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蔚寰求婚的那天,是個月圓之夜。
那天晚上他帶著一群樂隊跑到EXCITED酒吧。客人很多,巧得是男爵和簡大成都在現場。
金湘蝶詫異地望著紀蔚寰和那一群樂團,知道他要求婚來了,但是不知道他帶著樂隊到底是想玩什麼把戲?
樂隊快速地佔據了舞池,架上各種樂器,大鼓小鼓,吉他、電子琴、薩克斯風……所有的人都被驚動了,交頭接耳討論這一副陣仗是怎麼回事?
男爵看見金湘蝶望著紀蔚寰的眼神,瞭解這個女人的心已經名花有主了。
從上一次在簡大成的餐廳向她求婚時,她的拒絕就讓他確定她是個不會投資愛情在男人身上的女人。他不意外,他無所謂,反正金湘蝶不會愛上他,也就不會愛上紀蔚寰,所以他毋須放棄任務跟大把鈔票過不去。可是照今天的情況看來,他錯了!
金湘蝶不是不會愛人的,而且她已經愛上紀蔚寰了!
輸了。他瀟灑一笑,輸掉了生意,輸給了另外一個男人!
這個打擊不小,金錢上的損失更大,唯一可堪安慰的是孫夫人早先將一半的訂金付給了他,他還不算一無所獲。再來,還有個比他更慘的男人就在他旁邊,看到有個更慘的,至少還能帶給他一點苦中作樂的樂趣。
男爵定向簡大成,對他勾肩說:「簡先生,我看我們沒戲唱了。」
「你說什麼?」
「你沒看到嗎?」他以眼神示意,調侃地說:「金姐兒愛的人是他。」
簡大成看看金湘蝶又看看紀蔚寰,失魂無措起來。
「哈哈哈!」男爵被他的表情逗笑了。「反正沒救了,你就好好坐下來看戲吧!」
樂團與樂器全部就位,紀蔚寰卻跑步進了化妝室,到底搞什麼鬼?所有的人睜大眼睛等著他亮相,看他如何表現。
原來他躲到廁所是換裝去了。
當金湘蝶看見紀蔚寰從化妝室門口出現時的裝扮,她第一個捧腹大笑,笑到肚子痛。
他居然戴了一頂龐克頭假髮,全身穿著寶藍色亮晶晶的作秀服裝,上半身是大翻領上裡土氣的西裝,下半身是大喇叭側邊開岔的西裝褲,西裝裡面還湊合著一件鑲滿水鑽的白襯衫,最突兀的是他那兩條塗黑了像蠟筆小新的眉毛,以及那兩片貼在頰邊長方形的假鬢毛……他整個人看來奇形怪狀,慘不忍睹,跌破大家的眼鏡。
「哈哈哈……」所有人都瘋狂地笑起來。
男爵也拍手大笑:「哈哈……他以為自己是貓王!」
任誰都看得出來紀蔚寰模仿的正是貓王,只是誰都沒看過這麼四不像、這麼醜的貓王。
紀蔚寰看見大家都在笑自己,不好意思地搔搔頭,竟然一搔就把假髮扯下來。
「哈哈哈哈……」
他趕忙再把假髮從地上撿回來戴上,扶正。這時已經有觀眾看不下去,笑得跌下椅子了。
紀蔚寰吸一口氣,眼睛盯著蝴蝶,慢條斯慢理又兼不好意思的他,一步一步走到樂隊的正前方就位,拿起麥克風,煞有其事的開場:
「Ladiesandgentlemans!」
「哈哈哈哈哈哈……」大家再接再厲的笑成一團。
幹什麼大家要笑他?
紀蔚寰頓了一下,難道他們不覺得自己很酷,很像專業的搖滾歌手嗎?
不管,他繼續他的求婚。
「今夜是我向金湘蝶小姐求婚的日子,我將特別獻上一首歌,來表明心跡!」
他說完後發現忘了介縉自己是誰,於是又對著麥克風補充道:
「對了,我的名字叫紀蔚寰……」
「哈哈哈哈哈哈……」
「好,那我現在開始唱。」他彈彈手指,大叫:「Music!」
「啊哈哈哈哈……」
嘈嚷熱鬧的喧笑聲中,搖滾音樂演奏起來,全場的氣氛早在音樂響起之前被紀蔚寰爆笑的舉止給炒熱了,大家拭目以待,等著要看假貓王表演。
而紀蔚寰果然演出賣力,他扭著一隻腳大跳洛克,急速強烈的節奏讓他跳得上氣不接下氣!這哪叫跳舞,應該叫起乩才對。
金湘蝶這時已經笑得快累死了,還是一路笑下去。
啦啦啦啦∼我愛妳,妳是我的生命
啦啦啦啦∼我要妳,沒有妳我不能獨活
妳永遠不知道我定這麼地強烈地深情地無可救藥地愛妳
妳永遠不能懂我定如此地固執地瘋狂地全心全意地要妳
喔∼我要上刀山下油鍋水裡來火裡去只為博妳一笑
耶∼我要上天堂下地獄坐火箭奔月球證明再也找不到一個唯一的妳
他們都說我瘋了我是神經病
但是我知道我沒有瘋也不是神經病
我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因為
啦啦啦啦!我愛妳,妳定我的生命
啦啦啦啦∼我要妳,沒有妳我不能獨活
啦啦啦啦∼我愛妳,妳是我的生命
啦啦啦啦∼我要妳,沒有妳我不能獨活
什麼歌詞嘛?
