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相信愛情,才能寫出那些驚濤駭浪,那些生死契闊,那些在現實生活中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極致浪漫。
說實在,發生在你我週遭的愛情故事,哪一個像書上所描寫的轟轟烈烈?哪來這許多羅密歐與朱麗葉,哪來這許多惡魔與天使?
為什麼?我平凡的男友連替我買個宵夜都要三催四請,而「流星花園」裡那個又驕傲又富有的道明寺卻不惜為那株雜草杉菜付出一切?
為什麼?那個?該死的木頭永遠不會像書上那些癡心男子溫柔地對我說聲我愛你?
為什麼?我日日夜夜走在街頭,張大了眼睛仔細搜尋,卻從來沒發現幾個高大迷人、深邃憂鬱眼神足以電死一票人的超帥哥?(好吧,就算偶然被我碰上了,那傢伙十有八九是個Gay。)
為什麼?為什麼?
有人說,就是這許多為什麼讓許多女人即使結婚生子,仍會捧著一本浪漫小說看的津津有味。
而這就是因為這些執筆寫作的作者並不相信愛情(甚至沒談過戀愛),所以才能編織不可能的浪漫。
可我並不這麼認為。
在還沒談戀愛的時候,我寫浪漫小說,是因為對愛情有著一份最美好、最純粹的憧憬,我想像著愛上一個人是什麼樣的滋味,該有多麼甜蜜,多麼酸澀。
談戀愛的時候,我寫浪漫小說,才體會到生活中的愛情雖然很平淡,很簡單,可看著平凡的他的睡臉時,我心中的感動與甜蜜不會比女主角少,與可惡的他爭論時,我的迷惘,我的痛苦,我的掙扎,依然可以逼得我胸口緊窒。
有一天也許我會被愛情重重傷,那時候的我寫浪漫小說,也許不是因為我不在相信愛情,而是因為我將自己的渴盼昇華了,我渴盼著有一天能與悸動的感覺重逢。
我,相信愛情。也許愛情不會永恆,但我相信愛一個人時付出的真心。
那是很真、很美、很純的一顆心。
我相信所有曾經的愛情,也期盼所有未來的愛情。
我相信,就是這樣的相信,這樣的期盼,讓你我都對浪漫小說愛不釋手。
我相信愛情,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