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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愛情的腳步 第十章 作者:岑揚
    新建的大樓剛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軟體設計在美國稱雄,最近又傳出將與硬體製造大廠簽下合作計畫的消息,帶著大量資金人才進駐台灣的「凌雲科技」。

    外界推敲著,由凌雲科技大手筆買下位於黃金地段、高達二十二層大樓的舉動來看,足見其打進台灣市場的決心。

    台灣商界關注凌雲科技的一舉一動,想看出這家公司進駐台灣會造成什麼影響,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槍,有心人則在旁觀看可有投資機會。

    聽說,那主事者即將到台灣,好像是年底吧,將會在美商聯會首度公開露臉……外界正沸沸騰騰地如此傳言著。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買下這棟大樓真正的原因,一定會很失望。」於佑走進辦公室,聲音打擾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駱仲齊,手掌輕撫窗欞,眸裡透露藏不住的眷戀。「從設計到裝潢都有她的個性,簡單明朗自在。」

    「這棟大樓從裡到外都由她一手設計。」七年了,他的內疚不安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減輕?於佑覺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嘖──不屑提那兩個字。「這是她的怪癖,不想讓不適合的誇張裝潢毀了自己設計的建築物。」

    「的確像她會做的事。」他不驚訝。「她在某方面來說是個相當自我的人。」

    「我請人調查過,她人還在台灣,你──不去找她?」這七年來於佑在旁邊看得心虛。

    當年駱仲齊為了忘記凌雲離開他的事實,瘋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當成一台機器,無情緒地活著,直到三年前在新聞中看見她的消息──歐洲建築設計銀獎得主──才抓回一絲人味。

    也是在那時候,所有認識她的人──包括室友蘇珊娜才知她學的是建築。

    這棟辦公大樓,是她甫回國所承接的第一個案子,兩年前得知此事的駱仲齊立刻派人與建商洽談,買下整棟大樓。

    不是為了宣示在台發展的決心,主事者的決策只是想擁有他愛的女子所設計的作品,如此而已。

    瘋狂──卻讓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雲真值得好友如此執著。

    「於佑,我怕。」面對多年老友,話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們之中沒有人摸得透。七年是多麼長的時間,這段時間她又去過多少地方、遇見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還會記得在紐約的所遇所見?還記得在紐約談過一場差點窒死她的戀愛?還記得那個說話不算話的情人?這些都是我害怕面對的問題,還有更重要的──她還愛我嗎?愛這個曾讓她嘗到困獸感、不快樂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個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時,她的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

    「據調查──沒有。」先行到台灣打理的於佑這段時間並沒有閒著,聘人探訪她的下落,這兩年她的確在台灣,但在台灣哪處卻是個難題,花了不少時間,終於確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電話。你跟凌雲會變成這個樣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錯。」駱仲齊打斷他的話。「於佑,就算沒有人介入,我跟她也會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違背跟她的約定。」

    「在愛情面前──雖然我不懂,但我知道愛一個人會想將對方留在身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你並沒有錯。」他仍然忠實,偏向好友。

    「如果每個人都一樣,這世界不是太無聊?」這種說詞,是凌雲教會他的。

    沒有慧根如於佑,聽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於佑將寫著電話住址的短箋放進他西裝暗袋。「去找她,不論結果是好是壞,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幾個七年可以拖?」

    駱仲齊按著胸口,向來以行事果決著稱的他竟然猶豫不決,在去不去找人之間舉棋不定。

    他該去找她嗎?她又會用什麼表情回應他?

