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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 第七章 作者:梁鳳儀
    香港人賺錢的機會與能力實為東南亞之冠,只要解決了居住問題,人人口袋都相當寬鬆,因而有資格待價而沽,無須賤價出售勞力。跟泰國,是太有分別了。

    飯後,真不知是有心抑或無意,潘浩元跟我坐到天台花園去乘涼,卻不見潘光中與賀智走來加入我們的行列。

    女傭給我們擺上了各式鮮果時,我乘機問:「賀智他們呢?」

    女傭答:「跟少爺在書房裡聽音樂。」

    潘浩元立即樂不可支地說:「光中要找到知音人了,我那媳婦對音樂與文藝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心砰然一動,臉色抹下來,不置可否。

    潘光中究竟有沒有把自己的實況給賀智說明白了。

    故意隱瞞,抑或誤導,都罪加一等。

    像從前,賀敬生從第一天開始,就擺明車馬,可從沒有瞞過我什麼。

    是我自願上鉤的,也叫沒法子的事了。

    當然,其時賀敬生的身份,實在家傳戶曉,要瞞也瞞不住。否則,他可能也不會如此坦白。

    迫至走投無路才豁出去,這不能叫做坦誠和大方,或許,我的心是太偏著敬生一點了。

    女人就有這個毛病,一旦喜歡誰了,就會得為對方找借口,根本都不勞男的做什麼功夫,一切水到渠成,且言之成理。

    無他,只一句話,情投意合之下,沒有什麼能阻擋得了。

    我不禁打了個寒顫。

    「你冷了?」潘浩無問。

    「一點點,人有點累,就會覺得額外清冷。」

    「要不要下樓去?」

    「好啊,也是告辭的時候了。」

    「不多坐一會?」對方是有點戀戀不捨。

    「我們還有多天勾留呢!」

    我覺得有快快帶走賀智的需要。今兒個晚上,是要找機會告訴賀智,潘光中早已有妻並有子。

    那潘光中堅持要代表他父親送我們口酒店去,我也不便推搪,就由得他算了。

    一路上,三個人都不多話。

    其實,以我的觀察,光中是個相當文靜而沉默的人。見了他多次,話都不多,不像父親,健談爽朗。

    這種陰沉的性格,真不可不防。

    翻心一想,在內歎了一口氣。只為他是有婦之夫,在我的跟前少了一重可利用的條件,我就如此自以為是把罪名編派到他頭上去,也真是冤枉的吧!

    賀智和我,分別回酒店房間休息。

    我們的房間毗鄰,中間有一道自由上鎖或開啟的門。

    浴罷,披上了睡袍,輕叩那扇門,想到賀智房去跟她聊聊天。

    沒有人響應。

    中間那扇門原來沒有上鎖,我推門進去,邊喊:「三小姐!三小姐!」

    整間睡房與浴室空空如也。

    賀智的手袋還拋在床上,明顯地,她沒有走遠,定是在酒店的什麼地方留連吧?

    獨個兒嗎?我孤疑著。

    躺到床上去,想了一會,不知不覺便睡著了。

    翌日,四人仍是結伴去游了各式佛寺。

    潘光中的表現越來越令我不滿,他總是陪著賀智走,兩個人談得搖頭擺腦,不知多投契。

    賀智是不是一步步走進深淵去了?

    回頭出了事了,我如何向賀家的人交代?甚至,我如何向敬生交代?

    不由得微微驚出一額冷汗。

    原來並不太熱衷到那座四面佛園去向她求些什麼的。敬生都已去世,世上既無靈丹妙藥可以起死回生,其餘的一切,對我又何足掛齒?

