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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後 客人 作者:亦舒
    考完了試,永正就駕車去渡假。

    她說:「我要到一個沒有人煙的地方去。」

    她喜歡大自然,老住那種不要說是電話,簡直連郵局都欠奉的落後偏僻地區去休養精神,不聽無線電,不看電視,不讀報紙,世界大事,再也與她無關,親友也找不到她。

    我們開頭都很擔心她一去無蹤,也勸過她,後來見啥事都沒有,她回來時又每每容光煥發,就開始羨慕。

    這次她又說要去,我不禁發問起來。

    「住什麼地方?帳幕?」

    「不是,有間木屋,設備齊全。」

    「有水電?」

    「還有廚房呢。」她說:「在一個小湖邊。」

    「小湖在哪裡?」

    「在亞里桑那,大峽谷之邊。」

    「那種地方?我的媽,你怎麼去?」

    「乘車去。」她問:「你來不來,你可以搭飛機經大峽谷然後轉車來與我會合,我把詳細圖示收在抽屜中供你參考。」

    「我會鄭重考慮。」我笑。

    其實我約了男友,他將同我一齊到歐洲渡假。

    於是永正自己動身去了。

    我沒想到我的計劃會有所改變。

    男友打電話來說他不能與我出門。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這件事,他另外約了一個他認為是比我更可愛的女子。

    我頓時震驚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處之泰然,維持風度,但心中卻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關在家中三日三夜,我決定走出去呼吸新鮮空氣,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圖,決定抹乾眼淚去找她,與她遠離人煙地過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後的事。

    我以防萬一,還是帶了當地一個導遊,任何小山路都認得的,找半日才尋到那間木屋。

    當時又餓又渴,什麼都不想做,永正來開門,我一進去,倒頭就睡。

    醒來了,永正也不問我什麼,給我吃飽了,帶我出去看風景。

    這附近什麼動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獵槍,雖沒狗熊花豹,但碰見野狼之類,也不是說著玩的。

    永正這傢伙什麼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條粗布褲一件皮夾克便走遍天涯路,長髮編成條大辮子,要多瀟酒就有多瀟灑。

    比起她,我顯得十分猥瑣,婆媽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實靜下心來。

    第二天我們要到小溪畔去打魚,她說。

    在這裡,衣服要自己洗,飯菜要親手煮,勞動起來,特別有存在感,我覺得永正也成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這裡沒有人事上的鬥爭,你虞我詐,我發覺上帝創造萬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們還是美麗的。

    在第三天,永正問我悶不悶。

    我老老實實說不悶。八默半上床,早上四點多起來,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爐火融融,春天的空氣如水晶,我不悶,但我遭男友遺棄,心情無法不苦如黃連。

    她說:「想想這些山脈,幾百萬年矗立在這裡,歷經風霜變幻。我們算什麼呢,你也不必為一些小事介懷。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來越深,每個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這是不對的。在這裡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給我好分數不要緊,河流愛我,樹林愛我。外頭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過三百年壽命,你知道嗎?」

    但永正是個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領悟,她當然看得比我透徹。

    我伸伸雙腿,不出聲。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這種傷害很難看得開,我已經夠風度的了。

    「來,我准你聽錄音機。」永正說。

    我意外的驚喜,「真的?」

    「當然,凡事不要勉強。」她笑,「你還未習慣這種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聽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帶鼻音,滿腹心事,卻又只敢洩漏一點點的怨意,敘述她在街角碰到舊情人的經過──

    好嗎,有什麼新聞?你還是那麼英俊,一些兒也沒變,那段羅漫史進展如何?打那時就沒有見過你,啊,多謝你幫手,有什麼新聞沒有?我?我還是一樣(當然你無法知道,我還如此愛你)。我有沒有悶著你?真的沒有新聞?