一聽就知道作詞者準是紀蔚寰本人!
「哈哈哈哈……」在一片歡笑喝采聲中,紀蔚寰結束了他的演唱,熱得滿頭大汗。
然後,他含情脈脈舉步向蝴蝶,停在她面前。
掏出一顆大大的鑽戒後,他直挺挺地跪下,開口求婚:
「蝴蝶,求求妳嫁給我……」
真是名副其實的「求」婚!
「哈哈哈哈……」
連男爵在內,大家鼓掌叫好,胡亂起哄:
「答應他,快答應!」
「沒錯,我們都是見證人……」
他下跪了。
很好,她要嫁的男人一定要下跪求婚的,她很堅持這一點。
一個滿足滿意的笑容,從她臉龐綻出,因為早在期待之中,她不會拒絕。
「要我嫁給你,只有一個前提。」
她這時還讓他雙膝跪地,不請他站起來。
接著呢,她慢慢自皮包內拎出一張折疊得整整齊齊的小紙片,再慢慢把小紙片完全展開來,拿到他眼前輕輕地晃著。
「把這個簽了,我就嫁給你。」
這個是什麼?
大家都在問?除了紀蔚寰。
他抬起臉衝著她猛笑:「好啊,我馬上簽。」
說著就動手去拿那一張紙,沒想到金湘蝶把手抽回,凝視他笑說:
「這是結婚證書之外的附款,只要你詳細看過它的內容,覺得沒有問題,確定每一項條約你都能同意並且遵守的話,我們……呵呵,隨時可以舉行婚禮。」
「不必看了,我同意,我遵守,我一點問題都沒有!」
他當然不會看的,她心知肚明。
她叫他簽,他不敢不簽,這就等於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道理一樣!何況她還許下了終身作為投注,他哪還管得了三七二十一呢?簽了就對了。
跪地不起的紀蔚寰簽好名字,蓋了手印,得到蝴蝶的訂情之吻。
於是他們的婚事就這麼「成交」了。
呵呵!金湘蝶漾滿幸福的笑容,是因為覓見真愛嗎?
沒有人可以懷疑這一點。
但是呢,那張合約更是讓她這美麗壞女人笑得合不攏嘴的真正主因。
〈結婚證書之附款條約〉
本人金湘蝶與配偶紀蔚寰擬定結婚附款如下:
一、本人金湘蝶(以下簡稱老婆)與配偶紀蔚寰(以下簡稱老公),於法定結婚後,老公所有財產無條件交由老婆管理。包括動產、不動產、保險受益金、基金、股票、外匯、工作薪資、銀行存款、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等等,並不得蓄藏私房錢。而老婆於老公所有財產中,有義務挪撥小額資金予者公作為生活費,其數目多寡,老公不得有異議,亦不得討價還價。
二、老婆有權決定是否生育小孩,者公不得干涉,不得強迫,不得威脅利誘,更不得以設計陷害之手段,致使老婆懷孕,例如:在保險套戳洞之情事。
三、老婆有權拒絕老公求歡,並得以在拒絕之際,不提出任何理由與說明。而老公不得發怒、記恨或尋花問柳(藉由第三人合法或非法之性交易解決性慾問題),但得以不藉由第三人自行解決。
四、婚後一切家務瑣事全部由老公負責承擔,其中包括倒垃圾、通馬桶、換燈管,以及所有清潔打掃之工作,務求家居環境窗明几淨,纖塵不染,而老公不得有怨言,但老公得以僱請女傭代勞,老婆不得反對。唯僱請女傭之薪水,由老公生活費扣除。
五、婚姻生活中若有爭執或不和之情事發生,凡事以老婆意見為最後決策,老公得以不服氣,但不得不服從。若事態嚴重,衍生成吵架互鬥之際,老婆得以怒罵,老公不得還口;老婆得以動武,老公亦不得還手。
六、老婆對老公所要求之一切差役,如司機、快遞、廚子、按摩師……等等,老公一律遵從照辦,不得反抗,務求全力以赴,鞠躬盡瘁。反之,老公對老婆要求一切事宜,老婆有權視心情配合,老公不得異議。
七、老公與老婆均不得外遇,亦不得精神外遇。其精神外遇之標準,由老婆判斷與制定。目前老婆嚴正要求:老公不得與老婆看不順眼之女性談話、接觸、目光相對。日後若有其它追加要求,老公需全力效忠,死而後已。
八、二人日後若不幸離婚,老公必須一文不取離開,並不得拖泥帶水,糾纏不清,而老公自結婚起讓與老婆之所有財產,自動棄權,不得追討。離婚之後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條款自動失效,雙方不得再要求對方履行該款項之內容。唯前夫紀蔚寰必須按時支予前妻金湘蝶贍養費,而贍養費之數目,為前夫紀蔚寰當時工作收入之半數。
九、以上條款自結婚當日生效。
十、本結婚附款條約所生爭執,如有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法院為第一審合議管轄法院。
立約人:
(簽名)金湘蝶(蓋章)★
(簽名)紀蔚寰(蓋章)☆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