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老帥哥,沒有人能否認他老得很帥。
「老闆,有少爺傳來的Mail。」年輕的女秘書叫住正要往辦公室走的老闆,恭敬的道。
時敬挑了挑了眉。「時傑傳Mail給我?」
「是的,老闆。」
「印出來。」他淡淡的下了命令,拿起秘書遞來的公文,踩著自信的步伐踏進辦公室。
「爸。」一名五官清秀、服裝端莊的年輕女子,拿著一張打印紙走進來。「我聽說哥傳了Mail給你。」
「拿來吧。」時敬朝女兒笑笑,伸手拿過她手上的紙。「妳消息還真靈通。」
「我一進公司就知道了。」時芬微笑。「我交代過你的秘書,有任何哥的消息都要先通知我。」
「原來小安是報馬仔啊。」
「爸。」她沒好氣的喊了聲。
小安是她的大學死黨,畢業後她引薦小安到公司來應徵,沒想到小安的能力讓爸爸滿意,特別提拔她到身邊,擔任秘書一職。
所以,感情好的她們除了下班會一起吃飯、聊聊天之外,特別的消息還會互通有無。
這特別的消息,只關於一個叫時傑的人。
「這小兔崽子!」時敬看完信件後忍不住又笑又罵。
「爸,哥怎麼了?他在哪裡?有沒有說要回來?」時芬一連問了幾個問題,很心急的樣子。
「那兔崽子玩得樂不思蜀,哪捨得回來?」他沒好氣的道。
「哥最近在忙什麼?」
「妳自己看就知道了。」時敬把紙張遞給她。
時芬接過一看,眼睛不禁瞪大。「幫、幫派?!哥怎麼會去混幫派,他怎麼玩成這樣?」
「那小子真是夠了,欠揍!」他雖然這麼說,但語氣卻難掩心中自豪。
他這兒子從小到大都一樣,對任何事情都是半調子,但只要是有興趣的東西,他就會去玩個徹底。
念小學的時候,小傑總是不按時交作業,成績更是慘不忍睹的滿江紅,所以,上課時常被老師刁難、責罵,但他依然故我。
妻子早逝,他只好身兼母職。在那時候,他常常讓老師請到學校,而小傑的班導也常常到家裡來家庭訪問。
且每次小傑的成續單上,老師的評語都是沒有向學心之類的負面評語。
但他從來沒有責備過兒子,只對他說:「小傑,你想做什麼就儘管去做,爸爸能幫的,一定會盡量幫你。」他相信兒子不是老師們口中的頑劣學生。
直到小傑小學三年級,換了個新的班導師,那老師年輕貌美,而且認真教學,第一次課後把小傑留下來輔導,沒有責罵,還溫柔的對他說:「老師上課很無聊對不對?所以你一點興趣都沒有,告訴老師,你想學什麼?」
小傑才對那位女老師敞開心門,對上課認真起來,而且在升上小三的第一次段考,跌破前任班導的眼鏡,成為全學年第一名的學生。
他只是沒興趣而已,一旦他有興趣,就是全力以赴。
小傑的成績突飛猛進,他高興之餘,不禁想達謝兒子的班導師,所以約了年輕的班導師到家裡吃飯,沒想到在第一眼就愛上那溫柔的女老師。
小芬,就是他們的小女兒。
「黑社會?我沒有看錯吧!爸。」
「沒錯,妳哥哥說想看看黑社會文化,就跑去跟人家混幫派。」時敬感到又好氣又好笑。「那是半年前的事。」
「那哥現在人在哪裡?」時芬擔心的問。
長自己十歲的哥哥,一直是她崇拜的對象,小時候她就像個小跟屁蟲,跟在他後頭團團轉,對像頭脫韁野馬般的哥哥,她是既敬又怕的。
不過對她這個唯一的妹妹,他是十分疼愛的,雖然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卻不見時傑對她凶過,且他對繼母更是孝順。
「妳也看到他Mail上寫的,幫派老大有意讓他接任,那小子逃都來不及了,所以短時間內他會先避一避風頭。」
「爸。」時芬小小聲的低問:「哥會不會被黑道追殺啊?」
「那個兔崽子,當然會!」時敬大笑。「愛玩嘛,不過妳放心,妳哥的能耐才不只那一點,他會逃得遠遠的。」
「那也是,我白擔心了。」她鬆口氣的說。「連爸都找不到的人,那些幫派份子想找到哥,恐怕很難。」
「可不是嗎?唉!」他歎了口氣。「小傑精得很,一定知道我在等他回來接掌SETV。」
「哥說他還年輕,想多玩幾年。」時芬掩嘴偷笑。
「都三十二歲了還年輕個鬼?!」時敬氣得吹鬍子瞪眼的。
她很喜歡看哥哥和爸爸鬥智,一個逃、一個追,哥從小就聰明,只是對很多事情都不感興趣,只要是他感興趣的東西,都會親自去嘗試、體驗。最讓人嫉妒的,是他隨便玩都玩得很好。
時傑高中時迷上Band,組了一個樂團,無師自通,自己摸索出貝斯的玩法,而且技巧華麗。那時候他常常往PUB跑,身任貝斯手兼主唱,迷得一群小女生和大姊姊為他瘋狂,甚至還有唱片公司找他出唱片。
不過半年後他就膩了,把為了樂團染成銀色的頭髮染黑,回去當他的乖學生,不再是教官眼中的頭號問題份子。
但過沒多久,他生性那股不安定的因子又開始蠢動--
他覺得足球挺好玩的,踢得好的話還會被全世界的女生喜歡,就像球王比利一樣,可以踢球又可以當萬人迷,還可以賺錢,一舉數得呢!