    我聽得淚流滿面。終於把錄音機扔到床底下,不再聆聽。

    永正告訴我,這間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個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戲,就來這裡冥想。

    「她現在呢?」

    「賺了大錢,此刻她冥想的地點是尼泊爾山麓。」

    我鼻子聞到肉香味,這幾天我們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麼?」

    「一鍋洋芋牛肉燉紅蘿蔔。」

    「牛肉是你帶來的?」

    「正是。」

    我歡呼。在山野中,特別會得充滿感激,不比在城裡,一切來得太易,什麼都不覺稀奇。

    我們站在窗前,預測明天的天氣。

    「你看天上的紅雲,也許會下雨。」

    「這裡也會下雨?」

    「比城裡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彿會隨時攝下來,閃電有幾十米長,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

    嘩。

    「吃吧。」永正說。

    我懷疑的問:「這裡的水電是怎麼接過來的?」

    「離這裡約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現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組,他們甚至有直升機,我們

    還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來,「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嗎?」她微笑。

    永正的風姿是特殊的,其他愛流浪的女郎多數大肆宣揚她們的浪漫:戴大耳環、披散頭髮、曬得棕黑,嫁洋人,穿寬身衣裳,足踏涼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統的高材生,將來隨時可以投入社會服務,成為要員。那日我們如常早早上床。

