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裡與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時候,我就常聽說他的名字,十六歲那年,才真正見到他。他是一個和我不同的孩子,他會各種不同的球類運動,會喝酒,還會一項我從來沒試過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親,是一個極傳統的中國人。也許與他書香門第的出身有關,他有滿滿一屋子的藏書,那些書櫃高高的,十六歲的我即使踮起腳也只能碰到最高一層的邊沿。在水方的時候,我的童年,我十六歲以前的少年時代,都是在那間書房裡度過的;而同樣大的一間房子,在風的家裡,卻用來做家庭舞廳。
父親是個極嚴厲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許晚上九點以後回家;不允許吃飯的時候哼歌;不允許雙腿大開地坐在沙發上;不允許穿睡衣或夾腳拖鞋在客廳裡走動;不允許在長輩面前粗聲粗氣地講話;甚至不允許對僕人吼叫。然而父親所不允許的一切,在風的家裡卻是司空見慣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這樣,我父親與他父親無論在生意場上還是在平時,都是極好的朋友。也許是受他們影響,我和風,雖然性格迥異,但也是無話不談的鐵桿朋友。
呂伯伯常常拍著我父親的肩膀說,老鍾啊,可惜咱們兩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結為親家,那多好。
這時風便會拍著我肩膀,說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絕對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後他問我接過吻沒有,並邪邪地笑著,一直笑到我臉紅及脖子根。
我們不要談這種不文雅的問題。我搖著頭說。
哈!他挑著眉,向後甩甩頭髮,不文雅?那才叫快樂呢。
說著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夾在食指與中指之間,說,這是一個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試試?
我厭惡地轉過頭,不願理會。
他繼續說,連接吻都不會,更別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來。我是真的生氣了。
我不理他,跑進書房裡,翻開《史記》看見「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後,深紅的臉才恢復常態,狂跳的心也安靜下來。
但漸漸的,書上那些字變得模糊不清,卻有三個字鍛顯出來——《金瓶梅》。
我嚇了一跳,便勁揉揉眼睛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覺。
在來紐約以前,我十五歲那年看過《金瓶梅》這本書。我相信是父親一時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夠得著的地方。當時我也只是找本書隨便翻翻,發現它後覺得敘事性很強很有意思,於是從書房裡拿出來到寬敞的客廳去看。我哪裡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說。
當我看得目瞪口呆身體發熱莫名躁動的時候,父親發現了我手中的《金瓶梅》,於是我遭到了極大的譴責以及鞭子的洗禮。
從此我恨透了蘭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寫出那種小說想毒害我。
可是現在為什麼會想起它?!
我驚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見父親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後,還好沒有,我鬆了氣的同時又埋怨起風來,怪他說那種擾亂我的心志的話。
風十六歲的生日Party我去參加了,是經過再三懇求後父親才答應我去的,他還一再警告我必須九點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認識了文。她十八歲,是整個舞會上最成熟最美麗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記得文當時的樣子,她穿著一襲銀白色的小禮服,露出雪白無瑕的雙肩,曳地的長裙在下擺擴散,使她猶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魚。她真是一個美艷驚人的少女。
我來到會場上時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臉上正充滿著一種奇特的光輝,暈紅而神聖。她整個人都似乎浴化在琴聲裡,她臉上所顯露出的美麗,會叫任何男孩子著迷——假如他懂得這種美麗的話。而我,是這其中一個。
她的弓在弦上滑動著,彷彿沒有開始,沒有終結。她奏著,如醉如狂地奏著,如夢如幻地奏著,不知道有別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許久。
我很躊躇。
我幾乎想衝過去對她傾訴我滿心的崇仰。但我停在原地,只是觀望。
她終於停止了演奏。也許是心靈感應,她一睜眼就正好看見我,我躲閃不及就這樣與她四目相對,驚鴻一瞥之間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接著她向我莞而一笑。
我還在想我要怎樣才能知道這個女孩的名字時,風已把她介紹給我,這是文姐,特邀嘉賓,專門為我的Party演奏助興的。
我不斷地臉紅。交談了一會兒以後,她去演奏下一支曲子,我就坐在角落裡發呆。我有一個習慣,喜歡輕捏襯衫從上往下數第三顆紐扣。不知道這習慣是怎麼來的,也不知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習慣。
我發著自己也不知道內容的呆的時候,忽然一股香味飄來。我抬起頭,文姐溫柔地笑著,問我為什麼不跳舞?