以十七歲的高齡才開始接觸足球,說真的還有點晚,但時傑是天才,甫入社三個月,就已經是先發球員,在全國大賽裡表現出色,還成為當年的MVP球員,前途不可限量。而他比賽的錄像帶輾轉被送到國外,歐聯許多教練對他驚為天人,跨洋過海來到台灣,紛紛提出優渥的獎學金和簽約金,要簽下他。
但是時傑又、膩、了。
因為得來得太容易,所以他不覺得可惜。
還好他在進大學的時候不小心把科系填錯,成了某大學新聞系的學生。
新聞的世界太大、太奧妙,讓他無法看透,這燃起了他的鬥志,發誓要成為一個優秀的傳播媒體人。
當時正好適逢國內開放有線電視台,百廢待興的時刻,時敬看準了電視台的商機,創立了SETV。
SETV,是他們父子一同創立的,當年為了開設電視台,時芬記得,爸爸和哥哥常常在書房裡挑燈夜戰,爭執再爭執。
今天SETV會有如此的規模,一半是時傑的功勞。
時傑是出色的媒體人,採訪、主持樣樣精通,他對時事的敏感度無人可敵,還在就讀大學時,他就常常在SETV裡跑,畢業後更是以SETV為家……但在兩年前,他突然一聲不響的離開了SETV,離開了家。
只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
我到外頭走走,別找我。
不是他以前常常掛在嘴邊的我膩了,而是他想到外頭去走走,這表示,他還會再回來,不會丟下一句膩了就撒手不玩。
可這一走就是兩年,除了斷斷續續的Mail聯絡和電話聯絡之外,他們有兩年沒見到時傑了。
「不知道哥哥變得怎麼樣了?」時芬歎息。「他到外頭散步也夠久了吧!」
「小芬,妳放心。」時敬笑著拍拍女兒的手。「妳哥很快就會回來。」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那小子喜歡挑戰,SETV有很多挑戰等著他,不過現在他還不想回來,我想,他是有事耽擱了。」
「爸,你怎麼知道?」她好奇的問。
因為這和他們約好的時間不一樣。時敬沒告訴妻女的是,兒子的出走,是他允許的。
長達八年的工作,每天每夜的心力交瘁,小傑累了、倦了,但他仍不想放棄,只是感到有股無形的障礙擋在他的面前,讓他前進也不是,後退也不是。
於是,他要他出去走定,到外頭去看看。兩年,這兩年他不管小傑做什麼,只要他記得報平安,兩年後一定要回來SETV坐陣。
那天晚上,小傑悶不吭聲的離開他的辦公室後,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留下一張紙條,人就這樣消失了。
「因為他是我兒子。」時敬笑道。「我希望這兩年,妳哥會有點長進。」
「什麼長進?」
「女朋友啊!」他誇張的道。「他這些年來對女生都一副沒興趣的樣子,我還懷疑他是同性戀呢,而就算是同性戀也沒什麼關係,可我也沒看他有什麼親密愛人啊!」
時芬聽了父親的話差點跌倒。
他絕對是最開明的父親,給予子女最大的自由和支持。
「爸,我保證哥喜歡的是女人。」時芬保證道。
「哦,妳怎麼知道?」他好奇極了。
「我大學就讀科系的助教,正好是哥大學時所交的女朋友……」她吞吞吐吐的道。「之一。」末了還補上之一兩個字。
時敬聞言一楞。「意思是說,小傑交過不少女朋友。」
「我聽到的是這樣。」助教對她太好了,常常透露期中、期末考的答案給她,還會向她采問哥哥的訊息,這麼明顯她怎麼會不知道。
「那小子深藏不露。」他哈哈大笑。
「爸,哥年紀也不小了,你怎麼沒幫他物色媳婦人選啊?」
「感情的事情不能強求。」時敬語重心長的道。「你們年輕人的感情事,爸爸是不會插手的。」
「爸,你好開明哦!」時芬動容的抱住父親。
生長在這種家庭裡,很多人的婚姻不是自己能掌控的,必須聽從父母的安排,與門當戶對的世家婚配,但很幸運的,她的父親沒有這種想法。
「那當然。」時敬疼愛的摟著寶貝女兒。
小傑大得不需要人擔心,唯一煩惱的,就是他的個性。
他太容易嫌膩了,如果哪一天他對婚姻好奇,結了婚,會不會幾個月後說他膩了,不玩了?