    ※ ※ ※

    魚鱗狀的薄雲層次遞疊在蔚藍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閒情逸致抬頭仰望,她懷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難得地有個好天氣。

    一身以隨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褲,很適合秋爽的氣溫,坐在老早就在寬闊的前庭中相準的位置,她抬頭用母親看著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賞自己的作品。

    這是第一棟,她親手設計,無論是硬體建築的部份還是軟體的空間設計,全由她一手包辦,夾帶設計獎的光環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筆與素描本,她興致勃勃計畫著在今天畫下自己第一個作品,然後,前往下一站繼續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聞,電視上的於佑依然像個老古板,一本正經地解說來台的初步計畫,也聽他親口說公司龍頭年底會到台灣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證明,兩個人無緣,所以注定錯過。

    停頓的炭筆一會兒再度沙沙振動,在素描本留下一筆又一筆寫實準確的線條,烙出建築物的原型。

    這圖她都不知道畫過幾次、用禿多少枝筆、撕過多少張紙、折斷多少把工程尺,惱火自己無法達到理想中的盡善盡美。

    但這些辛苦懊惱都過去了,沙沙的筆聲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著小調,那是她偏愛的詩所改編的。

    如詩中所述──也許她只會在旅程中所遇見的人,心裡留下一點點僅供憑弔的影子,沒辦法長久。

    就像每個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總帶著惋惜的表情歎說她是東方的吉普賽人。嘖,有什麼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賞四處為家的吉普賽人呢。

    沒法改的,她習慣在相遇時作好分離的準備,旅行到一個地方的時候立刻構思下一站的方向,從不回頭看被她留在過去的時間裡的人們。

    除了──那傢伙,怎麼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時候想他、躺在公園草地上的時候想他,甚至連到商店買頭痛藥的時候也想他!

    他彷彿變成她的一部份,想割捨也除不了,畢竟沒有人會沒事動刀子自殘的。

    走到哪,都會想到他,牽牽絆絆、糾糾纏纏的,好麻煩!

    一個人的旅行多了離情,瀟灑的味道就減了半,摻進酸中帶甜的思念,讓她無法再像過去那樣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愛這沒有拘束、東飄西蕩的生活,她沒有辦法為了一個人放棄自由飛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現在他面前、回到他身邊了。

    總之,錯過就是錯過,人生總有些時候必須面臨取捨,在愛情與自由之間,她選擇了──

    「凌!」

    天外飛來一記呼喚,聲音是難以忘懷的熟悉。

    凌雲僵了下,機器式地轉頭往大樓出入口的旋轉門看去。

    他……他不是說年底才來台灣?

    ※ ※ ※

    「為什麼要跑!」駱仲齊追逐前方十幾公尺遠的身影,扯著喉嚨逼問。

    「你又為什麼要追!」前方把問題丟回給他,腳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當然追!」該死!

    她會用什麼表情面對他,這種怯懦的問題早不知被駱仲齊丟到哪邊去,他現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鐘前的駱仲齊正準備離開公司回到下榻的飯店,怎知台灣媒體消息如此靈通,一下樓便在大門口被逮,在麥克風、攝影機與記者之間推擠難行,苦無對策的懊惱目光忽地瞥見盤腿坐在前庭作畫的人影。

    就算再遠他都能認出的身影,更何況只距離十幾公尺!

    「凌!」駱仲齊忘情喊出聲,不單引開媒體目光,也引起作畫人的注意。

    然後,他看見她如驚弓之鳥跳起來,搜巡四周發現他後立刻沖離現場,逼得他推開一時間會意不過來的媒體追上去。

    「你追我當然要跑!」前頭再丟一句隨便的回應,徒惹他惱火。

    「凌雲!還記得你當年留下的信嗎?」

    好喘……為什麼要邊跑邊回答他,弄得自己那麼狼狽?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說一遍!」憤怒的火焰從後方逼近,灼上凌雲的背。

    好燙!足以想見後頭的人有多火大,這時候停下來讓火燒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雲慶幸自己有晨跑的好習慣,如今派上用場。

    「除非你停下來!」駱仲齊已脫下西裝勾在手臂,催足馬力加速。「難道你恨我恨到連見個面說句話都不願意?」可惡,她難道不累嗎?當年在紐約強迫她陪跑的男人氣自己當年幹嘛拉她陪跑,讓她練出好腳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沒有恨過你!」他打哪來這個想法?

