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現代,台灣 >> 情婦,假戲真做 >> 愛我不必太癡心作者:席絹 | 收藏本站
愛我不必太癡心 第九章 作者:席絹
    鍾橋雲是我大媽的二兒子,也是我的二哥,三十二歲,是個金融界的高手。很聰明,思慮也廣,但太聰明的人往往也因為想得太多而容易神經質與自以為是。

    在三天的狂歡假期過後,樓逢棠並沒有立即回台北,他留在台中巡視分公司,聽取簡報與做整體評估,預計再過兩天才會回台北。

    也就是趁這個空檔,我二哥找上我,一臉的凝重。

    「你最好小心樓逢棠這個人。」

    我揚著眉。小心他?對於他,我還有什麼東西可以損失嗎?

    二哥歎氣:

    「你就是一副懶洋洋,凡事不管的脾性,如果爸的錢全到你手中,你會連怎麼不見的都不知道。」

    我有些明白,詫異而笑:

    「你不是在暗示我,他接近我是為了我的錢吧?」老天,堂堂樓公子居然會被看成小白臉?我二哥可能真的聰明過頭了。

    二哥不悅地瞪我:

    「我認為他們樓家的事業版圖有意向南部延伸,而我們家正是南部有名的大地主,有些難以取得、地價又高的土地,幾乎都在我們名下,也都是屬於未來十年都市計畫區之中:如果他娶到你,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得到那些土地,那樣一來,原本並立台北三大財團的樓氏,就可能成為台灣第一財團了。」

    我不怎麼有興趣地問他:

    「你真的認為我會繼承大批財產嗎?別傻了。」

    「不管如何,與我們家聯姻,他大大受益,也許還可能煽動父親合併在樓氏企業下。我知道父親很賞識他。」

    「二哥,你不懂爸爸。他沒得到老年癡呆症,再怎麼欣賞也不會將鍾家的財富奉送,何況,我與他沒打算有結果。」

    「只要有一點點可能我都要注意。不然你答應我,如果父親當真要把一半財產當你的嫁妝,你先去法院登記夫妻財產分開,互不干涉——」

    天哪,這個神精質的男人!他很精明沒錯,但如果他長期草木皆兵下去,不出四十歲就會英年早逝。看著他嘴巴一張一歙,我的心思已不在他談話上,想著樓逢棠。唉,如果他只想要土地也就算了,我會免費奉送以感謝他長期陪伴我,然後互不相欠地說拜拜。

    物質的往來可以算計,還簡單得多。可是情感就難以理個一清二楚了。

    他正在以他的方式捆綁住我,我知道,從同居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走下去會是這種結果;我們互相在意對方,也開始忠實……即使我與他都不承認。

    未同居之前,我根本不介意與其他男人發生關係,所以才會邀請方慎哲上床,雖然沒有成功,但我從未有忠於一人的念頭;但同居後,一切都有些變了,變得很慢,但我還是有所感覺,只是一直相信那種變化於我無妨。

    但,時至今日真的還能沒有妨礙牽掛嗎?

    我的心慌難以掩藏,明白地浮上心頭。也許一切都該冷靜下來了,我不知道當我再度邁開步伐時。會不會依然灑脫如昔,所以我必須走開來讓自己明白。

    一面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並不代表真實的情況允許我冷靜地取捨。一旦當我對樓逢棠的在意不是可有可無的看法,並且日益親密瞭解下去,那真的是該糟了。

    尤其是他已克服大男人心態那一套,不會非處女不娶,願意與我下賭注地共度一生,才真正令我有危機意識。他還算君子地在三天過後,又用起保險套,只是不祥的預感湧在心頭揮之不去。我竟然任由他在那三天的夜裡完全沒有防護措施,是否我也在賭呢?

    但為什麼之後的現在我竟想逃?