    然,為了賀家的下一代,我還是懇懇切切地向四面佛許了願。

    「保佑香江,保佑賀家的下一代,讓敬生的基業得以一直在香江發揚光大,請賜予我無比堅忍毅力,且為完成我這個願望,盡我的責任。」

    賀智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她卻比我還誠心地拜佛,在佛園的四面,跪躊了好一會,才離去。

    步出佛國,只覺她一臉的紅光,真是容光煥發,信心十足。

    不知賀智的心願,有沒有把這分朋搗蛋的潘光中攆出視程之內。

    再下一天,潘浩元領著我們前去參觀潘家龐大的寶石加工廠。

    最興致勃勃的是賀智。這女兒跟她父親最相似的地方是一旦接觸到任何生意,就活像是蜜蜂見蜜糖似,賴在那兒戀戀不捨。

    但願賀智戀棧的是事,而不是人吧!

    這個理想一下子就落空了。

    一連四晚,每晚回到房裡去不久,賀智就必定走個沒影兒。

    這一夜,我不知是好奇心使然,抑或是真的掛心賀智,看她仍不在房裡之後,我便跑到酒店樓下去找她。

    各個餐館、酒店花園、大堂都走遍了,仍不見賀智的蹤影。

    最後走過二樓那間有輕快悠揚樂音傳出來的酒吧,我探頭進去,只見座位疏疏落落的沒有幾位客人,小小的一個舞池內,卻有一對男女,相偎相依地扭在一起,完全陶醉於樂音之中。

    我呆站著,直至確切認出那是我熟悉的一對時,才曉突然覺得尷尬,慌慌忙忙走回睡房去。

    一夜沒有睡好。

    有點像大難臨頭的感覺。

    賀智這幾天,人是比在香港時活潑得多了,每個早上見她,都是那一身的輕快,讓他看去很年輕,一點都不像三十歲。

    是戀愛了,唉。

    我呢,剛剛相反,既急且惱,不知所措,分明的驟然憔悴下去。連潘浩元都能看出端倪來。

    逗留在泰國最後的一夜,我什麼地方都懶得去,實在沒有心情。

    賀智還是好興致,這是當然的了。

    我也不好說她什麼,只管由著她跟潘光中逍遙去。

    到底是最後的一夜。

    但願從此是個結束,而非一個開始。

    潘浩元來酒店找我,是必要陪我吃晚餐。

    他凝視我良久,問:「你有心事?」

    「可以這樣說,誰沒有呢?」

    「對。」

    彼此維持了一陣子的沉默。

    很多時,靜謐能代表很多說話。

    不知我們心裡頭想的是不是有雷同之處。

    「你要保重身體!」潘浩元說,並且認真地加上一句:「我會掛心的。」

    我點點頭。

    聽了這話,不是不開心,不是不感謝。

    然,更多的是無可奈何,令自己都幾乎要冷笑。

    確曾有過需要對方掛心的日子,那時刻,潘浩元在那裡?

    完全的音訊全無。

    黑暗之中,我永遠是自己掙扎,摸索著,尋找出路。

    誰曾試過好好的拖我一把?

    有的話,就只是賀敬生。

    而他,也不過是在一個最適當的時機,乘著我抵受困苦的韌力已經摩損至最稀薄的時候,扶我一把,讓我額外感受到有人庇蔭的輕鬆,因而一頭栽進他的懷抱去罷了。

    聽過一句俗語說:「好命醫生醫病尾」嗎?

    正正是如此。

    其後敬生待我的確好,那才是我的真正幸運。

    如今的賀智會不會也是力守孤城,已是人疲馬倦得到了一個極限,有人突然極力進攻,於是把心一橫,摔下武器,撤銷自衛,扯白旗投降去了。

    唉,做人真難!

    做女人尤其難。

    這眼前的男人,如認為一句講地久別重逢之後的安慰話,可以令我感激流涕的話,也未免是太小瞧我了!

