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晚不過是進浴室梳個頭髮,走出來後,便發覺方英雄整個人都不對勁了。
他鬧脾氣鬧得很凶,不吃飯、不吞維他命,上車也不肯和她坐在一起,她拿的衣服他不穿,她端的開水他不喝,一整個就是在針對她。
難道不給他三分鐘有這麼嚴重嗎?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鬧什麼脾氣!
她別過臉,決定不理他,看他要氣多久,等氣完了,他們再來討論。無的放矢沒意思,人要學會長大成熟,碰到事情得溝通。
不過,她還是佩服他的,就算他氣得快跳腳,一旦面對鎂光燈、記者和導演同事,馬上能露出他的萬人迷笑臉,完全沒受情緒影響。
他拍片,在進度上:他抽時間回答記者問題,回答得盡力又得體;他和影迷粉絲拍照,來者不拒。他簡直是完美藝人,根本無法從他身上找到缺點。
但,第一天過去,第一個星期過去,他的堅持度比她所想的更強。可想想,不就是這樣的堅持,他才會毫無理由地愛上她,整整七年不變?
白天他們在片場,他做所有該做的事,包括不理她。
晚上,他們躺在同一張床上,他還是不理她。
她引誘過他,但他很不給面子,抱起枕頭走到沙發上睡覺。
她生氣了,威脅道:「我再去訂一間房。」
他卻冷冷說:「好啊,你付錢。」
方英雄才不付費讓她有機會和另外一個男人睡,對,他小心眼,他怎麼知道那個遲遲的老爸不會一路跟到上海,會不會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向晚晚摳死了,要花錢住飯店,她寧可睡在走廊上。買房是她最大心事,汲汲營營賺錢都來不及了,哪還能夠多花半毛錢!
所有冷戰歸冷戰,他們繼續同寢同食,二十四小時黏在一起。
只是這天,她再也受不了,決定把話談開,覺得這樣不明不白的賭氣下去太幼稚。
方英雄也很生氣。他氣她騙他、忘記他,氣她隱瞞有個叫她媽咪的小孩背後,還有個她愛到不行的男人存在!難怪即使她的第一次給了他,她仍不說她愛他,守著這句話,是為了替那個男人保持最後一點自尊?
想到這裡,他更加暴跳如雷。
難怪秦秘書提到某女星劈腿時,她會為那人說話,說感情這種事情,誰都無權置喙。難怪他批評對戲的女主角太主動時,她只是笑笑說:「誰叫你長了一雙桃花眼,讓女人對你情不自禁。」
他問:「那你有對我情不自禁嗎?」
她笑而不答。
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認為女人劈腿無罪,為什麼別的女人情不自禁,她也無所謂。
那是因為她不愛他、不在乎他、眼裡根本沒有他!
如果她介意他,她會陪小心、會用溫言軟語打消他的怒氣,那麼他就會問她有關於那小女孩的事情。
但她沒有,她由著他去生氣!
這代表什麼?代表正中下懷,代表她很高興,代表如果他火大出口,叫她滾出去,她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毀約,理直氣壯地回台灣陪那個死男人!
他打死不承認自己嫉妒,打死不承認他的火氣有一大部分來自想像力,他想像晚晚會在另一個男人身下承歡呻吟;他想像他們手牽手進禮堂,想像他們走過鋪滿玫瑰花瓣的紅地毯,最狠的是,還牽著一個小女孩,叫他們媽咪爹地。
嫉妒讓他忿忿不平,偏偏他是大明星,不能介入別人的愛情,否則事情一旦被揭露,他會被媒體唾棄;他有黑道底,卻不能找人去砍死那個和他搶晚晚的男人,什麼事都不能做,讓他更煩更氣!
所以,他只能把她的手機扔掉,讓那個笨小孩沒辦法和她聯繫,他的行為很幼稚他知道,但他克制不了自己。所以他只能和她冷戰,從早戰到晚,二十四小時不停止,他的舉止無知他明白,但他說服不了自己理智……
而今天,他氣得更凶了,和女主角接吻已經讓他很、不、爽,但她不但沒有認真看他們對戲,看他有沒有被女主角佔便宜,還和男配角聊天、聊得很高興!
