺望一眼牆上掛鐘,發現已是深夜十一點半。
這麼晚了會是誰?母女倆面面相覷。
丁冬丁冬,門鈴又響。這一回伴隨著黃昏嘹亮的大嗓門:「水媽媽,快開門,我負荊請罪來了!」
「黃昏?」水清淺豈會不認得這個聲音?她連忙從沙發上跳起來,雙眼冒出興奮的火花,「很好很好,我正要找他算賬,他卻自動送上門來。」說著小跑過去開門。
水媽有些擔心地跟上她。她們住的小區平日裡一直是出了名的「無噪音、無暴力」文明小區,只怕這個紀錄將要在今晚給破了。
門一開,門外的黃昏先是踉蹌地後退一步,「嘩!」
然後瞪著水清淺,結結巴巴地問:「你、你,我認識你嗎?」
「黃、昏,這個笑話一點也不好笑!」水清淺一字一句地從牙縫中擠出聲音。和他相處,似乎連一秒鐘的預熱都不需要就立馬可以引爆怒氣。
「呵呵,你不是水清淺,我走錯門了。」沒想到他嬉皮笑臉地說完,果真轉頭就走。
水媽連忙邁出門檻拉住他,「好了好了,兩個小傢伙都別鬧了,要說什麼進來說,要打架也進來打。三更半夜的別站在樓道裡大吼大叫。」
黃昏被水媽拖進門檻,立刻笑嘻嘻地往水清淺身邊湊去,「喂,你以前唸書的時候,就是戴這樣一副眼鏡?」
「是又怎樣?礙著你了?」他那是什麼表情啊,要嘲笑她何不痛痛快快地說出來?水清淺不爽地踹他一腳,卻被他身手敏捷地閃開,躲到沙發後頭賊笑。
「我嚴重同情那些不幸和你做過同學的男性同胞,你這個樣子,還真是,還真是……噗!」他埋頭一陣悶笑,說不下去了。
「喂,黃昏,你很囂張哦!站在本姑奶奶的地盤上,也敢嘲笑我?」她生氣地雙手叉腰,回頭沖水媽喊:「老媽,家法伺候!」
「不用了吧,來者是客嘛,呵呵!」水媽連連擺手打圓場。
「什麼來者是客?我只知道來者不善!」她毫不妥協。
「我哪有來者不善?我可是誠心誠意來賠罪的。」黃昏從沙發後探出身子,高壯的身形配上小男孩般的無辜神色,還怪委屈地皺著鼻子,好不可愛。這副模樣叫水清淺看得手癢極了,直想拖過他來海扁一頓。
「那好,你賠的罪在哪裡?」她大手向他一伸,臉色依舊很酷。
「喏!」他從身後拎出一個袋子,「我買了啤酒和滷味,一起吃吧。來,消消氣!」
「算你還有些良心。」正巧她也有些餓了,就順勢下了這個台階,饒他一命。她勉為其難地接過袋子,看了看內中貨色,指出美中不足之處:「為什麼不是紅酒和牛排?」那樣才夠誠意。
想不到這不怕死的傢伙居然說:「如果是拜訪美女的話,我自然會準備紅酒和牛排。不過如果——對象是你的話,那就不用花那個冤枉錢了,你說是不是?」說完下巴還朝水媽揚一揚,似在徵求長輩的同意。
水媽顯然很沒大腦地跟著起哄:「是啊是啊,我們家淺淺平時最喜歡喝啤酒,啃雞爪鴨翅膀。」
水清淺沒啥想法地看了看老媽,再瞥一眼笑得有恃無恐的黃昏,沉默半晌,突然丟一句:「黃昏,你跟我進來。」率先往自己臥室走去。
黃昏漂亮的墨色眸子閃了-閃,笑著起身相隨。認識她這麼久,這還是第-次邀請他進她的房間呢。
「女兒,那個,來者是客哦!」水媽在後頭追著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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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一腳踏進水清淺的臥室,立刻被門口橫著的一具船模絆到,踉蹌了一下,扶著門框才穩住身子。
「你確定這是你水大小姐的閨房?不是你家倉庫?」
黃昏一雙黑眸環視著房間內的擺設,嘴角揚起嘲諷的輕笑,「床上——堆滿衣服;地上——攤滿雜誌;櫥櫃——
像被小偷翻過,嘖嘖,簡直比亂世佳人還亂啊!還有這個——」他用腳踢了踢剛才險些絆倒他的船模,「你對拼裝模型有興趣?唔,果然是個男人婆!」