    因而,我對潘浩元的關懷,竟突然的起了淡漠感覺,連一句多謝都欠奉。

    「小時候,你不是這個樣子,你是開朗的,完全的心無城府,大有種天掉下來當被蓋的氣概。」

    「對。可惜的是,一張張被蓋在身上,久而久之,發覺把整個人都壓扁了,還能優哉游哉?」

    「敬生一直把你照顧得很好,是吧?」

    「是,他是已盡全力,且屬超額完成使命。」

    「為什麼他不離婚呢?」

    一句話正中要害,這是敬生和我的死門,他竟敢對之挑戰,令我異常震驚且稍稍憤怒。

    潘浩元看得出我的臉色驟變,歉疚地說:「對不起,我失言了!」

    話已說出口來,道歉不能彌補我所受的損害。

    要我像舵鳥般,一遇事,就慌忙把頭縮進沙堆裡,益見其醜。

    我於是挺一挺胸,擔戴下來:「人生屆無憾焉?要得了名份而喪失其它一切,並非我之所願。敬生有他對家族聲望的承擔。為我犧牲太多,也不一定是好事。」

    「是寧可人負你。不可你負人的主義嗎?」

    「可以這麼說。」

    「你愛敬生比你自己以的多,多很多。」

    潘浩元說這話時,牢牢的看著我,有一份極大的憐惜。

    我微微的顫抖。

    有點像個犯了事的小孩,以為人家不察覺,拿了件糕餅在手,誰知人家一轉頭,把他追到牆角去,還笑哈哈地伸出手來,把手上的糕餅取走。

    我寧可被人清脆的賞兩記耳光,好過如此對待。

    真的,為什麼潘浩元要證明敬生並不如此愛我,最低限度,他愛我不及我愛他深,故此,才下不了決心,跟聶淑君離婚,讓我白白委屈一世?

    我寧可他明言,不必如此扭橫折曲,九曲十三彎的褒獎我的忠貞,其實是揭我的瘡疤。

    無可否認,二十年來,為自己也為敬生,我不斷的自圓其說。

    世界上沒有結不成與離不了的婚。

    犧牲當然會有,有人連皇位都可以不要,何況其它。

    絕少人願意爽爽快快的計算清楚欠債,雙手奉呈髮妻,還我自由。

    比較上,會有多些人肯日後的種種好處,長期向受委屈的一方攤還,敬生就是這一類。

    當然,還有更多的人,得過且過,天公地道地只享受他的既得利益,將自己應該支付的,減至最少。

    我的際遇不算最上乘,亦不算最低等,如此而已。

    在潘浩元稅利的眼光與細心的分析下,我還是微微的矮了一截。

    他只差點沒有說出口來:「如果賀敬生能把你娶了,這才叫我無話可說。」

    潘浩元現今有資格說這話,只為他是孤家寡人。

    否則,他敢挑戰何人?

    「人們都說,我們泰國的四面佛很靈,陪著你們去進香時,我差點也要跪倒下來許一個心願。可惜,我想不通,如果我心願能償,自己是安樂,對方呢?不知是福份抑或遺憾,因而,我打住了。」

    潘浩元再說:「我只希望你安樂、幸福就好。」

    「我會的。敬生他會保佑我。」

    「他已成為你的護身符?以後也如此嗎?」

    我毫不考慮地說:「對,但願此生此世也如此。」

    有敬生在心頭,百毒不侵。

    回到睡房去後,循例睡不好,半夜裡還輾轉反側。

    我並不打算深究原因,睡不著就睡不著吧!

    我驀地起床,走到那通往賀智房間的門前,伸手推門。

    門竟是上了鎖的。

    賀智已經回來熟睡了嗎?

    一切已成過去了吧!

    我被起睡袍,走出睡房,轉至迴廊,站立在那兒,俯望著那個設在地下的人工小園圃。仍有人在獨奏鋼琴。

    竟在此刻,琴音婉轉,沿著那棵刻意種在園圃內的參天巨木,直傳送到樓上知音的人耳朵裡,遙遠而別緻,清晰得醉人。

    我伏在那走廊欄杆上,良久,不忍離去。

    才回轉頭來,差不多跟一個人打個照面。

    他分明自賀智的房間走出來,在這個時份。

    「賀伯母,還未休息?」潘光中微微一愕之後,跟我打招呼。

    我還能怎麼樣?

