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主動打電話找她時,她很久才接的電話。
「過晴,我想跟你談一談。」
「……談什麼?」
「出來再說。」
結果約在「校園」。
十來年了,慕華的校舍都幾經重修,但「校園」這個小茶餐廳竟然還在,只是老闆已經換了幾撥了。
「談什麼?」
邵征先到,等了十分鐘過晴才來,還沒有坐下就這麼急不可耐地問。
「怎麼你很忙嗎?」他反問。
她愣了一下,反應過來後才道:「還可以。」
「那就坐下來一起吃點什麼或者喝點什麼再慢慢說不行嗎?」
「行,當然行。」
已經很久沒有用這種雙方都略有牴觸的語氣來對話了。自從一起離開秋池去求學,尤其後來到了國外地生人孤的時候,他們的爭鋒相對變成了互相扶持。
回到慕華,恍然回到了中學時代,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互相質疑對方的能力,話不投機。
「談什麼?」捺著性子喝完一杯茶過晴才第二次開口。
「談關於安的事情。」
「哦。」過晴恍然應了一聲,臉上突然出現很輕鬆的表情,「那天……進展得不錯哦。」她很難得會使用如此輕鬆語氣,有點假,明明只有三分的興奮卻偏偏硬裝出十分的樣子,「我和若琳還有那姓譚的都看見了,看得清清楚楚——怎麼,特意感謝我而來的嗎?那你該請我去更貴的地方吃更好的東西,也太摳門了吧?」
感謝……邵征哭笑不得,真恨不得罵句粗話,感謝個屁!
那天晚上她害得他很尷尬,他可以暫不計較,但是害得後來若琳過來找他談話,問他對安到底是個什麼想法,他這才知道過去原來發生過那麼多的事情,原來從十多年前過晴就開始為了促成他和安而展開了一系列的強硬幹預行動。
這丫頭簡直……簡直自以為是到了極點了。
「過晴,拜託你以後不要再做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了好嗎?」
過晴臉上的笑容一下子變得僵硬,「什麼意思?嫌我多管閒事了?」
「你沒有多管閒事,只是自以為是,你向來喜歡自以為是,幾十年如一日。」邵征說了一連串,雖然說得很輕,類似自言自語,但還是一字不落地落入過晴的耳朵裡。
這下好了,如點燃了的炮仗,過晴一下子火冒三丈地跳了起來,「邵征,我過晴這輩子還沒碰到過像你這種好歹不分的人,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很多人看向這邊,十七八歲的學弟學妹們目光好奇地刺在他們的身上。
「坐下!」邵征有點尷尬,放軟了語聲,有點央求地道,「先坐下再說,好嗎?」
過晴坐下,重重的,氣得冒煙的表情。
「過晴你……我只希望你以後可不可以別這樣主觀?」
主觀,比自以為是好聽一些,但它們是同義詞。
「你知不知道你在安身上所花的那些心思很無謂?」
無謂,和沒有意義也是同一個意思。
「夠了!別一再申明了,我過晴不是一個不識趣的人,明白了,以後你的事情我再插手就是王八蛋!」
「你真的明白了嗎?」邵征表情很奇怪地望著她,有點兒失望,有點兒急迫,又有點兒——遲疑。
有什麼不好明白的?不就是嫌她管太多了,他自己的事情要自己處理嗎?過晴白了他一眼,「你都說得那麼清楚了我還不明白,當我是白癡嗎?」
「過晴你……你不僅僅是自以為是,有時候……在某些方面,你的遲鈍真是……」他說不下去,只長長歎了一口氣——真是跟白癡有得一拼。
「你今天到底想跟我說什麼?」過晴又忍不住提高了嗓門,「有什麼意見什麼指責大可放到檯面上來說清楚,少來支支吾吾!」
「過晴,連若琳都看得出來我和安之間沒什麼戲,你為什麼偏偏認定我們兩個可以湊作一堆?」邵征望著她的眼睛,「你真的認為我對安很有意思嗎?真的一直都這麼認為嗎?」
過晴一怔,觸到他專注的眼神,突然感到有點窒息。
「難道你……」她高漲的氣焰突然之間就飄散無蹤了,很小聲很不確定地問:「難道你沒喜歡過安嗎?」
「喜歡,從小就當成一個妹妹來喜歡。」邵征苦笑著道,「做哥哥的可以娶妹妹嗎?」