水清淺根本不理會他的絮叨,逕自在床上坐下來,表情嚴肅地說:「黃昏,我叫你進來是要把話說清楚,有些話當著老媽的面不方便講。」
「什麼話?你暗戀我?」他立刻插嘴。
水清淺翻個白眼,懶得跟他鬥嘴皮子。
「算起來我們認識也蠻久了,你知道我這人習慣有話直說,不愛繞彎子。我問你,你踩壞我隱形眼鏡的費用何時賠給我?」
「別這樣嘛,談錢就傷感情了不是?」黃昏根本不管她有多嚴肅,依舊嬉皮笑臉,「說實話,你戴這副眼鏡也蠻可愛的,雖然大了一點,但好歹也算是復古風潮的回歸……」話沒說完她就一腳踹過來,他連忙閃開,笑嘻嘻地捧出手中美食,建議:「不如我們一起喝酒吧!杯酒泯恩仇,怎樣?」
水清淺想了想,點頭道:「喝酒可以,不過眼鏡的錢要另算!」
「你真是一點都不可愛。」他不滿地嘟嚷著,但還是笑呵呵地找來幾張報紙墊在地板上,把啤酒和滷味攤了一地。
水清淺毫不客氣地享受他的服務,抓起-個雞腿大啃。反正做錯事的人是他,讓他服務一下也是應該的。
也許是真餓了,她手捧雞腿,大口大口地咀嚼,吃得好不開心。沒注意到邊上黃昏看她的目光隱隱透著深意。
直到他嘲笑的聲音響起:「喂,你這個樣子,真的是失戀了嗎?一般女人失戀,好歹也該流幾滴眼淚出來表示一下吧?哪像你,啃滷味啃得滿嘴流油,活像濟公似的。」
她嘴裡尚嚼著肉,含糊不清地反駁:「失戀又怎樣?
反正我也習慣了,下一個男人會更好嘛!」
「哦?」他雙眸染上笑意,「那你的下一個男人在哪裡?」
她驕傲地挺了挺胸膛,「這很難說的哦,也許明天就遇上了。」
「更也許一輩子也遇不上。」
「你少烏鴉嘴了。」她白他一眼,放下雞腿殘骸,又抓起一罐啤酒仰頭灌下,「我有信心,下一次肯定能遇上一個好男人。」
「好男人?」他不敢苟同地揚了揚眉,「這年頭稍微有點條件的男人都被美女收服了,哪裡輪得到你?」
「不對不對。」她搖著一根手指道,「會輕易被美女勾走的男人,在我眼裡根本算不上好男人。條件再好又怎樣?男人,懂得交心才最重要。」
「你想得太天真了。」他搖頭嗤笑,才拉開啤酒拉環,卻被水清淺一把搶過去,抱著罐子猛喝。
他笑了笑,續道:「對於男人來說,交歡永遠比交心來得重要。女人漂亮的胴體永遠比智慧的頭腦更能吸引男人的注意。」
「你說的那是膚淺的男人,就像你這種。我堅信,這世上還是有懂得欣賞女人內在美的好男人的!當然了,不可能是你。」她的手開始胡亂比劃,頭也有幾分暈了,開始咧嘴傻笑。醉眼朦朧中望過去,黃昏居然也挺帥的。只見他半倚在地板上,嘴角噙著淡淡的笑。嗯,這個POSE擺得不錯。水清淺不禁在心裡讚歎。
讚歎完了,她捧著發重的腦袋,小聲嘟囔:「好奇怪哦,好像我每次失戀,都是跟你一起喝酒。」她不是一向很討厭他的嗎?怎麼每次最不開心的時候,他都那麼巧的陪在她身邊?
「是呀,我的命不好,每次你喝醉我都不幸充當你的嘔吐袋。」黃昏彎起唇角淺笑,口氣微微抱怨,神情卻十分柔和。見她眼光開始迷離,他不由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喂,你這次別又來了哦,我可不負責清理現場的。」說歸說,他仍是跪行上前兩步,扶住她即將歪倒的上身。
「醉了?」他問她。
「沒有,幾罐啤酒而已,哪有那麼容易醉啊?」她說著一躍而起,身軀是很輕快沒錯,可舌頭已經大了。她揮舞著雙手,高聲叫道:「黃昏,我們來玩真心話大冒險!」
「好,就玩真心話大冒險。」看來她是真的醉了。
「第一個問題,」她傻笑著比出一根手指,表情十足神秘,「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討厭你嗎?」
「願聞其詳。」他再度扶住她搖搖欲墜的身子,心中苦笑,不知道這種情況算不算酒後吐真言?