    她只是惱,惱自己七年來旅行各地總在不經意的時候想到他。

    「那為什麼不肯見我?」跑了四五條街,駱仲齊依然氣息平穩。

    凌雲卻開始覺得累,他離她有多遠?「我、我沒──嚇!」猛一回頭,她被駱仲齊身後的盛況嚇得倒抽口氣,被太過急促的換氣動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麼?她眼花嗎?為什麼有一群抓麥克風、扛攝影機的記者跟在他後頭?

    好荒謬!這是上演哪門子大戲?「阿甘正傳」?「落跑新娘」?還是「新郎向後跑」?難不成是「全民公敵」?那一票記者到底追在後頭做什麼?

    「駱仲齊!你回頭看你後面!」丟臉丟到太平洋,好糗!

    駱仲齊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記者群無一不閃亮獨家新聞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獨家!獨家!秘密來台的青年實業家在台北街頭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獨家,先搶先贏!飢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訊息。

    「Damnit!」

    丟棄手臂上的西裝,少了負擔,駱仲齊很快便追上凌雲,一反頹勢牽住她的手猛向左轉進前方的巷道,再一個左轉右轉,轉進不知名的暗巷。為免被輕易找到,他又拉著凌雲拐了幾個彎,彎進防火巷,成功甩開為了獨家窮追不捨的媒體記者。

    雜沓的腳步聲和質疑相詢聲不斷,持續了一會兒才放棄地逐漸離去。

    然紛亂潮熱的呼吸卻糾纏著在窄小的防火巷內緊緊相貼的男女,曖昧難明。

    「呼……」好喘!「我……我的筆、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對方同樣劇烈的起伏,凌雲慌了手腳。

    他的出現太突然,嚇得她手足無措。

    如果他是靜靜地走過來向她說聲「嗨」,也許她會笑笑的、大方地說聲「好久不見」,不會像剛才那樣見鬼似的逃開。都怪他,害她嚇得心臟彷彿快要從嘴裡吐出來。

    還有那群記者,「甩、甩開他們了──唔!」

    氧氣不足正待補充的此刻,因劇烈運動而升溫的唇毫無預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氣驀地抽空,滿滿的男性氣息無助於氧氣的供應,輕輕舔吻、深深探索,糾糾纏纏,根本不留一絲空隙讓她喘息。

    凌雲的全身像地震時美術館裡掛在牆上的畫作,搖搖欲墜。黑眸依然睜大,瞬間一片空白的腦袋擠進不甘心的抗議。

    跑了這麼久、這麼遠,這男人為什麼還臉不紅,氣不喘?還有餘力吻她?

    天曉得,頸項暴起的青筋足以說明駱仲齊正憋著一口氣強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願。

    七年了,也許有人會說已經等了七年,多等一會兒又何妨?

    但他要說──就是因為等了七年,才連一秒鐘都不想再等!

    他已經等夠了!「為什麼、跑?」

    「你……又為何呼、追?」一樣氣喘吁吁。

    「不要把問題丟還給我!」額頭貼著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間喘呼熱氣。「我要答案。告訴我,說你跑是因為還記得我、是因為不知所措、是因為──還愛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對我、所以你跑!告訴我,我只要這樣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會──」

    「假的。於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麼可能還待在紐約?」他的定力只有這樣。「你不會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說你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

    「我買下你所設計的大樓,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但是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笨嗎?我只是一個舊情人,一個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晃過那麼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費心惦記,浪費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鐘、七個小時,也不是七天、七個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訴我你從來沒有改變過心意。」

    「你有嗎?這七年的旅行當中,你有讓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進你的心裡?」

    「我──我沒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為她的感情夠開放夠淡薄,在下一站也許會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開啟另一段萍水相逢的異國戀曲,然後隨著她的離開結束,再在下一個落腳處繼續同樣的循環。

    但是沒有,之後的旅途,她像聖女貞德似的堅守被自己捨棄在紐約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當情人不行──等醒覺的時候,已經空白了七年。

    人說七年之癢啊,為什麼七年後她想的、愛的男人還是他?