過晴愣在那裡很久,很久之後才開口反駁道:「我從來不相信男女之間有什麼友誼,又沒有血緣關係,搞什麼兄妹之情?」
「照你的邏輯,難道所有跟我處得很好的女生我都得把她們發展成情人?」
「可安不同啊,你一直都那麼關心她,處處照顧她維護她,凡事為她著想,你對她太好了——還不夠嗎?還能讓別人怎麼想啊?」
「那你呢?你也一直都關心她保護她,為她打架,還費盡心思為她安排良緣……你也跟她沒有血緣關係,為什麼也對她那麼好?」
簡直是在詭辯!過晴沒好氣地答:「我又不是男人,女人對女人會有什麼想法?」
「是嗎?那世界上就沒有同性戀一說了。」
同性——戀?過晴此時真想咬他一口,「邵征,嘴巴放乾淨點!你滿腦袋都是什麼亂七八糟的不健康思想?你這個混蛋透頂的傢伙,不要來糟蹋我們純潔的友誼。」
「難道你把我對安純潔的關懷和愛護想像成有所企圖就不是一種糟蹋與褻瀆了嗎?」邵征反詰。
過晴一滯,「反正……反正我今天向你保證,以後再不管你邵征的那點破事,以後咱們各不相干。」
「我不會跟你各不相干!」邵征的手從桌子的這一頭伸過去,正好一把抓住了她的手,「過晴,你為什麼只看到我對別人的好,而從來看不到我對你的好呢?」
過晴被抓住了手,像被開水燙了一下般震了一震,再聽到他後半句話,頓時一下子驚慌無措起來,「你……你放手。」
邵征歎了口氣,「這個秘密埋藏在我心裡很多年。你想想看,當初我成績那麼好,志願也不是做醫生,為什麼在讀了一年商科後又自降一級跑去重考了醫學院?本來也沒打算要出國,為什麼又選擇跟你去同一個國家進修?」
過晴呆在那裡。
「明白沒有?你?」
過晴避開他灼熱的視線,滿臉通紅,「我……」
她暈,她汗,她簡直太受刺激了。怎麼可能?一直以為他喜歡的人是安啊,怎麼可能會是自己呢?
「知道我為什麼一直都不敢向你表白嗎?因為你總是跟我劃得界限分明,讓我覺得你對我沒意思。在外求學的日子,我怎麼向你獻慇勤你都跟我楚河漢界地分清,連買一包餅乾你都堅持還我錢……我都快被你搞得絕望了,我怕向你表白之後連朋友也做不成,我怕你從此以後會不理睬我……但我也很奇怪,你沒有接受我,卻也從不接受任何別的男生,我甚至有過懷疑,懷疑你不喜歡男人……現在我總算明白原因了,原來你一直以為我喜歡的人是安對嗎?朋友夫不可欺對嗎?」
這個明白,還是若琳最近提點了他才想通的。若琳說過晴以為他喜歡安,一直無條件地在暗中幫他的忙,過晴對他很盡心。
天吶天吶天吶,繞了多大的一個圈啊。
邵征喜歡的人——原來一直是她嗎?
過晴此刻自己都想打自己一個耳光。白癡!天底下再沒有比自己更白的白癡。
其實,早在上高中的時候她就喜歡上邵征,那時候,故意處處與他較勁、跟他對著幹,也是一種吸引他注意的方法。但是,她一直以為他喜歡的是安學敏。
是的,朋友夫不可欺,安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她的心目中朋友的份量是最重的,為了安和邵征共同的幸福,她決定犧牲自己。
看到安後來居然喜歡上了姜拓,她很為邵征擔心,她怕邵征會落單、會傷心。
在她的心裡,邵征才是最完美的男人,誰都比不上他。安如果棄邵征而擇姜拓,肯定會後悔。
所以她才千方百計地阻止安和姜拓的感情,所以她才一直對安說:為了你我已不惜一切,你不要讓我失望才好。
從來她也不是真心要做什麼女強人的,只是以為永遠也得不到自己真愛的人,便找個借口獨身。
前天,看到在自己的一手安排之下安與邵征似乎獲得巨大進展,她很高興,又很傷心。表面上歡笑著,淚水卻流往肚子裡獨自吞嚥。
直到現在才發現,自己真的很遲鈍也很自作聰明,邵征根本喜歡的人不是安,她也根本用不著為誰犧牲,他明明喜歡的就是自己啊。
他們一起上大學,一起在國外生活學習了這麼多年,邵征一直也對她照顧有加,她竟然從來也不以為他是因為喜歡她,她竟然一直還把他看成是應屬於安的男人……
白癡啊!她錯過了多少寶貴的歲月,錯過多少美好的時光,她讓周圍的人都因她而承受了多少的煩惱與紛擾?