「我說、說了哦!你不要生氣,就是、就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呃!」她打了一個響嗝,身體綿軟無力地躺倒在他懷裡,「你……」說完這個字,雙眼正式合上。
「喂,水清淺?男人婆?」他拍拍她臉頰,她卻一動不動。
「睡著了?」他連忙抓起她腳邊的空啤酒罐來看,「這是什麼啤酒?比吃安眠藥還管用!」
「水清淺,你醒醒啊,別睡在地板上,難看死了!
喂,你該不是要我抱你到床上去吧?」他沒轍地瞪著她在地上癱軟成一團的睡姿,半晌,終於長歎一聲,抱起她往床上拖。
「想不到你看上去瘦瘦的,抱起來還真重!」他邊「搬運」她的身體邊抱怨著,費了好大力氣才把她扔到床上。完了以後,他雙手叉腰,瞪著癱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她。
「水清淺,你不當自己是女人嗎?居然在一個男人面前睡得跟死豬一樣,也不怕我非禮你。」
水清淺在夢中咂了咂嘴巴,不知是否在懷念剛才吃過的雞腿。
黃昏翻個白眼,轉身出門。可走了沒幾步又折了回來,扯過床腳的被子胡亂地往她身上一蓋,小聲地自言自語:「都這麼大的人了,還總是叫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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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程氏企劃公司人事部門口。
「阿水好可憐哦,你看她,眼睛都哭腫了!」
「不過她就算是被男人拋棄了,也用不著這麼作踐自己吧,還戴了那麼醜的黑框眼鏡,瞧她那個比古裝戲還老土的扮相,怎麼找得到第二春哪?」
「什麼第二春?人家那都數不清楚是第幾春了!」
水清淺捧著咖啡杯站在辦公室外頭,不知是否該敲門進去打斷眾同事的八卦。看樣子她們正談到興頭上,可她已經在門外站了半個鐘頭了,腳酸得很。
想了想,她還是決定不再虐待自己的雙腳,清清喉嚨低咳一聲,成功地引起室內眾人的注意力後,才悠哉游哉地踱了進來。
她把咖啡杯往桌上一放,辦公室裡立刻出現了一陣極為尷尬的靜默。所有人只敢拿眼角偷偷瞄著她,連屁也不敢放一個。
剛才她們說的話——好像確實是過分了那麼一滴滴,不知道阿水會不會生氣?小胖妹窺著她的臉色,見她好半晌也沒有發作的跡象,才大著膽子說:「阿、阿水啊,你的臉色好差,要不要請半天假回去休息一下?」
這話倒不是虛偽,同事這麼多年,基本的關心還是有的。水清淺感激地衝她笑了一笑,隨即拿起桌上鏡子端詳。
鏡中的自己臉色灰敗,眼皮浮腫,頭髮亂得像梅超風——這就是昨夜宿醉兼今天早上睡過頭的下場。水清淺低低哀號一聲,用手摀住臉,簡直不敢回想自己昨天晚上做了些什麼好事。
她——「好像」和黃昏一起坐在地板上喝酒;然後,她「有可能」喝醉了,不僅忘了要向他索賠,還說了些神志不清的話;再然後,她「依稀彷彿」記得自己問他:
「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討厭你嗎?」
噫,這真是無聊的問題。討厭一個人為什麼非要有理由呢?她討厭黃昏,莫名其妙的就是討厭了,何必還巴巴地跟他解釋緣由,好像錯的人是她?