    「穎兒!」

    二哥不耐煩的聲音穿過我神遊的世界。

    我回神看他,眨了眨眼,露出傻笑,當然知道他看出我的不經心,全然沒聽進他的話。

    「我在問,要不要認識我的一些朋友,都是老實可靠的男人。」

    原來想替我找個老公,最好不會理財也不會覬覦我嫁妝的男人。

    「不了,謝謝。」

    「你應該考慮的,比起台北男人,你更該珍惜南部青年的純樸。台北男人都很壞。」

    「你被騙過嗎?」我笑問,招來一道白眼。

    他低頭看手錶:

    「算了,不說了,我還要趕飛機回高雄。你自己看著辦,無論如何,請先以鍾家財產為考量。別被騙了。」起身後還不忘以大哥哥的姿態揉弄我長髮。

    我伸手推開他:

    「不是小孩子了。」

    「可是仍是會忍不住摸這頭亮麗的長髮。」他又撥了一下,提著公事包與帳單先走了。

    因為我就住在酒店的頂樓,當然不必陪他一同走,坐在咖啡座上,我正想起身回頂樓午睡,不料面前又坐下來一個,是樓逢棠。

    「咦,這麼早?」

    「他是誰?」他冷淡地問著。

    我笑,沒有回答,不想讓他有資格質問我,我不須向他報備,我們之間的關係不能再進一步了,淡淡地就好,不必到達濃烈的地步。

    聰明如他自然會猜出我的意思,就貝他面色一沉,一會後起身,拉起我一隻手勾住他臂彎:

    「走吧,咱們上樓。」

    「好。」

    他伸手撥了下我的長髮,在我耳邊道:

    「別再讓其他的男人碰這一頭長髮。」

    我低頭,讓長髮披瀉如簾幕,不言不語。

    ***

    我並不喜歡讓日子過得太過豐富,尤其來來去去的拜訪人潮;只出現個幾次都教人心煩。

    某種程度上,我非常孤僻,也許我太重視自我、太重視自由的空間,寧願享受孤獨也不要有人在耳邊聒噪不休佔去我的時間;所以一旦清靜為人所干擾,就會有躲開的慾望。

    除了那票異母兄弟之外,會找我的還有樓逢棠以往那些女人,或者對他依然不死心的女人。連久未見的樓逢欣也會來湊一腳;實在是霸佔住樓公子太久,久到令她們擔心。於是一反以往的沉寂,全蹦出來聲討我了。住在他的公寓已不再隱密,電話更是成天響不停,所以我游湯在外的時間更多了。

    近些日子以來較為值得寬心的是回台北後,月事就來了,證明我成功地逃過那三天的可能受孕日,那麼是否代表婚事不必提了?我的幸災樂禍卻沒有得到樓逢棠的苟同,也許我堅決不肯嫁他或生子挫折他頗大。近日來也有些冷淡了,可是我卻反而覺得好。

    鬆懈一些的距離才不會令我窒息,可是我卻依然有飛翔的想望。我想流浪遠方,想體會全然陌生國度所帶給我的悸動。

    以前想遊學的最大因素是要逃開樓逢棠,現在想出走是真正自己內心的渴望。

    真的該走了,日子這樣曖昧下去對兩人都沒好處,如果我一直存在,怎麼能給他時間與機會去認識其他女人?如果我不走,怎麼去見識世間其他男人?我絕不讓自己養出忠於一個男人的念頭。那種「附屬」的感覺不能有,卻會在女人體內悄悄滋長;我不知道我自身有沒有,但我絕不會議它滋長成一種真理。

    我是任穎,我是個獨立的個體。

    即使有愛,也不能改變什麼、剝奪我什麼。

    晃到應寬懷的居處,在他訝然笑容中與他抱個滿懷,許久不見,很想他。

    這次我是真的想出國了,我告訴他我的來意。因為據母親說他十月中要前往法國參加畫作展覽。我想請他順便帶我去遊歷,也許十天半個月,也許數個月都好;英文程度差的人不宜莽撞行事,而應寬懷正是個絕佳的伴。

    「過得不愉快嗎?那男人竟然沒有本事牢牢抓住你。」他遞給我一瓶果汁,坐在我面前。

    「也不是所謂的愉快不愉快。反正這種日子再過下去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不如去開開眼界。」

    他揚起好看的劍眉,不以為然道:

    「我看你是怕過下去會有太大變化吧?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除非結婚,否則必然會有變動。是你熬不住了,還是你那匹種馬熬不住了?」

    嘖!說得真難聽,我不屑回答。

    他又道:

    「愛你的男人會想抓住你,而你正怕這樣。如果他不幸愛上你了,你該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表現得過於特別,是不是故意去招惹別人的心,以特立獨行的媚力去蠱惑無辜男人,」

    「喂!那是不是在同理可證的情形下,我媽是存心勾引你這個呆子的心了?」我快速地反將他一軍。

    他窒了窒,別開了臉,然後很快又建立好自己的玻璃心,有些怨嗔地瞪我:

    「沒心少肺的女人。」

    「面對傷口是冶療的良方。我不忌諱。」我本來就沒心肝沒肚腸,他老兄還不明白嗎?

