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至美困難的睜開眼睛,立即感到一陣暈眩,只好再度閉上雙眼。
「你醒啦?你還好吧?你沒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親的聲音在他耳畔殷殷關切地詢問著。
好陌生的聲音,這是誰在說話?
「媽,要問也等他睜開眼睛再問,他搞不好又昏過去了。」火妮雙臂環胸地站在床邊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們也真好笑,看見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樹林裡,居然連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屍體」。
說也奇怪,他怎麼會渾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屬於苗家的樹林裡呢?
阿田伯他們說,他身上的衣物和財物一定都被流浪漢給剝光了,所以他才會連條內褲都沒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確定他還活著的那一剎那,她整個給他臉紅,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體耶,有夠不好意思的。
「我的頭……好痛……」辜至美擰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終於睜開了雙眸。
「啊,醒了、醒了,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歡天喜地的喊,然後像個母親般慈愛地安慰著他。「當然會痛嘍,會痛是應該的,你全身有不少擦傷,不過幸好傷勢不重,應該謝天謝地了。」
他看著眼前福泰的陌生婦女。「你是誰?」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親,你叫我苗大嬸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嬸?好陌生。「我認識你嗎?」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當地回道:「你不認識這裡所有的人,我們也不認識你,你昏迷在我們家的樹林裡,是我們把你給救回來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點面熟。
「我認識你嗎?」他好像看過她,但她叫什麼名字,他一點也想不起來。
「不,你不認識我,因為我也不認識你。」火妮明快地說:「把你家人的電話告訴我,我通知他們來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腦中一片空白。
「對啊,你總有家人吧?」她頓了頓。「呃——你是孤兒?」
他緊擰著眉心,不發一語。
火妮潤了潤唇,試探地問:「那麼,你總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電話告訴我,我叫你朋友來接你。」
他還是不說話。
「呃——你連朋友都沒有?」
這個人還真悲哀,長這麼大,居然連個朋友都沒有?
也難怪啦,瞧他,俊美無儔的臉龐,文明又帶點冷漠的氣質,渾身上下看不到一絲柔和,他可能是那種超級難相處的人。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火妮問道,並且認為這個問題總該回答得出來了吧?
「我——」他終於開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我想不起來。」
「什麼?」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說——你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火妮眨著眼。「你失憶了,是這個意思嗎?」
「我不知道……」他的頭好痛,只要他試圖去想什麼,他的頭就會撕裂般的痛。
「怎麼辦啊?他可能傷到腦袋了。」梅淑珠憂心忡忡地看著他。「要是他一輩子都想不起來自己是誰怎麼辦?這樣很可憐耶。」
「我看還是報警吧,把他交給警方。」農莊的事已經夠多了,她一點也不想把麻煩往自己身上攬。
驀地,一顆頭鬼鬼祟祟地探進房裡來,苗大順對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過來一下。」
「有事嗎,小叔叔?」
「當然是有事才會找你,小孩子不要問那麼多,快點過來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門口,立刻被苗大順不由分說的拉出去,一古腦的拉到他的房間裡,還馬上把房間門鎖上,看得她一頭霧水。
「到底什麼事小叔叔?為什麼要鎖門?」
苗大順搓著手,不安地說:「那個——事實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誰?」狀況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頓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說:「就……就是客房裡的那個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麼?」火妮眼珠子差點滾下來去跟地板親吻。
看到火妮的反應,苗大順更不安了。「那個——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開了車要回家,經過樹林時,沒想到他突然衝出來,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確定嗎?」火妮眉心一皺,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當時喝醉了,怎麼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離十啦,我看到一團黑影衝過來,我撞上去,聽到砰的一聲,我酒當場嚇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車看,連忙開了車就跑。」
