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同劉之牧說自己會想辦法,只不過是一時的意氣之詞,我沒有任何辦法可想。我那年剛剛從一所二流大學畢業,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吃住都在家裡父親還會給零花錢,日子過得風花雪月,從出世起到現在哪裡這麼淒楚過?
我變成家中的權威,靜儀見了我戰戰兢兢,就像耗子見了貓,這種威風八面的感覺我想了好多年,如今卻一點成就感也沒有,而靜聆每句話的開場白是:「那時候……」我讓她閉嘴,我不許任何人幫助我回憶過去,那只能讓人軟弱,現在面對的是一場戰爭,唯一的指揮人是我!
很久沒有見到單遠,有天我們約了見面,多麼希望能夠從他陽光般的笑臉裡汲取一些力量,可讓我大吃一驚的是,他那麼不安,甚至比我還要惶恐,他哪點可以幫到我?連不要錢的勇氣都不能給我。
但他也和之牧一樣給了我一個提議,「我們一起走吧,靜言,我們去北京,那裡不會有人認識我們。」他一直想去北京,那是個藝術家聚集的城市,還有他認為最神聖的藝術殿堂。
我也有些心動,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們或許會過得很好,可是……就這麼走?把父親丟在看守所裡不管?把靜儀靜聆丟下?把靜園也丟下?
「你留下來,幫不上任何忙!只會讓你徒增傷心!」
「你放棄靜園的繼承權就已經是問心無愧了,你還能怎麼樣?去賣身嗎?這個責任重大,你擔不起的。」
一語驚醒夢中人,他說得對,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語,我和夏單卡是高中同學,愛上夏單遠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愛你啊!」他痛苦地抱著頭,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覺得我們兩個像是電視劇裡的悲情男女主角,說愛字時像快打烊的超市裡降價麵包般廉價。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愛你,就讓我們一起下地獄吧!」真是誇張,但我必須這麼做,讓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愛情來做理由,這樣我的罪孽似乎可以變得天經地義。其實我真實的想法是,憑什麼要我背負起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這擔子,反正我也是個自私的人,何不乾脆自私到底?
愛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們約好晚上九點在火車站碰面。
「靜言,你一定要來!」
我點頭:「好!」想了想終於忍不住問道:「萬一我沒來呢?」
「如果你不來,我就明白你的選擇了,這個城市還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呢?我會一個人走的。」他淒然說道。
我很疑惑,就是說無論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為我而離開還是為自己而離開?我到底算什麼?但是我不准自己想太多,有的時候糊塗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對勁。
我回家動手收拾行囊,又打了個電話給劉之牧,告訴他我要出去一段時間,但是如果他收購靜園時需要簽名公證,我會馬上趕回來。
他並不問我去哪裡,也不問我跟誰去,倒是問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來送行。我一口謝絕,借口早已想好,母親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兩天就回來。他笑了笑,把電話掛斷。
但是十分鐘後,他出現在我房間門口,我深深有一種作賊被抓的感覺。
「靜言,你真把我當傻子嗎?」他靠在門扉上微笑著問我。
我惱羞成怒,他憑什麼做出這樣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紅杏出牆的老婆!