我紅著臉搖搖頭,我不會。這時候我才發現已有彈鋼琴的人代替了她。
來,我教你。說著她伸出手,伸向我,我沒辦法拒絕,於是我隨她走進舞池。
她向我介紹了要領,然後開始跳。我剛起步,不知怎麼就差點滑倒,幸好她拉了我一把。
她笑了笑說,別緊張,慢慢地跟我學。
帶有夢幻般的舞曲響起來,柔美的旋律游弋在淡藍燈光裡,舞廳中充滿了蜜與奶汁的芳香氣息,華爾茲是瀟灑的、溫柔的,它以一種特有的華麗情調叫人迷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而其中的斯特勞斯曲最香艷、最旖旎、最甜美。這「華爾茲之王」像是我們最好的朋友,站在一邊,輕輕笑著,看我們跳舞,看我們沉浸在優美旋律的魔法裡。
很快就掌握了技巧的我,輕擁著文姐,蜻蜓似的迴旋。
我被一種似飛行似游弋的神秘又微妙的感覺包圍。
當她知道我還只有十六歲的時候,不由驚訝地說,你還沒有成年!可是你已經這麼挺拔英俊了!我被她說得很不好意思,又紅了臉。
她說,到底還小,這麼害羞。
當鐘聲敲響的時候我幾乎全身跳起來,十二點了!我竟然跳舞跳到了十二點!這比父親規定的時間晚了三個小時啊。
我心急如焚地離開,她在後面叫我等一下。我停下來,她來到我面前伸手攀住我脖子在我唇上印了個吻。
我立刻捂著嘴呆住了。這是我的初吻。
她好笑地把我推了一下說,還發呆,快回去啊!
到家時父親和他的鞭子正在等我。
我挨了有生以來第一次暴風驟雨似的毒打。當鞭子抽在我身上的時候,我還在想,我接吻了,我接吻了……
接下來幾天我一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風來看我,神秘地說,文姐聽說了你的事,覺得她要負很大的責任,想來看你,但又聽說你家教很嚴就不方便來了。
聽他說起文姐,她拉琴的樣子、她吻我時的情景便又在我腦海裡閃耀。我莫名其妙地想她。
後來我實在按捺不住,讓風帶我偷偷溜出去看她。
她見到我之後連聲尖叫,我沒想到在Party上那麼穩重文靜的她會有這麼瘋狂的一面——但是我好高興。
隨著後來日益頻繁的接觸,一種我沒有任何概念的情愫萌動越來越明顯,風常在我面前說,文姐看上你了!我表面生氣,其實心裡好滿足。
幾乎改變了我一生的事情在不久之後發生了。
我們全家到夏威夷去度假。熬過了難以忍耐的七天後回到紐約,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見文姐。
當我真正見到她時,我們不約而同地奔到彼此面前,擁抱在一起,她像閃電一樣吻我,烈焰一樣……
從此,我和她開始了長達十一年的馬拉松式的戀愛。
不久以後,風舉家搬遷到水方,我唯一的朋友離開了,我留在紐約品味著愛情的苦樂酸甜。
苦總是長的,樂總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萬年的樂長,一萬年的樂卻常常像一瞬,還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文姐不知不覺已過了兩年,我們的感情已達到白熱化程度。在十八歲的生日晚會上,我決定不再偷偷摸摸地戀愛,而要將她介紹給所有人。
那天的她穿著法藍色的雪紡材料禮服,美得令人頭昏目眩。
我把她介紹給父親後,父親大發雷霆,當場要用鞭子抽我。造成他發這樣大的脾氣一是因為他對文姐的第一印象差。父親見到她時,她正與人發生糾紛,她的強硬顯然是他向來討厭的類型;再來,他發現表面規規矩矩令人稱道的「優秀兒子」竟然已經有了兩年的戀愛史,自然氣得失去理智。
我拉起她在眾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當天夜裡,她把她給了我。我發現自己並不是她的第一個男孩後,內心的失落和空洞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填滿。但她是愛我的,不是嗎?她的心是屬於我的,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從十八歲的生日晚會上我公開向父親的權威挑釁以後,他對我除了嚴辭厲言就是拳腳交加,我便以變本加厲的惡劣態度相牴觸。
一個風雨之夜,我又與父親吵了起來,他大罵我是個不成器的東西,逼我和文姐斷絕關係;但這時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聽的我了,骨子裡的反抗與叛逆早已生長。
我狂怒得十分厲害,詛咒他心腸狠毒,詛咒他是個冷血動物,說他侮辱了我的女友,褻瀆了我們偉大的愛情,甚至詛咒他只認得名和利,是個賺錢的機器。