    我是聽到敲門聲而驚醒的。

    一睜開眼睛,看到永正已取過上了鏜的槍。

    她真是警覺。

    她走到大門前,「誰?」她大聲問。

    這時天空中打了一個響雷,忽啦啦地,幾乎震痛我們的耳膜。

    「路人!迷途!」外頭的聲音是屬於男人所有。

    「附近有管理員的宿舍,你請到那裡去,這裹不方便收留你。」永正在門裡答。

    「在什麼地方?我既餓且渴,我不是壞人。」

    「在十數公里外。」

    「讓我吃點東西,我實在走不動了。」

    永正看看我。我也知道放一個大漢進來,對我們來說是相當危險的事。

    我說:「聽他聲音,真的彷彿很累,給他一杯水。」

    「什麼時候了?」永正問我。

    「清晨四時。」

    天上霹靂不絕,忽然又落下滂沱大雨,那雨聲似萬馬奔騰,叫這個又累又餓的人多走十餘公里,實是沒有可能的事,小小洪水就可能引起危險。

    「罷罷罷。」永正到底慈悲為懷,她打開大門。

    門才打開,那個人幾乎是滾進來的,夾看風與雨水,連我們兩人都噴濕,我們三人合力,才重新用力把門推上閂好。

    這場雨真的非同小可。

    我們松著氣打量不速之客。

    雖雲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一個人相由心生,到底可以從五官略得三,他不是壞人。

    在這麼狠狽憔悴的情況下,他仍是個英俊的男人。尤其是一頭燦爛的金髮,叫人一見難忘。

    他冷得發抖,嘴唇青白。

    我把爐火撥高,把乾毛巾扔給他,永正自廚房取出一杯水遞給他,他捧著就大口大口的喝,他的情況比我們想像中壞得多,我的天,如果不開門給他,他說不定會倒下來。

    一個人,我想,平時無論多麼矜貴,餓他三頓飯,就變為乞丐了。

    永正已煮熱了湯,還取出面色白脫。

    他不由分說便搶上前去,大嚼。

    永正坐在椅子上不出聲,長輪倚在牆壁上。

    本來在這個時分天已經亮,但今日大雨,陰霾密佈。

    我已經放下心來。

    陌生人吃飽後,開始恢復元氣,他掙扎著向我們道歉及道謝。

    我問:「你怎麼會到這種地步的?」

    「迷途,把自己估計過高,半路已把背囊棄掉。」

    「迷途是最可怕的事。」我說。

    那金髮男人點點頭,他約莫四十上下年紀,一表人才。他伸出手:「這次真多虧你們。」

    我們連忙客氣幾句。

    「如果要休息,請自便。」

    「兩位小姐如不介意,我真想除下濕衣躺一會兒。」

    永正點點頭。

    他進房去。

    我低聲問永正:「可以放心嗎?」

    永正說:「奇怪,一隻豹從來不用防另一隻豹。」

    「喂,這不是講哲學的時間。」

    「我想可以。」她說。

    我正式噓出一口氣。

    「我保證他不是壞人。」她說。

    「我們有沒有帶足三個人的食物?」我又不放心。

    「你看你,雨一停我們就可以步行到印第安部落,況且我早向他們買了一公噸的食物。」永正笑。

    雨漸漸停下來。

    「來,」永正說:「我同你出去看看。」

    她套上水靴。

    我們沿若木屋車圈走出森林,約一小時後,發覺有一背囊遺棄在地,裡面有儀器地圖衣服,亦有罐頭食物。

    永正說:「看樣子他是個有經驗的旅行人,不該把這些扔下。」

    「也許那時太疲倦。」

    永正點點頭,「又即將下雨,不能躺下,看,他已做了記號,可以隨時回來取。」

    我們抬起頭,看到樹梢結著一塊紅手絹。

    「來,」永正說:「讓我們把它抬回去。」

    我笑,「那洋小子可真出路遇貴人了。」

    「他是從峽谷那邊騾子徑來的。」永正說。

    「你怎麼知道?」我奇問。

    「看他的行李便知道,」她說:「還有帳幕預備露營。」

    「回去吧。」我說:「我累了,也許雨會再來。」

    我們兩人背起那只包袱回木屋,走得汗淋如雨。

    他已經起來了,在門外等我們。

    梳洗過後更加儀容不凡,一頭金髮幾可令日月失色。誇張?並不,見過你就知道。他熱情地迎上來。

    我們把包袱交回給他。

    他說:「真沒想到要兩位小姐出力。」

    永正說:「原始社會中,女性地位一向很高。」

    他微笑,「我把兩位廚房中的熟食全部包銷了。」

    我們大笑。

    中午時分,他就可以動身了。既然有緣相聚,不妨多說幾句。

    雨後紅色松鼠在簷前跳來跳去覓食,我們把罐頭啤酒花生米拎出來,坐下慢慢吃著聊天。

    永正那種永恆地悠然自得、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神情,真是裝也裝不出來。

    客人問:「你們是華裔?」

    「嗯,為什麼不猜是日本人?」我問。

    「表情比較開揚,身裁也壯健一點。」他用手比劃著。

    「是,我們是中國人。」

    「介不介意告訴我,為什麼千里迢迢,移民到這裡來?」

    沉默的永正開口,「這是一個漫長而淒涼的故事,你可有三十個小時?」

