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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十章 作者:亦舒
    我略覺驚奇,「這麼快?」

    百靈低下頭,「他愛的是你,因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靈,你太天真了,如果他愛我,他早就娶了我,他這個人,愛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說:「念念不忘有什麼用?很多人死了隻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對我有什麼好處?我難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說,「這並不使我生活有所改變,」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他重視你,他買了那屋子給你住,裝飾得似皇宮。」百靈說。

    「百靈,憑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換取這些東西,那還辦得到。」我轉頭看著她,「你真的那麼重視物質?」

    「但是我愛上了他,」她說。

    在太陽下,我直接的感覺是「女人真可憐」。

    我說:「你愛人是因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說,「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氣質是獨一無二的,我會心甘情願與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個沒有地位的男人。」百靈說。

    「什麼叫沒有地位?」我問,「塔門同胞?唐人街餐館的侍役?碼頭苦力?中環小職員?你倒說來聽聽。」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靈低低的說。

    我苦笑,百靈說得對,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男伴,但是要找一個好過他的,又不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接觸得到。

    百靈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離開我之後,傑,你還記得那人嗎?傑約我出去吃飯,我去了。我們敘了一陣子舊,不外是說說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頗喝多了一點酒,提議去跳舞,我與他到夜總會坐了一會兒,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請我跳舞,數月不見,他胖很多,白濛濛的一張面孔,村裡村氣,那樣子非常的鈍非常的蠢,於是我建議走。」

    「他堅持送我回家,我說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門口我請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擠進來,一邊晃著那張大白臉笨笑,他說『唉喲!一定有個男人在屋裡!』」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來,發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門重重關上,去他媽媽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著什麼在屋子裡,反正我趙百靈沒有求這種人的一天!」

    「他以為我陪別的男人睡覺,非得跟他也親熱親熱,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靈皺著眉,低聲咒罵。在這個時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從前是怎麼認識這種男人,」百靈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時腦袋與屁股齊晃的景象……現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個時候,你情願在家中發呆,也不跟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聽著,太陽曬得人發燙,我有點發汗,但手心是涼的,整個人有點做惡夢的感覺。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沒有選擇,男人在我們處吃完睡完再洗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走,又不必負任何責任,何樂而不為。

    但自由與放任是不同的。

    我們不是貞節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對象是誰,比他差的人嗎?實在不必了。

    我說:「百靈,我覺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靈與我站起來,我們走出公園,太陽仍然在我們的背後。

    百靈說:「他把你那問屋子整間鎖了起來,不讓人進去。」

    我說:「幹嗎?上演《塊肉餘生》嗎?別受他騙,我最清楚他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進去順手牽羊。」

    「我認為他很愛你。」百靈說,「他愛你。」

    「他愛他自己的屁股。」我說,「對不起,百靈,我的話越說越粗,你知道廚房裡的人,簡直是口沫橫飛。」

    「我覺得很難過,」百靈說,「我真是寢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撐著頭。

    「你必須忘了他,他並不是上帝,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你能夠養活自己,別做感情的奴隸。」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說。

    「你並沒有好好的試一試,你工作太辛苦,新聞署經常加班至晚上九點,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幾內亞去,看看那裡的人,你還是有救的。」

    「丹薇——」

    「人為感情煩惱永遠是不值得原諒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輩子也沒有戀愛過。戀愛與瓶花一樣,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這幾個月內我發覺沒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說。

    百靈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麼強壯。」

    「你在生活嗎?」她問。

    「當然。」我說,「例假的時候約朋友去看戲吃飯——不想見人時在家中吃罐頭湯看電視,買大套大套的武俠小說,我還有一份忙得精疲力盡的工作。」

    「老的時候怎麼辦?」百靈說。

    「這有什麼好擔心的?」我說,「也許我永遠活不到老,也許等我四十了,還是可以穿得很摩登,與小朋友們說話,同時看張愛玲小說與兒童樂園,快樂並不一定來自男人,我並不憎恨男人,有機會還是可以結婚的,沒有機會還是做做事賺點生活費,我知道做人這麼沒有抱負簡直沒有型沒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靈抬起頭想了一想,說:「你現在是一個人住?」

    「是的,我連傭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奶奶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氣?」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與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麼?」我笑,「何必計較這種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離開了我。」

    「誰得到與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麼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並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氣,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碰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萬個為什麼』,我得到些什麼?所以我學著往壞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麼喪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我認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麼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願他什麼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著,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著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後捧著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氣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麼,但是光聽聽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著,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體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彷彿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並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床睡覺。

    迷濛中聽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聽這種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聽就不聽。

    它終於停了。

    我也終於睡著。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裡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聽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夥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遊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隻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脫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幹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碰到了煞星。」他歎一口氣。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於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髮很長,鬍鬚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複雜?」

    「當運氣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裡,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鬥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著腰,「戒指在什麼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幾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種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氣,竟可以有機會與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後情形並不是這樣的。

    婚後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麼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萬!瘋了!」

    我們並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裡,我們不是公主王子,堡壘不是我們的。與前妻分家之後他要重整事業,脾氣與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裡,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吃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後我得到了他,成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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