我們彼此怒吼,彼此大罵,彼此詛咒……我們都無法容忍對方。他狂叫著要我滾出去,我什麼也不顧了,衝進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兩年。兩年時間裡,文姐也拋棄她條件極優越的家庭,跟隨我流浪。我們從美國東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從西海岸流浪到國界線,一直靠打工生活,過得極端淒苦和艱難,但我們有最大的財富——愛情。我們盡情揮霍年輕的熱情,辛勞都被拋在腦後。
兩年之後,我二十歲,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廠,被不知何時開始尋找我的家丁發現,我連跟文姐告別都來不及就被帶回了家。
從此我開始了監獄式的大學生涯。父親用高薪聘請了斯坦福大學的教授灌輸給我企業管理、電子商務等知識。我知道,他在為自己的家業著想,鼎鑫必須後繼有人。我是他唯一的兒子,以他封建陳腐觀念,一切都必須由我來繼承。
剛開始我用惡語暴力趕走了好幾個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縛,於是我調整戰略先緩和局勢再伺機逃出去。但父親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從來沒有放鬆對我的控制。
三年,整整三年我沒見過文姐,也沒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學業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時間真的可以抹殺一切嗎?那些曾說過的話,曾經走過的路,應該是那麼的刻骨銘心,為何我可以忘掉呢?難道愛情就像化學反應,要有一個溫度、要有一種實驗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劑,才會發生嗎?還是本身我就是蛇蠍心腸,即使有條件也會極絕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時間學完了五年的課程,憑借打滿「A」的結業證書我重新獲得了自由。
我去見文姐——曾經我深愛的人,曾經可以為之捨棄一切的人。
這三年的時間像惡魔一樣吞噬了我感情的點點滴滴,我陡然發現那時的感情只是「迷戀」而不是「愛」。她是第一個吻我的人,情竇初開的我一下子就陷入誇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三年的時間我開始變得清醒。那所謂的「偉大愛情」漸漸沉澱下來,其實只有少得可憐的一小捧,而在我年少癡狂的時候,它們卻如大雪飄飛,每個角落都佈滿蹤跡,於是我就以為它夯實了我整個身體。
現在我才知道那只是在文姐影響下的浮誇虛構。可我已經二十三歲了,我生命中本該是絢麗的年華早已付諸東流,幸好在父親逼迫下學習了一些知識。
三年後的重遇,我平靜,而她激動。
她的愛是十分自私的,當年的我沒有意識到,只是感到不理解。
曾經一度她喜歡拉小提琴給我聽,我於是閉上眼睛用心去聆聽,但有一天她突然半途而止。
她問我,為什麼不看著她?
我啞然。
她又問,我和小提琴你究竟更喜歡哪一個?
我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兩個我都喜歡。
她一聲不響地摔壞了琴,然後冷冷地吻我。從此我再也沒有看見她拉琴,當我問及時她說,別提它了好嗎?當時我弄不明白,現在才知道,她其實是在與小提琴吃醋。
在那個我邁出反抗第一步的十八歲生日晚宴上,一個有著一雙十分迷人的藍眼睛的女同學正在向我祝賀,她走過去抓起她的手臂說,請你離開他,他是我的。然後一掌打去,將那女孩的頭按進巨大的生日蛋糕裡。然而自始至終她都很平靜,好像打高爾夫球一般平常。
在流浪的日子裡,她不允許我與任何女性講話,離開她視線不允超過兩小時……老天,這些我都做到了!我是怎麼做到的啊!她很早就把我的名字刻在了身上。有一天,經過幾乎沒有盡頭的長吻後,她忽然解開衣裳,露出我的英文名字,她親手用刀子在皮肉上刻了這些字母,又用藍色的顏料澆在上面。
我望著,發了愣。
她平靜地說,聽人說,刺青是用針,我想針太細,就用刀尖,刻完了,沒有上藥就把藍顏料澆上去,很痛,流了很多血,但是也成功了。
我怔怔地望了她很久,說不出話。
她笑了笑,情緒變得有些激動地說:「我愛你!只要我的軀殼活一天,你的名字就永遠活在我的肉體裡。即使我死了,也有它陪伴,除非我的血干了,肉毀了,今生你的名字與我的身體不會分開,來世我的記憶中依然存活你的名字。」然後她靜靜地流淚,靜靜地說,我為什麼這樣愛你!是什麼讓我這樣愛你!