她沒好氣的瞪著苗大順。「厚∼小叔叔!你怎麼可以肇事還逃逸啦?萬一他被你撞死怎麼辦?」
他知不知道自己闖了多大的禍?沒有駕照,還酒駕把人撞成失憶,現在怎麼辦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對,你就不要再罵我了。」苗大順一臉苦瓜的向火妮求饒。「剛剛聽到他什麼都想不起來,我都快緊張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來怎麼辦?這樣不就永遠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現在唯一的辦法就只有報警了,讓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為什麼不行?」
「萬一報警,追查起來,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個……我……我沒駕照,還喝酒,還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負責怎麼辦?」
火妮蹙著眉,很不認同。「不報警,他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難道讓他一直住下來?」
「搞不好……過幾天他就想起來了,那個——誰誰誰,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樣嗎?被機車撞到,一、兩個月什麼都想不起來,然後有一天就突然什麼都想起來了,我想他……他應該也是這樣吧。」
她惡狠狠的瞪視著他,「最好是有這麼簡單!」
知道火妮不高興,苗大順鬆手了。「好吧,你去報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幾歲了還去坐牢,你就去報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來最有正義感,我不該叫你做這種泯滅天良的事,是我太超過了……」
看他那副可憐兮兮、垂頭喪氣的模樣,火妮心軟了。
回想起她十二歲那年,家裡發生火災,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進火場裡把睡夢中的她背出來,現在根本不會有她這個人存在。
那一場火,小叔叔毀了半邊容貌,從此沒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這個原因,他都五十多歲了,至今仍是個單身漢。
她常感到很內疚,如果不是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會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會單身至今,但他卻從沒對她說過一句抱怨的話,樂天的他,總是笑嘻嘻地面對每個人。
她不能讓他去坐牢,她情願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讓小叔叔一把年紀了還去受那種罪……
「我不報警就是了。」她下了個困難的決定。
唉,這樣實在有違她做人的原則,現在也只能祈望那個人快點恢復記憶。
「至美……嗚嗚……你到底在哪裡……你到底在哪裡?」
兩天來,梁芷柔哭紅了雙眼,肝腸寸斷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進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訊。
「你多少吃一點,不要再哭了,這樣很傷身體的。」安彤安慰著她,見她那麼傷心,實在不像跟小美才見過三次面而已啊。
至帥說,小美連終身伴侶都用計算的,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只因為對像符合他對完美的要求就決定了婚事。
在她看來,未必那樣,或許他們一見鍾情,真的都對彼此很有感覺,很來電啊,不然芷柔現在也不會食不下嚥的。
「我吃不下。」說完,梁芷柔又開始啜泣起來。「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麼不測怎麼辦?人家會不會說,是我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們這樣說的。」再吸吸鼻子。「她們說,如果至美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我剋夫,到時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沒有男人會再對我有興趣,他一定要平安無事才可以。」
安彤有夠給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哭的?」
小頭顱點了點。「我壓力好大,這兩天都睡不著,我媽為了我,今天一大早飛到泰國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歸來,不然我年紀輕輕就會變成——變成寡婦——嗚嗚嗚……」
說完,又啜泣起來。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樣子,確定她老公說的沒錯,她跟小美之間,真的沒有感情基礎。
而且她突然發現,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認知的那麼完美,看她哭得連鼻涕都流下來了,如果小美看到她這副鬼樣子,還會認為她很完美,還會想娶她嗎?
嗯,很懷疑!
「來、來,坐坐,不要客氣,當自己家一樣,多吃點。」當天晚餐時,梅淑珠熱情的招呼著「客人」。
「對啊!你坐啊,別淨站著。」因為心虛,苗大順對辜至美特別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熱鬧的餐桌旁,讓他坐在自己旁邊。
火妮受不了的搖搖頭,小叔叔這樣,遲早會露出馬腳啦!
瞧,他不低調一點,還在那裡熱情的向人家介紹家族成員,真是有夠瞎的,不過,這也正是她叔叔可愛之處呀!
