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裡是他的房間,原來現在已經是黃昏,因為時鐘上的短針指在五跟六之間。可是……
為什麼他還躺在床上睡覺呢?
除非生病,否則他從來不曾在這種時間仍躺在床上睡覺,雖然腦袋隱隱作痛,昏昏沉沈的,但他並沒有生病的記憶,那他……
啊!知道了,他在作夢!
沒錯,這是最合理的解釋,原來他還在作夢……
懶洋洋的翻了個身,當坐在床邊的人影映入眼簾中時,他更可以確定自己是在作夢了。
她怎麼可能會在這兒!
所以,當人影半俯身過來探視他時,他做了一件清醒時絕對不敢做的魯莽事,也是他早幾百年前就想試試看的滋味——反正他現在是在作夢,不管犯了多大的錯都無所謂。
他把手插入她頭髮內摸至後腦勺,微一使力將她的腦袋壓向他,他聽到她吐出一聲意外的驚呼,但下予理會——反正是在作夢,很快的,他的唇貼上了兩片溫暖柔軟的唇辦,舌頭迫不及待地探入她甜美的濕潤中,近乎粗魯地吞噬了她的嘴,然後發出滿足的歎息。
太美了!
他們的唇膠合在一起不曉得經過了多久時間,他終於還給她自由,意猶未盡地舔了舔唇。
「下次,我要整個你。」
說完,他闔上眼,任由意識急切的逃離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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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只被獵人追殺的小鹿,她慌不擇路地逃入一扇門後,砰然一聲關上門,回身,這才發現她跑進了浴室裡,前方的鏡子裡清楚地映照出一張火紅的臉蛋,驚訝、意外,害羞,赧然,還有一份無法否認的驚喜。
他吻了她!
她知道他仍未完全清醒,否則他絕不會那麼魯莽,也不會那麼粗魯。
但是他終究還是吻了她,下管他是清醒的,或是迷迷糊糊的,她可以感覺到他的興奮與渴切,是那樣熱情又激烈。
她雙手捂著唇,兩頰嫣紅,以往總是朦朦朧朧的瞳眸此刻顯得格外清晰明亮,並發出異樣閃爍的光采,像幾千、幾萬燭光的電燈泡,照亮了她的視野,也照亮了她的心。
她還可以聽見自己的心跳像萬馬奔騰似的沉重急遽,無情地敲擊她的胸腔,大聲宣告她的喜悅;她更可以感覺到渾身的血液流轉彷彿即將爆出火山口的溶漿,熾熱、澎湃,散發出千度以上的高溫,令她無法自己的喘息下已。
哦,天哪,他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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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捧著腦袋,不斷發出呻吟。
「頭痛嗎?」
呻吟聲驟然中斷,數秒後,於培勳始驚愕地看向床邊,赫然發現某個不應該、不可能在這裡的人竟然出現在他眼前。
「你怎麼會在這裡?」
雙頰帶著可疑的赧紅,桑念竹沒有回答他,逕自端給他一杯味道不怎麼好聞的熱飲。
「喝了它,你的頭很快就不痛了。」
於培勳眼神懷疑地瞪著杯裡晃動的烏黑液體。怎麼個下痛法?
「我爸爸暍醉的時候,我媽媽都是煮這個茶給他暍的。』桑念竹柔聲解釋。
「最多十五分鐘後,你的頭痛就會開始減輕了。』
她媽媽煮給她爸爸喝的?