    原來今夜不是結束,才是一個開始。

    所有過去的事,總帶一點悔意。

    歷史不可能無悔。

    我和賀智在機場跟潘家父子握別。

    潘浩元說:「我們很快就會見面了,大概過兩三個星期的樣子,香港的那間經紀行就可以開業了。」

    我點點頭。

    沒有刻意地迴避潘光中的眼光。他也落落大方地吻在我的臉上,說再見。

    行的是西禮,潘浩元說,他兒子在美國受大學教育,果然。

    賀智在跟潘光中揮手之後,有一點點的落漠。她沒有刻意的遮掩,故而我一眼就看得出來。

    走進航空公司的頭等貴賓廳裡,賀智讓我坐下來,她去為我泡了杯咖啡。

    「你需要提提神了,整夜的沒有好睡!」賀智竟這樣對我說。

    我愕然。

    「多謝你為我擔心。」她說得實在誠懇。

    一下子,我無辭以對。

    喝掉了那杯咖啡,提起精神,我才說了壓在心頭的一句話:「你知道光中……」

    「知道。」

    「他告訴你的。」

    「是。」

    「這幾天。」

    「不,我們來泰國之前。」

    「哦!」我茫然。

    「是心甘情願的自投羅網,光中無罪。」

    又一個一式一樣的版本。

    男人只要有女人愛上,一定著數。

    女人被男人愛著呢?只有教她更加吃苦。

    這是條什麼道理了?

    必是千古以來,最深奧的道理。

    「以後怎麼樣呢?」我問。

    「沒有認真想過。」

    「值得嗎?」

    「三姨,你是過來人,你說呢?」

    我說不出意見來。

    心內太多感情與理智,混混噩噩地堆塞糾纏在一起,我需要整理,才能講得出個頭緒來。

    貴賓廳的門被推開了,走進來的一男一女,男的還懷抱著一個小女孩,二人的態度無可否認是親呢的,好一個不折不扣的幸福家庭模樣。

    我一看在眼內,手足冰冷,可幸還來得及立刻坐到賀智身邊去,好能背向著門口,避過了可能發生的尷尬。

    賀智看見我這突如其來的舉動,有點莫名其妙,於是回轉身來,看那男女一眼。

    趕快學足我的反應,管自低下頭喝咖啡去。

    「天!」賀智臉色煞白。

    我當然明白她如今的壓力與心態。

    如果有一日,她與潘光中給人撞個正著,情景怕就是此時模樣。

    而被我們懂個正著的人,賀智尤其不能寄以同情,付以支持。否則,她如何對得起親姐姐了。

    是不幸中之不幸,當我們站起來上飛機去時,上官懷文跟那女人和小孩,都沒有同行。

    貴賓候機樓內有飛往不同目的地的乘室。

    航機上,我們一致的沉默。

    大多突如其來的衝擊,使人承受得迷迷糊糊,一時間麻木了。

    回到了家,我們才間接地知道賀家二姑爺上官懷文到英國去公幹兩星期,賀敏當然的沒有同行。

    賀傑於幾天後在長途電話裡給我報道近況時,我忍不住問他:「二姐夫有來看你嗎?」

    「有。我們一起吃飯,還聊了一個晚上。他下星期下才回港。」

    「傑,你二姐夫是單獨跟你吃晚飯嗎?」

    對方默然。

    這其實已經等於予我答案。

    「媽,這跟你有關係嗎?」

    「沒有。」我明白兒子的意思。

    「那就好。你好好保重,照顧自己。」

    「我會。」

    「媽!」賀傑又叫我。

    「什麼事?」

    「二姐夫待我很好,他是個好人。我意思是他有他的種種難處,只是男人不便言宣了。」

    掛斷了線。我長長的吁了一口氣。

    連賀傑,這麼個還未成長的孩子,都站到那些男人的一邊去。

    盤古初開,還只有一個亞當和一個夏娃呢!

    怎麼攪到今日,老是非鬧出個一男拖幾女來不可了。

    女人要革命?

    真是天大的笑話。

    單是看得透這重關係,同性之間不去為異性而自相殘殺,鬥個你死我活,才有男女平等的機會。

    賀傑說的話,也真令人感慨。

    男人的苦衷,在心裡頭,沒有宣諸於口。就顯得額外高貴,份外的值得原宥了嗎?

