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笑!
細數高中時代,我曾喜歡一個高大英俊的傢伙,一直憋到青春豆都爆了,可我一個字都不敢爆,只能每次偷偷看著他的背影流口水!如果那只是小試牛刀的話,那上大學時的那一次,真的是哈到暗無天日的地步。
做過最蠢的事情就是為了知道對方的資料,偷偷跟在他後面一起上同一教室等教授點名,然後在得知他的姓名之後,偷笑兼飄淚,當真像個變態了!為了這個男的,衣貝還幹過諸如在路上見到他就暗爽,去他上課的教室找他,找到了卻只敢偷偷的看兩下飽眼福之類……現在想起來,只有一個字,汗!往事不堪回首!如果上天再給一次機會,我想我一定……還是不敢大膽告白!因為那是暗戀,如果說了,就不是了。暗戀是喜歡一個人到完全自我的狀態,他喜不喜歡你跟你沒關係,可是他討厭什麼,挑剔什麼,卻都跟你有關!
換言之,暗戀時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就像一部自導自演的電視劇,男主角的戲份我可以隨意編排,甚至可以一直演到比「憶難忘」還長的地步。
等到哪一天突然發現,感覺沒了,這場沒有觀眾的電視劇也就殺青了!
一直好欣賞那種敢愛敢為的女孩,梳起俐落的馬尾,有光潔飽滿的額頭,走路都帶風,直接跑到喜歡的男孩面前說:「喂!我喜歡你!」
然後就悉聽尊便,如果一拍即合最棒!
可如果孤掌難鳴,也沒有關係,很驕傲的說一句,「錯過我是你的損失!」然後瀟灑的走人,之後便心無瓜葛,即使十幾年以後,也不會時常還惦記著。
這本書就是在這樣一種氛圍下完成的,衣貝偶爾會回想起那些自己曾經為之神魂顛倒的男孩,心裡都會冒出很多個如果的泡泡,如果當初告白了……
這世界上最不該說的,就是如果。
所以衣貝為了了卻心願,在本書裡暗爽了一次。呵呵,這個女主角真的有夠白目,明明人家都已經明草有主了,可是就是不死心,但,傻人有傻福呢!
所以啊,衣貝想大聲告訴所有人,有喜愛的對象,不妨勇敢去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