    「那麼你如何要求我花心?當心裡被一個女人佔滿的時候,怎麼容得下其他閒雜人等?」

    凌雲驚奇地看著他。「不要告訴我你能像我一樣斷欲七年。」男人耶!

    什麼話都敢說的老毛病不見有改進的跡象。

    「你以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個小時的男人還有多少體力考慮情慾的問題?」像她一樣?駱仲齊咧嘴微笑。「凌,原來你這麼愛我,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了?

    「承認愛我有這麼難嗎?只是三個字,對你而言真那麼難以出口?」

    「你也沒──」

    「我愛你。」不讓她有話柄可說,駱仲齊搶下說話的權利。「這七年來我一直想,想著有一天再見到你,屆時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你我愛你,然後是對不起。」

    「對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沒有做到答應你的事,讓你不快樂。當年我以為我夠成熟、夠理智,我以為我懂你,事實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卻不懂我自己──原來我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獨佔欲是這麼的強。你會離開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預感,當時卻不夠成熟足以面對。」

    「我還是老樣子。」

    「我知道。於佑的報告說得很清楚,最近這兩年你雖然人在台灣,卻居無定所四處旅遊。」

    「我在尼日的時候遇見在法國認識的朋友。」世界這麼大,竟能在不同的國家再見,讓她曾一度懷疑世界是不是變小了。「他說我不適合被愛或愛人,習慣飄泊的人沒有資格追求穩定不變的感情,也許聚散交遞的循環比較適合我。我不想說愛,因為我擔心舊事重演,我不想再對你不告而別。」當初她離開,其實一點都不輕鬆、不瀟灑,逞強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無論走得多遠,記得回到我身邊呢?與我保持聯絡,讓我知道你人在哪裡、什麼時候回來,只要求這些呢?」

    多誘人的提議,但真答應了才是傷人。

    沒有人有理由或有權利困住另一個人,要對方單方面為自己付出,沒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雲搖頭。「這對你不公平。」幾乎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了。「你是個生意人,應該更精明一點,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條件選擇更──唔!」懲罰性的吻堵住她的話。

    「只有妳吸引得了我。」

    凌雲的眉毛打了結。「你老是選擇困難的事情做。」

    「人生總要有挑戰,從中找到樂趣,這是你教我的。」

    「很難的。委屈一方的愛情會讓你辛苦,也會讓我心虛──」主動舔吻他的唇,品嚐他令人難忘的味道,這是最後一次,她告訴自己。「我明天離開台灣。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視,眸中幾乎帶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會再等你另一個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絕情,只是想選擇對彼此都好的決定。

    駱仲齊狠狠吻上她,難抑悲憤的惱怒。

    ※ ※ ※

    才搭上飛機,凌雲已經開始想念。

    不應該見到他的,害她走得不幹不脆,心像被割下一塊肉,好疼。

    但──自由之於她有如呼吸的空氣,不能缺乏;即使愛他,也無法捨棄。

    別愛上一個飄泊的遊子,遊子的感情帶有不安定的無情;別愛上那樣的人,否則將窮極一生追逐最後仍握不住的靈魂──她忘了這是誰說的,可是很貼切。

    飛機穿過對流層來到雲端之上安穩的平流層,她應該像之前的每一回歡欣鼓舞,笑看變化多端的雲海,她應該這麼做的。

    可是,她卻喟然歎息。

    唉,好想他!