她不看雜誌的嗎?那個男配角根本不是人,他是種馬!有女人,抬高單腳就能上,她居然對那種人笑得甜滋滋,好像嘴裡含了一把糖。
方英雄氣到肚子快爆掉,所以離開片場後,他沒回飯店,也沒跟秦秘書或晚晚交代一聲就自己搭計程車離去。
他在PUB裡面認識一群女人,其中一個他知道名字,她叫宋喬,是內地很有名的歌手,唱片賣量排得進前十名。
這個晚上他笑得很誇張,以為夠誇張就可以把晚晚遺忘,可是不知道他哪根神經出了問題,越笑竟然越心酸。他喝很多酒,以為酒精可以麻痺人類的大腦,那麼中間架起的神經就失去作用,他會把晚晚的名字、樣子通通忘記。
但酒精非但沒有麻痺他的神經、教他遺忘許多事情,更有趣的是,他居然想把宋喬帶會飯店裡,用精彩表現,讓晚晚和自己一樣生氣。
蠢吧,不知道是不是偶像劇把人給演蠢了,他追女朋友的方式會讓人額頂槓出三道黑線,而惹火女朋友的方式,一樣會讓烏鴉從額間飛過。
不管了,好戲開鑼!
他按了門鈴,向晚晚來開門,他站在房門口和宋喬熱吻起來,演得超誇張,那樣子不叫吻,比較像把宋喬一口吞進肚子裡。
向晚晚臉色鐵青,看著迫不及待要上床的男女,一語不發地直接從他們身邊走出去,把房間讓給那堆乾柴烈火。
她的表現像一盆冷水,猛地從方英雄頭上澆下。
他瞬間清醒,終於,他想起來她不在乎他,半點都不在乎。
狠狠地,他一拳捶向房門,大喊一聲,「走開!」
宋喬嚇壞了,趁狗仔隊還沒有被引來之前逃跑。
他進了屋,關門的聲音大到不管左右房客會不會開門出來抗議,只顧把自己丟到床上,柔軟的棉被把他整個人吸了進去,但吸不走他滿肚子怒氣。
這個晚上,方英雄在飯店裡生氣,氣得很沒有意義,而向晚晚則在上海的大馬路上來來回回走,無心瀏覽櫥窗,只顧低著頭默默細數自己的腳步。
很好笑,她穿著飯店的室內拖鞋就跑了出來,更好笑的是,她發現她還不肯承認愛清,卻先一步承認自己失戀。
他們僵持著,沒人想談,沒人想化解,甚至還有人想要擴大問題。
向晚晚不是沒想過把合約砸在他頭上,訂機票回台灣,但她理智的那面提醒著自己還沒存夠五千萬。
至於在愛情上面幼稚過度的方英雄,一心繞在「她根本不在乎我」的這件事情上,他變本加厲,企圖讓她和自己一樣嫉妒到想死。
於是,他和片中的女主角黎茵傳出緋聞,媒體拍到他們在酒吧裡面熱吻,緊接著,狗仔隊天天尾隨,新聞一天一則密集曝光。
面對記者的詢問,方英雄一概語帶曖昧地回答,「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至於未來會如何?就看後續發展了。」
而女主角面對記者的疑問,不是含情脈脈地笑望著方英雄,就是說:「他是個很好的男人,能夠和他在一起,肯定是前輩子修到很大的福份。」
這種話聽在記者耳裡,還能不誇張、不大寫特寫?
因此,天底下的人都認為方英雄情定黎茵。
面對這種情形,向晚晚怎麼可能不心痛?好幾次她忍不住紅了眼眶,背著方英雄衝進廁所偷哭,她想不出為什麼狀況會在一夕間變更,為什麼前一刻兩人還在床上纏綿,下一刻,他就翻臉不認人。
是她的技術太差?如果這樣的話,他早該和她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掉頭就跑啊。
那麼,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原因嗎?
想破頭,終於讓她想出一個簡單、實際卻也落伍到會讓人唾棄的理由。
老一輩不都這麼說,女人要懂得矜持,別在男人面前隨便,因為男人在沒有得到女人之前會把她當成天神,一旦到手了,便會發現,她其實並沒有那麼神聖。
是嗎?他暗戀她那麼久,終於得手,才恍然發現,她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用,因此態度轉換、對像更改……這就是男人,他們都希望找一個仙子當情人,卻在把仙子的羽翼剪除、把她變成凡人之後,棄如敝履。
多可笑!有媽媽這活生生的實例,怎麼她還是沒學會警惕?能怪別人嗎?不,她只能氣自己,氣她沒修好男女習題,就敢大玩男女關係。
但地雷踩了、遊戲玩了,就算肢體已經炸殘,她也得面對自己和方英雄,她不讓人看扁,不要像那些女人哭死哭活的,哀求男人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既然事實擺明了他們不能再一起走下去,分手是肯定的結局,但她仍企圖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解釋他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的原因。
她對自己嘲諷一笑,反應再慢,終於還是弄懂了。
這是很殘忍的狀況,尤其對於剛被說服對方愛自己的女人而言。
怨誰呢?怨這個多變社會,她來不及調整腳步就被拉著往前衝,也不曉得前面是不是一條不歸路。
她只能強忍哀愁,假裝自己無傷,學他對記者笑、對導演笑、對每個人微笑,然後在他們眼瞳裡尋找自己完美的笑意,為自己的表現打分數。
結果這分數很高,她在他們眼底發現自己是個美麗女人,只要不把眼光定在方英雄身上,她有太多機會認識更多優秀男性,只是……讓人悲傷的是,那枚固執的心臟,並不在意自己有多少機會,只在意他無時無刻不在和黎茵調情。
誰說對於愛情,男人比女人遲鈍?被他愛著時,她無知覺,被他放棄了,自己還一意孤擲地追追追,她真痛恨自己的愚昧!