「你知道什麼是愛情嗎?」我問他,又馬上自問自答:「當然你這種奸商是肯定不懂這些的,你的眼裡只有錢。」
他把門關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頓時心生警惕:「你要幹什麼?」
他聳聳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靜儀和靜聆心目中形象受損--你接下去說。」
我很覺得有些沒面子,但是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在《純真年代》裡,男主人公說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燈塔前回頭,他就要給自己一次機會,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結果他沒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後他還在後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讓這種遺憾出現在自己身上。」
「這就是你拋下自己責任的理由嗎?」他的眼睛似乎已經看穿我。
他那一切瞭然的眼神讓我打了個冷顫,知道沒辦法再對他有任何隱瞞,於是我坦然說道:「沒有人讓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須為自己做的事負責,如果能幫到他我會盡力,可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辦法,我不是魔術師。」一口氣說完後,我閉上眼睛,等著雷從天上打過來把我這不孝女劈死。
他一聲不吭,走到我旁邊把已經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鏈打開,然後把袋子裡所有的東西統統往外倒,一樣樣審視:「阿帝達斯……耐克……還有一件寶姿,這裡是……你的寶貝相機,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嘖嘖……」他發出尖銳的咋舌聲,回過頭看我:「你以為他為什麼會做錯事?因為有你這樣的女兒,不幸的是他還有三個。」
他一槍命中靶心,我強作的鎮定再也派不上用場,當時便徹底崩潰,捂著臉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麼樣?這些根本不關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開我的手,讓我與他平視:「靜言,你一直都像個孩子一樣無畏任性,想要什麼就一定要得到,有時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懷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麼樣都是個敢做敢當的人……你有一種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賞的就是你這性子,如果連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著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嗎?」
他竟然不生氣,微微笑了笑:「總算你沒有罵我禽獸。」
「為什麼是我?」我喃喃問道。
「為什麼不是你?你外表秀麗內心卻很叛逆,聰穎有韌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個商人妻子的絕佳特性。再說,」他笑了笑:「你知道麼,我母親過世前還一直掛記著你呢。」
「但是我們互相都不愛對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說的是本世紀最好笑的一個笑話:「用愛來維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為了愛情,為什麼一個人要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
「為了你無可選擇的利益。而且……」他帶著一種玩笑的口吻繼續說道:「誰說世界沒有奇跡呢?就算真的沒有,我也想賭賭自己的運氣。」
我思維混亂,已經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話。
他屈尊地在我身邊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煙來抽。看著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來,捶了他幾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淚水都揉到他昂貴的比亞焦蒂襯衣上。最後我從他手上把煙搶過來抽,被嗆得再一次流出眼淚。讀高中的時候,我和卡卡經常躲在房間裡偷父親的煙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煙癮是從那天開始的。
他的話冷酷傷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會去北京了,我沒辦法可恥地把這爛攤子丟下,我不能跟夏單遠一起離開。我愛他,現實卻逼我放手,或許跟他在北京會很快樂,但是伴隨而來的內疚也會讓我痛苦一輩子,我不能用畢生的痛苦去買一小段時間的快樂,到時候愛情會變成一種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為什麼總要選擇自己不願意選擇的事?那次的選擇對我來說像一個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卻擺著一杯摻有砒霜的水。我是帶著毅飲砒霜的悲壯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給他而被迫與單遠分離,就是上天讓我們共同為母親去世所擔負的十字架吧。
回憶到這裡,我不由得歎了口氣,用手指尖輕輕觸摸之牧的臉,心情複雜。他一向深沉,有那樣的機會自然毫不猶豫趁人之危,得償所願。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躍成為劉太太,本來以為自己會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於這場沒有愛的婚姻,但似乎也沒有。人的生命力其實是很強,哪裡可能因為這麼點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繼續活下去,命運總會送你另一個環境讓你生存,我開始認份地接受命運的安排。而且做劉太太其實並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像中要好得多,幾乎可以說是縱容的。
這點從他由我自主選擇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見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業重心轉移至中國開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總公司設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結婚前,他過著的幾乎是空中飛人的生活,按理說婚後我們該在香港長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簡單,語言不通而且那裡的生活節奏太快,讓我覺得自己百無一用,空氣亦不清新。之牧的評價是:胡說八道,極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規勸,我就是咬牙不點頭,最終我們選在深圳長住,這裡離香港很近,氣候舒適,不像香港那樣節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卻又是個朝氣蓬勃的年輕城市。還好我們的住所距離他的公司不過一個多小時車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機。他與我約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時趕回我必須去香港「陪宿。」