為了這句話,於培勳掐著鼻子把那杯看起來思心,聞起來更令人作嘔,喝下去卻出乎意料之外有一股淡淡幽香的熱飲,一口氣暍干了。把杯子還給桑念竹之後,他甩了甩頭,下床。
「我上浴室。」
解放,洗臉,刷牙,甚至還沖了一個戰鬥澡,不曉得是下是心理作用,他真的覺得頭痛開始減輕了。
穿著浴袍踏出浴室,他拿了一套乾淨衣物又回浴室裡去:片刻後,當他乾淨整齊的再次出現在浴室門口時,不但有精神多了,而且想起所有的事了。
除了他酒醉之後的情況。
對於酒醉之後的故事,通常他是不會存留任何記憶的,所以他不喜歡暍醉酒,沒有人喜歡自己的時間裡突然插上一段莫名其妙的空白,事實上,他從大二之後就不曾暍醉過了。
「是泰德通知你的?」他猜測。
桑念竹頷首。「他要我在你醒來後把這個交給你。」
訝異地看著手中的籃球,「他給我這個幹什麼?」他茫然地問,再疑惑地打量她忍俊下住的笑。「你笑什麼?」
「他說……他說希望你能接受他用這個代替他的……頭。」
「耶?他在說什……啊!」記起來了!「他想用這個代替他的腦袋?」單手扶著籃球,他也禁不住笑了。「也就是說,他承認他的腦袋跟這顆籃球一樣是空心的羅?」
在桑念竹的輕笑聲中,於培勳把籃球扔到角落裡,順便看了一下時間。
「老天,十點了,沒想到這麼晚了!」
「你餓了嗎?我煮了一些羅宋湯,不過沒有加肉和奶油,這樣對你現在的胃比較好,你要暍嗎?」
「上司?」
「果香土司。」
非常完美,完全沒有肉!
「我快餓死了!』
用過餐後,因為太晚了,泰德又躲在自己房裡不敢出來,桑念竹不放心讓於培勳送她回去後又單獨自己回來,而於培勳更不放心讓她自己回去,正好她翌日下午才有課,所以決定讓她在這兒的客房留宿一夜。
「他妹妹以前穿的衣服對你來講可能大了一點,不過暫時將就一下應該沒問題。」
「謝謝。」
「那麼,晚安。」
「晚安。」
於培勳愉快的回到自己房裡,一想到他是跟她在同一棟屋子裡睡覺,他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異常的興奮,興奮得他再也睡不著,只好打開電視視若無睹地看了一會兒後,突然想要知道桑念竹是如何陪伴在酒醉昏睡的他身邊,於是把手放到床頭上,片刻後,他的臉驀然呈現驚詫的表情。
天,他吻了她!
立刻,他起身走向浴室,把手貼上鏡子……
幸好,她很害羞,但是好像沒有生氣,而且看她的樣子……她很開心嗎?她……喜歡他吻她?
沒有錯,她喜歡!
好極了,他最喜歡做讓她開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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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一太早天空中便壓著重重的陰霾,這種雨要下下下的天氣最令人討厭了。
泰德出門上班後,於培勳決定要開電腦看看有沒有人委託他設計程式的工作。不料才爬上樓梯一半,電鈴叫了起來,他下意識停住往樓下大門望去,管家打開門,他一瞧見大紅鬍子便不由自主地脫口大叫。
「打死我也不要再去看屍體了!」
「不是,不是,」麥尼忙否認。「是瓦平區的事,你記得吧?」
「嗄?」於培勳一副茫然的樣子。「什麼瓦平區?」
「就是……」麥尼急步走到樓梯底,拚命擠眉弄眼。「瓦平區的事嘛!」
於培勳皺眉,想了又想,還是不知道他在說什麼,只好提腳慢吞吞下樓,下甚情願地看了麥尼一眼,再把手搭上麥尼的手臂,片刻後,他收回左手。
「原來如此,」他喃喃道。「真糟糕,不是嗎?」
「培迪,就是今天了,可是你還沒……」
「我知道,我知道,我還沒說完,那個瘸子還有……」於培勳歎著氣把右手搭過去。「哦,那個瘸子還有兩個同伴和……一個人質……哈,那個人質還會被你們自己人用槍誤傷,不過沒有死……」
麥尼聽得大吃一驚。「培迪,你……」
「……咦?原來我也……好吧!」於培勳萬般無奈地放下手。「陪你去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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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瘸子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他還在摩拳擦掌,條子就先摸來了呢?