    大家又笑了。

    我說:「祖父母那一代已經來了,我們在貴國出世,算是貴國的公民。」

    「還在唸書吧?」他問。

    我又笑,「打算念到三十歲才找事做,不欲離開學校,」我向永正呶呶嘴,「她拿的是網球獎學金。」

    「失敬失散,」客人說:「我少年時期亦拿過壘球獎學金,不過那是多年前的事了。」

    「有沒有幫到你?」我問。

    「沒有,第二年就退學了,年輕人心神恍惚,無法定下來讀書,五十年代,流行反叛。」

    看不出他是個中年人。

    「這次本為了替國家地理雜誌寫一篇報導,沒想到出了漏子,迷途的事,可大可小。」

    永正把啤酒送給他。

    「你們女孩子時常來這裡?」

    我說:「她每年都要『郊遊』。」

    這時我們聽到直升機軋軋聱飛過來。

    我與永正揚手。

    永正問客人:「要不要帶個訊息回去報平安?」

    他猶疑一刻,搖搖頭。

    直升機兜個圈子,飛走了。

    他說:「我也常常一出來個多月不與文明接觸,有時去到更遠的地方。」

    永正說:「我也嚮往更純樸的地方,像阿拉斯加,不過怕雪崩,也要到戈壁,但怕沙漠毒蠍,」她咕咕的笑,「生命中充滿恐懼。」

    我說:「那裡比得上大城市中之危機,警匪作戰,就要了途人的命。」

    客人看我們說得熱鬧,不禁笑起來,「不知道怎麼報答你們才好……」

    我與永正最怕他又提到我們的大恩大德,連忙將話題叉開去。

    我說:「輪到我去準備午飯。」

    「大家一起做吧。」客人也打算參予。

    「不不不,」我說:「你們聊天,不許佔我的功勞。」

    他們兩人很談得來,我看得出。

    午後、永正帶他出發往部落前進,我躲在房內看畫冊。

    偉林狄古寧的畫之優劣且不去提他,年輕時之風姿俊朗實屬少有,氣質飛躍在其清秀之五官與身型,令觀者心折。

    為什麼帶著這本畫冊?因有人談我只懂得米開蘭基羅,所以生氣。自幼嗜美術至今二十年……真是的。

    才翻著書,永正回來了。

    我們的客人並沒有離開,他也跟著回來。

    「怎麼一回事?」

    「大樹倒下,阻塞通路,工程人員尚未趕至,」永正說:「起碼有十個人在路上指指點點,我看這裡快成為遊客勝地了。」

    她一拐一拐地走過來坐下。

    「腳怎麼?扭了筋?」

    「不嚴重,剛才是他背我回來,無端端又多走個多小時。」

    「不要緊,我們醫藥齊備。」我說。

    「這只足踝前年扭傷,至今未癒。」

    「你太好動,」客人說:「要休息半年才會全部復元。」

    「我很累,」永正對我說:「有沒有啤酒?」

    我取出飲料時,看到客人替她脫了鞋子在按摩,永正漲紅面孔。

    我放下酒就退出,暗暗好笑。

    人生得逢知己,不亦樂乎。在人口上百萬的大城市中,沒遇到投機的人,反而在荒山野嶺中無意得見,真是夫復何言。

    傍晚我們聊很多……國家大事、政治局勢、民權前途,甚至美術文學、天文地理……

    他真是健談,而且豪爽坦誠,不但是個英俊的男人,內在也非常可觀,很少有這麼上乘的男人了。

    我們在一起,忽然之間沒有性別之分,大家都是人,大塚處於平等地位,大家都開心見誠。

    一般男女相處很難做到這一點,男女之間最大的矛盾是男人只想與女人共渡春宵,而女人卻往往想與男人白頭偕老,最低限度也得令他全心全意拜倒在伊裙下,故此實在不能和平相處,實像間諜鬥智。

    我們三人忽然把這種顧慮一筆勾銷,當然融洽。

    一下子便到了掌燈時分,伴著蛙鳴出現在樹梢的是一輪明月。中國人一下子便會想:是不是十五呢?住在南極也會有這種想法,細胞中流傳著這種血液,沒法子。

    至今我覺得心中的不平完全化散,不復怨恨。

    我留不住男友的心,是我不好,雙方在一起快樂過就可以,兩人都有付出時間心血,消耗了寶貴青春的,不止我一個人。

    渡完假返回文明之後,我會記住這個想法。

    歎口氣,我伸伸腿,認為不枉此行。

    心還在悲傷,但情況已能控制。

    我們的客人稱讚我與永正的美貌。

    永正給我打一個「來了」的眼光,我笑。

    在洋人眼中,鼻子越扁,眼睛越吊的東方女才算是美女,我們,算是老幾。尤其是永正,一身吹彈得破的好皮膚,牛奶般,有洋妞的白皙紅潤,無洋妞的粗糙。她只在同胞眼中算是美女。

    沒想到他會覺得好看。

    這一輪我們都早睡,略遲便雙眼睜不開,撐一會兒,也都休息了。

    我與永正擠一塊兒,另一間空房讓給客人。

    等到上床,一時又睡不著,大概是說得興奮起來,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熾。

    過幾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與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這次冥思之後是否會進化成為一個聖人,但可以肯定精神鬆弛不少,以後我也要每年來一兩次。