這個時候的她,令我想起古希臘瓷瓶上的一幅畫像,一座莊嚴而神聖的雕像。
當我藍色的名字在她肉體中結出疤痕,深深根植下來的時候,我已不再屬於那個名字了,我的愛急速冷卻。
我應該提出分手,但總做不到,我只得對自己說,再等等看吧,再等等,這樣一等就是一年。
有許多原因讓我開不了口。
文姐其實是個不幸的孩子,父親早逝,不久她隨著母親改嫁。她的繼父相當富有,在華爾街擁有一家銀行,一家珠寶行以及一幢商廈,但這樣並不代表她就能有幸福的生活。他們父女在很多情況下,都不能相處得很融洽。她從小就是極叛逆的孩子,違背繼父的一切旨意是她最初的反抗方式。到後來,她進行更惡劣的破壞。她曾把家裡一切砸壞然後跟我去流浪。
她是一個處事極端的人,也許就是這樣,她對我的愛也是極度的強烈,幾乎讓人承受不住,但她又是個安靜的人。越憤怒,就顯得越平靜,外表彷彿冷冷清清漠不關心,實則堅定如磐石——一旦她將憤怒表現出來,會變得十分可怕,這在以後我就感覺到了——但我知道這是她武裝自己的方式,她只是一個靈魂深處孤獨的女子。我深切地同情她,何況我曾經那麼喜歡她,何況她為了愛做出了很大的犧牲,我有何臉面說出要跟她分手的話。
後來我不僅沒有遠離她,反而與她更走近了一步。
還是我父親造成的。這個倔強的老頭,按中國老掉牙的傳統方式為我定了婚約,而對方女孩姓什麼我都不知道。我暴怒了,我發誓不再進這個家門一步。
我閃電般地與文姐開始了同居生活。我不否認,在這種情況下她成了我反抗的工具,成了我耀武揚威的資本。
可是我的愛情已經變質,柴米油鹽、家庭瑣事更加速了它的腐爛。
我們頻繁爭吵,她說我變了。不,我沒變,變的只是對她的感覺。
她會像暴風雨一樣襲擊我,然後又會在我懷裡哭著睡去。她咬我、掐我,同時也吻我。有時氣過度她不僅不再毆打,反而與我親熱,現在想來,那種變態生活,我只想嘔吐。
這樣像瘋子一樣過了一年,我不顧一切地拋棄了她。為了消除我的負罪感和擺脫她的糾纏,很長的一段時期,我過著放蕩的生活。以我的條件,找女孩子很容易,我盡可能沉溺在酒色裡,不管任何事情。一年多時間裡,我記不清有過多少女人,她們有著不同膚色,不同身份,來自不同國度。
文姐像瘋了一樣用各種手段對付和我在一起的女子,有幾次險些傷人性命,但我已走進驚濤駭浪之中,不再回頭。她停止了一切暴力,求我回到她身邊。有好幾次我拉開房門,卻看見她跪坐在門口,像一尊石像……我鐵了心要離開她,無論怎樣,我不要繼續受她的愛的奴役。
終於,她使出了最殘酷的撒手銅,她開始絕食,並且自殘,整整六天,她滴水未進,用刀子將全身劃得體無完膚,用煙頭在身上留下一串又一串傷疤。她昏死過去被人發現送進醫院裡,一醒來就拔掉手臂上的點滴,嘶叫著煦一天不回來,她一天不會放棄自殘!