虧他那樣卒辛苦苦的計畫、安排、進行,還扭斷了一個獄警的脖子才得以逃出監獄,卻連一槍都沒有機會發射便被手銬銬住了,這樣未免太下公平了吧?
到底是誰出賣了他?
麥尼非常滿意,甚至有點得意地看著瘸子被塞進警車送回監獄,這是他這輩子逮捕一個持槍並有同夥還有人質的逃犯最順利的一次,順利得簡直有點可笑,好像在看卡通影片一樣,不但一槍不發,而且半個鐘頭不到就可以收隊了。
還有那個瘸子的表情,他敢用下半輩子的薪餉打賭,那個瘸子現在一定在懷疑是誰出賣了他,而事實上,根本沒有人出賣他,是他自己挑錯了時機,如果他早一個星期逃獄的話……
「好了,沒我的事了,我要回去羅!」
「哇!等等!」麥尼驚叫一聲揪住他。「下行,你……」
「下去!」下待他說完,於培勳便斷然拒絕。「死也下去!」
「拜託,」麥尼低聲央求。「這次你不用看太多,只要看看能不能瞧見車牌號碼,還有車於究竟把他們載到哪裡去了,後面的那些你就不需要再看了!」
「就這樣嗎?」於培勳遲疑了。「你不……不想看看他是不是有脫下面具的時候?』
麥尼搖頭。「根據你昨天的敘述,那個傢伙在……呃,動手的時候根本是沉浸在其中,完全沒有感覺到自己是否戴著面具,這樣的話,他下太可能會突然想要脫下面具。我猜他既然是在模仿開膛手傑克,動手的時候便要把自己完全抹殺掉,所以他才會戴面具,穿十九世紀時的服裝,因此在『工作』結束之前,他是不太可能取下面具的。」
「這樣……」於培勳蹙眉考慮片刻。「好吧!不過我還是堅持不想再看到屍體了!」
所以他是蒙著眼去摸屍體的,這回他總算「看」到了車牌號碼的一部分,還有地點,雖然他並不知道是哪裡。
在盥洗室裡起碼花了半個鐘頭刷洗左手之後,他才甩著紅通通的手回到麥尼的辦公室裡。
「你剛剛說的車牌號碼雖然不全,但是……」麥尼看著手上寫著車牌號碼的紙。「是蘇格蘭的車牌。」
「咦?蘇格蘭?蘇格蘭的車子跑到這裡來做什麼?」
「這個我們會去查,現在……」麥尼向阿曼達點點頭,後者立刻拿起筆來擺好備戰姿態。「你再仔細說說那個地點四周的環境,越詳細越好,不管多小的細節都沒關係。」
於是於培勳稍微想了一下後,便開始流水帳似的描述敘說,拉拉雜雜的一拖拉庫,老太婆講古講了起碼有二十分鐘左右——
「……大概就這樣……啊!對了,有一座風車,至少有六、七層樓高……」
聽到這裡,圍繞在四周眾人突然相互交視一眼,異口同聲的大叫,「博尼武器風車!」
被他們的大叫聲嚇了一大跳,於培勳抽著氣。「說就說嘛,幹嘛大吼!」
沒有人理會他。
「終於有個精確目標了!」
「這回一定要抓到那個傢伙!」
「誰對那邊最熟?」
「我!」
「好,就由你來研究這些資料,然後畫定區域個別搜查……」
切!利用完了就把他給扔到一旁去啃手指了嗎?