    尾聲

    美麗的布拉格是旅遊的最佳地點,也是人文藝術的殿堂,來到布拉格,不到街上走走逛逛、呼吸歷史的氣息,不嘗嘗好喝的啤酒、美味的佳餚就枉你走這一遭。

    布拉格市區熱鬧,近郊也不例外。

    位於布拉格近郊的斯特摩夫卡公園是當地居民平常休閒遊憩的好去處。

    斯特摩夫卡,意指「許多樹木之地」。顧名思義,是處宜人的森林公園,一八九一年舉辦萬國博覽會的展覽大會堂也建於此處,隨後成為商展、運動比賽及藝文活動的場地。

    休假的日子,公園總是熱鬧的,絲毫不因位於郊區而受到冷落。

    孩子們似乎被什麼吸引了,極有默契地拉著父母往同一個方向奔去,人潮漸漸凝聚,圍起一圈現成的舞台。

    舞台上,童話中惹人憐愛、寄予無限同情的仙度瑞拉正被可怕又醜陋的後母一腳踩在背上上受壞心後母欺凌、咒罵,惡毒的程度讓觀戲的孩子握拳抱不平。

    生動的表演吸引現場觀眾的目光,鮮少人分心,直到穩固的人牆有絲鬆動,輕微推擠過後又恢復之前的平靜,觀看演員的賣力演出。

    壞心後母的可惡腳丫子持續踩在仙度瑞拉背上,尖聲噢呵呵呵地直笑,連大人都受不了地摀住耳朵。

    「噢呵呵──啊!咳、咳咳……」壞心後母放肆的目光掃過觀看民眾時,突然嗆了下,醜陋的老臉猙獰瞪視不可能出現的熟面孔。「你!你你──」

    發生什麼事?觀眾在一陣騷動後終於發現邪惡後母視線焦距之處,是名東方男子。

    「你總是企圖顛覆童話故事,到底是跟安徒生還是格林兄弟有仇?」駱仲齊走至人潮中心,好氣又好笑地說。

    眼前化著老妝的凌雲似乎還接受不了他突然出現的事實,囁嚅幾回才找到自己的聲音:

    「你為什麼在這?公司呢?」

    「先回答你第二個問題,公司暫交於佑打理,他認為這是他欠我的;至於第一個問題,你以為我來做什麼?觀光?」

    「我們已經說好了。」

    「那是你一廂情願。凌,我不滿意你的回應,只好──」

    「你要做──啊!」一個天旋地轉,她的身子被扛上他肩。「駱仲齊!」

    「──綁走你。」

    「放我下來!我戲還沒演完!駱仲齊!」沒有後母,仙度瑞拉的結局怎麼下?

    駱仲齊打了肩上酷愛飄蕩的頑劣女郎俏臀一記,向一頭霧水的觀眾以英文解釋:「王子愛上仙度瑞拉的後母,雖然對仙度瑞拉很抱歉,但至少她以後的日子不必受人欺辱,可以追求更好的對象。」

    原來是情人口角啊!還茫茫然的觀眾總算看出點頭緒,會心一笑,有的甚至吹口哨叫好。

    眾目睽睽下,後母被遠從東方國度前來的王子制住,脫稿演出的「仙度瑞拉」竟博得滿堂彩。

    「仙度瑞拉!救救我啊──」

    可憐的後母被強架退場,逐漸遠去。

    ※ ※ ※

    既然知道她在斯特摩夫卡,會知道她住處也不是什麼值得意外的事。

    「你怎麼可以竄改我的劇本!」卸下妝扮,輕裝素顏的凌雲氣呼呼地怒瞪霸住她床的男人。「你知不知道我花多少時間構思!」

    「你住的不錯。」巴洛克時期的建築充滿文藝復興的味道,布拉格的民宿常是歷史悠久的建築物。

    投身異鄉國度,有閒適的心境感受不同風情,駱仲齊有點明了她為何對旅行如此眷戀難捨。

    「我朋友開的──」不對,她說這做什麼?「你不會等我,你說過不會等我。」

    「我不會等你。」駱仲齊拉她趺上床,反身壓制,額頭貼在起伏不定的柔軟胸脯,笑聲隆隆。「所以我來找你。」

    「我不會跟你走。」

    「妳打算待多久?」

    「待到不想待為止,下一站也不會──噢!」疼。

    他竟然咬她!