最後當然是她勝利了。
我見到她時,她幾乎已不成人形,但她依然平靜。她的姿態讓我想起休眠中的火山,熔岩正在她腹中流轉,但表面看不出來。她流著淚說:「答應我,再也不離開我,再也不背叛我,我的話,你一定要聽……」
我輕輕點了點頭,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
我們又恢復了戀人關係。
我的父親忽然把積怨多年的遊子接回家去。看到他時我突然發現一直威猛無比、站在峰頂向下俯視、不可一世的父親竟蒼老得如此厲害。他的脊樑已經彎了,廣廈萬間再也撐不了多久,龐大的家業即將落在我肩上。
為了鍛煉我,父親將遠在水方的事業交給我,讓我獨立去闖。那是他五十多年來創下的第一份事業。他還告訴我,他不再干涉我的戀愛和婚姻自由,我選擇的任何人他都接受,他甚至催促我和文姐結婚。對此,我只能苦笑。
臨行前,老天幫了我一個大忙,文姐唯一的親人——她的母親因為癌症即將走向生命的終結,她不能拋開母親隨我而去。
十一年來,我第一次獲得了自由,呼吸到無比新鮮的空氣。
這一年,我已經二十七歲。回想從十六歲開始,我幹了些什麼呢?我只是盲目地揮霍了青春。
如果沒有遇見晞,文姐將是我一生唯一的最初的也是最後的故事;遇見了晞,文姐仍是我一生最初和最後的故事,但並不是唯一的故事。
洧奐大橋上,風在疾走,二十六歲半的風在我耳邊喋喋不休。晞如慧星一般閃著光芒出現在我面前。她穿著搞笑的衣服,黑白相間的素條T恤,黑色九分褲,亮黃色夾腳拖鞋。每一樣分開來並不難看,湊在一起卻讓人噴飯。但她依然是美的,不是文姐那種蓋世艷華,而是臨風玉立娉婷婀娜中另透出一種剛健自然、清新出塵。
對風的挑逗,她露出很不屑的表情,反應並不激烈但堅決,像文姐。
從一開始我對晞沒有特別的感覺,然而後來發生的事證明我們很有緣分。她是售樓小姐,分發的廣告傳單上聯繫電話居然是我的手機號碼。讓律師跟她交涉後才知道,原來是她一時大意寫得太潦草被人認錯了,於是我知道那是一個粗心的女人;再後來,我又知道她愛酗酒,愛借酒澆愁,但酒量並不大,我只是在心裡想,一個生活頹廢的女人。
但後來我對她產生了極大的興趣,甚至把她弄到公司留到身邊跟我做事。我對她態度的改變,出於一次「偶然」。
那天她打電話給我,醉醺醺地約我出去喝酒,我聽出她在哭,於是去了海邊。在路上我買了一瓶芝華士12年。
她向我講述了她在她的公司裡的種種不如意,種種受人欺的經歷。她張牙舞爪地說她「炒了上司的魷魚」,然後她很不顧形象地哇哇大哭,接著一頭栽在沙灘上醉了。
她的衝動、她的倔強、她的堅強、她迷糊的個性、她受的恥辱與委屈,在我心裡引起了共鳴。這樣的女孩子我並不是第一次見到,我經歷的各種女人太多,但為何只對她有興趣?
她失去了工作,我就將公司的招聘啟事給了她,激將她來應聘。前面一系列關卡我沒有過問,我相信她闖得過,最後一關由我把守,我果然見到了她。我提出了思索已久的奇怪得簡直有些爛的問題。怎麼說,我應該是想通過這個奇特的問題才引起她的注意吧。真是奇怪,我一向認為,像我這樣有魅力的男子,誰拒絕得了?可是面對晞,我沒有把握,只能像個青澀的毛頭小子,用這種幼稚的方法來引起她的注意。
沒想到她很惱怒地說我這是在白費口舌,因為那個問題根本就無需回答。是嗎?那我就決定把她留在身邊讓她跟我說清楚,到底為什麼不用回答。
當我發現自己愛上她時震驚不已,我以為我的心已經死掉了,但如今又被她激活。這時文姐從紐約追隨我來到了水方,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
自從那次給了她承諾以後,我們一直相敬如賓,不,應該是我對她畢恭畢敬,一對戀人做到這種程度,只能說明他們已經很陌生。
即使文姐守在身邊,依然阻止不了我對晞的愛。在醫院前的海邊我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可以說,那是我二十三歲以後第一次主動吻一個女子,對文姐我不願吻,對那些尋歡作樂的女人我不屑吻。