    只為女人的苦,張揚開來了,得以發洩了,就要扣除同情分數嗎?

    男人是好男人,他的移情別戀,就變得情有可原。

    女人要是好女人的話,是不是她在感情上抒發的自由度,就可以被接納下來?

    不能細想下去,否則,更加氣死人。

    聶淑君對我的態度,並不因共同目標的消失,而有所改進。

    我跟賀智稍稍走得近了,令她更起了些微的不安。此外,一定是多年來慣性與我為敵,一下子很難改變觀點與情緒。

    每逢我到大宅那邊去給她打招呼,比以前更多一點閒氣好受。

    很明顯地,從前敬生在我身邊,不看僧面看佛面,聶淑君有過態之處,敬生也沒有好顏色給她看。

    如今,我是赤條條的站在太太陽下,沒有人給我遮擋保護,冷箭從四方八面飛來的話,總有迴避不了,而使我皮破血流的。

    這陣子,聶淑君的心情尤其不佳。

    賀勇鬧了件可大可小的笑話。叫聶淑君和賀家人也真真啼笑皆非。

    就是那位魏佩情小姐,怕是跟賀勇攤牌不成功,拿這賀勇沒辦法。一下子老羞成怒,無法下得了台,無從向各方親友影迷交代她何以當不成賀家的四少奶奶,於是她放了流言,說賀勇要跟她結婚,跟老父力爭,聲明寧願脫離父子關係,也要娶得美人歸。於是賀敬生一怒之下,心臟病復發逝世。

    這麼一來,賀勇與魏佩倩於心有愧,他們的一段情也就只好暫時冷卻下來了。

    好害厲的一招金蟬脫殼,如此交代,當然不掉她魏大小姐的面子。

    最低限度補償了高攀不成豪門富戶的難堪。

    就為此,賀敬生的雖然離去世,就無端端的加上一層冤屈的色彩。帶著這個被不孝兒孫激死的惡名而逝,更教生者無奈。

    事實當然並不如此。

    誰會想到世界現實得連死人也要被利用來作宣傳,以保護自己。

    聶淑君在兒子面前才嘀咕幾句,賀勇就走個沒影兒,根本不理她。

    於是一口烏氣又吐到我身邊來。

    那天把我叫過去跟她和來娘家小坐的賀敏喝下午茶。就有意無意的說:「小三,那個魏佩倩是你要賀勇請到敬生的壽宴來的是吧!」

    「那兒的話呢?我那晚才是第一次跟她碰頭。」

    「不是說,你幫著敬生核對公司計算機部交來的嘉賓名單嗎?負責增添與刪減?」

    「是有這回事,賓客的姓名其實都是賀家各人交到計算機部去,我並沒有對他們的提名作過什麼改動,甚而建議!」

    「我看你那天晚上是招呼得太熱情了,不然,也不會讓她有機可乘,留下了這麼的一個笑話。」

    「是四官吩咐,我才給她招呼的。」我真的有氣在心頭,不便發作而已。

    「啊,是這樣子的?那我想歪了,我以為物以類聚,歡場人說著歡場話,額外親切,因而對你的胃口了。」

    「大少奶奶叫我過來,就為要問這件事。」我站了起來,準備離去。

    這動靜分明是一種抗議。

    聶淑君要視為對她的不敬,也真叫沒法子的事了。

    「怎麼,今時不同往日,遺產到了手了,連態度和語氣都硬朗起來!敬生屍骨都未寒呢!」

    我叫嚷:「你這是什麼意思?」

    賀敏冷冷地說:「三姨,你調低聲浪好不好!當年爸爸並沒有因你的原故而遺棄了媽,她在賀家自有一定的權威與地位,你需要尊重。」

    我當場的啞掉了。

    我的兒子呢?我唯一的依傍也只不過是賀傑,他如今不在我身邊,於是我就給人家欺負了。

    淚水立即淚淚而下。

    站在一旁的敬瑜姑奶奶看著有人為她們撐腰,怕不會再發生前次丟臉的事了,便更趾高氣揚地乘勝追擊!