    至天朦亮我才墮入夢鄉。

    我醒得遲,剛湊得上吃早餐。

    門口停著輛小小吉甫車,是森林管理員來查看我們是否需要幫忙,道路現已暢通。

    這樣看來,我們的客人也要與我們話別了。

    相處兩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這樣瀟灑人物,以後只怕不易碰到。

    送走吉甫車,他們回到廚房來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說不出話。

    鎮定如永正!雙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說:「也許日後我們可以約會。」

    永正搖搖頭,「以後各散東西,很難特地聚頭。」

    我不以為然,「那全憑你們想不想見面,多大的困難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麼我們約在紐約帝國大廈頂樓。」

    客人不出聲。

    我問:「什麼時候?」

    「十年後今日,晚上七時。」水正笑。

    客人很難過,他用手托住額角,一派難言之隱。

    也許他是有婦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難再抽身出來。

    可惜,一男一女在這麼難能可貴的機會下碰見,但不能有發展。時間不對,早十年,他也許未婚,但永正還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無所謂,他已經老了。

    你說你說,已配成對的男女是否要感謝上主。

    他說:「我要出發了。」

    我們擁抱道別,看他背上背囊離去。

    我們在門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問:「他會不會回來?」

    永正說:「很難。」她低下頭。

    「說得也是,他那個環境,很難允許他同圈外人發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來,「你什麼時候發現他身份的?」

    「他那頭金髮一露就認出來了。」我說:「誰不認識他?」

    永正點點頭,「只有他認為我們不認識他。」

    我奇道:「你沒說你知道他是誰?」

    「我沒有,你呢?」永正反問。

    「我也沒有。」我說:「我以為你有。」

    「我覺得他應當有些私人生活,他一個人走這條山路,也是為著享受寧靜,一把他的名字叫出來,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殘忍。」

    我說:「那麼我們真做了件好事。」

    過一會兒、水正問:「那麼大紅大紫,舉世聞名的大明星,為什麼狀有不歡?」

    我說:「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內心不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曉得,許是為了寂寞。」

    永正不出聲。

    我問:「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們也應離去了吧?」

    永正猶自沉思,像是沒聽見我說些什麼。

    「永正,永正。」

    她進房去了。

    過數日我們也離開木屋。回到我們原來的生活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頭,他在走新的蜜運,我不會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慾都與我無關,他才不希罕我的詛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舉。

    我們曾在電視與電影中看到我們的「客人」許多次,他催爛的金髮與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們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們接觸之深切,也許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識為濃。

    事情還沒有完呢。

    我看到新聞雜誌上的一段訪問,(他很少接受訪問),他說及當公眾人物的煩惱:

    「……即使到小鎮去,也不能避開人群的熱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開始發抖,咖啡潑瀉,我便知道事情已經完結,有人打電話給親友,我便馬上離開。」

    「但是他們會把車開出來緊隨我尾後,我只好改道折返紐約,有什麼分別呢?反正紐約的人也一樣熱情。」

    我看得笑出來。

    可憐的公眾人物,名氣來自群眾,公眾可以愛你,也可以冷淡你,公眾可以給你,也可以取走,罵你讚你,都是給你面子,請苦笑吧,有什麼是不要付出代價的呢!不能忍受嗎?請隱姓埋名去,千萬不要抱怨,千萬不要有煩言,請慶幸名字為社會公用,有那麼多人在乎你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同你斤斤計較。

    我繼續讀那篇訪問: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無疑問,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後受到熱心人招呼的那兩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幾十個鐘頭中,我如沐春風,這個記憶是我畢生難忘者。」

    我立刻拿給永正看。

    永正讀完後,將雜誌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問。

    「不用。」她說:「記憶藏在這裡。」她指指腦袋。

    我覺得很對。

    一次相逢,以後各走各路,記憶長存。三天是這樣,三年也是這樣,人與人之間緣份,有長有短,終有盡之一日,生離死別,不要強求,該放手時應即時放手。

    豁達加永正,當然明白。

    誰知道呢,也許十年之後,他們真的能夠在帝國大廈頂樓相逢,再續前緣。

    那時候,他的一頭金髮,不知是否還如今日般美麗,啊,人與人之間的悲歡離合。

    但今日,我們還得做今日該做的事。我收拾書本,與永正出門上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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