黎茵打扮得像一朵花,身段極致完美地進入片場,她對方英雄一勾笑,身子立即靠向他,勾著他的手臂,笑瞇瞇地問:「再過不久戲就要殺青了,你有什麼計劃?」
「先開演唱會,新專輯就再等等吧。」他一面回話,一面偷瞄向晚晚,她沒看他,正在盯著他的行程表看。
只是他沒向前仔細看,否則他會發現淚水在她眼眶裡打轉。
「你會邀請我去當演唱會嘉賓嗎?」黎茵問。
見鬼了,五音不全的人怎麼當演唱會嘉賓?但他沒說,只是笑得很親切。
「我對台灣有一份憧憬,真想到那裡走走,不知道這部片殺青後,我們會不會到台灣宣傳?」
他耳裡聽著黎茵的話,眼裡心裡卻裝滿了向晚晚。他越來越氣,氣她的隱瞞欺騙,氣她對他不在乎……沒想到他辛辛苦苦跑到終點,卻發現根本找不到那條重點線。
他知道自己氣得很任性,氣得很挑釁,也氣得小心眼,可是他抑止不了自己,他、就、是、生、氣!
「向晚晚。」突然間,他截斷黎茵的話,很突兀,不符合方英雄的溫柔形象,但他不管。
她放下記事本,走到他面前,盡全力不讓臉上洩露半分心情。
「有什麼事?」她站定,看住他的眼睛,不迴避。
他哪有什麼事,就只是看不慣她的氣定神閒,好像他的態度影響不了她半分。
「我口渴。」
向晚晚點頭,走到隨身包包邊,拿出他喝慣的花果茶,不是鋁箔包,而是現沖現泡的那種。
方英雄打開杯蓋喝一口,嫌惡道:「太冷了!」
她歎氣,拿著杯子倒熱水器旁加熱水,拿回來遞給他。
「太淡了。」
她沒反彈,由著他任性。再度走到包包邊,把果茶倒在自己的杯子裡面,她不習慣浪費。拿出新的茶包重泡,再把杯子放在他面前。
果茶要泡十五分鐘味道才會出來,他望著她,欠扁表情留滯臉龐,而她不想扁人,所以她放下茶杯,轉身就走。
「我現在就要喝。」他強人所難。
「可以啊,只要不嫌味道淡。」向晚晚背對他,連身子都不轉。
「我是不是浪費太多錢聘你了,連倒茶這種小事都做不好,你還能做什麼?」
他仰頭,冷冷的眼光落在她身上。
她深吸氣,努力表現風度。「如果方先生覺得不划算,可以另請高明。」
「是我的錯,我以為你夠高明了,沒想到不過爾爾。高學歷?台灣的教育!」他嗤笑一聲。
向晚晚猛地轉頭。每個人心底都有一塊最柔軟脆弱、最需要被保護的部分,而現在,她那一塊被他踩到了!她怒瞪他、臉上暴紅,溫柔面容瞬間變得張牙舞爪。
「台灣的高學歷不是用來訓練打雜工,就像它也不會用來訓練演員歌星。」
「你在諷刺我的學歷是不是?」
「怎麼會?錢連人性都可以買到手了,方先生願意的話,可以花錢買幾張大學文憑,唬唬觀眾,說自己是優質明星。」若前兩句不是諷刺,這句鐵定是。
方英雄的腦袋氣到糊掉,口不擇言,「我不需要學歷加持就是優質明星,不像你,就算有學歷光環,也得為六萬塊對我卑躬屈膝!」
卑躬屈膝?她真想把桌上的花果茶潑到他臉上!拳頭握得牢緊,她怕握得不夠緊,明天就會登上頭條。謀殺大明星——這句話夠不夠聳動?
「不只對你,任何人給我六萬塊都可以叫我為他卑躬屈膝。」她咬牙切齒說。
「是嗎?報個價,多少錢才能讓你乖乖躺在床上?」他的表情也不會比她客氣。
向晚晚的臉由紅轉為蒼白。該死的男人,居然說這種話!什麼都不管了,她連半分鐘都待不下去。
她吸氣,僵硬道:「不必太多錢,三顆鑽石就能辦到。」
這下子,輪到他僵住、輪到他握緊拳頭,在這個時間點,桌上那被花果茶是相當好的攻擊利器,但他一樣忍住,為了不上明天的娛樂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