    「好吧,要一同出國可以,但你確定真可以一走了之?而不會重演上次被擄回台北的劇情?」

    雖然應寬懷沒見過樓逢棠,而我也聊他不多,可是由近幾個月來我的狀況上去推敲,聰明的他自然有了約略的結論,並且八九不離十。

    也如他所臆測,樓逢棠在該強硬時一如他做事業的手腕,完全不會拖泥帶水,硬到底;從他願意娶我便可明白。即使所有條件都擺明了我沒資格登上樓太太寶座,與他共享尊榮,但因為我與他之間的吸引力從未在其他女人身上產生過,且一直沒有消失,所以他願意娶我,而不是去娶那些真正三從四德的閨秀。

    我怎麼知道他會這麼難搞?我又怎麼會知道自己的本性會那麼投他所好,進而吸引住他,致使我不會斗膽向他提分手?他不會允許,而我——也沒有厭倦他,所以允許他的不允許。

    他的肉體迷人、面孔迷人,抓住了我又給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情況很奇怪,只能說他是高竿的男人。

    他說過與他在一起的期間,不允許我擁有其他男人,他最重視這一點,說過兩次之後,不會再提,也完全信任;而這種信任會一直持續到他親眼看到我跳到別人床上為止。這對他而言一定不容易,尤其我老是在他面前吹噓自己以前情人多如過江鯽、活像卡門再世,但他寧願相信。不知該說他對自己太有信心,還是願意給他人一次機會?不過一旦讓他察覺到背叛。那麼他便徹底不會再給那人機會;一百個忠實也抵下上一次的不忠實。

    我對他有吸引力,他對我也相同。他的特質有許多為我所欣賞,但是……僅止於這樣就好了。

    出國,又是另一種賭注。

    不告而別算不算是背叛?在我而言並不,因為我們並沒有過承諾;但在他而言可不一定了。不光明磊落,為他所不接受;但光明磊落後,我還走得了嗎?

    我不必向任何人報備,這是我對他無言的宣告,也趁此讓兩人各自開始。也許新的春天就來到了,多好,是不是?

    從皮包中掏出護照與有關物品:

    「什麼時候走??br>「原本是十五號,但如果你有興趣先在歐洲玩一玩,我們十號就出發,可以從英國玩到法國。」

    「就這麼說定了。」我笑得疲憊,眼睛卻因為要出國而發亮。步入了另一個階段所遇見的事物一向為我所期待,不管成果好壞,至少是不會無聊的。

    應寬懷歎息:

    「搞不懂你。可是我真的認為該有人來管管你了。」

    「你願意犧牲嗎?」我勾住他肩。

    他不屑地撥開我的手。

    「如果你垂涎我,下輩子排隊看看,也許輪得到你。」

    純情王子做出聖潔狀,笑得我眼淚都掉出來,老天,能苦中作樂的人也真值得欽佩了。但他真的會為我媽守身嗎?我才不信。

    ***

    獨自晃湯在台北東區街頭,在人群中游動,卻是益加顯得孑然的寂寞,一張沒表情的面孔都發散著忙碌且滿溢的寂然。擦肩而過,全世界皆與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認為活在台北不容易找到快樂與閒適。

    瀏覽櫥窗的眼光驀然被熟悉的身影給抓住了定點。咖啡屋內的窗口,坐的不正是樓逢棠嗎?

    竟然沒有深想,我因著想見他的渴望而跑進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狽。大白天的,他當然不會閒著沒事出來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個不認得的陪客。

    「任穎?」他訝異地起身,很快給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頭:

    「看到你,便進來了。」真不知道怎麼突生這一股衝動,活似今生不會再與他見面似的,顯得特別依戀。我都還沒收拾行李呢,竟然就開始懷念他了,

    我小心地覷了下他身後那三人,兩名外國男子坐在一邊,而樓逢棠的身側坐著一名美艷到令人口水流滿地的女人;顯然是繼我之後新任的女秘書。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紅艷豐唇誘人地半張著,似隨時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煙媚,也學不會這種渾然天成的媚態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換艷姬。

    「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我點點頭,想抽回手,不願打擾他的公事。

    他卻仍握住我,轉身以英文向客戶交代了些什麼,便拉我到一邊。「我有幾分鐘的時間。」他道。

    我低笑,將頭抵向他胸膛:「對不起。」

    「像抹遊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雙手,知道我出門必然只為了無目的的遊蕩。

    在別人眼中看來或許浪費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過程只要是有愉悅成分,便不算白過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樂的一種方式,不是每個人都擔得起的。