我納悶,但是心中隱隱有一絲竊喜:「是怕我紅杏出牆,或是擔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這點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這點還不太容易。」
為此氣到差點內傷。
之牧雖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現得唯我獨尊,但其實並不完全是個令人討厭的大男子主義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與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議,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
當婚姻的緊張感和新鮮感過去後,我開始覺得無聊。我曾經是個有理想的人,這段婚姻卻改變了一切,雖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滅,但既然已經做了選擇,我就必須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夠充實自己的工作。
第一選擇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優厚、制度健全,而且我還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老闆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絕了我。
「靜言,你最好放棄這個想法,這是不可能的。」
我頓時沉下臉:「我還以為你是個開通的人,原來你也和其他人一樣怕自己的妻子拋頭露面給人家說閒話!還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說:「人家說什麼,我向來都是不太理會的。你要去工作儘管去,決定權在你,我可以給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個工作就能鬧出什麼天大的事來,孫悟空再厲害也有降他的如來,你以為你鬥得過我?我只是不歡迎你來我的公司。」
「為什麼?」我為他的形容詞差點咬碎一口牙齒。
「理由很簡單,我是個公私分明的人,決不會因為某個人的身份而在公司裡特別厚待於她。你考慮清楚,如果你能保證不會把私人感情帶進工作裡,你就去。但我不允許公事破壞我的私生活。」
我瞪著他,心裡把他罵得狗血淋頭,卻不得不仔細考慮他的話,他總是那麼一針見血不留情面,說的又都是事實,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確不多。由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個相當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規矩底線,不會讓他的女人有恃寵而驕的機會,若想把他當作以前千依萬順的小情人操縱指揮,只能讓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熱血怎能就此罷休?我開始積極地向外廣投應徵信,深圳精英眾多,合適的工作並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學本科,總不能去餐館當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個月下來,只收到兩份回函。
一份是鹽田港的一家公司,那裡離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鐘車程,中間還要轉車兩次。我有一台嶄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塊的工,卻開著價值四十萬的房車,縱然別人不說什麼,自己也覺得不不可思議。只好選第二份,離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鐘就到,是一家國際連鎖大型超市裡的值班經理。
那天晚上吃飯時得意洋洋地告訴之牧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寫著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字樣。
「決定了嗎?」
「當然!」我驕傲地抬高下頜。
「那就去吧。」他開始低頭喝湯,不再對這件事情發表任何評論。
經過三個星期的艱苦培訓,我正式走馬上任。三個月的試用期裡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裡和其他新進同事一起罵著這是老闆不人道的剝削,心裡卻甘之如飴。總算有了一個向劉之牧示威的機會,而且這還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們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噹作響,心裡已經在興奮地盤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語,我想到時候一分錢也不花在他身上!越發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領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續擴大,甚至開始敲桌子。
之牧終於忍不住:「太座,雖然終於有人賞識你的才華讓你很開心,但請不要得意忘形,讓你的丈夫安穩吃完飯好麼?萬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魷魚,還得靠我養家餬口,對不對?」
我對他吐吐舌頭,興高采烈跑去房間為明天做準備。
第一天的工作很緊張,但相安無事,只是覺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狀況。
快到下班的時候,前台傳來吵鬧喧嘩聲,熙熙攘攘圍著些人,我忙走過去。
原來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訴,她身材健碩,高大威猛,嗓門也很嘹亮,一個勁地呵斥:「你們這樣做是在欺騙消費者,我一定要向媒體揭露!」
事情其實很簡單,她在商場買了一瓶正在搞促銷的洗髮水,按理應該獲得一份禮品。但是待付款以後,專櫃小姐發現禮品已經送完,只好請她等禮品下次送來時再過來取。憑心而論,專櫃小姐的服務態度的確不太好,換做是我可能也會生氣。但是一山還比一山高,她碰到態度比她更惡劣的人,因此提議被一口回絕。
「過幾天?十幾二十塊的東西,還要再浪費我的時間精力跑來這裡?有沒有搞錯?」
我想一下:「那不如這樣,您留下電話、地址,等廠家送來贈品,我們再打電話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區內,我們或許也可以派人給您送去?」