「我來向你介紹。」苗大順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聲地說:「這是火妮的爺爺、奶奶,火妮的媽你已經見過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順叔就可以了,這是仲芳、仲凱,他們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過世之後,他們就住在這裡了,這是阿泰叔、阿泰嬸,他們在我們農莊裡做事,也住在這裡,以後你也要住在這裡,跟大家打聲招呼吧!」
辜至美緊抿著唇,看著滿滿一桌子的人,這種感覺好陌生,感覺上,他好像沒和這麼多人一起吃飯過。
「這孩子怎麼都不說話咧?」身材跟媳婦一樣豐潤,滿頭銀髮的苗家奶奶問。
阿泰嬸掩著嘴直笑,「帥哥害羞啦!害羞啦!」
「來!小子!跟大家打聲招呼啊!」苗大順忽地往他後背用力給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嗆到了。
「啊啊——歹勢、歹勢!太用力了。」苗大順連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只老母雞燉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驀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沒有名字?這怎麼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著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只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麼一來,他不就跟一隻狗同輩了?
想到這裡,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麼?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著搖手。「哦,奶奶,沒什麼、沒什麼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著「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於他身份的蛛絲馬跡。
看他端坐的姿態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裡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只鴨腿給你。」苗大順驀地把一隻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裡。「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麼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內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麼,只能在他還沒恢復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裡擱。
那一瞬間,火妮確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彷彿寫著三個大字——不、衛、生!
嘖嘖嘖,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麼回事啊?」
「怎麼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眾人一頭霧水。
噁心!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別人碗裡,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討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裡,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討厭吃魚?
討厭吃魚?
這麼說,他恢復記憶了?
可是為什麼,他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他不想跟他們講話,一點都不想。
「嗨——」火妮推門而入,她輕快地露齒而笑,揚揚手上的一袋麵包。「你肚子餓了吧?這是麵包,保證沒有別人碰過,你快吃吧。」
麵包?難道——
他不確定地看著她。「你特別出去買的?」
「當然嘍。」她揚揚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麵包店有多遠嗎?整整十公里的車程耶,我來回開了快四十分鐘的車出去買的,你快吃吧,可別辜負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只是可憐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種奇怪的潔癖,所以她才會不辭辛勞的開車去買麵包給他吃。
肚子確實也餓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過麵包,取出一個賣相頗佳的圓麵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氣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連聲謝謝都不會說嗎?」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買的。」
她雙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夠顧人怨的答法,他人緣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雞婆好了,但你說一句謝謝會怎麼樣嗎?你會少塊肉,還是缺條腿?」她咄咄逼人地問。
「難吃。」俊美男人忽然嫌棄地把麵包擱下,不再吃了。
「你說什麼?」火妮簡直想掐死他了,這難伺候的傢伙以前是吃魚翅鮑魚長大的不成?
「我說,這東西很難吃。」他面無表情的說。
她深呼吸幾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說,你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可以這麼說。」
她咬牙切齒地瞪著他。
欠扁的傢伙,餓死你好了!她真後悔沒事幹麼出去買麵包給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報警了嗎?」他忽地問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臟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個哈哈。「報——報了啊,當然報了,這還用問?」
哎,從來不說謊話的她,說這個謊使她耳根子整片紅。
小叔叔說他頂多一、兩個月就會恢復記憶,真的嗎?如果到時他仍沒有恢復記憶怎麼辦,他的家人豈不是急死了?
沒有將他提報失蹤人口,隱身在這不起眼的小農莊中,誰會知道他在這裡?
想到自己的自私,對他的不滿似乎減少了一咪咪,畢竟,如她小叔叔所說的,是他們對不起他啊!
「幫我換間房間,我不習慣沒有窗戶的房間。」他要求道。
火妮攢了攢眉。
這傲慢的傢伙——他當這裡是什麼地方啊?飯店嗎?
剛剛對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飛走了,誰叫他說的話和他的態度都那麼機車!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時住在這裡的食宿費我會付給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不必!」火妮怒氣沖沖地說:「我們這裡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輩子沒辦法恢復記憶,我們也會一直讓你住下去!懂、了、沒?傲慢鬼!要換有窗戶的房間,等你要永遠住下來的時候,本姑娘自然會幫你換!」
說完,姑娘她給他當面用力甩上門走了!
她確定了一件事——失憶的人,只是喪失了過去的記憶,但本性是不會改變的!
所以,基於這點,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現在,都絕對、一定、肯定是個宇宙霹靂無敵超級難以相處的人啦!