    他習慣性地撥弄我的長髮,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嗎?一起晚餐?」

    「出來吃?」我挑眉。

    「難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們並不常一同吃晚飯,而且我從未替他做過任何一頓飯,所以我們居住的公寓中從未真正開伙過,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貪睡晏起的我連早餐也與他錯開。也難怪他會這麼問,我是不煮飯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應付不來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準備什麼?」他懶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著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藥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擱在白色羅馬柱上,對我散發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時也瞄到他身後那美艷秘書不置信的表情——幾時見過他的上司笑得這麼開懷?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現出來的消息令我有虛榮的快樂。

    「七點?」我不耽擱他的公事,問著。

    他想了下,點頭:「七點。」

    我擺了擺手,往門邊走去。還沒走到門口,他追上來抓住,在我轉身時又吻了我一下。

    「怎麼了?」我訝異地問。

    「只是想吻你罷了。」他撥著我長髮,瀟灑地轉身回他的客戶那邊。

    我抿住唇,笑著離開。也許是因為今天沒抹口紅的關係吧,當我素淨一張面孔時,他會特別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跡。

    再度湯回街頭,心情成為浮浮沉沉,走了之後,我可能會比自己願意承認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許思念也是一種值得體驗的快樂。

    招來一輛計程車,往超市的方向開去。我閉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認——我愛他,已由喜歡往上晉陞一步轉為愛情。不過,愛情與離開是兩回事;我真切地那麼認為。誰說朝夕相守才是真愛?單方面的感覺,就由單方面去獨自領受,與他會不會愛我沒關係。

    會對愛情做這種冷血處理的女人實在沒資格去愛人,是不?連我都要歎息起來了,真是破壞愛情的規矩呵!

    ***

    背著樓逢棠辦出國事宜並不太難,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會有破綻。

    一來,是因為我沒有收拾行李的習慣。即使打算長期在國外旅行,依然只會拎個小包包,有護照、美金就夠了,其它一切從簡,又不是要去沙漠,還怕買不到衣物用品嗎?二來,樓逢棠不是那種會死盯伴侶的神經質男人。我受不了那種死盯住另一半的人。還硬宣稱那是珍愛的表示,直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喜歡他,他有諸多優點令人激賞。回想能與他共處那麼久,互相給予廣大自由空間是重要原因。我很訝異自己居然會與他在一起這麼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麼久的相處時日。

    六點五十五分,我從爐台上端下一道湯,放在餐桌上,看著一桌的飯菜,我有點自嘲地笑了,像鴻門宴。

    有三道大菜請餐廳送來,然後我再做二菜一湯,看起來還真有那麼一回事。再從酒櫥中拿出紅酒與兩隻高腳杯,沒停止我唇邊愈顯譏諷的笑。

    洗手做羹湯似乎也正是戀愛中女子為了討好心上人會做的事,看來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廚了,能不笑自己嗎?

    由於我媽是人家的情婦,因此我從未領受到「家」的感覺;又因為一直認為母親生活得極好,更自然而然滅了對「家」的美好幻想。

    一個優良的情婦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個溫馨的家。一個男人倘若真心戀家。豈還會在外頭養情婦?這情況也許不適用於未婚的樓逢棠,但因為「溫馨美滿」的氣氛向來不為我所營造,也所以,這個公寓內從不曾傳出飯菜香。

    抓住一個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愛,當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愛情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來潮的餞別宴罷了。老天,看來我潛意識中有些許罪惡感吧!居然會覺得愧對他了些什麼。

    隨著開門聲,我轉身笑迎進門的樓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點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過去道:「好樸素的花,怎麼可能會是樓大少會買的種類呢?」現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嗎?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異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爭艷中,它不美艷也不是最搶眼,卻也不是最樸素,本來想送蓮,又覺褻瀆,想來虞美人最適合你。」他坦白的言詞像裡了寵溺的蜜,居然能讓這樣的話一如愛語。

    我欣喜地找來一隻裝飾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價多少,派得上用場時,黃金打造的身價也只不過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邊向他道:

    「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與花瓶女,可不是。

    他將手提包擱在架上,走過來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語:

    「你總是這麼可愛。」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語嗎?」我抬頭向他。

    他搖頭:

    「不,我買它,是因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為花語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認為硬是給花朵接上一個花語有什麼意思,讓花兒只是單純的美麗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訂紅玫瑰送別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種禮貌,並且她們相信花語。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麼叫因人而異嗎?」他笑得無辜又狡猾。

    我點著他胸膛:「投機分子。」

    領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說明:

    「即使差強人意,也請你多吃飯少批評,因為沒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滿桌菜色:

    「看起來還不錯。不過我怎麼覺得像是一場鴻門宴?你真的只是心血來潮嗎?」

    這種犀利令我心顫了下,坐在他對面,替他添了碗飯:「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會趁你酒足飯飽時誅殺你,你只需擔心胃痛而已。」

    舉杯與他干了下,我仰頭飲盡。

    「來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見的豪氣與熱情讓他配合地與我攪和,邊吃邊喝,並且還放了張音樂,拉他跳起舞。仗著微醺,我幾乎沒跳起脫衣舞,只一逕狂放地笑著,一杯一杯的酒飲下腹,逼出了幾滴淚,淌入他懷中。輕喃著:

    「樓逢棠,我真是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

    他的回應令我欣喜,伸手按滅燈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邊華燈正閃爍,映入五彩虹光在我們這方黑暗窗口。

    「怎麼了?」他托起我下巴,輕輕問著。

    「沒什麼,慶祝我們互相喜歡。」我甩著發,緩緩壓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著牆,拉我靠在他懷中,兩人一同面向外邊,任由閃爍的霓虹燈在我們的臉上變幻顏色。

    「我們這樣的人,能互相喜歡也真是奇跡了。」我歎息,酒精使得我聲音更加低沉,我沒有醉,只是薄醺。喜歡這飄飄忽忽的感覺,並且在他懷中。

    「不。這是必然的結果。」

    「這樣就是「結果」了嗎?」

    「當然還有下文。只是你不願去想更多,對不對?你怕死了會有人綁住你。」

    真是瞭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個喜歡上的男人,但又因為他太聰明,致使我否決了與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會愈相處愈難割捨,如果不是他放不開我;便可能是我離不開他,多悲慘的情況。

    我沒有回應他的話,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頭上傳來:「你一向不會任自己太去喜歡某些事物,沒有特定喜愛的飾物,也沒有特別偏愛的穿著,沒有所謂的知己好友,我想,連你的父親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愛我母親。」我輕喃著。

    「那是必然。由畫壇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瀟灑如吉普賽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來,也給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愛她。如果她不是那種母親,即使是血親,你也不會深愛吧!一如你對你父親的看法。大多時候,你都在敷衍他,含著禮貌的笑,拒人於千里之外。」

    我在他懷中側了身,背貼著他胸膛,讓頭枕在他肩上,雙手往後伸長,環住他脖子。

    「是的,我堅決不讓自己太去重視「我」以外難以掌控的東西。「喜歡」是一種執念,不必產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佔有欲強,那會活得快樂嗎?從物質到人類難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強求,世間沒有理所當然的事,不過我母親比較倒楣,她生了我,因為是骨肉,所以理所當然必須愛我。我就比較沒心少肺了,給我生命的雙親,若沒有令我深愛的特質,我仍會視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嗎?我竟不由自主地將話成籮筐地傾倒出來。啊,也許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還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沒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嗎?」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點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製且絕情,能夠派得上用場的人,你有法子將那人利用得淋漓盡致。「樓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還道人事部辦事不彰,人員素質才會良莠不齊至此,誰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為你知道怎麼利用他們的特點去辦事。利用完了,沒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對女人……唔,我順便告訴你,與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沒有預期中的怒氣,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摟緊我腰身。

    「任穎,你說對了大部分,但唯一錯的是,與你同居並不失策。我們注定了是絕配。」他吻我頸側,呼著熱氣:「我們甚至差點結婚了。」

    「你怎麼還記得那一項兒戲約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腦合算看看,娶我並不能為你帶來什麼財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賠本的事,可別在婚姻這一項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癢似的親吻。不久整個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壓了過來:

    「財富易得,無須以婚姻去換取更多,叫我為利益去娶一個看了生厭的女人,還不如找你這種有趣女子來調劑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適重於一切,我不會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時才願意為我停留呢?」

    我沒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記深吻讓他忘掉問題。他想留住我,沒什麼好訝異的,男人總愛留住令他驚奇的東西,但我不會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會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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