她覺得真沒有臉面回頭去面對邵征的眼神,也沒有臉面去見安,見若琳,甚至見譚映暉了。她覺得她下半輩子就只能在地洞裡生活了,沒法活了……
邵征和過晴戀愛了。
對於若琳和安來說,不啻為一個爆炸性消息。
而且,很快他們連婚期都決定好了。
用邵征的話說:已經錯過了這麼多年,不抓緊一些怎麼行?
過晴很誠懇地向安道了歉,但僅只於此次的譚映暉事件。以前逼姜拓和她分手的那件事她仍然沒有說。
跟若琳商量過,若琳說既然已經瞞了那麼多年,就索性一直瞞下去吧。
因為姜拓或許永遠都不會再出現了,而安必須徹底忘掉他才能找到幸福。那個誤會不說破,對安反而有好處。
「安,現在過晴和邵征都功德圓滿了,你怎麼辦呢?也該抓緊些才行啊!」
若琳一直在安的耳邊念,念得她自己都覺得快成佛了。
而安仍然只是溫柔而迷離地微笑,淡淡一句:「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怎麼辦呢?
安的終身大事成了過晴和若琳都一想起來就頭痛的問題。
三個好朋友,要一起幸福才行啊。
「新娘子扔花球嘍!」
酒店庭園的草坪上,不知是誰預告般大喊一聲。
立刻,所有未婚的女賓都跑到一處排起了隊。
過晴和邵征辦的是西式婚禮,場地租用了譚映暉丞御皇廷秋池分店的禮堂和草坪。
大腹便便的汪若琳推了身著檳香色伴娘禮服的安學敏一把,「快去快去。」
安一回頭,看到譚映暉站在一群看熱鬧的男賓中間,正朝自己柔柔地微笑,不由有點靦腆,「我……我就免了吧。」
「什麼免了,」若琳還未說話,旁邊準備就緒的新娘子已經不依了,「你不去我可不丟花球。」
新娘的身畔,西裝筆挺的新郎朝安熟稔地眨眨眼睛,「快去吧,這麼多年的交情,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這位老婆大人的脾氣。」
盛情難卻,安只好移尊動駕,邊走邊輕輕咕噥:「我怎麼好像又聞到了陰謀的味道?」
「是好事情!」若琳朝她比了一個勝利的「V」字。
這下子,大家都準備好了,新娘站在草坪的中間,背對著目標人群。
「我扔嘍,好好接著哦。」新娘回頭,著重看了安一眼,笑起來。笑時左臉頰有一個酒窩若隱若現,顯出幾分狡黠。說完,就又把頭轉過去。轉的幅度有點大,背後拽地的頭紗盪開層層的波浪。
安站在隊伍的最前沿,感懷地望著新娘體態優美的背影,又看到旁邊新郎望著新娘時充滿愛意的目光,不禁也由衷地笑起。
過晴,邵征,沒想到自小爭鋒相對的你們,居然成了一對。
一直想成為女強人的過晴啊,原來也會有如此小鳥依人的嬌柔。而邵征,從此以後,你將得到真正被你守護的人……
「一!二!三!」人群齊聲共數著數字,等「三」字一出口,過晴手中的百合花球也隨之呈拋物線地飛向身後。
用力過猛啊,花球居然飛越了人群,直落到草坪外的人行小道上。
「喲——」
人群發出噓聲。
女賓們回頭想再搶,已經來不及了。人行道上一個看熱鬧的飯店住客隨手一伸,花球便直直地撲入了她的懷中。
「哈,好運撞上門,真是躲都躲不掉呢!」那女客人想來也是個性情外向爽朗的人,大笑著欣然接受。
女孩們都圍住了她,「小姐啊,好福氣哦,看來喜事將近呢。」
可身為新娘子的過晴回頭看到這個場面卻有點懊惱,怎麼用力過猛了呢?那個花球,早算計好是要拋給安的呀。
看向那個搶走了安的喜運的陌生女孩——很年輕,二十出頭的樣子,身材不高,臉蛋小巧五官精細,兩隻眼睛圓圓的似兩顆小黑豆子。穿著打扮洋氣講究,一看便是富家出身的小姐。
安也在看那女孩,怎麼看怎麼覺得眼熟,就是想不太起來在哪裡見過。
倒是譚映暉迎上前去,「方明紫小姐。」
他天生細心,有過目不忘的本事。
若琳立刻想了起來,「安!她是……」
安也已經想了起來。一年前在海市她與她曾經在兩三天之內遇到三次——東影老闆的千金。
安笑了起來,還真是有緣呢。