「笑話!等送來的時候!我怎麼知道你們什麼時候送過來?一個鐘頭還是十天半個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難道天天坐在家裡等你們的電話?」
我也有些生氣了,這人好不講理,圍觀的人開始增多,為了息事寧人我說:「那您跟我一起進來辦公室吧,我們看看怎樣協商,好麼?」
「我才不要去什麼辦公室!你們人這麼多,誰知道你們要搞什麼鬼?」她戒備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簡單不過,你們把我該得的東西給我,我馬上就走人。」
我皺起眉:「問題是贈品現在已經送完了……或者您願意退貨,再去我們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檯面:「你這是什麼意思?已經付錢的東西讓我退?你以為我沒錢麼?」
我心想,你有沒有錢關我屁事,你就是窮死我也不會打發你一毛錢,但是面上依然帶笑:「我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忽然靈機一動,我招來那個專櫃小姐:「贈品是什麼?」
「是我們公司的另外一件產品。」
「櫃檯上有出售嗎?」
「有。」
「那好,」我說:「你馬上拿過來給這位小姐。」
專櫃小姐很為難:「櫃上的商品已經入帳,按商場財務部門規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來,除非付錢買。」
我果斷地說:「你先拿過來,我給你簽個字。等你們的贈品到了,你再補上去。」
她猶豫一下,終於還是去了。結局是皆大歡喜,胖太太翩然離去,圍觀的人群散開,目睹我解決問題的保安也向我點頭,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裡。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之牧,等著他的稱讚,他卻皺眉:「靜言,你處理得不妥當,恐怕會有麻煩。」
「怎麼可能?」我莫名其妙:「顧客就是上帝。我不認為當時還有其他解決辦法。」
「外資公司最忌諱帳目不清,無論什麼原因,你一個剛進公司兩天的新員工公然違反財務制度絕對是錯誤的---千萬別期待得到表揚,事情不會像你想像中那樣簡單。」
我聽到批評開始翻臉:「那我倒想請教,如果換做是劉董事長,在那種情況下會怎麼處理?」
他對我的惡劣口氣並不介意:「那個牌子的商品還有其他促銷品嗎?」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銷品分三等,價值分別是20、30、40,當時缺的是30塊那種。」
「二三十塊的東西也要力爭的人,通常是愛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為什麼沒想過和專櫃小姐商量,把貴的那件促銷品給她呢?那樣她既有面子又佔便宜,何樂而不為?廠家搞促銷,送出大量促銷品,為的是回饋客戶和帶動消費者,對你的做法他們只會感激你為他們維護聲譽。但是現在,你簽名從商場不付錢拿走貨品,性質就完全不同了,懂嗎?」
我傻了眼,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想不到?但我還是嘴硬:「不管你怎樣潑我冷水,我是決不會放棄的。」
他無奈地點點頭:「我拭目以待。」
劉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沒能堅持下去。隔著辦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寫一份當時的事情經過,另外按照公司規定我還必須被課以貨物十倍的罰款。我什麼都沒寫,走進更衣室把制服脫掉換上自己的衣服,然後打電話給之牧:「你的老婆失業了,請她吃飯如何?」
他在電話那邊失笑,勉為其難地說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慮。」
在餐廳裡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訓時明明對我最好,誇我聰明上進,還因為大家同鄉的關係,不止一次暗示以後要給我肥缺。」
之牧奇道:「這你也信?孩子氣!人心隔肚皮這話沒見過也應該聽過,看來以後你還得多多長見識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說話能不能別這麼冷嘲熱諷?難道這樣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嗎?像你這種含著金湯匙出世的人,當然沒必要受這種窩囊氣。」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歲開始就騎自行車在社區裡送牛奶報紙,大學以後的學費也是自己賺的。你說我有沒有受過氣?我可不是那種一受氣就會跑掉的人。」
我沮喪地看著他說:「是,你是無敵幸運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無所不能,但我只是個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優雅地拿過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後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實作為一個沒有任何經驗的新人,你的表現已經難能可貴,你的反應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經驗和試煉。」
我鬆了口氣,不管是真是假總是個正面評價,我模仿他的口氣依樣畫葫蘆:「雖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擺攤賺錢,但是也讓你的妻子安穩吃飯好麼?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飽的話便會亂發脾氣,到時候受苦受難的可是你。」
於是大家一笑了之,從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這種東西是非常矜貴的,如果不是吃準有人為你收拾殘局,哪個敢由著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著劉之牧撐腰,我又哪敢那麼大膽拍屁股就走人?
經此一役,我放棄找工作的宏偉打算,開始仔細琢磨怎樣成為一個商人妻子。寒窗十幾載,原來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劉太太,然後發現這裡面其實也是大有學問,做情人或許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穩原配寶座需要的卻是頭腦,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現在的學習計劃比讀書那時還重。經濟、政治、人物、時尚每樣都需要涉獵。」
「但是我看你如魚得水。」他溫和地勉勵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這種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該生活在這種地方。曾經看到西餅屋做糕點用專門的模子,壓一壓就是一塊漂亮的餅乾,而劉太太這個模子似乎是專為我量身訂做,甚至無須做太大的修改,雖然偶爾厭煩,但依然快樂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強。」
「你為什麼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個適合你的環境?做劉之牧的太太,無須像其他人一樣去適應社會,你要適應的只有我!」