    「駱仲齊,很痛耶!」他是蚊子啊,咬得人好疼。

    這麼想的當頭,上衣唰地一聲被壓制她的男人無預警脫下,速度之快讓她傻眼,咒罵出口的話被狠狠攫在嘴裡,連掙扎的力氣都沒有。

    「還鬧!」她的力氣到哪去了?她應該踹開他,應該跑得遠遠的。「你就不能等等嗎?我們之間還有話沒說清楚。」

    「話說得夠多了。我放不開你,而你──」眼下的素顏閃過心虛,被他抓到把柄。「你也放不開我。凌,妳敢說你沒想過我?」

    「我才離開台灣五天──可惡,我想你!我真的想你!天曉得我是怎麼回事?神智不清像個瘋子!」好氣!粉拳捶上胸牆。「都是你!害我一坐上飛機就想你,想得好難過、好想跳機回去找你!但我更清楚我沒有辦法只待在你身邊哪裡都不去,我──等一下!」凌雲握住在腰肢作祟的賊手。

    他到底把她話聽進去沒有?

    「還等?」男人的表情很不贊同。

    「你跟我之間的問題有一大籮筐,你不能視而不見。」

    「一切問題都是你憑空想像、自尋煩惱。再怎麼愛流浪的人總有想回家的一天,我只要成為你唯一一個可以回來、可以休憩的地方,就這麼簡單。是你的小腦袋瓜子把事情想得太複雜,抱著不必要的愧疚感──凌,這不像你,你應該再任性一點、再絕情一些,應該好好利用我,利用我對你的感情,變本加厲地胡作非為下去。」

    他讓她眼睛發熱。「這對你不公平啦……」可惡的男人!為什麼讓她惦惦唸唸到這種地步!

    「無所謂公不公平,我是奸詐的生意人,明知道你不喜歡被束縛,還是私心地想加諸於你,只因為我放不開你,就像你一樣。」他不逃避,愛上她是事實,對於變心他敬謝不敏。既然不能改變她,就改變自己;山不轉路轉,只要能走到終南山境,管它是用什麼旁門左道。

    「好肉麻,我的雞皮疙瘩都綁布條抗議了。」舉高手臂讓他看,沒有否認她放不開他。「等等,你又在幹嘛?」

    「你說男人跟女人衣衫不整在一張床上還能做什麼事?」

    「蓋棉被純聊天?」凌雲笑得好乾澀,眼前跨坐腰上肌理健美的男人讓她口乾舌燥,七年前他還是一個滿身排骨的窮留學生,誰說只有女大十八變的?

    駱仲齊頓了下,答道:「那是很久以後的事。」不急。

    兩道秀眉像毛毛蟲糾結在一起。「很久以後?」

    「不要小看積欲多年的男人。」低沉的笑有沙啞的柔軟愛撫,滑過唇下細嫩的膚觸。「凌,我並不要你捨棄自由哪都別去,我只要你讓我知道你在哪裡,不必放棄旅行的樂趣、不必留在不想待的地方,只要留下行蹤,讓我找得到你。我不再等你,想見你就會來找你,像現在這樣也不壞。」

    「我跑你追?你不累?萬一我一輩子都不安份怎麼辦?」她懷疑自己會有想定下來的一天。

    「愛情走到最後不一定以兩人廝守作結,像這樣追逐到老又何妨?你天性像個吉普賽女郎,愛上你的男人只好摸摸鼻子認栽,我甚至開始期待以後每一次的尋寶遊戲。」

    凌雲出奇不意翻身,反被她壓在床鋪的男人倒抽口氣,充滿驚艷讚歎的眸子毫不客氣地定在她身上。

    白晰的臉頰微紅,輕咳:「滿意你所看到的?」

    她又有什麼奇想新招?慾望和警覺在腦袋裡搏鬥,對男人而言簡直是酷刑。

    「我是個不安份的壞女人。」回敬他方才咬吻她的疼,她喜歡他慌張的喘息聲。「而你是個笨男人,很笨很笨。」

    「不過──」直起身打算把話說清楚,卻在開口的瞬間被按捺不住的駱仲齊扯下身子再一次壓制,男人難捺的火熱情潮不肯讓她把話說完。

    只好在情火高張、男人體貼地給予她一絲喘息空隙時說話──

    「……壞女人總會……愛上笨男人,嗯……我愛你……」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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