事實證明,他就是很令人討厭嘛!不然她也不會把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的情形記得那麼牢,還時不時地要拿出來回憶一番,每次想起來都咬牙切齒——
她記得那是在兩年前,當時老媽的咖啡店剛開張,急需人手。一天下午,一個叫黃昏的大男生興沖沖地跑來應徵。
那是她第一次見到黃昏。
午後的陽光下,他黝黑的膚色閃著古銅色的光澤,短髮凌亂,額頭上掛滿汗珠,看上去就像剛從運動場上下來的大學男生。他很愛笑,笑起來露出一口白牙,比電視上牙膏廣告裡的模特更顯帥氣。
那個時候,水清淺非但不討厭他,甚至還可以說對他頗有好感。因為他的性子很是開朗易相處,兩人見面聊了只幾句話,他就說:「我們兩個很有緣哦,你看,『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這句詩裡正好鑲嵌著我們倆的名字。」
當時,她對他刮目相看,真心覺得他是個很好的男孩子,長相好,個性好,還懂古詩詞。而且,他說他們兩人有緣呢!那時的她還是「少女情懷總是詩」的年紀,聽到他說「有緣」二字會臉紅心跳。正在芳心暗喜之際,突然他-把攬住她肩頭,對水媽大咧咧地笑道:「水媽媽,您不用特地為我安排員工宿舍了,我和『他』住一間就好。
我們一見如故,是好兄弟啦!」
他此話一出,水清淺的臉頓時黑了一半。原來,他根本是把她當成男人!
這、這也未免太侮辱人了吧?就算她長得像男生,可是他已和她說過話了呀,難道從她的聲音竟聽不出一點女性特徵?奇恥大辱啊奇恥大辱……直到現在水清淺回想起這件事來,依舊恨得牙根癢癢。
不過,這件事可無論如何不能讓黃昏知道。他若知道她還在為兩年前的一樁「雞毛蒜皮」的小事而記恨於他,八成會加倍地嘲笑她。
正在這個時候,案前的電話分機響了起來,水清淺接起,彼端立刻傳來高分貝的女子叫聲:「阿水,是我啊!
我現在就在你公司樓下,買了好多東西哦,快點下來接我!我們中午一起去達令港吃海鮮好不好?」
聽到這個聲音,水清淺的頭一下子脹成兩個大。此女名叫林語歡,是她的高中同學兼大學室友。兩人一路從高中一起讀上來,有七年的同學情分,如今也算是走動相當頻繁的好姐妹了。然而遺憾的是,林語歡似乎從來不把她當成姐妹——買了東西要她幫忙提,上餐廳吃飯要她付賬,和男朋友吵架要她出面擺平——基本上,說她是她的護花使者兼自動提款機還更為恰當些。
「語歡,我……」她才剛開口,聽筒那頭已傳來嘟嘟的忙音。她這個「好」姐妹總是這樣,說完了自己想說的就掛電話。水清淺不禁泛起苦笑,伸手到口袋裡摸了摸不甚飽滿的荷包。吃海鮮呢!不知道錢夠不夠?
然而儘管如此,她還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東西,然後對小胖妹說:「麻煩你替我請半天假,下午我有個朋友要陪,可能回不來了。」
朋友,一個多麼溫暖的字眼。在失戀的第二天,她的確很需要朋友——即使這個朋友本身並不那麼使人溫暖,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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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戴上這副黑框眼鏡,還真讓我想起了高中時代,哈哈!」
快餐廳內,林語歡趴在桌上笑得花枝亂顫,險些連手裡的漢堡也拿不穩。
「喂,你笑夠了沒有?」水清淺沒好氣地瞪著坐在她對面抱肚狂笑的姐妹淘。就知道她會嘲笑她。以林語歡這種凡事只顧自己爽、絲毫不考慮別人的性格,她沒笑得趴在地上打滾,已經算是給足她水清淺面子了。
不過說起來,她還真要感激語歡的手下留情呢。至少,當語歡知道她身上的錢沒帶夠時,居然同意「紆尊降貴」地和她一起來吃美式快餐——懂得為他人的荷包著想,實在是-大進步呀。
林語歡揉著笑痛的肚子,好一會兒才找回正常聲音:「阿水,你就算是給男人拋棄了,也不用這麼自暴自棄吧?這副眼鏡,我從七年前就一直看著你戴,每次看到都很想揍你。你知不知道?它看上去簡直就像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男生勿近』四個字。你確定要掛著這塊牌子和我一起逛街嗎?」
她本來也沒想陪她逛街呀,明明是她大小姐主動要求的好不好?水清淺無奈地聳了聳肩,「我也知道我現在這個樣子很醜,你不用再刺激我了。」
「不過我是無所謂啦,有句話叫『好花還需綠葉襯』嘛,我們兩個走在路上,一定是——」林語歡依然笑個不停,毫不顧慮聽者的感受。而水清淺也只是在心裡小小的受傷了一下而已。沒辦法,習慣了嘛。
「對了,你和你的摩托車騎士發展得怎麼樣了?」盡情笑過以後,林語歡終於想起關心朋友的感情生活。
「分手了,就在昨天。」水清淺黯然地回答,心想:
現在你總算可以說兩句好聽的來安慰我一下了吧?