「安姐姐!」方明紫也認出了她來,歡欣地笑著,「我一直都想找你呢。」她還欠著她的東西,「原來你是秋池人嗎?」
「是啊,土生土長的秋池人。」
「怎麼你們認識嗎?」過晴好奇地也走過來。
「說來話長。」安道。
「我曾經在海市丞御皇廷的洗手間撞斷過安姐姐的一條項鏈,安姐姐是我的債主呢。」方明紫則如是道。
過晴正在懊惱花球被搶的事,脫口便是一句:「原來這樣啊,看來還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
「別亂用俗語。」邵征回頭,作狀地輕拍她的嘴,然後又向明紫道:「既然這麼巧遇上,就請方小姐來參加我們的喜宴吧。安,是你的朋友,就麻煩你招呼一下。」
方明紫並不推辭,並很快以她的活潑開朗和大方得體博得所有人的喜愛,融入了他們的圈子。
「明紫,你怎麼會來秋池?」安問。
半個小時而已,已經熟稔得直呼姓名。
「哦……因為我男朋友的家在秋池,他明天回來,我先過來等他。」
明紫回答得有點支吾。
因為這並不是真相。
真相是,兩個月前她被喜歡的男人拒絕了。但她並不想放棄,於是不斷通過那個男人的表弟來獲得他的消息。
幾天前,莫非告訴她,姜拓要回來秋池,於是,她來等他。
「明紫的男朋友,應該也是個富家子弟吧?」坐在她另一邊上的若琳問。
「不是。」明紫淺淺地笑了一笑,「是個普通人。」
普通,卻又非凡的人。想起姜拓,明紫的眼中流露出很濃厚的神情,脂膏一樣,纏綿而粘膩。
「看上去明紫你真的很愛那個人哦。」若琳洞悉地笑起來。
「很愛。」明紫卻並不否認,很直爽地道,「他曾經為我而差點死掉,我覺得我該用一生的熱愛來回報他。」頓了一頓,明紫道:「他曾經是我的保鏢。」
安的記憶猛然回到從醫院出來的那個清晨,一身是血的明紫很沮喪地說有人槍傷了她的保鏢。
「就是……那天受傷的那一個嗎?」
「是的。」明紫點了點頭,「當時子彈打穿了他的肺葉,住了兩個多月的醫院,後來又去國外療養了整整一年。」
「哦。」安應著,不由自主地有點沉重。
「保鏢和僱主之間的愛情,很浪漫哦。」若琳緩釋著沉重,「看到一個男人為了自己而置生死於度外,很容易被打動哦?」
「英雄救美最易擄獲美人心,自古不變的道理啊。」明紫自我解嘲。
安的心事又被觸動了,英雄救美的橋段她也非常的熟悉啊……
輕啜了一口杯中酒,嘴唇滯磕在玻璃杯上,她們再聊了些什麼她又有點心不在焉了。
這一天的酒宴,人來得並不齊全。
方利文因故滯留在外省,明天才趕得回來。譚映暉也因為公務繁忙,只參加了婚禮就退場了。
明紫、若琳和安,是三個孤寂的單身女郎,湊在一起,相談甚歡。
飯後,明紫硬是拉著安到酒店內部的珠寶城,買了一條與當年款式相近的珍珠項鏈。
「從此不相欠嘍。」明紫半開著玩笑道。
「怎麼不相欠,」若琳卻道,「你搶了安的喜運知不知道?」
「什麼啊?」明紫不明白地睜大無辜的眼眸。
若琳這才告訴她,今天那個花球是過晴特意想丟給安的。
「是它自己跳到我懷裡的,跟我又有什麼關係?」明紫可不服氣。
「是啊,」安道,「有些東西,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終究強求不到。」她拍拍明紫的手背,「不用介意哦。」
「還是安姐姐對我最好!」明紫撒嬌地順勢牽住了她的手。
安的確很喜歡她,尤其她稍有做作地撒著嬌的表情,實在非常可愛。
「安姐姐有男朋友嗎?沒有的話我替你介紹一個。」明紫道。
「有!」若琳搶著替安回答,「就是這酒店的總經理譚先生。」
「是嗎?」明紫轉頭問安。
「聽她的!」
安的回答有些模稜兩可。
若琳已經告訴過她,譚映暉喜歡她。有可能嗎?安自己也不是很有把握。但是為了讓父母和朋友們都不再為自己的個人問題而繼續操心,她覺得自己該努力一點忘記舊情而重新開始了。
譚映暉是個好青年,這一點必須承認。
「對了,若琳,」她轉移話題,「明天方利文回來了,你們小夫妻有什麼活動?」