    「細嫂,別怪我也來說你了,大嫂才閒閒的說兩句話,就開罪了你了,也請多多包涵。用得著先揚惡聲,後灑熱淚,教人看見,似是我們屈了你呢。大嫂如果要指責你,老早就怪你好無端端為生哥做大壽,讓他像享盡壽緣福份似,果然雖然逝世。她難道不是未亡人,只你一個才是呢,有埋怨過你半句話沒有?」

    我是忍無可忍的跑回家去,倒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個鐘頭。

    群姐一直陪著我,澆了條濕毛巾,讓我擦把臉,喝一杯熱茶,稍稍平平氣。

    「三姑娘,我跟在你身邊二十多年了,傑官也是我一手帶大的,我這番話是真擱在心裡頭太久,是必要說了才暢快!」

    群姐乾脆坐到我身邊來說:「三姑娘,時代不同了。你太過份地將自己收藏在賀家,如果你肯到外頭走一圈,你就知道自己跟社會有多脫節。」

    群姐重重的歎一口氣:「過去的那時代應隨大少爺而去呢。「記得從前,你在大同酒家做事的那年頭,人還是硬挺的、開朗的、朝氣勃勃的,那種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英氣,無非是你接觸到活生生的社會與人群,培養得來。「這些年,大少把你當金絲雀般養,錦衣玉食之餘,你見到的至大困難,也只不過是另一個同樣的漸被社會淘汰的小圈子中人的嘴臉,你應付著她們,以一種落伍的方式應付著她們。

    就算能熬得過去,又有什麼意義呢?「三姑娘,你還年輕很年輕,是走出去見見世面的時候了。大少爺並不需要你在此陪葬!」

    我驚駭得淚水都剎那間在眼眶內凝住,繼而乾枯掉。

    怎麼一個女傭,還比我看得深切,講得透撤?

    是正如她所說的,她到底有份與外頭世界有所接觸的工作,縱使是粗下的工作,也令她的頭腦開放,留意到世界的新轉變,接受到群眾的新思想。

    她毫不留情地將我這許許多多年的自以為是,賴以為生的一套做人處事法則推翻了。

    就只是一個奉待著我的女傭而已。

    我在惘然不知所措之餘,求證於賀智。

    她再次證實阿群的說話。

    「沒想到群姐有這番體會。如她能多讀書的話,真會是一個成功的職業女性。

    三姨,你是應該走出社會來,好好的接受另一方面的歷練。」

    「我已經四十。」

    「聞名香江的幾個大財閥,他們發跡時都在半百之年。」

    「女流之輩而已。」

    「難怪你甘於作妾。」

    這句話如在平日聽,我會覺得自卑,更有可能以為對方有意凌辱。

    然,說在賀智口裡,我沒有這份顧慮。

    她沒有交代跟潘光中的關係,我也不便多問。然,我相信她不是個甘於作妾的人,最低限度不是我作了二十多年的這種「妾」吧。

    「三小姐,我學識淺薄。」

    「也不見得。你平日不是跟在爸爸身邊,對好些財經知識耳濡目染?我注意到,你還是個愛唸書籍雜誌的人。吸收學識的途徑,也不外如是吧!」

    「毫無經驗,不知從何著手。」

    「永遠不開始,經驗不會從天而降。」

    「從那兒開始。」

    「賀氏。要不然,順昌隆。」

    「我怕。」

    「你怕大哥?」賀智也不無顧慮,於是說:「從小做到大,也是一理通百理明。

    這幾夫潘光中要到本城來。他們潘氏的經紀行叫富華的要開業了,你就在那兒學起豈不是好。」

    潘浩元正正也是這樣子跟我提過。

    我沉吟不語。

    仍有相當的遲疑與憂慮。

    要一個演定了一種角色的人忽然之間轉換戲份,是很膽戰心驚的挑戰。

    我不認為我可以立即答允。

    賀智既提起潘光中,我倒是可以毫不顧忌地表示我的關懷。

    「光中他對你還好嗎?」

    一提及兒女私情,再強的女人都會變色。賀智的表情由肯定、剛耿而變作迷惘、婉轉。

    輕輕地,她只說了一個字:「好。」

    我點點頭。

    好到什麼程度呢?會不會好到肯切切實實陪伴賀智一輩子?好到肯拋棄妻棄子了?