「分手就分手,有什麼大不了的?你不用難過,反正你們也不合適。」林語歡瀟灑地-揮手。
這句總算還像人話。水清淺同意地點點頭。
林語歡啜了口可樂,繼續出言寬慰:「像摩托車騎士這樣好條件的男人,一看就知道很花心,光憑你那點道行是絕對守不住的啦。阿水啊,我給你一個良心的忠告:下次找男朋友呢,要腳踏實地-點,不要奢望太高。人家說什麼鍋配什麼蓋,你又沒有多少資本,幹嗎總是和那些又帥又有錢的男人交往?就算曾經在一起快樂過,到最後還不是被他們一腳踢開?」
她這算是安慰嗎?一席話聽得水清淺臉黑了大半。這麼「直截了當」、「一針見血」的安慰她還是第一次聽到。黃昏那傢伙雖然嘴巴毒,但也不至於毒到這麼徹底。
唉,果然是「最毒婦人嘴」。
她再度歎了口氣:為什麼她水清淺的人生總是和一條條「毒舌」糾纏不清呢?
不過話說回來,林語歡的確很有自傲的本錢。這妮子自打高中時期就是班上男生競相追逐的「班花」,大學畢業後在外企工作了兩年,更修煉出優雅不凡的氣質——當然了,不包括她那張嘴。
此刻,她身著一襲色調粉嫩的名牌洋裝,姿態柔媚地倚在椅上,立即成為整間快餐店的焦點,所有男性的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著她瞧。
林語歡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她螓首顧盼,連連向在場的男士送去回禮的強力電波。
水清淺可是看不下去了,連忙推推她手臂,「喂,你忘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嗎?還這麼招搖。」
「男朋友?哪一個?」林語歡兩排長睫毛眨呀眨的,無辜地看著她。
「就是上次那個嘛,什麼電腦工程師呀,斯斯文文的那個。」
「哦,那個呀,早吹了!」林語歡輕鬆地一擺手,還反過來怪她,「拜託,那都是一個月以前的事了耶!這年頭,哪有人交男朋友超過兩個月的?除非他有永遠刷不爆的金卡,本小姐還可以考慮。」
「哦。」她像個傻子似的點點頭。原來換男友是當今流行趨勢。那麼——她也算是跟上潮流咯?
「我現在可是自由身哦!怎麼樣,你現在可以把那個肌肉猛男介紹給我了吧?」林語歡放下可樂,眼中閃現出狩獵的光芒。
水清淺正咬著吸管喝汽水喝到一半,冷不防給嗆了一下,連連咳嗽。好一會兒才順過氣來,詫異地瞪著林語歡,「猛男?你、你說的是黃昏那傢伙?」
「不是他還有誰?」林語歡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難道你還認識比他更威猛的?快介紹給我!」她立即又虎視眈眈。
水清淺連連搖手,「他不行的!絕對不行!」黃昏和林語歡?蹩腳推理小說家和時髦的上班女郎?不配不配!
怎麼想怎麼覺得奇怪。
「為什麼不行?我可垂涎他那身結實有力的肌肉好久了呢!」林語歡雙手捧頰作花癡狀,隨即眼珠骨碌一轉,綻開別有深意的笑,「難道說……你也垂涎他?」
「我才沒有!」
突然暴發的「豪邁」叫聲壓過了快餐店裡喧鬧的音樂聲,所有顧客都轉過頭來,愣愣地看著這個莫名其妙大叫的瘋女人。
水清淺連忙用雙手抱住頭,將臉埋於雙肘內。天,好丟臉!她居然忘了這裡是公共場所,就這麼失去控制地叫了起來。
林語歡也被她連累,遭到眾人眼光的無聲指責,她氣呼呼地小聲嘟囔:「阿水,你知不知道這樣很丟臉吶——
摩托車騎士?!」目光陡然往上。
「摩托車什麼?」水清淺順她目光向上望去,下一秒鐘,立刻嚇得倒抽一口冷氣——
「AN……ANDY?!」
眼下站在桌邊的帥氣男子,不正是昨天剛在電話裡甩了她的舊男友ANDY?
「你是——水清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