我心內震撼,原來我的價值不過如此,於是忍不住出言諷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對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當然地解開我的睡衣帶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燙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隻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盡便見端倪,他問我:「靜言,你的肌膚是我所見過最美麗的,這麼完美的皮膚上怎麼會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著他,他所見過最美的?他到底見過多少個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個女人?我不知道也沒有問過,甚至連婚後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隱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絞盡腦汁瞭解一切,只怕會要累死,而且我也並不太在乎,我們之間的主動權從來就沒有一刻操縱在我手上過,我只要能夠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輸得太徹底。愛一個人恨一個人都太麻煩,我不希望被這種激烈的情緒所左右,保持冷靜淡然就好。
再說我又有資格要求什麼?我肩頭的美麗蝴蝶不也是為另一個男子刻上去的麼?在十八歲那年,與單遠的愛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麼。愛情如此偉大,讓我奮不顧身,婚後這樣東西卻變得什麼都不是,它已經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跡。雖然午夜夢迴,初戀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夠讓我的心臟不自主的抽痛,那個與我相約私奔卻被狠心拋棄的男孩將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將近兩年的時間了,這段時間裡,我與之牧之間的氣氛很微妙也很難形容,當然並不是沒有親暱的時候,尤其在外人眼裡,簡直是情深意篤、你濃我濃。其實私下裡我們都明白,我們更多的時候是在相互算計著,悄悄地、密切地審視對方的一言一行,舉手投足所間表達的意思。我們兩個像是在演戲,這並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個優伶,他亦不是一個戲子。也許經過多年商場的歷練,他已經很能習慣把婚姻也當作是一項戰鬥,可我還沒能和他一樣修成正果,有時候我真的覺得很累---特別是在一直處於劣勢的情況下。不過經過昨晚,我想沒準沒那麼糟,他也許是愛我的。
之牧緩緩睜開眼睛,我的手還停留在他唇邊,他順勢咬了一口:「精神養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劉太太?」
我「啊」的一聲縮回手,昨晚手掌被擦傷的地方還在刺痛,他馬上撐起身子審視我額上的傷口,惋惜地說:「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靜園的……只是沒想到你會那麼心急。可能會留點小疤痕……不過,」他的笑臉一收,又帶些揶揄諷刺繼續說道:「這也算是為你出人意表的行為留下個紀念吧。」
我不語,男人就是這樣,昨晚我們多麼親密,一到早上就變臉,還沒下床呢,灰姑娘變身也沒他快,男人只有在枕頭上時對女人最好。
他掀開被子,撥了個電話讓餐廳給我們送早餐上來,起身的時候突然低聲說:「Shit!」
我抬頭,看見他皺著眉又坐下來:「怎麼了?」
他把右腳搬上床,我也驚呆了,他的整個腳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腫起,簡直像個饅頭,我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腳,只是沒想到竟然這麼嚴重。
「怎……怎麼會這樣?」我結結巴巴地問。
「昨晚我順便讓醫生看了一下,沒什麼大礙,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裡有藥,你幫我拿過來。」
我內疚地照做,又找來棉棒幫他輕輕塗藥:「你昨天怎麼不上藥?」
他瞪著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錯:「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來,三十二歲老成穩重的劉之牧這時候像個鬧彆扭的孩子,我頓時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頰。
他豎眉作勢要打我,卻也忍不住跟著我笑起來:「老天,原來這就是所謂的患難與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們笑成一團,他沒有問我為什麼會在靜園碰見靜儀,也不問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動提及這些,可又實在不願意破壞我們之間這種少之又少的溫馨氣氛,終於還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張熹帶了司機來接我們,我扶著之牧坐在後座。車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穩穩飛奔,我們要去哪裡?我疑惑地望著之牧,他氣定神閒,又擺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樣子,我也懶得問了,反正他總是那麼有主張心思又很難猜。
張熹坐在前坐頻頻回頭,支支吾吾很想說些什麼又欲言又止的樣子。
「有什麼事就說吧,張總。」我能看出來,自然瞞不過之牧的眼睛。
「是這樣的,」張熹咳了一聲,又看看我:「方靜儀今天一直都沒有來上班,也沒有請假。」
「方靜儀沒有來上班?她在公司是什麼職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問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書。」
之牧開始板臉:「那麼她的頂頭上司是行政部長吧?張總,你覺得這事該歸你管,而且還有必要讓我知道麼?我可不知道公司現在這麼清閒。」
張熹低頭不敢吱聲,之牧又說:「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麼人違軌,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處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個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資深經驗,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張熹挨了罵,我的心情也不輕鬆,他是刻意做給我看向我表示他與靜儀之間的清白嗎?如果是,他為什麼不親口告訴我?我用手撫弄著長髮,把臉轉向車窗外面,一幅事不關己的樣子,心裡卻是沸沸揚揚。
「在想什麼?」他轉過來問。
我自然不會說實話,「想我們要去哪裡。」我回答。
「靜園。」他看著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