    我突然的想,其實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真正的好,應該是有足夠資格愛她時才好向她表示。

    是不是對男人要求太過了?

    男人,尤其不是聖人!

    賀智有一點點歉疚的模樣,又加了幾句話,以報答我的關懷:「這陣子,因為生意關係,他和他父親要輪流著來香港,我們見面的時間是比較多了,也方便得多。

    他的妻兒仍留泰國,不會來。」

    「這不是解決辦法。」

    我衝口而出,已追悔不來。

    「目前的進度也只有如此。」

    「光中是個好男人吧?」我想起了賀傑的說話,說到頭來,為一個好男人稍作犧牲與委屈,總值得為一個壞男人,是吧?

    上官懷文不錯是個好人。

    「最低限度,光中適合我。三姨,」賀智望住我的眼神流露出淒然的無奈:「這年頭,要找個除了不能離婚,而其它各方面都跟自己配上的男人,實實在在的太難了。」

    唉,真是惆悵。

    自那次跟聶淑君起了衝突之後,我跟她,尤其是賀敏見面的次數銳減了。

    每逢初一、十五,還是要回大宅去敬禮祖先,也留下來吃頓飯,這倒是無可避免的。

    這些家庭聚會,從前敬生在世,全家都會到齊。

    現在呢,賀聰與賀勇固然經常托辭事忙,懶得跟婦女們廝混,就是賀智,說到底是有正經事務在身的人,空閒時間不多。我就知道,潘光中如在本城的話,賀智就更分身之術了。

    這一陣子,潘光中父子都在城內,為了富華經紀行的享而忙。

    潘氏家族在香港股票場上一直是大客戶,潘浩元多年以來,都透過賀敬生,代他買賣股票黃金。他們每月要支付的經紀佣金,已足夠開設一間小型經紀行而有餘,若多加幾個泰國豪門的生意,就已經完全可以成立一間中型經紀行來了。

    以前,賀敬生在世,潘浩元一則對敬生信任,不好破壞多年良好的賓主關係,二則一動不如一靜,潘氏也志不在那些經紀佣金。

    倒是賀敬生向老朋友提了幾次說:「浩元,你應該趁經紀牌照價格低廉時,買一個兩個自立門戶,何必使冤枉錢!」

    賀敬生就是生性大方,非但絕對不貪圖小便宜,且屢屢站在朋友的利益上著想。

    他之所以名重江湖,其來有自。

    潘浩元是投桃報李。且,那陣子潘光中也不過剛剛學成回國,初涉商場,既是起步階段,能兼顧的事務不多,潘浩元不便分身到香港來發展,所以對敬生的建議,一直不置可否。

    八六年四會合一而成香港聯合交易所,股市並未興盛,加上移民潮,經紀牌照一度低落至港幣六萬元的價位,賀敬生就又勸潘浩元:「買來押一押也值得,並不需要實時開業。」

    就是如此這般,潘浩元出的資金,賀敬生作的一切安排,配合法定購買經紀牌照的條件,順利完成買賣,迄今才正式開業。

    出面跟潘浩元掌管富華經紀行的正是跟隨賀敬生左右多年的老夥計來欣榮。

    真是無巧不成話,宋欣榮原本已退休,跟在兒女身邊到加拿大去打算長居。誰知到了彼邦,完全的不能適應。習慣每分每秒都風起雲湧的生活,相形之下,連多倫多都變得水靜河飛,宋欣榮怎麼習慣?敬生去世,他特意飛回來奔喪,跟潘浩元談起來,一拍即合,便留港主理富華生意,一邊也帶潘光中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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