想玩什麼可以都由他,但對婚姻,他想都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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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她是一名記者,卻沒想到她會是SETV的新進記者。
躺在沙發上,身上蓋著薄薄的毯子,時傑在黑暗中思索著。
每年SETV都會招募新進人員,不論是業務還是企劃,都有一定的錄取人數,但就屬記者的流動率最高。
許多知名學府的新鮮人拚了命考進SETV,但大都挨不過前半年的實習期,熬過來的可能不到錄取人數的百分之十,且在接下來的一年內又會陸續離職。
因為承受不了SETV的高要求,受不了記者的辛苦工作,哪怕只是一個娛樂新聞的記者,一接到消息,就算是半夜也要從溫暖的被窩裡爬起來,打扮好自己衝到現場去做採訪。
而每天發生的大小新聞,每一個記者每天採訪的新聞,並不是全部都會在新聞裡播出,有特色的、可看性高的、具衝擊性的新聞,才有機會被播放。
人脈,也是記者們必須去開發的工作,久而久之,勾心鬥角就開始了。很多人禁不起辦公室的內鬥,而離開了這個環境,再不然就是成了鬥爭之下的犧牲品,被陷害而離開SETV。
新聞界是一個大染缸,語茉看起來就是一個很單純的女孩子,一副很好騙的模樣,她的心機不夠深沉,很快就會成為鬥爭下的犧牲品,不過她能熬過為期半年的實習期,算是實力不錯的新人。
不知為何,時傑替她擔心了起來,他想幫她,至少,在競爭上面不會輸給其它記者。
為什麼他會想幫她呢?
或許是因為她對他真的很好吧,明明不清楚他的來歷,只知道他叫時傑,是一名幫派份子,其它的她什麼都不知道,而她就這麼輕易的讓他進駐她的住處。
該說她沒神經呢,還是應該說她好騙?
百分之百跟他誤導她有很大的關係,接觸黑社會不過三個月時間,但凶狠的一面他學了有十成像。
想起她嚇得臉色蒼白卻又故作堅強的小臉,時傑忍不住笑出聲來。
她真有趣,有趣到他想繼續留下來。
今晚在她下班回來前,他接聽了一通男人打來的電話,那時候他心裡還真有點不舒坦,不過在對方吼著問他是誰,為什麼待在他妹妹家裡的時候,他鬆了口氣。
原來是哥哥啊!一時惡作劇心起,他以熱絡的語氣說:「是杜大哥啊,你好,我是時傑,語茉還沒有回來,有什麼事要我幫你轉告的嗎?」他輕快的語氣像住在這裡很久了似的。然後,他聽到喀啦一聲,電話被狠狠的甩上了。
他在告知杜語茉時,她花容失色的連忙掏出手機,打電話給她那凶巴巴的大哥解釋。
她還用了很白爛的理由蒙騙。
「哥,他是我同事啦,我計算機壞了他來幫我修理,你誤會了……不要告訴爸,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好啦,我知道了,我會小心,再見。」
她說謊,而且一副心虛的樣子,可見她一點也不擅長說謊話,是個乖寶寶。
她好不容易才讓她的哥哥相信她說的話,呵,看來他惹了一個大麻煩呢!
電話掛之後,語茉沒好氣的對他說:「以後電話響了,千萬千萬不要去接,拜託,我只有這一個要求。」
可是他有話說。
「那妳要問我宵夜要吃什麼的時候怎麼辦?」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呢。
語茉垂下肩膀,歎了一口氣。「我明天下班會帶一台錄音機回來,我找你的時候你再接電話。」
也就是說,她明天又得破費去買一台新的電話錄音機了。他待在這兒也不過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讓她不停的花錢,買這買那,他還真有點過意不去。
他現在這樣,跟一個無賴有什麼兩樣?
可是當無賴有當無賴的好處,至少他發現杜語茉有趣的地方,他想看她能忍耐到什麼時候,他就繼續無賴下去吧!
可是他和爸約定的兩年期限就要到了,這一待下,勢必會拖個大半年,爸會擔心吧?
找個機會再發個Mail給他,告知他現在正在做什麼。
而且梁老大應該已經死心了吧!不過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得去探探風聲,他並不想當幫派老大,雖然在外頭流浪了兩年,他還是想回去SETV。
快了,就快了,他快回去了。
每天看著杜語茉一早盥洗後,穿上合宜的套裝,開著她的小車到SETV上班,說真的,他有一點羨慕。
他喜歡那種每天不知道會有什麼新聞發生的感覺,喜歡那種源源不絕的挑戰。
但是他離開了兩年,兩年對新聞界來說變化實在是太大了,如果他想在回到公司前搞清楚狀況,那麼他就必須借助杜語茉的力量。
所謂魚幫水、水幫魚,他會想法辦法讓她相信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