但我明白自己的處境,我知道我不能給她幸福,我所能給的是痛苦的愛和愛的痛苦。
焦慮了幾天深思了幾天,我在病房裡抱住了晞,我自私而且蠻不講理地要她做我除文姐以外第二個女朋友。她只猶豫了一秒,就成了我的地下女友。
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在我追尋不到的未來,但在與晞交往的日子裡,我明白了,其實她就是我的幸福,是我等了七十六年的哈雷彗星,是我今生唯一的夢想。在昆蟲裡,有一種專門靠吃自己的身體充飢的昆蟲。我們現在正是這種昆蟲,在吃自己時,一方面雖然痛苦,但又有一種滿足的快樂。而造成我們不得不吃自己的是文姐畸型的愛,它使我背負著巨大壓力。
在我還沒準備好時,文姐發現了我的背叛,我違背了我的誓言,但我絲毫不後悔絲毫不後退,我不會放棄我的真愛,我遲來了十一年的幸福。
這一次她瘋狂地用暴力傷害我的身體,傷害她自己的身體。當她精疲力盡之後,我告訴她,我們從現在起,是兩個獨自的個體,不再有任何關係。
她忽然呈現出一種死寂狀態,她的臉色蒼白極了,像一朵凋落的百合花,卻又是極令人恐懼的。世上最可怕的面孔是被絞死人的臉,而她,現在正是這樣一副面孔;充滿了絕望、慘厲、陰森、悲哀。
然後她忽然撲在我身上,狂吻我。一會兒以後,她又忽然平靜了,對著我笑了笑,飄然離去。
我感到毛骨悚然。
不祥的預感襲擊了我。也許我與晞的戀情只有開始,沒有結果,於是我要她答應我,如果有一天發現我不在身邊,要自己尋找幸福。
回到家裡,文姐正在等我,她把自己打扮得異常美麗,對我也異常溫柔。她問我,我們真的完了嗎?
是的。我聽見自己空洞的聲音。
她輕輕地撫摸著我的頭髮,沉思著,她的眼睛極其陰鬱,像是一大片森林陰影鋪成的。在她臉上,有一種陰慘的美麗,一種黑暗的甜蜜,她的表情從未有過這樣的溫柔。
她忽然站起來,笑著說,也好,成全你,也放過我。
她慢悠悠地走了,不久我聽見關大門的聲音。我忽然神情緊繃,一團陰影在心中越擴越大。
我追出去,問看門人,他說,沈小姐到後山去了。後山?!一道懸崖在眼前閃現。原來,剛才她是在向我訣別。
我趕到懸崖邊,她正一步一步走近死亡邊緣,我悄悄走過去,想趁她不備把她拉回來,但她發現了我,傲然一笑,縱身躍下。
我不知道是怎樣衝過去的,那簡直是飛,我用腳勾住崖邊一棵樹倒懸下去抓住了她的手——這一切只在一眨眼之間完成。她下定決心要離開這個世界,從懸崖上抓起石頭瘋狂砸我的手臂,砸得血肉模糊。
但我不能放手,我在腦海裡想了呼一遍,然後大聲說,我不會離開你,永遠都不會,不要再傷害我,跟我上來!
她停止了一切動作,一遍又一遍地狂笑。笑完了,她說,只有死嗎?只有死才能留住你嗎?你僅僅只是怕我死嗎?
我絕望地發現,從十一年前遇見她開始,我就無法離開她了。她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拴緊了我,她簡直就是午夜厲鬼,我擺脫不了她,永遠!
我在海邊與晞告別。她不會癡纏,她無比堅強地揮手跟我說再見。我連她離去的背影都看不清,因為淚水模糊了我眼睛。
我獨自一人茫然地走在海邊的沙灘上,一直瞪著眼睛把過往的感情過程一幕幕在腦海中反覆播放,悲哀地重溫文姐的絕戀,徒勞地檢索與晞在一起時的幸福時刻,直到頭痛欲裂,心力交瘁。
我從夕陽西下一直待到沾滿寒涼的晨露,得出了一個真理——
文姐用絕戀築成了一座塔,密不透風,沒有光線、沒有水分、沒有空氣。胸前刻了我的名字的她把自己關在塔裡,而我也跟那個名字一樣,囚禁在塔裡,永不得翻身,要這堅不可摧的塔毀滅,除非發生奇跡。
在一年四季裡,天空有時會出現幾片奇異的雲彩。
在一個人的一生中,偶然也會出現一兩次奇跡。
這種奇跡像紅花綠葉,像太陽閃電,沒有它,生命就不美、不亮。
我開始憧憬這種奇跡,開始夢想:或許有一天,它會像一片落葉似的,隨風飄到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