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年,我漸漸發現,往往把音樂的聲量開到最大,對我來說「安靜」的來效果最好。
對,我需要音樂,最吵的音樂,最好是HiphopplusRap,又快又吵,在深夜。
有時候,回過神時,我會想,我家鄰居極有可能檢舉我吵鬧的行徑,以為我家在開allnighparty!!
說到貝多芬的《月光·第三樂章》。
我寫小說利用很多元素經常都是偶然,極少必然。
不要以為我先聽到這首曲子的故事,然後寫《月光·第三樂章》。
如果當初寫到下冊第一章,我聽到的是莫扎特的《魔笛》,可能小說內容還是一樣,但是意境敘述可能把它翻過來寫,手法不同,目的一致。
所以小說是主角,音樂是客串,美妙的特別來賓。
古典樂當然不符合我選音樂的怪癖——越快、越吵、越heavy!——越好。
不過,如果把音箱開到最大聲,只要不爆音,《月光·第三樂章》竟然比Punkrock的效果更好。
Bingo!!
就是那個光!
這就是我選Moonlightsonata1mvt.3的原因。
夠Shock了吧?
啍(笑)。
JessinVan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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