「沒什麼特別的活動啊,在家呆著唄。」若琳道。
「不如再出來一起聚一聚吧。」安道,「後天邵征和過晴就出發去蜜月旅行了,你也快要生了。」大家都還不曾齊齊地聚過呢。
「好啊,再叫上譚映暉。」若琳欣然同意,「在守護神還是哪裡?」
「在丞御的KTV吧,我們去唱歌。」安道,轉頭又問明紫:「你怎麼說?一起過來吧。」反正她就住在丞御,很近。
「明天……我男朋友要來了。」明紫遲疑著道,「到時候再說吧。」
她有心病。明天,當姜拓看到被拒絕過的女孩陰魂不散地又出現,不知會是什麼反應。
明天很快就到了。
這一刻的明紫站在了火車站外面,心情緊張。
已經從莫非那裡探聽好,姜拓和他一起坐下午三點多的班機自海市出發到秋池的鄰市,再搭火車回秋池。
估計晚上八點多就能到達秋池站了。
早早守侯在火車站外面,她的心情非常緊張。
莫非答應為她保守秘密,不告訴姜拓她已等在秋池的消息。她想給他一個驚喜。
但誰也無法預知後果,到底姜拓在乍看到她居然鍥而不捨又出現在他面前時,心中感受到的會是驚嚇還是驚喜。
天黑了,八點十分了,她等得心焦,發短消息給莫非:「你們到了沒?」
「還有十分鐘吧,快到了。」
莫非很快回復。
明紫深深呼吸一次,跺一跺站得發麻的雙腿,雙手插入牛仔褲的口袋裡,繼續振作精神,翹首等待。
「在跟誰發短消息?」
火車上,姜拓疑惑地問莫非。
在一起那麼多年,他撅撅屁股他就能猜到他拉什麼屎,嗅到些許陰謀的味道。
「沒有啊。」莫非故作坦然地抬頭回視他的眼神,手機卻放回了自己的西裝內袋裡。
過了一會兒,他又偏起了頭,主動搭訕道:「哥,如果……如果呆會兒在站台上你看到明紫,會有什麼心情?」
果然是明紫。
早就覺得不對勁了,自從拒絕她之後,她便躲著不見。可莫非的手機短信卻多了很多,有點詭異。
以方明紫的性格,縱然可以放開心底的執迷,應該也不至於會如此決斷,她絕對是那種放手也可以做朋友的爽朗女子。
一年多來,她在他的身邊,雖然他不曾愛上他,卻絕對瞭解她。
那樣藏頭露尾的,只證明一件事——她還沒有死心。
「莫非,」他歎了口氣,「你就不能少給我添點亂嗎?」
「哥,」莫非道,「明紫很好,而且她在你的身邊,從來也沒有遇到什麼不幸不是嗎?反而是因你而逢凶化吉。這還不夠破除你那套悲觀的宿命論嗎?就算是有宿命論,你已經死過一次,死過一次魔咒就可以解除了,為什麼不試著給自己也給別人一個機會呢?」
姜拓不說話,眼睛裡的色彩變得很濃重,深不見底。
莫非想問:哥,你是在考慮嗎?可終究還是忍著沒有問出來。
離故鄉秋池還剩下三分鐘的路程了。
他們這次回來是替莫非的母親過五十大壽的,同時也給姜拓的父母掃一掃墓。
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回來了啊,久得仿如隔了一世。
當走出站台,一眼就看到站在出口處的明紫。
初夏季節,她已經很清涼地穿了一件淡粉色碎花的真絲無袖衫,繡花的牛仔褲。保守而端莊。
一切都是為了迎合姜拓的品味而妝成。莫非告訴過她,姜拓喜歡淑女,那種未語臉先紅,淡淡輕笑而不露齒,含羞帶怯而不勝柔弱的復古型美人。
那其實是莫非記憶中對於十多年前的安學敏的印象。
明紫看到姜拓他們出來,緊張得心臟都收縮起來。姜拓是令她感到親切的人,但他的眼神卻也總是令她產生莫名的畏懼。
可是,姜拓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表情,沒有意外也沒有生氣,更沒有驚喜。
他只是朝她點了點頭,說了兩個字:「走吧。」
像一陣淡淡的風,吹過來,不待留下絲毫痕跡,便已逕自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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