他才下啃呢!他要回家了,思思,回家去準備下午的約會。
俏悄的溜出了麥尼的辦公室,於培勳快步走向出口,然而在重抱自由前的那一刻,有人喚住了他。
「培迪!」
停步,回首,詢問的眼光注定匆匆追來的阿曼達。
「還有事?」
「那個……」阿曼達神情有些赧然。「我是想……想……」
見她欲言又止一副難以啟齒的樣於,於培勳突然伸手拍拍她的衣服,狀似要揮掉衣服上的異物,然後才說:「你……不能因為你母親老是被男人騙,就認定你一定會被騙。」
阿曼達咬住下唇,沒有說話。
於培勳搖搖頭。「我看不見人的心。」
「你只要看看他有沒有其他女人!」阿曼達脫口道。
於培勳眉峰聚攏,片刻後,他才歎息著說:「我只幫你這一次,因為雖然你終究還是會和他結婚,但是因為你一直不信任他,因此你們生活得很痛苦,所以我願意幫你一次,希望你能相信他,這樣你們的情況才能有所改變。」
「謝謝你,」阿曼達感激地說。「那麼,現在?」
於培勳看了一下手錶。「十分鐘。』
於是阿曼達又把他往回帶,左轉右拐來到組織犯罪組,把一位高大漂亮又爽朗樂觀的督察介紹給他,僅只數分鐘後,他們又離開了。
「真看下出來啊!」於培勳頗為感歎地低哺。
「怎樣?你看到什麼了?」阿曼達迫不及待地追問。
於培勳瞟她一眼。「他是個相當開朗的人……」
「而且非常能幹!」阿曼達以引以為傲的口吻補充。
她愛他!
於培勳揚起有趣的笑,但即刻又消失。「但是……」
阿曼達皺了一下眉。「但是什麼?」
「但是……」於培勳頓了頓。「你們認識七年了,而他也向你求過四次婚,可是你每一次都拒絕了他……」
「他曾經有過很多女人……」
「但他不愛她們,他只愛你一個。」
「你怎麼知道?』
「因為你每一次拒絕他之後,他就會回去喝個酩酊大醉,然後抱著你的相片哭訴:他明明那麼愛你,為什麼你就是不肯相信他?」
「啊∼∼」阿曼達驚訝又感動地站住了腳。
於培勳只好也跟著停下來。「還有,你曾經送他一把非常昂貴的名牌手槍。」
「因為他很喜歡,可是自己捨不得買。」
「我知道,但是……」於培勳歎息地搖搖頭。「他很寶貝那把槍,因為是你送他的,而且……而且他還準備繼續向你求婚下去,直到你答應為止,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厭煩了他,決定甩了他時,他打算用那把手槍自殺……」
「天哪!」阿曼達驚呼,搗住嘴,眼眶迅速滲出晶瑩的濕潤。「他真的……真的……」
於培勳再次把右手搭上她的肩,然後笑了,為她高興的笑。
「改變了,阿曼達,你們會有非常美滿的婚姻,他會愛你到死,也下曾背叛過你,你們還會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你偏愛兒子,他則寵溺女兒,等你們退休之後會在湖區養老,而他會比現在更愛你,你們會非常非常幸福……」
話尚未說完,阿曼達已然啜泣著奔回組織犯罪組的辦公室去了,於培勳在原地等了一會兒,隨後聽到一聲男性狂喜的歡呼。
他露出滿意的笑。
轉身,他又踱向出口,笑容消失,神情轉為深思——他終於懂得要停下來思考了。
信任。
原來在男女之間,除了愛之外,信任也是如此重要到會影響一輩子幸福的事,這倒是他從未曾考慮過的,或許從現在開始,他也應該好奸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了。首先——
他,欺瞞過她嗎?
答案是——
一直都在欺瞞!
真令人尷尬,好吧!看看下一個問題答案是下是會好一點。
他,值得她信任嗎?
答案是——
既然他一直在欺瞞她,怎麼可能值得她信任!
……真是糟糕,這個答案……好像比剛剛的答案更不堪,那麼下一個問題的答案呢?
他,打算繼續欺瞞下去嗎?
答案是——
不知道。
真是見鬼了,這是什麼該死的答案!
算了,略過,最後一個問題。
他,是下是打算欺瞞她一輩子?
答案是——
或許他最好也去買把手槍準備隨時都可以勺一走自己一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